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违规与公司治理结构关系的实证分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上市公司违规与公司治理结构关系的实证分析.docx(10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上市公司违规与公司治理结构关系的实证分析 摘要:本文选取1998年2009年,因违法违规而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上市的311家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并选取了同行业、资产规模最相近的311家上市公司作为配对样本,对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多个因素与公司是否违规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平均年龄、董事长是否变更、领取报酬的董事总人数、领取报酬的监事总人数、CR_10指数与上市公司违规显著相关。研究结果为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有效预防和控制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了经验证据。 关键词:上市公司违规公司治理实证分析 一、引言 从1994年1月1日到2009年12
2、月31日,由于违规而被证监会处罚或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上市公司共有679家(次)之多。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不仅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而且严重威胁着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和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成为我国政府、投资者和证券市场密切关注的话题之一。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主要表现有:信息披露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严重误导性陈述、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项,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利润虚假、募集资金使用虚假、数据造假、违规担保及控股股东占用资金、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等。上市公司的这些违规行为最终的结果都损害了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给投资者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与公司的内部治理结
3、构要素之间有无关系?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本文试图回答这样的问题,从而为如何预防和控制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公司治理方面的经验证据。 二、文献综述 (一)董事会、监事会规模与上市公司违规董事会、监事会规模即董事会、监事会所包括的成员数量。Lipton和Lorsch(1992)的研究指出,董事会的监督能力随着董事数量的增加而提高,但由此带来的协调与组织过程的效率损失将超过其数量增加所带来的收益,当董事会规模超过10人时,会变得缺乏效率,降低他们参与战略形成的能力,反而更容易被经理人所控制。Jensen(1993)认为,当董事会规模太大、董事会持股比例较低时,董事会就不是管理层行为的有效监督者,而小规
4、模的董事会在信息沟通上有着比较优势,能更有效地对经理人的财务舞弊行为实施控制。Yermack(1996)的经验研究也表明,小规模的董事会比大规模的董事会更有效率。Beasley(1996,1998)发现,董事会规模越大,公司越可能发生财务舞弊。刘立国和杜莹(2003)发现,监事会的规模与财务舞弊的可能性正相关。HaticeUzun等(2004)发现董事会的规模与公司舞弊行为之间的相关关系并不显著。吴世农和蔡志岳(2006)发现对于公司违规的发生概率、发生频率和严重程度,董事会规模都有正向解释作用,但并不显著。Lipton和Lorsch(1992)建议将董事会的人数限制为10人,首选的董事会规模
5、应该是8人或9人。杨清香等(2008)的研究表明董事会规模与财务舞弊之间呈明显的“U”型关系。可见,在董事会规模与公司违规的关系上主要存在三种观点,即正相关关系、无显著相关关系和最优董事会规模观点。规模小的董事会可以保证成员之间的有效交流,但是如果董事会规模过小,就会限制一些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而且容易被内部人所操纵,难以起到监督经理人的作用。规模大的董事会拥有不同利益相关者代表,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可以达到互补效果,有利于协调各方利益,吸收各种不同的意见,减少公司的经营风险,但是如果董事会规模过大,就容易导致沟通困难、“搭便车”和决策效率低等问题,同样使得董事会难以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
6、(二)董事长和总经理是否两职合一与财务报告舞弊Beasley(1996)、Persons(2006)等实证研究发现,两职合一威胁内部监控和信息披露质量,两职合一与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负相关,与财务舞弊正相关。AnupAgrawal和SahibaChadha(2004)发现,当CEO同时为公司发起人时,公司的会计丑闻发生概率较高。李常青和赖建清(2004)发现,CEO兼任董事长将降低公司绩效,而CEO兼任董事不影响公司绩效。但张翼和马光(2005)等实证研究却没有发现这种关系。吴淑琨等(1998)发现两职是否合一与其绩效之间并没有显著的相关关系,而与公司规模存在正相关关系。而吴世农和蔡志岳(2006
7、)却发现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公司不容易违规,或违规程度较轻微。从代理理论的角度分析,董事长与总经理的担任者应分离,以相互制衡,降低公司违规的可能性。而两职合一会使得总经理在经营决策、会计政策选择、利润分配、政策制定等方面拥有独断权,从而导致公司违规的可能性增大。但代理理论与现代组织行为和组织理论存在某些冲突。Donaldson(1990)提出的现代管家理论认为,代理理论对总经理内在机会主义和偷懒的假定是不合适的,总经理对自身尊严、信仰以及内在工作满足和职业发展的追求,会促使他们努力经营公司,成为公司资产的好“管家”。根据权变思想产生的环境依赖理论认为,两职合一的合理性要依据所处的具体环境来进行分
