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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本为Word版本,下载可任意编辑生产企业管理制度生产企业管理制度1 量化分级管理是一种实行标准化操作的管理模式,从目标出发,使用科学、量化的手段进行组织体系设计和为具体工作建立标准的理论。量化分级管理作为一种较为科学的卫生管理模式和路径选择,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可操作性强,目前已在食品、公共场所等卫生监督工作中推广使用。此次编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旨在将量化分级管理的思想引入到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工作中,加强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力度,实现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由定性管理向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管理模式转变。 一、制定原则 1、科学性原则:纳入考评的每个指标能独立提供信息
2、,反映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各指标既相对独立,又相互关联,使指标体系成为一个有机整体。 2、代表性原则:考评表中选择的均是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对企业的生产和质量控制具有重大意义的指标,同时将一些对企业未来发展具有引导作用和监控作用的指标也纳入指标体系。 3、完备性原则:整个指标体系当力求全面客观,能够反映评价对象的整体情况,以达到全面反映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量化评价的本质和评价目标。当然在满足评价要求的情况下,尽可能简化评价指标,以利于评价工作的开展。 二、量化指标 根据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等要求,考评表制定了六大类指标体系,分别为:卫生质量
3、管理、从业人员卫生要求、物料和仓储要求、检验质量控制、生产区卫生管理和产品外包装。在每大类指标下又设定若干子指标,用于具体卫生要求的评价。每类指标根据不同的卫生权重指数,设定不同的分值,并细化到每个子指标中,以便于实际操作。 三、量化评分 1、在评价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时,可以有合理缺项,但分值需标化。 标化分=实得的分数/该单位应得的最高总分100 根据标化分核定等级,具体标准如下: (1)标化分为90分以上者,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 (2)标化分为7089分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 (3)标化分为6069分者,评为合格,核定为C级; (4)标化分低于60分者,不予评定等级,责令限期整改,整
4、改后重新量化评定,仍低于60分者,列入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黑名单,由当地卫生监督部门定期通报。 2、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频次可参考其卫生信誉度等级确定,等级越高,监督频次越低,不同卫生信誉度等级的最低监督频次具体如下: (1)A级,不少于1次/年; (2)B级,不少于2次/年; (3)C级,不少于3次/年; (4)未评定等级生产企业,监督频次不少于1次/季,并列入重点监管黑名单。 四、考评公示 各辖区卫生监督机构依据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监督分级量化评分标准,每两年集中组织对当地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一次量化分级评定,凡未达到评定等级的生产企业,在规定时限完成整改后,可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主动审请一次补
5、评。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消毒产品日常监督管理情况,每季度公示一次量化分级情况,重点列出未评定等级需加强监管的消毒产品企业名单,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评定等级自动降低一个档次:(1)企业三次受到卫生监督部门协查并查实的; (2)两次以上对卫生监督机构下达整改要求置之不理的; (3)因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消毒产品,受到特别规定相关条款处罚的。 年度两次公示均列入未评定等级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对其年度综合监督意见评定为不合格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在一个许可周期内,两年综合监督意见评定为不合格的企业,卫生许可证到期后将不予延续。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三次列入未评定等级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由当地
6、卫生监督部门组织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限期完成整改,如其未按要求整改到位,可上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注销企业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 生产企业管理制度2 一、施工现场要有施工标志,安全标牌和安全语口号; 二、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挂好安全网和安全隔离装置,以防高空落物伤人; 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四、脚手架(包括卸料平台)必须符合标准; 五、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和物件应保持整洁; 六、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要有礼貌、讲文明,不准打架斗殴和争吵骂人; 七、遵守建设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 八、做好施工现场“四口”的安全防护; 九、尽可能保证道路的畅通; 十、电气设
7、备和电气线路要有良好的接零保护。电源线要完好无裸露; 十一、施工现场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易燃、易爆工作,易燃易爆物品不宜放在有火花的作业现场; 十二、认真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内部人员的各项检查。 生产企业管理制度3 为使广大员工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对员工普遍、深入、经常地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的教育,特制订本制度。 一、三级教育: 1、新进员工必须经过从公司级到项目级到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 2、新进员工必须接受的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内容有: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方针
