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非法本司考顺利通关经验谈每日一练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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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1 / 14 非法本司考顺利通关经验谈每日一练(2016.4.17)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 个最符合题意)1、关于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二者的裁定都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院依职权作出B.二者适用的案件围相同C.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的申请时,法院可以责令其提供担保,当事人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D.对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当事人不可以上诉,但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司法部答案 CD 考点 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 答案解析 先予执行必须依当事人申请提起,法院不能依职权进行。故A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民事诉讼法第106 条规定,人民法院
2、对以下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民事诉讼法第102 条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二者案件适用围不同,故B 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民事诉讼法第100 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民事诉讼法 第 107 条规定,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故C选项说确,当选。 民事诉讼法第108 条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故D选项说确,当
3、选。2、 小偷甲在某商场窃得乙的钱包后逃跑,乙发现后急追。 甲逃跑中撞上欲借用商场厕所的丙,因商场地板湿滑,丙摔成重伤。以下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小偷甲应当赔偿丙的损失B.商场须对丙的损失承当补充赔偿责任C.乙应适当补偿丙的损失D.甲和商场对丙的损失承当连带责任 司法部答案 CD 考点 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责任 答案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37 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当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当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当相应的补充责任。”丙摔伤系小偷
4、撞到造成,小偷应当承当侵权责任,但丙虽然借用商场厕所,商场负有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因商场地板湿滑,丙摔成重伤,商场也应承当责任,系补充责任。A、B正确不选, D错误应选。乙作为失主追击小偷不具有过错,不应承当赔偿责任或补偿责任,C错误应选。3、挂失止付并不是票据丧失后票据权利补救的必经程序,而只是一种暂行性的应急措施,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 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所以A、B、C 均正确。 D 项错误。4、甲将其 1 辆汽车出卖给乙, 约定价款30 万元。乙先付了20 万元,余款在 6 个月分期支付。在
5、分期付款期间,甲先将汽车交付给乙,但明确约定付清全款后甲才将汽车的所有权移转给乙。嗣后,甲又将该汽车以20 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以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交付。以下哪一表述是正确的?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1 页,共 14 页 - - - - - - - - - . . . . 2 / 14 A.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已经交付给乙,乙即取得汽车的所有权B.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虽然已经交付给乙,但甲保留了汽车的所有权,故乙不能取得汽车的所有权C.丙对甲、乙之
6、间的交易不知情,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车所有权D.丙不能依甲的指示交付取得汽车所有权 司法部答案 B 考点 分期付款买卖、所有权保留 答案解析 合同法第134 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 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虽然已经交付给乙,但甲保留了汽车的所有权,故乙不能取得汽车的所有权,B 正确。汽车所有权仍然属于甲,其仍属于有权处分,而善意取得适用的前提系“无权处分”,不适用善意取得,C错误。 D选项中,丙未能取得实际占有,而承受指示的人系乙,乙不负有对甲的返还义务,丙未能受让返还请求权,D错误。5、关于民事案件的开庭审理,以下
7、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开庭时由书记员核对当事人身份和宣布案由B.法院收集的证据是否需要进行质证,由法院决定C.合议庭评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形成不了多数意见时,以审判长意见为准D.法院定期宣判的,法院应当在宣判后立即将判决书发给当事人 司法部答案 D 考点 开庭审理 答案解析 审判长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案由,故A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案件中所涉与的所有证据,无论是当事人提供的,还是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到的,都必须经过当事人的相互质证,故 B选项说法错误, 不当选。 合议庭评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以审判长意见为准,故C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向当事人发送判决书
8、,故D选项说确,当选。6、方圆公司与富春机械厂均为国有企业,合资设立富圆公司,出资比例为30% 与 70% 。关于富圆公司董事会的组成,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B.董事某任期辞职,在新选出董事就任前,某仍应履行董事职责C.富圆公司董事长可由小股圆公司派人担任D.方圆公司和富春机械厂可通过公司章程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红 司法部答案 ACD 考点 国有企业合资设立的#公司 答案解析 公司法第四十五条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 #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公司董事会成员中也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由此,选项A说确。第四十六
