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教师权力“放”与“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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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谈教师权力“放”与“收”谈教师权力的“放”与“收” 新课程中,教师的角色应发生根本性的转变,要形成“教师应视为学生学习的参与者、合作者、引导者和促进者”的教师观。教师是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者”,学生人生的“引路人”。教师要引导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做事,学会与人合作,学会生存”。同时,也认为,课堂不是教师表演的舞台,而是师生之间交往、互动的舞台; 课堂不是对学生进行训练的场所,而是引导学生发展的场所; 课堂也不只是传授知识的地方,它更应该是探究知识的地方; 课堂更不是教师教学行为模式化运作的平台,而是教师教育智慧充分展现的平台。 因此,新课程中,赋予教师的“权力”应该是“引”,引领学生获取知识、
2、发展能力,不再是传统课堂中的教师包办。这就要求教师在权利实施行为上必须进行“放权”,把传统意义上的“包办”的权力下放到学生,让孩子自主去学习,研究与寻求发展。当然,并不是一味地“下放”权力,在必要的时候也得“收回”权力,正确把握一个“放与收”的度。 有的老师可能会问,如果全都放给学生自己去学习,那教师讲什么呢?我认为,教师还得坚持“三讲三不讲的原则”,即:“三讲”就是讲重点(指知识的含义、结构和层次要讲,知识运用方法步骤要讲)、讲难点(指大多数学生不容易理解的问题或总是出错的问题要讲)、讲易错易混易漏点(指容易出错、混淆、遗漏的问题和学生展示交流不全面、不清楚、不准确的地方要讲); “三不讲”
3、就是学生已经学会的不讲、学生通过自己能够学会的不讲、老师讲了学生也不会的不讲。那么,教师如何在课堂中进行“放与收”呢?按“五步三查”的教学模式原理,笔者认为: 一、自己做 “自己做”就是教师“放权”不再“包办”的主要特征。在这一环节中,教师按预设的导学案让学生带着目标,自主完成学习任务。只有学生自已做,才能经历知识获取的过程,所获知识才能记忆最久、最深。“自己做”就是五步三查模式中的第一环节“独学”。这里要强调,学生要“以导学案为抓手,以问题为主线”,并运用双色笔就独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标注,带到对学、群学中解决。有时对一个问题的探究,也得需要学生先经过“自己做”自己去探索,然后在小组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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