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卫计委扫黑除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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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计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卫计委扫黑除恶卫计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打击和防范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维护社会长治久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文精神,经卫计委党组研究决定,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源头预防、打早打小、综合施策、除恶务尽的总要求。第三条 建立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常排查机制,及时发现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坚持经常性打击与集中打击相结合。健全办案协作机制,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之间
2、的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形成合力,依法从重从快惩处黑恶犯罪,坚决遏制黑恶势力发展和蔓延。第四条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对象: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二)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三)暴力传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入伙、劫掠敲诈钱财的黑恶势力。(四)系统内有关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涉嫌参与或直接参与黑恶势力有关活动的。(五)干预、操控、把持、破坏系统基建项目、设备药品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六)在医疗纠纷调处过程中,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暴力威胁甚至伤医伤护的黑恶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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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委 除恶 专项 斗争 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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