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doc
《辽宁省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辽宁省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doc(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辽宁省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草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费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根据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我省行政区域内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及管理,适用本办法。国家对煤矿开采企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品生产以及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户储存,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第四条 安全费用按照
2、“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第二章 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第五条 冶金、有色行业生产企业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一)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含)以下的,按照3%提取;(二)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三)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四)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第六条 发、供电生产企业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一)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50000
3、万元(含)以下的按照1提取;(二)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50000万元以上的按照0。5提取。第七条 烟草生产企业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销售收入的0。1%逐月提取。第八条 化工、医药(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建材生产企业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一)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含)以下的按照3%提取;(二)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三)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1提取;(四)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5提取。第九条 军工(不含造船
4、业)、机械行业生产企业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一)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含)以下的按照2%提取;(二)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1。5%提取;(三)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1提取;(四)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5提取.第十条 造船企业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一)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含)以下的按照3%提取;(二)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辽宁省 企业 安全 费用 提取 使用 管理办法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