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财务管理制度范文(6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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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乡镇财务管理制度范文(6篇)(篇一)为进一步规范各村(居)、各单位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强化财务监督,依照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增强法纪观念,严肃财经纪律。各村(居)、各单位财务工作人员务必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有关规章制度,自觉遵守财经纪律。二、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加强财务基础工作及会计核算管理。各村(居)、各单位财务工作人员务必严格遵守财政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会计法的要求,统一采用“借贷记账法”处理日常帐务;加强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所有经济活动内容要全部纳入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范畴,不得私立“多套账”、“账外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三、各单位的财务机构必须健全
2、和完整,实行“会计、出纳岗位分设”、“票款和账款管理分离”制度。四、关于收入管理1.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各项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准擅自设立项目收费,不得随意提高收费标准乱收费,也不得随意减免和不收费,确保真正杜绝“人情费”、“关系费”。2.各单位必须严格票据管理,建立票据领取、使用、上缴登记制度,实行“票款分管”制度。对外收费严格使用财政部门、税务部门核发的统一票据,严禁“白条收费”和使用过期作废的票据收费。3.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单位收入除上级拨款外的任何收入(包括抵账、转账的收入),必须以货币资金的形式缴入预算外资金专户,做到日清月结。严禁压解、截流、坐支、挪用和转移资金
3、。严格实行“票款同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五、关于支出管理1.各村(居)、各单位要努力增收节支,量入为出,勤俭节约;严禁贪污浪费,严禁私设“小金库”、“账外账”。2.各村(居)、各单位支出必须做到票据规范、支出合理、手续合法。支出票据必须真实完整,经手人注明支出事由。经费管理人员库存备用金不得超过500元,随支随取。3.涉及专项资金的必须专门建账,专款专用,专人专户管理。市政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按建设工程相关规定办理。凡工程款结算,必须有正式发票、合同、预(决)算明细、验收单。4.村(居)级报账凭证单笔1000元以上,须由挂点领导审核后方可报账。5.各单位所有支出票据手续齐全后,经站所负责人签字支付
4、,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入账报销。6.镇政府报账票据在1万元以上的,一律经镇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后方可报账。7.报账凭证只能在本单位账户中的专项资金中列支,不得挪用其他账户资金。8.所有资金申请拨款单,须由镇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拨付。六、关于资产管理1.为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各单位必须落实专人对本单位资产进行管理、登记。2.各单位应建立财产物资管理制度,设立固定资产管理账目,完善固定资产台账资料。3.各单位资产的购置、处置和修缮必须按照程序先上报再实施,涉及政府采购的必须办理政府采购手续。七、关于财务报表管理1.各单位的财务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并接受镇政府的监督审查。各单位应按时向镇政府报送会计
5、报表和要求的其他财务资料。2.会计月报表报送时间为每月5日之前,其他财务资料按要求及时报送,由分管或挂点领导督促。八、监督审查1.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财政、物价、审计、纪检等部门的监督检查。2.各单位相关人员如有违规行为的,将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财务主管及经办人员的相应责任。九、各单位财务管理及人员分配1.各单位出纳(报账员)仍由本单位工作人员兼任。2.计生办、经管站账户合并,统一在经管站做账。3.凡财政拨款单位,具体人员分工如下:(1)万怡明:农技站、水务站、敬老院(2)聂慧玲:民政所、建保所、城管中队、保洁公司(3)郭静:医保所、文广站、乐化
6、林场4.报账实行限时制,每季度末最后一个月21-30日为报账审核结账时间。5.报账制单位(派出所、社保所、财政所、卫生院、中心小学、国土中心所、司法所),其财务按照上级主管单位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镇财务管理,规范我镇财收支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主要对我镇机关事业单位(不含垂直管理和独立核算单位,下同)的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支出等内容进行规范管理。第三条镇政府负责人对本镇财务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镇财政所依照本制度具体履行我镇财务管理职能。第四条镇财政所应按
7、照沙滩镇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所内人员分工及岗位职责。第二章现金管理第五条镇财政所出纳人员负责镇现金的收付、保管工作。现金管理实行钱账分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等账目的登记工作;会计人员也不得兼任出纳工作。第六条镇财政所应设置专门场所和工具保存库存现金。第七条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一般不超过三天日常报销额,超过部分要及时送存开户银行。第八条镇不得坐支现金,镇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并连同发票及交款单送交相关会计人员记账。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于第二日送存,支出再向银行领取。第九条现金开支范围:1.未纳入工资统发的职工工资、福
8、利费,个人的劳务报酬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2.出差人员随身携带借支的差旅费用(外出人员返回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报账,不允许长期借款挂账);3.1000元以内的购置费、小额接待费等零星开支;4.符合有关规定确需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含食堂支出等)。第十条出纳应根据真实、合法、完整、手续齐全(要有经办人、镇分管财务的副职、财政所所长的签字,单位如有特别规定的,还要适用特别规定)的原始凭证办理收付手续,并将办理后的原始凭证移交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不完整、手续不齐全的,应退回经办人,要求更正。第十一条出纳应对现金收支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每日终了
