山西襄汾特大溃坝事故善后中的司法参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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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西襄汾特大溃坝事故善后中的司法参与山西襄汾特大溃坝事故善后中的司法参与 编者按: 山西省襄汾县县乡两级司法行政部门积极参与该县特大尾矿库溃坝特大事故善后工作的情况,引起了中央领导同志和山西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并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中央领导同志认为:“襄汾溃坝事故发生后,山西省、市、县司法行政工作者积极参与善后处理工作,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党委、政府分了忧,为人民群众解了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其经验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种事故时有发生。如果我国各地的司法行政部门都能做到像襄汾县县乡两级司法部门那样参与善后处理工作,我们党执政为民的理念,岂能不深入人心
2、!我们各级党组织和政府的形象,岂能不大大增强! 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襄汾县县乡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参与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的具体经验,本刊特刊登山西省司法厅厅长王水成同志撰写的此文,以供各地司法行政部门学习参考。 20XX年9月8日清晨,山西省襄汾县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新塔矿业尾矿库溃坝特大事故。事故造成了277人死亡,4人失踪,34人受伤。在突如其来的灾难面前,襄汾县县乡两级司法行政人员,在局长毛跃芳的带领下,第一时间投入抢险救援,全过程参与善后处理,至今未发生一起群众上访或群体性事件,为重特大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及司法部领导的高度称赞。山西省司法厅党委
3、决定给予该县司法局和这个县的陶寺乡、大邓乡司法所集体和个人记功奖励。 襄汾县县乡两级司法行政部门是这样开展工作的: “三个充分发挥”彰显了司法为民的精神 襄汾县县乡两级司法人员,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在重特大事故面前,做到了三个“充分发挥”。 一是充分发挥精通法律的独特优势,全力保障事故善后工作依法有序开展。“98”溃坝事故发生后,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呈现出任务艰巨、头绪复杂的局面,襄汾县司法局没有畏惧后退,而是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就迅速行动。他们根据总指挥部的安排,及时组织精干力量,奔赴事故处理各个工作点展开工作。事故发生当晚,局长毛跃芳就带领县局的工作人员和乡镇司法干部,连夜深入到邓庄
4、镇各家各户调查事故失踪人员,并在凌晨三点前摸清了21名失踪人员的基本情况,为事故救援及时提供了参考数据。与此同时,陶寺乡、大邓乡、邓庄镇的司法所也在司法局的统一安排下,及时投入工作,摸底排查失踪人员。陶寺乡司法助理员祁耀虎,在事故发生10多分钟后就赶到了事故现场参与被埋人员的救助和挖掘工作,在泥浆里摸爬滚打了四天四夜,抬运遇难者尸体40多具。从事故当晚开始,司法局纪检书记崔效明等司法行政干警,就不分昼夜奔走于各个殡仪馆,协助遇难者家属认领尸体。9月9日下午,局长毛跃芳在参加了县里召开的事故处理工作会议后,主动召开司法部门全体人员会议,要求干警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全部进入一级工作状态,全力投入事故
5、善后处理。据不完全统计,在事故善后处理中,司法行政干警协助排查失踪人员139人,协助认领尸体34具,帮助核对DNA检验结果50余份,整理遇难人员照片200多套,在事故初期救援和善后处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遇难人员尸体不断被发现,遇难人员家属也逐渐从事故现场转移到襄汾县善后处理指挥部及下设的四个工作组,事故处理的重点转移到尸体认定、认领及埋葬费、赔付费的发放。县里所有单位的党政一把手都投入到接待、安抚工作方面。但由于遇难者家属情绪激动,特别是接待人员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对遇难者家属就尸体认领、赔付费发放、分配等提出的问题不能做出很好解释,接待现场秩序一度非常混乱,群众甚至将接待人员的衣服都撕
6、扯了。面对这种情况,县司法局认识到,为事故善后提供法律支持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司法行政工作要充分发挥精通法律的优势,将参与善后工作的重点及时转移到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上来。于是,9月10日,县司法局成立了法律服务工作领导组,抽调了20余名业务娴熟、政治过硬的骨干人员,组成办公室和4个“法律服务工作组”,立即融入到善后指挥部及4个工作组展开工作。进驻各工作点后,法律服务组工作人员很快就起草出了98溃坝事故遇难人员处理协议书、98溃坝事故失踪人员处理协议书和98溃坝事故受伤人员处理协议书。同时还起草了协议签订操作办法、尸体认领操作办法和埋葬款赔付款发放办法,县善后总指挥部立即将协议和办法分发到各工
7、作点和每个工作人员手中。由于协议和办法符合法律,操作性强,各工作点的秩序随之好转,确保了协议签订、尸体认领、埋葬款和赔付款发放等各项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为了使善后处理工作能依法有效开展,襄汾司法局还组织律师分别给县领导及各工作组成员讲授财损理赔证据等有关法律规定,并将财产损失赔付的最后一道手续放在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坚持了只有经司法局律师审核,赔付款方可发放的办法。在财损赔付过程中,司法行政人员先后审核各类财产赔付案328件,提出法律意见500余条,整理案卷323份,为财损理赔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是充分发挥善于调解的独特优势,着力做好纠纷预防排查和化解工作。随着遇难人员身份确认工作的基本结束
8、,遇难家属因赔偿款分配引发的纠纷逐渐凸显,加之遇难家属情绪不稳,处理稍有不慎,就可能酿成事端。面对严峻形势,襄汾县司法局紧紧围绕调解化解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联系群众、善于调解的独特优势,综合运用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和公正服务等职能手段,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深入善后处理工作第一线,对善后工作的平稳有序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司法局驻派的四个法律服务工作组24小时坚守工作岗位,面对遇难者家属的咨询、疑问甚至是质问,都一一耐心解答,反复劝说,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善后处理中,他们先后解答群众咨询20XX余人次,直接负责签订赔偿和分配协议116份,发放赔
9、付款1600余万元,没有发生一起上访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在矛盾排查和纠纷调处中,基层司法所发挥的作用不可小觑。这次事件陶寺乡就有70人,大邓乡50人遇难。这两个乡司法所的6名工作人员,不分昼夜工作,走村入户调解,使120户遇难家属全部以调解方式达成了赔偿协议,没有一起进入诉讼程序。大邓乡司法所在工作过程中,还创造性地采用法律前置和提前发放调解意见书,有效化解了不少复杂纠纷。襄汾县司法局还成立了由局长毛跃芳带队的流动调解工作组,深入大邓、陶寺、邓庄等重点乡镇,对重大疑难、涉及人数较多、基层调委会调解困难的纠纷进行重点攻坚。20XX年9月20日上午,四川籍青年覃万勇随其舅舅、姨姨等7人来到善后工作点
10、,要求马上解决其母亲和继父遇难后,其与继妹张敏莉及继妹的爷爷张孟学之间的赔付纠纷,否则就要上访告状。毛跃芳得到消息后,21日一大早,就带领流动调解组工作人员想方设法说服覃万勇,步行山路8公里,深入张孟学老人居住的桥上村,对纠纷展开调解。调解开始时,覃万勇情绪激动,张孟学老泪纵横,双方在赔付款的分配和张敏莉的监护权问题上分歧严重。面对此情此景,毛跃芳耐心地与双方拉家常、谈家事、讲人情、说法律,终于在下午3点45分,使双方的意见达成一致。 三是充分发挥司法鉴定的独特优势,努力完成事故财产损失鉴定工作。在“98”事故善后处理工作中,让善后总指挥部感到棘手的就是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认定和赔付问题。在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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