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退出实施方案范本五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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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贫困户退出实施方案范本五篇【篇一】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及_市脱贫攻坚行动计划有关要求,为切实提高扶贫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建立严格、规范、透明的脱贫退出机制,推进全县贫困人口、贫困村有序脱贫退出,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一)贫困村。力争_年,_3个贫困村全部脱贫销号。(二)贫困户。力争_年,全县1951户10454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二、脱贫标准(一)贫困村脱贫标准。贫困发生率下降到3%以内,达到“五通八有”目标即可退出。五通:通路(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通水(自来水入户问题基本解决)、通信息(行政村通宽带)、通广播电视(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通客
2、车(行政村通客车)。八有:有增收的支柱产业(按照宜种则种、宜养则养的原则,贫困村有一到两项增收产业项目,户均有1-2项增收产业项目)、有经济合作组织(有12个能带动和帮助贫困户发展生产的经济合作组织)、有综合服务网点(有为农户提供种植养殖技术、良种良育服务的农技或畜牧服务点、有从事零售业务的超市、便利店和经销农资的商店、有条件的应有电商扶贫网点和金融代办点)、有文化体育活动场所(有农家书屋、体育健身器材和文化活动场地)、有标准卫生室(基本医疗设备、药品配备齐全,有取得县级以上卫生主管部门发放行医资格证的合格医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100%)、有集体经济收入、有团结干事的两委班子(班子健
3、全、带动群众致富能力强、村规民约行之有效,群众对两委班子满意度达到80%以上)、有驻村工作队(群众对驻村工作满意度达到80%以上)。(二)贫困户脱贫标准。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以该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通过有效扶持,达到“两不愁、三保障”,贫困户有12项增收产业,家庭主要劳动力掌握12门实用技术,有安全住房和安全饮水,家庭人口全部参加合作医疗,冬季取暖有保障,贫困家庭学生完成义务教育后,无因贫辍学学生即可脱贫。三、退出程序(一)贫困村脱贫验收认定程序。贫困村的退出由市脱贫攻坚帮扶解困领导小组和县脱贫攻坚帮扶解困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第一步:村委会申请。拟脱贫村村委会和驻村工
4、作队组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确定后向镇党委、政府提出脱贫申请。第二步:乡(镇)初审。乡(镇)党委、政府组织有关人员对提出申请的考核销号村进行入村调查、摸底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在全乡(镇)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得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向县脱贫攻坚帮扶解困领导小组提出复审意见。第三步:县级复审。县脱贫攻坚帮扶解困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上报的考核销号村进行全面的验收核实,并将核实后确定的考核销号村在县政府信息网站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一般不得少于7天。公告无异议后,向市脱贫攻坚帮扶解困领导小组提出复审意见。第四步:市级审定。市脱贫攻坚帮扶解困领导小组对县脱贫攻坚帮扶解困领导小组复审意见进行审查和
5、组织第三方评估,审批后,报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二)贫困户脱贫验收认定程序。贫困户退出,由县脱贫攻坚帮扶解困领导小组按照贫困户减贫标准组织实施。第一步:村民小组提名。各村民小组参照贫困户“五比五看”(一是比家庭收入、看经济来源。二是比家庭资产、看消费水平。三是比家庭劳力、看劳动观念。四是比生活环境、看居住条件。五是比贫困程度、看致贫原因。)评价体系,根据脱贫人口规模,按照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采取倒排队的方式,在达到脱贫标准的基础上,从高到低确定减贫脱贫户,提出减贫脱贫人员名单,报村委会评估和评议。第二步:逐户核实评估。由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干部、镇包村领导和干部组成入户评估工作小组会