9、,要将现金实存与账存相核对,做到账款相符。第十二条镇财政所要不定期检查现金使用和保管情况,确保现金安全。现金盘盈、盘亏的,严格按相关规定处理。第三章银行账户管理第十三条镇财政所要严格按照“乡财县管”和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统一开设银行账户,未经上级相关部门批准,一律不得新开银行账户。第十四条超出现金使用范围规定的款项一律用银行结算方式办理结算。第十五条银行支票的购买、使用和保管必须由专人负责。要建立支票登记本,将购买和使用情况按支票号码逐一登记;要有专门的保管工具,发现丢失和短少,必须及时查找,并向领导汇报。第十六条空白支票和支票印鉴必须专人负责保管,且不得由同一人保管。第十七条签发支票时,支票填
10、写要内容真实、手续齐全,金额准确,字迹清晰,不得更改。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准将支票出租、出借或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第十八条镇纳入预算管理的项目资金支付,严格按照万源市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九条出纳应逐日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收付业务完成以后,要将相关凭证传送会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会计人员每月还要与银行对账单进行对账,对账实不符的,要及时查找原因,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第四章固定资产管理第二十条镇政府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或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
11、的大批同类物资,均作为固定资产入账;专项工程建设决算后,一次性转作固定资产。第二十一条镇财政所应设固定资产管理员,具体负责镇所有固定资产的购置、登记、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手续工作。镇各部门、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第二十二条镇固定资产购置或自建需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办理。固定资产验收或交付使用后,应凭购置发票、验收资料、审批资料等入账,并同时作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登记工作。第二十三条对于上级调拨、外部门调拨、捐赠等方式注入的固定资产,各接收部门要及时做登记,并将有关凭证和填制好的固定资产验收单交会计人员入账,并同时录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第二
12、十四条镇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登记工作。镇财政所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和总账,按规定进行固定资产账务处理。第二十五条镇政府每年至少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填制固定资产清查表,对于盘亏(盈)的固定资产,应填制固定资产处置审批单并说明原因,使用部门领导签署意见,按规定程序报批后,调整固定资产明细账、总账和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相关数据。第二十六条干部、职工退休或工作调动、调离时,对其使用的固定资产,需向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员办理固定资产清点交接手续,相应调整固定资产台账。第二十七条镇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拨出、对外捐赠、报废和出售固定资产的,应当由镇固定资产管理员填写行政事业
13、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办理固定资产核销手续。核销时,镇固定资产管理员和会计人员根据审批表及相关凭证登记固定资产台账、固定资产明细账和总账。第五章经费管理第二十八条要切实加强财务开支的管理,(一)镇财政支出由镇长负总责,认真执行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双签制度。对大额资金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否则财政不予执行支出。(二)在具体执行中首先由开支的经手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签字执行后,对大额资金按第(一)条办理。(三)如遇特殊情况分管领导外出(一月以上),为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可暂由镇长指定其它领导代理,财政所方可办理业务。(四)一般一次性支出1000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审核批准
14、,支出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由分管领导商得镇长、书记同意后分管领导签批。支出在3000元以上按“三重一大”制度办理,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五)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原则上非应急、突发事件不予列支租车费用,接待费严格标准,票据及附件必须齐全,方可进入报销程序。(六)在执行过程中按照万财行_1号“关于印发万源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财政所要严把计划关,如有超支及时汇报,否则,将承担一切责任。(七)村级财务实行村账镇代管的方式,每月初各村(社区)会计准时将上月各村(社区)收支情况整理后报镇分管领导审批。各村(社区)严格执行零招待制度,账务每季
15、度定期向群众进行公布,对于政策扶持项目,各村(社区)严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第二十九条镇财政所人员要忠于职守,履行职责,严把支出关,认真审查批准手续和支出凭证,不符合规定的支出要当面提出,并予退回,对无理要求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书记、镇长反映汇报。同时,财会人员要树立好服务意识,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第三十条各单位刚性预算的经费要统筹安排,分清主次,厉行节约。(一)学习培训支出。各级组织的参观、学习、培训,参加人员要事先写出书面报告,讲清目的、意义、作用,按上级文件核定费用,按管理权限批准执行,超支部分不予报销。自行参加的费用一律自理。除特殊情况外任何人不得在财政所借款,需要预支款项的
16、,无论数额多少,要经分管领导商得主要领导同意后,财政所方可办理。(二)会议支出。其费用由主办人编制会议用款计划,经分管领导报政府办公会研究执行。除党代会、人代会外,一般不安排会议用餐。第三十一条镇财政所要定期向领导班子汇报经费来源和开支情况。各项经费收支情况应定期公示。镇纪委负责对镇财务的监督,每年至少一次对镇政府财务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二条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本制度与上级有关规章制度相抵触的,以上级规章制度为准。第三十三条本制度由万源市沙滩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篇三)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