8、、政策、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公司安全通则和消防、急救常识等。 3、经一级教育安全知识考试合格者,由项目部进行二级教育(项目级)。内容有:本工程项目特点、设备特点、事故预防方法;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4、经二级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分配到班组进行三级教育(班组级)。内容有:岗位生产特点及安全装置;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等。 5、经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特殊工种教育: 从事电工、起重、电气焊、高空作业、脚手架作业等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专业强化训练班,进行专业安全技术
9、知识的强化学习。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级领导平时要自觉学习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五同时”,特别要加强对工人进行经常性教育,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 2、各班组要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缓急、生产特点、气候变化,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喊话、班后安全讲评,抓好典型,加强经验交流,组织技术示范表演等。 3、各项目部要坚持至少双周一次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要不断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内容有: A、传达贯彻上级指示、通报及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B、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C、分析研究事故发生情况,接受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10、D、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的教育。 E、交流推广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进行技术示范表演。 F、开展反事故斗争,进行事故演习。 G、参观安全生产展览,开展安全生产竞赛。 H、发动全员,讨论提出解决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议。 I、总结安全生产规律,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各种错误倾向。 四、安全考试: 1、员工每年度进行安全技术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样,考核成绩必须记录存档。 2、凡考试不合格要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要离职进行专门安全生产学习,再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据情况调换工种及岗位。 3、安全考试成绩要作为员工晋级评奖和选拔干部的标准之一。 生产企业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工作
11、人员薪酬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有关薪酬核定、薪酬计算、薪酬发放,除另有规定外,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原则 1.建立明确的分配制度。根据不同部门的工作性质与特点,建立合理的分配方式与制度,以适应不同部门的需要。同时利于各级管理者有效管理工作人员,以实现关键目标。 2.建立合理的工资构成体系并与企业效益、个人业绩挂钩。工作人员的收入不仅体现工作能力与所承担责任,而且更强调对绩效的倾斜。 3.建立积极的激励机制。鼓励工作人员提高自身能力,承担更大责任,从机制上激发工作人员的上进心。同时建立完善合理的考核机制,做到多劳多得按能取酬。在准确传达公司管理要求的基础上,表彰绩效突出的优秀工作人员
12、。 第三条公司采用月薪制度,即每一个月发放工资及相应的福利。 第四条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企业与个人分别缴纳各自所应承担的税费(如个调税、社保等)。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工作人员。兼职工作人员可参考本规定参照执行。 第二章薪酬的构成 第六条工作人员薪酬由月薪资、福利、奖金组成。月薪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司龄工资、区域津贴、特殊津贴与其他津贴组成。 第七条薪资各部分组成及定义: 1.基本的工资:根据工作人员所获得的国家承认的最高职称或学历、结合任职资格体系的有关规定来确定。 基本工资金额对应表 公司任职资格评定的薪等国家承认的职称国家承认的学历基本工资(元
13、) 1、2薪等* 高级职称博士* 中级职称硕士1800 初级职称本科1500 技术员大专1300 技工中专1100 高中(含以下)1000 2.司龄工资:司龄工资体现公司对长期服务工作人员的奖励,初始额为50元,每增加一个年度,增加50元,满*年后不再增长。 司龄工资从转正后第二年开始核发。 3.区域津贴与其他津贴组成: 1)区域津贴体现公司对驻外工作人员的生活补贴;区域津贴为每一个月300元(其中北京、广州地区为每一个月500元);在本地招聘的工作人员不享受区域津贴。 2)其他津贴根据经营需要另文规定。 4.岗位工资:由工作人员在企业中承担的岗位责任大小来确定,并以岗位的责任、贡献、市场价值
14、以及企业对岗位的需求作为评测依据。 如果请病假(需有医院证明),扣岗位与绩效,如果请事假或请病假但没有医院证明,扣发岗位、基本与绩效工资,如请年假或调休假, 不扣发岗位、绩效工资。 岗位工资依照岗位划分为8薪等35薪级:详见附件一各薪级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对应表,其中研发类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员的岗位工资基准是同薪级的130%。 5.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绩效工资根据考核周期及考核结果公布次月予以核发。 1)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标准与薪级相对应,详见附件一。 2)第一、第二薪等工作人员的绩效考评以年度为单位,其主要考评依据为公司当年的经营目标实现情况,其绩效工资在考核结
15、束后予以核发; 3)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员的绩效考评以季度为单位,在考核结束后予以核发; 4)根据公司不同发展时期的管理需要,绩效考评周期与办法将做适当调整,具体以当时发文通知为准。 6.特殊津贴:在特定时期为公司带来特殊收益或有价值的人员和业务,公司给与的特殊奖励,特殊津贴在当月予以发放。 第八条工作人员福利:包含国家法定福利及公司内部福利。 1.法定福利:包含五险一金: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法定福利的缴交标准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按月予以办理。 2.公司福利:包含午餐补贴、差旅保险、附加医疗保险等。其中午餐补贴在月工资中体现。 第九条奖金:奖
