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上饶师范学院本科专业建设和综合评价负责人制度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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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上饶师范学院本科专业建设和综合评价负责人制度实施办法(试行)(饶师院发20165号,2016年12月6日)为贯彻落实上饶师范学院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饶师院发20142号,2014年11月27日),完善本科教学基层组织建设和教学工作责任体系,进一步加强本科专业建设与管理,不断提高专业建设质量,特制定本办法。一、设置原则每一个在招的本科专业设置一名专业建设和综合评价负责人。二、任职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师德修养,为人师表,教书育人;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教学水平,从事本专业课程或相关课程教学工作5年左右,原则上为教授(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2、的副教授);3熟悉专业发展动态,了解社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状况;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服务意识和敬业精神,能够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5在专业建设与改革中取得较大成绩或具有较丰富经验。三、工作职责1协助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建设规划;2协助制定或修订本专业培养方案;3协助组织本专业的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4组织开展专业教学研究与改革,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5协助制定专业师资队伍培养计划,落实师资队伍建设措施;6负责本专业的教学质量管理和教学专项评估,组织开展与本专业相关的各级各类教学评估工作;7负责本专业学生的入学专业教育、选课总体指导、考研咨询、就业教育与指导;
3、8及时向学校、学院反映专业的有关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9完成学校其它有关专业建设的工作。四、聘任和考核1专业所在的二级学院组织聘任考核小组,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名单(见附表),报教务处审核,经学校批准后发文聘任,聘期为三年。2二级学院负责对专业建设和综合评价负责人进行考核,每年一次。考核合格,每年由学校核发36课时的工作津贴;考核不合格,停发工作津贴并取消专业建设和综合评价负责人资格。五、其它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附表:上饶师范学院本科专业建设和综合评价负责人推荐表二级学院: 专业: 姓 名性 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职 称职 务最高学历最高学位毕业院校邮箱/QQ联系电话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年限从事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年限综合情况简 介含个人简历、教学科研、获奖、学术成就、社会兼职等情况(约300字)二级学院推荐意见二级学院(签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教 务 处审核意见教务处(签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学 校审定意见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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