17、乡实际,经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一、乡财政资金厉行增收节支,严格执行审核审批程序。乡所有财政资金性支出需由财政所先审核其票据的合法性,规范性、真实性,再经乡长审核,后由分管领导审批报销。财政所出纳员负责对审核签批后的发票按程序提交国库支付中心办理支出。二、乡财政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财务审批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乡政府日常开支、临时开支由财政所与分管领导提出拨款计划,经乡党政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财政所负责具体办理。三、审批权限。项目资金支出须由项目分管领导、乡镇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后报账;报账时须附发票、合同书、工程验收单、审计报告(最后结算时提供)等有关资料;项目资金支出上
18、级有明确文件规定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日常事务支出单笔在10000元以内的,由乡长审核后,交分管领导直接审批;单笔支出在10000元以上,须经党委会研究通过后,再按规定程序办理付款。四、公务用车根据工作需要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特殊情况下需租用社会运营车辆的,须请示乡主要领导同意后用车,凭有效票据报销,不得使用燃油发票或其他无效票据报销。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维修前须先请示乡主要领导同意并报办公室备案。五、公务接待实行“四单合一”报账制度。来人接待原则上安排在食堂就餐,每个人按30元标准安排。确因特殊原因需在外接待的,按县级有关规定执行。会议费报销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六、严格执行办公用品统一采购管理制
19、度。大宗商品和固定资产采购按县有关文件要求实行申报采购。日常办公用品采购由各部门向分管领导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核,乡长同意后,由党政办负责采购并附购买办公用品附件清单,领用办公用品由经办人在领用单上签字,领取单作为办公用品核销依据。七、规范乡干部差旅费报销。严格实行乡干部出差审批制度,乡干日常出差需填写县财政局统一印制的差旅费报销单,并附单位出差审批单及车票等有效凭证,单位出差审批单应先经党政办、分管领导核实,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后报销,差旅费实行一月一结报。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报结的视具体情况而定。八、坚持财务公开制度,成立纪委书记任组长,有关人员参加的监督小组,定期对分管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监督和检
20、查,定期公布财务收支情况。九、本制度与法律法规或上级文件规定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或上级文件为准。十、本制度自_年4月1日执行,如遇上级出台新的规定和办法的,按上级要求执行。(篇四)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现金管理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经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一、管理原则1、行政经费主要用于保证党委、政府正常运转和业务工作开展的需要。2、事业经费实行统一管理。由财政所扎口管理,统一核算,会计中心根据会计制度进行明细核算,严禁各单位转移、坐支和私设“小金库”。3
21、、各项经费实行事前审批,事后监督,先批后用,审批权限及用款事项分别制定。二、管理范围1、财政预算内外行政经费、事业经费、各种专项经费。2、各单位按国家规定收取的一切规费。3、其他收支。三、审批权限1、严格实行支出审批报批制度,所有支出必须按照权限审批同意后方可报支,支出票证必须合法、规范、准确,支出凭证上需由经办人、分管领导、分管财务领导、镇长签字。2、财务开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一般性支出由分管领导、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后报镇长签批,重大支出项目和重大固定资产处置经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后由镇长签批。四、审批程序1、经办人员先在报销凭证上签字。2、由分管领导签字核实。3、送分管财务领导、镇长签批,
22、大项支出报党委会议研究同意由镇长签批。4、交财政所审核票据是否规范。5、持审、签批手续完备的凭证到出纳处办理报销手续。五、主要事项开支标准、审批手续1、办公用品支出及管理:党委政府工作人员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财政所统一管理,所需办公用品,由需要人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办公室及财政所人员审批后,确需配置的,由办公室填写办公用品申购单,交镇分管财贸、后勤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后办公室将购物单交办公室统一购置。所购物品由办公室按购物需求发放。其他人员不负责此类业务及发票报销的行为,报销时由专人凭申购单及发票,按规定程序报销。固定资产管理,各项固定资产由财政所统一管理、统一清点造册,并对财物进行编号,建立帐
23、册、帐卡,帐卡一式两份,一份由财政所存档。各项固定资产不得擅自外借或挪作私用,如发现损害和遗失,按原价赔偿;人员调出,必须到财政所办理移交手续;每年财政所会同纪检、组织、办公室进行一次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对损坏、遗失的要分类汇总,并上报党委会议研究处理;确应工作、业务需要添置固定资产的,按办公用品购置规定办理。2、文印支出:党委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不打、少打、历行节约的原则,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材料打印。确需打印的文字材料,应在党委政府文印室打印,材料急需、数量较大文印室不能处理,必须到外面打印的坚持按申报程序进行:一般为申请人填写审批单由分管后勤领导审批后到指定地点打印,随打随结。3、接待费用支出
24、:上级机关来镇办理业务确需就餐的,一律安排在食堂招待,应由申请人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办公室报请分管后勤领导审批同意后,填写食堂招待审批单,方可安排,接待应对口作陪,每月凭就餐审批单结账报销。其它方式均不予办理。因工作确需加班就餐的,由加班人到办公室填写加班就餐单交办公室,由分管后勤领导批准后,在食堂安排就餐,每月月底凭审批单结帐一次。4、车辆燃修支出:镇所有车辆为党委政府开展工作服务。购油卡由专人定期充值。燃油报销由专人及各车司机共同签定,按程序报销。车辆维护、小故障能修理的自己修理,解决不了的,送指定地点维修。送修前,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估价单,经镇长审批后,由财政所一名负责人及司机一同到4s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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