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法三机构比较表格(2017最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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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1、 股东会的性质和组成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利机关。除公司法有特别规定的外,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立股东会。但股东会是非常机关,即它不是常设的公司机构,而仅以会议形式存在,只有在召开股东会会议时,股东会才会作为公司机关存在.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是按其所认缴出资额向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人。2、 股东会的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注意:经营方针很虚,喊口号之类的,例如:以打造世界一流企业为目标)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注意:是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监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职工代表担任的董监职代
2、会选,不是由股东会选和换。董事长和监事会主席不是股东会选和换,只是董事和监事。)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注意:-6的审批权在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注意:7-9都是决议全在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以上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3、 股东会的召开股东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定期会议的召
3、开时间有公司章程规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经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3以上的董事或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提议而召开.股东会的召集和主持i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ii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ii董事会或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的通知程序:
4、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4、 股东会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可依职权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一般情况下,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时,采取“资本多数决”原则,即由股东按照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会决议的作出方式另行加以规定,而不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一般事情,钱决定;章程可另行规定)。全体股东对股东会决议事项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而可以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
5、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大事23表决权,此为法定主义,章程无权自行决定)5、 股东会决议的效力决议无效的情形: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可撤销的决议:作出决议程序违法;作出决议程序违反章程;决议内容违反章程。1、 股东大会的性质一起组成:股东大会为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的机关,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有限公司是股东会,股份有限公司是股份大会)2、 股东大会的职权.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3、 股东大会的召开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
6、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4、 股东大会的召集与主持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5、 会议的通知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以召开的时间、地点和
7、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3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临时股东大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议题和具体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的决议事项。股东大会不得对上述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6、 股东大会的决议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
8、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过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7、 累积投票制股份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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