6、同村、组干部逐户核实贫困户收入和项目落实情况,每月填写平罗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收支分户调查表内相关信息,年底填写平罗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收支台账汇总表。扶贫对象确认收入核算合理,各项惠民惠农政策已落实到位后,脱贫退出户签字确认,并记录签字人联系电话以便接受市、县抽查核实。全家外出家庭由工作人员与其户主电话沟通确认并由其亲属或村、组干部签字证明,并在平罗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退出验收表签字栏做好电话记录和注明代签人姓名存档备查。第三步:村“三委”集体评议。召开村“三委”班子会议,对村民小组提名的贫困户脱贫退出名单,结合平罗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收支分户调查表、平罗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收支台账汇总表、
7、平罗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退出验收表提出评议意见,评议会由镇包村领导主持,村第一书记逐户介绍入户调查情况,村“三委”班子成员逐一阐述评议意见,由镇包村领导综合参会人员评议意见进行总结评估,逐户提出评估意见。将贫困户脱贫退出初选名单提请村民代表大会审议表决。第四步: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由村书记主持,审议表决村“三委”班子提交的贫困户脱贫退出名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村民代表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由乡(镇)包村领导在村民代表大会现场宣布评议结果并立即在贫困对象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
8、示期间有异议的,由贫困户(或委托他人)书面提出意见交乡(镇)人民政府进行核查,但不影响其他对象公示结果的运用。公示期满,将公示无异议对象名册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第五步:乡(镇)审核。乡(镇)以村为单位逐村逐户审查扶贫政策落实情况,查阅村“三委”会议及村民代表大会评议会议记录,审查评估程序及公示公开情况,检查并完善村级贫困户脱贫退出档案,集体听取驻村工作队工作汇报,审核贫困户脱贫退出初选名单。对不符合脱贫条件和有异议的贫困户,要公布核查结果,建议有关村予以调整,并将核查结果进行公示,公告时间一般不得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县脱贫攻坚帮扶解困领导小组审定。第六步:县级复查公告和评估验收。县脱贫
9、攻坚帮扶解困领导小组对各乡(镇)上报的脱贫退出对象,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随机抽查。对不符合脱贫标准和有异议的对象要进行复查。同时,组织相关部门或委托第三方开展评估验收。经核算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已超过“国家脱贫标准”和区、市验收标准,达到“两不愁、三保障”标准,予以退出,由县脱贫攻坚帮扶解困领导小组在县政府公众网和平罗电视台公告。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评价全县贫困户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效,撰写全县贫困户年度脱贫退出验收报告。公示、公告无异议后,报市脱贫攻坚帮扶解困领导小组和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三)脱贫退出责任人签字。贫困村、贫困户脱贫退出的档案资料,实行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扶贫开
10、发驻村工作队队长(或驻村第一书记)、包村领导,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扶贫工作站负责人(或扶贫专干)、包乡领导,县党委书记、县长、分管副县长、扶贫办主任、统计局局长(或农调队队长)“445”脱贫退出责任人确认签字。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市级负领导责任、县级负主体责任、乡(镇)负直接责任的脱贫攻坚领导责任制,建立完善激励机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县委、政府要把精准脱贫退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对照与自治区签订的精准脱贫目标责任书,对精准脱贫退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落实党政一把手工作责任制,推进精准脱贫各项扶贫政策和措施落实。(二)加强政策宣传。脱贫攻坚是一项艰巨复杂的
11、群众性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广泛宣传脱贫攻坚的政策、成效、经验和典型事迹,宣传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增强贫困村和贫困人口战胜贫困的信心,形成全社会关注脱贫、支持脱贫、参与脱贫的浓厚氛围。(三)完善退出方案。贫困退出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在实施过程中逐步进行完善。县脱贫攻坚帮扶解困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贫困村、贫困户脱贫情况的定期监测和动态管理,做好跟踪研判,及时发现和解决退出机制实施过程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认真开展脱贫效果验收评估,防止“被脱贫”和“被退出”。(四)强化监督问责。县委、政府要组织开展精准脱贫巡查工作,分年度、分阶段进行督导和专项
