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泰州市市区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pd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2022年泰州市市区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泰州市市区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pdf(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泰州市市区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管理,规范地下管线规划建设行为,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地下空间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江苏省公路条例和住建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区地下管线,是指城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包括照明)、通讯、工业管道等城市基础设施的各类地下管线及其相关附属设施(以下简称管线)。第三条在市城市规划区范围
2、内(以下简称市区)进行管线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维护等管理活动的,应当遵守本办法。第四条市建设、发改、规划、公安、交通、城管、财政、经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管线工程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协同实施本办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区管线工程建设施工许可、道路挖掘许可(不包含国省干线及农村公路)、档案管理及建设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和动态管理工作。城建档案馆具体负责市区工程档案的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等工作。发改部门负责市区管线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工作,政府投资管线项目及维护资金计划编制。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区管线规划方案审查、核发管线工程选址意见书,实施管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竣
3、工规划核实。穿、跨越国省干线及农村公路埋设管线,以及在公路用地和公路建设控制区内挖掘公路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应当得到交通部门许可。公安、交通部门负责市区地下管线占道掘路施工作业及开设道路出入口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对管线建设的相关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和行政处罚。财政、经信部门负责市区通信管线建设管理规划相关管理工作,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本市供水、排水、燃气、电力、通讯、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实施监督管理。第五条管线建设和运营活动应当坚持统一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开发、综合利用、保障安全的原则。第六条管线空间资源开发利用应当做到科学规划、合理预埋、满足发展需求。
4、新建、扩建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应与所附着管线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到位。 应积极发展城市地下公共管廊建设,条件不具备的可先行建设弱电管廊。第七条政府支持管线科学技术研究和创新,推广先进技术,提高管线管理的科学技术水平,鼓励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1 页,共 6 页 - - - - - - - - - 第二章管线规划的编制和年度建设计划安排第八条各项管线建设工程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5、第九条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指导编制各项专项规划。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各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按各自职责编制各项专项规划,指导城市各项管线建设。涉及国省干线、农村公路管线建设规划时,规划编制部门、单位应当事先征询交通部门意见。第十条各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根据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编制下年度管线建设计划,并于每年年底报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规划部门应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形成管线建设计划,并上报市政府研究后纳入城市年度建设计划。第十一条实施城市道路、桥梁、隧道、河道、驳岸等市政基础设施,各建设主体应主动与各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建立项目联动机制,同步实施各项管线工程。第三章管线工程审批和施工
6、管理第十二条下列管线建设应当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规划宽度 10 米的城市道路上的各种规格和类别的管线及沿路建筑管线接入;(二)雨水管、污水管管径300毫米的;(三)给水管、燃气管、热力管等压力管管径200毫米的;(四)电压 10 千伏的电力线路;(五)有线电视电缆2孔的;(六)通信电缆2孔的;(七)各类工业管线;(八)其他各类需要审批发证的管线。第十三条随道路、桥梁、隧道、驳岸等市政基础设施同步建设的地下管线项目,由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主体根据规划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管线综合设计,并组织各管线工程建设单位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7、一)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主体组织各管线单位同步向发改委申请取得市政基础设施和地下管线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文件;(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主体负责编制管线综合规划,报规划部门审查;(三)管线综合方案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应当组织编制管线综合施工图报规划部门审批;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2 页,共 6 页 - - - - - - - - - (四)管线综合施工图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主体组织各管线建设单位同步向规划部
8、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五)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主体组织各管线建设单位同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施工中产生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管线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需向市城管部门申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后方可施工。第十四条除十三条外的各管线单位单独建设的管线项目,按下列程序办理:(一)向发改委申请取得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文件;(二)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三)提供该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四)编制管线规划设计方案并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五)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六)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需挖掘道路的
9、,同时申领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施工中产生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管线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需向市城管部门申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后方可施工。第十五条新建、改建、扩建管线工程涉及建设、交通、水利、园林、文物、公安等部门管理职责的,管线建设单位应当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手续。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到城建档案馆查询施工地段的管线工程档案,取得该施工地段管线现状资料并报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地段无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地下管线产权单位补测,并及时报送城建档案馆。第十七条经批准建设的管线工程在开工前,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主体或管线建设单位应当根据第十三条或第十四条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22年泰州市市区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2022 泰州市 市区 地下 管线 规划 建设 管理办法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