9、条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与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B 选项中董事某任期辞职,但须因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才在在新选出董事就任前,仍应履行董事职责。故B项说法错误。董事长是董事的一员,董事通常应由股东选举,所以,方圆公司作为富圆公司的股东,有权选举富圆公司董事长。可以派人担任董事长。因此C项说确。第三十五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
10、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2 页,共 14 页 - - - - - - - - - . . . . 3 / 14 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由此,股东可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红,故D说确。7、贺为甲的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妻吴悠经营的乙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甲公司的商业机会,致甲公司损失50 万元。甲公司小股东付冰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关于付冰的做法,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对贺提起诉讼B.必须先书
11、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对贺提起诉讼C.只有在董事会拒绝起诉情况下,才能请求监事会对贺提起诉讼D.只有在其股权达到1% 时,才能请求甲公司有关部门对贺提起诉讼 司法部答案 B 考点 股东代表诉讼权 答案解析 公司法第150 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当赔偿责任。第 152 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公司的股东、股份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 #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
12、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 #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上述规定可知,此题的正确答案是B. 8、甲、乙、丙、丁共有1 套房屋,各占1/4 ,对共有房屋的管理没有进行约定。甲、乙、丙未经丁同意,以全体共有人的名义将该
13、房屋出租给戊。关于甲、乙、丙上述行为对丁的效力的依据,以下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有效,出租属于对共有物的管理,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B.有效,对共有物的处分应当经占共有份额2/3 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出租行为较处分为轻,当然可以为之C.无效,对共有物的出租属于处分,应当经全体共有人的同意D.有效,出租是以利用的方法增加物的收益,可以视为改良行为,经占共有份额2/3 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即可 司法部答案 B 考点 按份共有人管理权与利用权的行使 答案解析 物权法 第 96 条规定,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此处的“管理”是指实
14、际的利用,对于共有物利用方法的选择并不包括在。所以,A 不应选。在决定共有物的利用方法时,若共有人之间既无约定也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如何处理?出租行为不属于处分行为,而属于收益行为, C 错误。所谓改良行为,指不变更共有物的性质,而增加其效用或价值的行为,如开垦荒地为果园,重大修缮行为亦包括在,如修复毁损之旧画。但出租行为难谓改良,D 不应选。理论界认为, 对于包括出租在的利用方法选择,类推适用物权法第97 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与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在解释上, 适用当然解释,处分行
15、为时三分之二即可,出租较处分为轻,当然可以为之。B正确。9、丙找甲借自行车,甲的自行车与乙的很相像,均放于楼下车棚。丙错认乙车为甲车,遂把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3 页,共 14 页 - - - - - - - - - . . . . 4 / 14 乙车骑走。甲告知丙骑错车,丙未理睬。某日,丙骑车购物,将车放在商店楼下,因墙体倒塌将车砸坏。以下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丙错认乙车为甲车而占有,属于无权占有人B.甲告知丙骑错车前,丙修车的必要费用,乙应当偿还C.无论
16、丙是否知道骑错车,乙均有权对其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D.对于乙车的毁损,丙应当承当赔偿责任 司法部答案 ABCD 考点 占有、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的法律效果 答案解析 丙错认乙车为甲车,缺乏占有的权源,属于无权占有,A正确。但在甲告知丙骑错车前,丙属于善意占有。物权法第243 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与其孳息,但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 ”丙修车的费用属于必要费用,乙应当偿还,B正确。同样,无论丙是否善意占有,乙均有权对其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C正确。丙知道骑错车后,自善意占有转变为恶意占有。物权法第244 条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
17、者动产毁损、灭失,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请求赔偿的,占有人应当将因毁损、灭失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返还给权利人;权利人的损害未得到足够弥补的,恶意占有人还应当赔偿损失。 ”对于车的毁损,丙作为恶意占有人应当赔偿损失,D正确。10、甲公司因与乙公司的合同纠纷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公司的仲裁请求得到仲裁庭的支持。裁决作出后,乙公司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法院在审查过程中,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关于本案,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法院对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审查,不影响法院对该裁决的强制执行B.法院不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C.法院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同时应当告知乙公司