16、金分为年度奖金与专项奖金。 1.年度奖金在公司完成年度经营目标的情况下,对工作质量完成出色的部门和工作绩效突出的.工作人员进行特别奖励。 1)公司年度奖金总额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予以核定; 2)年度奖金发放对象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实现有重大贡献的相关人员,具体奖金分配方案由经营管理委员会统一审定发放。 2.专项奖金为不定期不定额奖金,是根据经营管理需要,为实现阶段性重大特定的目标而设定的特别激励措施。专项奖金方案由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制定,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新进工作人员试用期薪酬方案 第十条应届新进工作人员试用期工资: 序号学历岗位金额(元)备注 1博士研发4000 其他4000 2硕
17、士研发3000 其他* 3本科 研发* 其他1500 4大专1000 5中专(含以下)800 第十一条有工作经验的新进人员,其试用期薪酬根据招聘职位在任职资格体系的要求予以核定薪级,其中岗位工资根据行业情况按70%90%核发。根据经营需要引进的特别人才,其 试用期工资由总经理核定。 第十二条试用人员不享受司龄补贴、绩效工资等,但享受午餐补贴。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转正时间:工作人员转正时间为每一个月1日。 第四章薪酬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日平均薪酬=月薪酬/月平均上班天数(按国家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计薪期间中途任职、离职及解雇工作人员固定薪酬计算: 1.新进工作人员第一个月薪酬按工作实际天数发给,实
18、际薪酬为:日平均薪酬实际工作天数。 2.离职的工作人员当月薪酬按日计算,并依实际出勤日的薪酬总额支付。 3.停职前的薪酬,依下列方式计算:停职前的薪酬实际出勤日期/月平均上班天数(按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在公司内有兼职的人员,岗位工资就高不就低,兼职不兼薪。 第十七条由于公司的绩效考评是以工作绩效作为考评依据,而不是工作时间。因此,原则上对于加班不予发放加班费。如确系需发放加班费的,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第五章工作人员工资的调整 第十八条工作人员调薪:公司视业绩的成长情况及工作人员的绩效成绩及能力进展情况,由分管领导提名,经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予以调整。 第十九
19、条调薪的内容: 1.基本工资的调整:工作人员在取得公司认定的新的职称或学历后,资历工资在当月予以调整。 2.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的调整: 1)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调动、工作能力进行薪级调整时,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标准依据薪级变动当月调整。 2)半年绩效考核及年终绩效考核后,依据评估结果对岗位进行调整,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标准依据薪级变动当月调整。 3.司龄津贴每年1月1日统一调整。 第六章薪酬发放 第二十条薪酬的发放:为当月发放上个月的薪酬。 第二十一条薪酬计算期间及发放时间: 1.薪酬计算期间为本月1日起至本月结束。 2.每一个月最后一天制作本月在册工作人员薪酬报表。 3.每一个月薪酬发放时间为每一
20、个月10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 第二十二条薪酬支付方法及扣除: 1、薪酬的支付,通常以现金或汇入存折的形式发放。 2、薪酬个人所得税、法定保险和公积金项目,在发放前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第二十三条人事行政部每一个月最后1日汇总整理本月在册人员名单、考勤记录提交给财务部,财务部结合本月的调薪变动申请表,填制月薪酬报表等,财务部签署后转呈总经理核定,再转财务部门核发薪酬。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工作人员薪酬采取密薪制,工作人员应对自己的薪酬保密,并不打听及传播他人薪酬信息,如有违反,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扣发岗位与绩效工资、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的修订权属公司经营管理委员
21、会,授权人事行政部进行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生产企业管理制度5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推行现代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在编制各种计划和年度计划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头等议事日程。根据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数值。内容包括本公司的工伤事故频率,死亡率和重伤率的数值及职业病危害区域的合格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 二、公司与下属项目部和施工队签订承包合同或下达工作计划时,一并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分解到各单位,作为公司对各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各
22、单位在与班组或个人签订合同或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目标责任制一并列入,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 五、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的安全检查,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六、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与经济责任制紧密挂勾。 生产企业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严格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未
23、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并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企业违法行为及时报告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第二章安全生产条件 第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
24、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八)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
25、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十)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一)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与颁发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前,应当依照本规定向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应当