12、检查。对脱贫退出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存在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问题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篇二】据_省_年贫困退出验收工作方案的预通知、_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_县贫困村贫困户退出验收意见的通知(_脱贫_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为扎实做好我镇_年退出贫困户初步验收工作,通过规范的退出标准、退出程序、验收方式,确保客观公正、真实可信、社会认可、老百姓认账、验收结果经得起历史检验。二、验收对象全镇_年计划脱贫241户643人,20_年已脱贫“回
13、头帮”对象户。三、退出标准贫困人口脱贫以农业户籍人口户为单位,实行整户识别、整户脱贫。以简称“一超”、“两不愁”、“三保障”、户“三有”(省标)为主要脱贫指标及标准。(一)“一超”:指脱贫人口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_年现行脱贫标准为3300元/人。(二)“两不愁”:指不愁吃、不愁穿。脱贫人口家庭拥有的粮食、副食、蔬菜等食物满足基本需求,全年无缺粮、缺水情况;家庭成员的衣服、被褥齐备,全年无缺换季衣服情况。(三)“三保障”:指脱贫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1、义务教育有保障,指脱贫人口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无未读和辍学现象(不含教育部门认定的特殊教育子女)。2、基本
14、医疗有保障,指脱贫人口有户籍和身份证的基础上,脱贫人口参加新农合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合(保)率分别达到100%;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政策范围内个人医疗费用支出控制在10%以内。3、住房安全有保障,指贫困户因住房不安全,通过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生态移民、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等措施,使脱贫户达到有安全住房并实现功能区分配套;脱贫户住房实体质量须经验收(认定)合格,有验收(认定)报告(表)。其中,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户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户均自筹资金不超过1万元,还须经县级发改(以工代赈)部门验收合格。(四)“三有”:指脱贫户家中有安全饮用水、有生活用电、有广播电视。1、有安全饮用水,包括四
15、个指标:(1)贫困人口每人每天可获得水量不低于60升。(2)水质:符合国家相关水质标准。(3)方便程度:正常成人取水的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10分钟(人力取水往返时间10分钟,大体相当于水平距离400米或垂直高差40米的情况);(4)保证率: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5%。2、有生活用电,指脱贫户家中通生活用电且能满足照明、能保障基本家用电器用电需求。3、有广播电视,指脱贫户家中有广播电视或能接收广播电视信号。(五)贫困户家庭人均纯收入1、计算公式。计算方式:年人均纯收入=(工资性收入+家庭生产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家庭生产经营性支出)家庭常住人口:2、家庭经营收入。主要包括种养殖业收入
16、、经果林经营收入和其他家庭自主经营收入(家庭经营超市、商店、小卖部、饭店、幼儿园、养老院、工厂、建筑队、火车运输、客车运输等收入),自产自食部分算作收入。纯收入计算要扣除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税金和上交承包费用等。3、工资性收入。指家庭成员受雇于单位或个人,靠付出劳动而获得的收入。简要理解为务工或其他工资性收入。外地务工,要扣除房租、日常生活支出等相关花费。4、财产性收入。指家庭向其他机构单位提供资金或将有形非生产性资产供其支配,作为回报而从中获得的收入。主要包括利息、股息、租金、红利、土地征用补偿等。5、转移性收入。贫困户退出评估检查中,长期性、有稳定来源的转
17、移性收入计入家庭人均纯收入,短期性、临时性收入不计入。计入家庭人均纯收入项目包括:(1)离退休金;(2)赡养金;(3)五保金和一年及以上低保金;(4)养老金;(5)长期抚恤金;(6)稳定性的补贴收入(如退耕还林还草补偿款、生态林补贴、农业综合补贴等);(7)残疾补贴;(8)三年以上的资产性收入(如土地整治、旅游园区、光伏、设施农业、水利发电、矿产等);(9)其他具有稳定长期的转移性收入。不计入家庭人均纯收入的项目包括:(1)政府为支持贫困户发展产业发放的现金及实物,如产业项目补助资金、奖励资金等,种子、种苗、种畜,化肥、农药等;(2)危房改造补助;(3)易地扶贫搬迁补助;(4)扶贫小额信贷;(
18、5)保险赔付资金;(6)临时性慰问金;(7)临时救助金;(8)帮扶干部给予的帮扶资金;(9)社会各界给予的帮扶赠与、捐助资金;(10)亲友偶尔赠与的资金;(11)医疗报销、大病救助补助资金;(12)教育补贴;(3)“雨露计划”补助;(14)“两后生”职业培训专项计划补贴;(15)一年期以下的低保;(16)农户牲畜存栏;(17)其他。农户因易地扶贫搬迁负债人均超过2500元的或因危房改造发生大额负债的,不能作为脱贫处理。四、退出程序及时间安排(一)村级初步退出验收。1、民主评议。_年10月24日前,村(社区)两委组织召开村(居)民代表大会对预脱贫户开展逐户分析和评议,填写评议表(附件1),形成会