18、向法院申请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D.法院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受理后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司法部答案 D 考点 仲裁的执行 答案解析 仲裁法 第 64 条规定, 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故D选项说确,当选。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项选择、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5185 题,每题 2 分,共 70 分。11、甲公司依据买卖合同,在买受人乙公司尚未付清全部货款的情况下,将货物发运给乙公司。乙公司尚未收到该批货物时,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且法院已裁定受理。对此,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乙公司已经取得该批货物的
19、所有权B.甲公司可以取回在运货物C.乙公司破产管理人在支付全部价款情况下,可以请求甲公司交付货物D.货物运到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价款债权构成破产债权 司法部答案 BCD 考点 在途货物取回权、破产债权 答案解析 根据破产法 第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结合题意,乙公司暂未取得该货物所有权,卖方甲公司行使取回权,支付全款管理人可请求交付货物。所以,A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20、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4 页,共 14 页 - - - - - - - - - . . . . 5 / 14 错, B、C正确。第 30 条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与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该批货物运到乙公司后,即属于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乙取得的财产,则该乙欠甲的货款则构成甲公司对乙公司的破产债权。所以选项 D正确。注意:破产债权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条件:第一,须为基于破产宣告前的原因而发生的请求权;第二,须为不享受优先受偿的请求权。12、村民甲、乙因相邻关系发生纠纷
21、,甲诉至法院,要求判决乙准许其从乙承包的土地上通过。审理中,法院主动了解和分析甲通过乙土地的合理性,听取其他村民的意见,并请村委会主任做双方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同意调解。调解时邀请了村中有声望的老人与当事人的共同朋友参加,双方互相让步达成协议,恢复和睦关系。关于法院的做法,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法院突破审判程序,违反了依法裁判原则B.他人参与调解,影响当事人意思表达,违反了辩论原则C.双方让步放弃诉求和权益,违反了处分原则D.表达了司法运用法律手段,发挥调解功能,能动履职的要求 司法部答案 D 考点 法院能动司法 答案解析 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应当重视调解解决。调解解决的核心是要求审判人
22、员在办案过程中,对当事人多做思想工作,用国家的法律、政策启发当事人,促使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协议,彻底解决纠纷。法院在调解时主动了解情况,听取意见,邀请有声望的老人参加,表达了法院在司法过程中的能动作用,故D选项说确,当选。13、关于船舶担保物权与针对船舶的请求权的表述,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给付请求,先于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赔偿请求而受偿B.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先于船舶吨税、引航费等的缴付请求而受偿C.因保存、拍卖船舶和分配船舶价款产生的费用,应从船舶拍卖所得价款中先行拨付D.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与船舶抵押权受偿 司法部答案 ACD
23、考点 船舶优先权;请求权 答案解析 参考海商法2225 条的规定。海商法第22 条以下各项海事请求具有船舶优先权:(一)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二)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三)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务费和其他港口规费的缴付请求;(四)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五)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第 23 条 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所列各项海事请求,依照顺序受偿。但是,第(四)项海事请求,后于第(一)项至第(三)项发生的,应当先于第(一)项至第(三)项受偿
24、。据此,第(四)项海难救助先于前三项优先受偿,A正确。其他依照顺序受偿,所以(五)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请求,应“后于”(三)船舶吨税、引航费等的缴付请求而受偿。B错误。第 24 条规定,因行使船舶优先权产生的诉讼费用,保存、拍卖船舶和分配船舶价款产生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5 页,共 14 页 - - - - - - - - - . . . . 6 / 14 的费用,以与为海事请求人的共同利益而支付的其他费用,应当从船舶拍卖所得价款中先行拨付。
25、 C选项正确。第 25 条 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抵押权后于船舶留置权受偿。简单归纳三者受偿顺序为:船舶优先权船舶留置权船舶抵押权。D选项正确。因此,此题正确选项为ACD 。14、甲、乙、丙拟共同出资50 万元设立一。公司成立后,在其设置的股东名册中记载了甲乙丙 3 人的与出资额等事项,但在办理公司登记时遗漏了丙,使得公司登记的文件中股东只有甲乙 2人。以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B.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参与当年的分红C.丙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对抗第三人D.丙不能取得股东资格,但可以参与当年的分红 司法部答案 C 考点 股东名册的效力 答案解析 公司法 第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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