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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本为Word版本,下载可任意编辑关于做好审计工作“两统筹”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审计工作“两统筹”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审计项目统筹、审计组织方式统筹,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根据审计署关于做好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有关工作的通知,结合我省审计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创新审计管理模式,全面加强审计工作统筹。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解放思想,积极创新审计理念,大胆探索,勇于实践,科学安排审计项目计划,加强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的统筹管理,提高审计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 (一)强化审计项目统筹。充分发挥好政策跟踪、预算执行
2、、经济责任审计等平台作用,加强不同类型审计项目的统筹融合和相互衔接,积极探索融合式、嵌入式、“x+N”等审计项目组织方式,努力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最大限度扩展审计覆盖面。对机关事业单位,可融合开展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可融合开展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政策跟踪审计、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等。科学组织实施审计项目,尽量安排由同一个审计组对同一个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有效缓解审计机关人少事多的矛盾,同时减少对被审计单位的影响。 (二)强化审计组织方式统筹。积极推进跨层级、跨专业、跨区域审计资源的优化配置,根据审计项目特点,统筹调配审计资源,强化
3、审计机关之间的上下联动和横向协作,加强审计成果和信息共享,发挥整体合力。对在省级层面审计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可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由点及面,增强审计项目的整体性和宏观性。对数量较多的被审计对象,如企业、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可将以往审计发现的某类突出问题或事项作为主线,有针对性地分专题开展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从宏观层面揭示和反映体制机制制度性问题,进一步发挥好审计建设性作用,同时扩大审计覆盖面。 二、聚焦重点方面关键环节,抓实抓细“两统筹”工作落实。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围绕推进审计全覆盖,以“两统筹”为重要抓手,统筹审计实施和成果运用,全面提升审计监督效果。 (一)加大政策跟踪审计统筹力
4、度。加强宏观政策研究分析,研判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在认真落实审计署统一组织政策跟踪审计任务的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明确年度政策跟踪审计重点和各季度重点工作任务,统筹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实施,积极运用大数据分析,不断优化政策跟踪审计组织方式,进一步提升政策跟踪审计实效。 (二)加强审计方案统筹管理。对于年度计划安排的经济责任、预算执行等类型审计项目,省审计厅由相关业务处室牵头,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统筹管理。对统一组织市、县(含市、区,下同)审计机关,共同实施同一个审计项目或同一类审计项目的,由有关业务处室牵头制定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方案应聚焦具体目标任务,做到重点突出,要求清晰,可操作性强。 (三)
5、加强项目实施统筹融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从全局高度统筹审计目标,积极推进政策跟踪、预算执行、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各类审计项目的融合实施。有关业务处室组织实施部门预算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等各类审计时,要关注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四)加强审计资源统筹整合。统筹运用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等资源,实现各层级、各类别审计资源的科学配置和优势互补。省审计厅统筹全省审计机关力量,开展涉及全局性或行业性的重点资金和重大项目审计,发挥审计监督的整体性和宏观性作用。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充分利用内部审计人员力量和内部审计成果,有效利用社会审计力量。 (五)加强现场审计和非现场审
6、计统筹融合。加强大数据审计分析,在对一级预算单位数据分析全覆盖的基础上,按照“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总体思路,积极开展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的数据综合分析,统一下发审计疑点,统筹组织现场核查,提高审计的精准度和效率。 (六)加强审计成果统筹运用。对统一组织实施的各类审计项目,省审计厅由相关业务处室牵头,汇总形成审计综合报告,对涉及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将相应审计成果纳入政策跟踪审计报告,推进项目“一审多果”“一果多用”。 三、加强审计机关之间沟通衔接,着力推进审计工作“一盘棋”。上级审计机关在安排审计项目时,要加强与下级审计机关审计计划的衔接,各级审计机关之间也要做好沟通协调
7、,加强审计信息和成果共享,更好发挥监督合力。 (一)做好上下级审计机关审计计划的衔接。省审计厅在安排全省统一组织审计项目时,应加强与市、县审计机关的沟通,充分听取意见。省审计厅对市、县审计机关管辖范围内的重点专项资金、有关单位进行审计时,要通盘考虑,以点促面,立足于推动解决重大体制机制制度性问题,立足于发挥对市、县审计机关的示范引领作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市、县审计机关。 (二)建立完善审计机关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审计署南京特派办的沟通联系,认真落实“年初通报、季度沟通、月度协调”的“两统筹”工作协调机制。对组织市、县审计机关参与的审计项目,在计划制定阶段明确各级审计机关的审计范围和重点;派
8、出审计组到市、县进行审计或延伸审计时,应做好提前沟通,尽量避免不同审计机关对同一地域、同一单位、同一事项重复审计。 (三)加强审计机关之间的成果共享。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应建立完善审计成果和信息共享机制,在符合保密规定和相关工作要求的情况下,加强审计成果和信息共享、整合力度,不断提升审计监督整体效能。市级审计机关同级财政审计、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大投资项目审计、重大民生工程审计、救灾款物审计等项目的审计报告,应当及时抄送省审计厅。省审计厅对市、县有关事项的审计结果,可以适当形式告知相关市、县审计机关。 四、严格审计计划执行,切实加强审计项目组织管理。各级审计机关应严格执行年度审
9、计项目计划,加强审计项目组织管理,合理配置审计资源,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一)加强审计计划执行管理。各级审计机关应严格执行审计项目计划,加强审计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的动态管理。根据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确需组织多个审计组对同一被审计单位同时开展审计的,要做好衔接配合,指定牵头审计组负责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协调、收集资料等。 (二)严格控制现场时间。各级审计机关应切实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严格按计划时间节点完成审计任务,审计现场结束后,审计组应当及时撤离审计现场。如需继续核查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疑点的,按规定程序报批,在现场结束后x个月内完成核查工作;对超过时限尚未核查完毕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三)严格人员抽调管理。各级审计机关应优化审计项目管理,切实提高审计资源配置效率,严格抽调下级审计机关人员管理,确需抽调下级审计机关人员的,应立足于“以审代训”,着力提高基层审计机关审计人员能力水平。 各市、县审计机关要充分认识做好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研究推进本地区“两统筹”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明确有关工作要求,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发挥审计监督的重要作用。 第 9 页 共 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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