19、议记录和评议汇总表(附件2)。2、入户核实。_年10月25日前,按照现行脱贫标准村(社区)两委和驻村干部(驻村工作组)对评议结果进行逐户核实,填写贫困户脱贫成果表(附件3),由预脱贫户签字认可后,正式列入拟脱贫户名单。3、张榜公示。_年10月25日至30日,填写_年_村贫困人口退出名单公示(附件4),在村内张榜公示不少于5天。4、申报。_年10月30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村(社区)两委将公示结果书面报告镇人民政府(附件5),同时将脱贫成果表报镇人民政府。(二)乡镇核查。_年10月31日,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进行审核,重点核查民主评议和公示程序履行、脱贫标准执行、预脱贫户认可等情况,审核通过后报县脱
20、贫攻坚领导小组复核。(三)县级复核。_年11月1日至6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或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拟脱贫户进行核查。对符合退出条件的贫困户,提请县人民政府审定批准退出,并在贫困户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告。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包村领导要对挂包村(社区)加强领导,按镇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统筹调度工作进度;各驻村干部要深入一线,加强对村上民主评议会督查指导,配合做好入户调查,各驻村工作组、村支两委干部、扶贫专员、小组长等都要积极参与此次验收工作。(二)坚持标准,规范退出。要严格按照国标和省标“一超”、“两不愁”、“三保障”、“三有”进行验收,民主评议不能走过场,入户核实要
21、实事求是,如遇到确实因病因灾等达不到脱贫标准的预脱贫户,不能强行将其退出,要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其他符合脱贫标准的贫困户优先退出,并及时跟包村领导和镇脱贫办对接。(三)注重程序,档案规范。此次脱贫退出验收,要严格按照退出程序,要落实专人负责档案资料归档(有扶贫专员的村由扶贫专员负责、没扶贫专员的村由文书负责),民主评议会要做好记录、图片、评议表册、汇总表,入户核实要填好脱贫成果表,贫困户和相关责任人要签字认可,公示资料要有资料、有图片,上报镇人民政府的报告要有附件名册、有脱贫成果表,脱贫成果表由镇党委书记签字认可后复印一式四份,一份存贫困户“一户一档”中、一份存村上村脱贫验收档案中、一份存镇脱
22、贫攻坚办公室、一份上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四)强化督查,注重考核。镇党委、政府成立督查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镇长任双组长,党政班子成员任成员,强化对_年贫困户退出验收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工作中弄虚作假、敷衍了事、违规操作等造成恶劣影响的村(社区),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年度考核中取消评优资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篇三】为了更好地考核贫困县退出成效,提高退出公信力,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现就贫困县退出进行第三方评估工作制定实施方案。一、评估的依据中共_省委_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二、评估的主要内容对申请
23、退出的贫困县是否达到退出标准、数据是否真实有效进行专业评估。三、评估的形式评估主要采取抽样调查方式进行,调查核实退出贫困户的达标情况,包括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否达到贫困户退出标准、是否居住危房、是否有因贫辍学儿童等。四、抽查样本的规模及要求抽查的样本户规模,以退出并经清查核实后的20_年底建档立卡贫困户为抽样总体,以递进方式计算样本量,退出5千户贫困户(含,下同)以下的县,抽样不少于2.5%;退出5千-1万户的贫困县,5千户的部分按2.5%计算,超过部分按1.5%计算抽样;退出1-2万户的贫困县,1万户部分按上述方式计算,超出部分按1%计算抽样;2万户以上的贫困县,2万户以下部分按照上述方式计算
24、,2万户以上部分按0.5%计算抽样。样本分布应不少于20个样本村(指行政村),其中贫困村和非贫困村的比例为6:4。样本户应包含退出年及之前年度退出的贫困户,各年度退出贫困户的样本户比例相同。评估结果的运用在贫困县申报的基础上,对申报的相关情况和数据进行核实和评估。由于主客观原因的存在,误差3%以内视为正常。误差超过3%的,按相应比例核调县申报数据。贫困县是否符合退出标准,按核调后的数据评判。六、评估的组织实施1、由省扶贫和移民办公室委托第三方,成立贫困县退出工作评估组,负责对贫困县实地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评估组由国家统计局_调查总队牵头组织,调查总队、民主党派、社科院、大专院校等相关专家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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