26、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包括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下属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建设主管部门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第四条规定的相关文件、材料。 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第七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建筑施工企业的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安全生产条
27、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企业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应当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再次提出申请。 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涉及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专业工程时,可以征求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的意见。 第八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
28、有效期延期3年。 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到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第十条建筑施工企业破产、倒闭、撤销的,应当将安全生产许可证交回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予以注销。 第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遗失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立即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报告,并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方可申请补办。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采用建设部规定的统一式样。 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统一式样。 安全生产许可证分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
29、门应当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建设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已经确定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否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审查,对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十四条跨省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由工程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将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地区的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和处理建议抄告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第十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并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接受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发现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六
30、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四)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规定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许可证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1、的情况,每年向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管理情况。 第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不得转让、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九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建筑施工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举报。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规定,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二
32、)发现建筑施工企业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不依法处理的; (三)发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依法处理的; (四)接到对违反本规定行为的举报后,不及时处理的; (五)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建筑施工企业的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弄虚作假,造成前款第(一)项行为的,对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不予处分。 第二十二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 第二十三条建筑施工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吊销安全生产许
33、可证。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责令其在建项目停止施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责令其在建项目停止施工,限期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依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安全生产许
34、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接受转让的,依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规定,建筑施工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给予警告,1年内不得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筑施工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的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35、建设主管部门决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施行前已依法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自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施行之日起(20xx年1月13日起)1年内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逾期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经审查不符合本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继续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依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生产企业管理制度7 1目的 规范工人对生产现场的收拾整理,实现均衡、文明生产、进步营业素质,进步经济效益、达到优质、高效、低耗具有主要意义。 2 范围 金盾压力容器生产部各生产车间。 3 内容 3.1 质量 3.1
36、.1 各车间应严酷实行程序文件的规定,履行本人的职责、协调工作。 3.1.2 对枢纽过程按程序文件的规定严酷控制,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查明理由,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固的受控状况。 3.1.3 认真实行“三检”制度(自检、互检、巡检),操作人员对本人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搜检合格后,方能转入下工序,下工序对上工序的产品进行搜检,不合格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如发现质量事故时做到责任者查不清不放过、事故理由不排除不放过,防备措施不制订不放过。 3.1.4 车间要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制品绝不流入下道工序。 3.1.5 严酷划分“三区”(待处理区、报废品区、流转区
37、),做到标识显明、数目准确、处理及时。 3.2 工艺 3.2.1 严酷贯彻实行工艺规程。 3.2.2 对新员工和工种变动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 , 经考试合格并有师傅引导方可上岗操作 , 生产技术部不定期搜检工艺纪律实行情况。 3.2.3 严酷贯彻实行按标准、按工艺、按图纸生产,对图纸和工艺文件规定的工艺参数、技术要求应严酷遵守、认真实行,按规定进行搜检,做好记录。 3.2.4 对原材料、半制品、附件进入车间后首先进行自检,吻合标准或有让步接罢手续方可投产,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3.2.5 严酷实行标准、图纸、产品工艺要求,如需修改或变更,应提出申请,并经试验鉴定,报请技术部审批后主可用于生产。
38、3.2.6 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新材料应用必须进行试验、鉴定、审批后纳入相关技术、工艺文件方可用于生产。 3.2.7 新制作的工装应进行搜检和试验,判断无异常且首件产品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3.2.8 生产部应直立模具及工装台帐,按规定办理领出、维修、报废手续,并做好各项记录。 3.2.9 合理行使设备、量具、工位器具,保持精度和优异的技术状况。 3.3 定置 3.3.1 定置摆放、工件按区域按类放置,合理行使工位器具。 3.3.2 勤搜检、勤转移、勤清理。 3.3.3 做到单物符合,流转卡与产品数目符合。 3.3.4 增强对不合格品,有记录,标识显明,处理及时。 3.3.5 通道内不得摆放任
39、何物品。 3.3.6 器材定置摆放 , 不得随意挪作他用 , 保持现场清洁。 3.4 3.4.1 车间设备指定专人。 3.4.2 严酷实行公司设备行使、维护、保养、制度,认真实行设备保养制度,严酷遵守操作规程。 3.4.3 做到“三步法”,坚持日清扫、周维护、月保养,天天上班后搜检设备的操纵控制体系、装配、润滑油路通顺,油路、油压油位标准、并按润滑图表注油,油质合格,待搜检无题目方可正式工作。 3.4.4 设备点检记录、运转记录齐全、完备、帐卡符合、填写及时、准确、整齐。 3.4.5 实施重点设备凭证上岗操作 , 做到证机符合。 3.4.6 严酷设备事故报告制度 , 平常事故 3 天内 , 庞
40、大事故 24 小时内报生产主管或公司领导。 3.4.7 坚持八字要求 , 即 : 划一、清洁、润滑,做到“三好管好工具、附件、不得丢失;发现故障立即停车、关照维修人员搜检、处理。 3.4.8 设备运行中 , 视察设备响声、温度、压力有异常时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做到勤搜检、勤调整、勤维修。 3.4.9 操作人员离岗位要停机 , 严禁设备空车运转。 3.4.10 保持设备清洁 , 严禁泡、冒、滴、漏。 3.4.11 设备应保持操作控制体系 , 装配齐全可靠。 3.5 工具 3.5.1卡物符合,小我长期行使的工具做到领用卡与什物符合,丢失赔偿,行使量具时轻拿轻放,不敲刀刃具,不乱拆工装模具。 3.5.
41、2 各种工具量具刃具应按规定行使,严禁违章行使或挪作他用。 3.5.3 细密、珍贵工具、量具应严酷按规定保管和行使。 3.5.4 严禁磕、碰、划伤、锈蚀、受压变形。 3.5.5 车间不得行使不合格的或已破坏的工具、量具、刃具。 3.6 计量 3.6.1 行使人员要努力做到计量无缺、准确、清洁并及时送检。 量具必须保持无缺无损,零件、附件无丢失,出现上述情况之一者,必须及时送技术品质科以便搜检、补缀、鉴定。 禁止行使过期或不合格量具,做到正确行使、轻拿轻放、严禁碰撞,行使后擦拭干净,较长时刻不行使时要涂油,正确放置。 悉数在用计量器具必须按合格证书填写的有效期或技术部的关照自觉及时送检。 3.6
42、.2 凡自制或新购计量器具均送技术品质科检测中心搜检,合格后办理入库、领出手续。 3.6.3 严禁用细密度较高的计量工具测量粗糙工件,更不准作为他用,不得行使非法计量单位的量具。文件、报表、记录等不得采用非计量单位。 3.6.4 凡须报废的计量器具,应提出申请报技术部。 3.6.5 各单位应按需要合理配备计量器具。 3.6.6 对不按规定行使计量器具或造成破坏、丢失者,应视情节进行指斥教育或予以罚款。 3.7 能源 3.7.1 积极履行节能职责,认真考核。 3.7.2 开展能源损耗统计核算工作。 3.7.3 认真实行公司下达的能源损耗定额。 3.7.4 随时搜检耗能设备运行情况,杜绝跑、冒、滴
43、、漏,消弭长流水征象,严酷把握控制设备预热时刻,杜绝空车运行。 3.7.5 未经许可不得私接耗能设备、设施、器具。 3.8 劳动纪律 3.8.1 车间可据公司制度,具系统体例定细则,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验。 3.8.2 车间做到奖罚分明,帐目齐全,分配公开、公正。 3.8.3 严酷,要做到生产使命过硬、技术质量过硬、工作过硬、劳动纪律过硬、思惟工作过硬。 3.8.4 常常不定期开展内部工艺、纪律、产品质量自检自纠工作。 3.8.5 积极参加技术培训,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努力达到岗位技能要求。 3.8.6 认真填写各项记录、管制表、台帐、做到及时、准确、清楚、完备、规范。 3.9 文明生产 3.9.1 车间清洁划一,各图表美观大方,设计合理,填写及时,准确清楚,原始记录、台帐齐全、完备、按规定填写。 3.9.2 应准确填写生产记录、内容包括生产班组、产品规格、生产数目、合格数目、报废数、班构成员等。 3.9.3 放工提前510分钟进行地面清洁、设备保养、规范物品摆放。 3.9.4 车间地面不得有积水、积油、尘垢。 3.9.5 车间内管路/线路设置合理、安装划一、严禁跑 、冒、滴、漏。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