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的表观密度检验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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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砂的表观密度检验细则一、依据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2006)。二、仪器设备:1、天平 称量1kg,感量1g;2、容器瓶 500ml3、干燥器、浅盘、铝制料勺、温度计等;4、烘箱 温度控制范围为(1055);5、烧杯 500ml 三、试样制备:参照砂取样及试样准备方法,将缩分后不少于650g的试样在温度为(1055)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并在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 四、试验步骤:1、称取烘干的试样300g(m。)装入盛有半瓶冷开水的容量瓶中;2、摇转容量瓶,使试样在水中充分搅动以排除气泡,塞紧瓶塞,静置24h。然后用滴管添水,使水面与瓶颈刻度线平齐,再塞紧瓶塞,擦干
2、瓶外水分,称其重量(m1); 3、倒出瓶中的水和试样,将瓶的内外表面洗净,再向瓶内注入与第一次水温相差不超过2的冷开水至瓶颈刻度线。塞紧瓶塞,擦干瓶外水分,称其重量(m2)。 五、试验结果计算:表现密度p按下式计算(精确至10kgm3)m0m 0+ m 2- m 1( -at)1000 kgm3式中:m 0试样的烘干重量(g)m 1试样、水及容量瓶总重(g)m 2水及容器瓶总量(g)at考虑称量时的水温对水相对密度影响的修正系数。水温1516171819202122232425at0.0020.0030.0030.0040.0040.0050.0050.0060.0060.0070.008以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如两次结果之差大于20kgm3时,应重新取样进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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