8、析,在比较稳定的环境中,两职分离可以制约CEO的权力;在高度不确定的环境中,两职合一的制度安排可以使公司做出更快、更一致的决策来应对环境变化,这与吴淑琨等(1998)的研究结论是一致的。孙永祥(2000)的研究也表明,我国国有控股公司全面实行两职分离可能并非适合我国实际情况。我国目前对董事长与总经理的法制约束和激励机制还都不够完善,此种情况下,就很难说董事长能对总经理形成有效监督;两职分离的情况下,总经理的创新自由也会受到董事长的很大限制,两职分离带来的监管成本可能超过其带来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与上市公司违规Fama和Jensen(1983)指出,独立董事制度是提高董事会独立性从而保证其监
9、督效率的重要制度安排。PatriciaM.Dechow等(1996)指出,在存在财务报告舞弊行为的公司中,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所占比例较低,董事会常常由公司内部人员控制。Klein(2002)在检验公司治理与盈余操纵之间关系的研究中发现,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比例越高,越不受CEO影响,财务报告的质量越高。DavidB.省略erdata.省略info.省略)的深交所和上交所上市公司诚信档案,以及大智慧证券交易软件的行情分析系统。 (二)变量定义本文使用SPSS17.0版本作为分析工具对样本进行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该版本可以直接使用中文名称作为变量名,对结果的分析处理更加方便与直观。被解释变量
10、“违规”为二分类变量,当上市公司违规时赋值1,否则赋值0。由于本文的目的是分析公司治理的各个因素与上市公司违规之间的统计关系,而不是建立上市公司违规的识别模型,因此在变量选择选择上没有进行人为的舍弃,选取了公司治理的33个方面作为解释变量。其中“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类别”定义为上市公司年报中披露的,截止到12月31日,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最后控股股东的类别。股东类别定义为:国有控股0;民营控股1;外资控股2;集体控股3;社会团体控股4;职工持股会控股5;不能识别6。“CR_5指数”定义为公司前5位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和,“CR_10指数”定义类似。“第二到第五大股东联盟”定义第二到第五大股东的持股比
11、例之和,“第二到第五大流通股东联盟”定义类似。其它解释变量的定义如其中文名称,篇幅所限,不作详细解释。 四、实证结果分析 (一)显著性检验(表1)显示了回归方程显著性检验的总体情况,由于没有设置解释变量块,且解释变量是一次强制进入模型,所以三行结果相同。表中可以看出,概率p值远小于0.05,可以认为所有回归系数不同时为0,解释变量的全体与LogitP之间的线性关系显著,该模型是合理的。 (二)拟合优度检验(表2)显示了方程的Hosmer-Lemshow拟合优度检验,检验结果的P值0.787大于显著性水平,表示模型预测值与观察值之间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从而意味着模型拟合较好。 (三)回归分析(表
12、3)为错判矩阵,从中可以看出,有3个违规样本被错判为没有违规,而有15个未违规的样本被判定为违规,模型的总体正确率为95.5%。从(表4)中可以看出:第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平均年龄与公司是否违规在5%的水平上显著负相关。年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更多的精力参与到公司的日常管理活动中,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可能也正处于事业的上升期,更加关注违规可能给自己事业带来的负面影响。第二,董事长是否变更与公司是否违规在5%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在发生董事长变更的年度上市公司违规概率显著增加,可能是由于董事长发生变更,公司内部管理环境相对不够稳定从而导致违规的可能性上升。但也不排除因果关系颠倒,正是由于
13、公司违规行为导致了董事长的变更。由于无法获取董事长变更日期与公司违规日期的先后关系,本文对此未作进一步分析。第三,领取报酬的董事总人数与公司是否违规在5%的水平上显著负相关,领取报酬的监事总人数与公司是否违规在10%的水平上显著负相关。说明董事、监事的领薪与否对上市公司违规行为产生了显著影响。可能是董事、监事未在上市公司领薪对其工作的积极性产生了很大影响。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工作尽职度会对公司监管产生明显作用,而这些情况并未从年度内董事会的会议次数、年度内监事会的会议次数、董事会的规模、监事会的规模等变量与上市公司违规的关系上得到反映。这也说明,防范上市公司违规,不是要看一
14、年内开了多少次董事会、监事会,不是要看建立多大的监管班子,而是需要这些机构抱着对全体股东、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真正地发挥起应有的监管作用。第四,CR_10指数与公司是否违规在接近5%的水平上显著负相关。说明股权的相对集中是有利于防范上市公司违规行为的。原因可能是股权的相对集中可以减少“搭便车”行为,加强对公司行为的监管力度。第五,模型中其他的变量与公司违规与否关系并不显著。其中独立董事总人数与公司违规与否显现出负相关关系,但是统计学上并不显著,说明单从增加独立董事人数方面来讲对防范上市公司违规并不产生正面影响。这并不说明独立董事制度的引进对加强公司治理、防范上市违规现象是无益的,更多地还是要看
15、独立董事是否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而不是停留在表面上看引入了多少独立董事。 五、结论 本文选取了1998年至2009年,因违法违规而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上市的311家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对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多个因素与公司是否违规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平均年龄、董事长是否变更、领取报酬的董事总人数、领取报酬的监事总人数、CR_10指数与上市公司违规显著相关。本文存在的不足会对研究结论产生影响:研究样本的选择主要依据证监会和证交所公告,但公告未涉及的单位可能存在违规行为而未被发现,而这些公司还有可能被作为配对样本,将对结论
16、产生一定影响。根据相关新闻报道以及其他途径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筛选符合条件的样本会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这方面的不足。受可获得资料的限制,解释变量主要取自有关的公司治理数据库,这些变量能否有效解释上市公司违规行为还需要进一步考证;变量在有些年份中数据的缺失也会对研究结论产生影响。信息资源丰富的研究机构可以完善相关变量,比如反映公司董事、监事尽职程度的信息,对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讨论内容提出不同意见的人数、次数等信息。 参考文献: 1吴革:财务报告舞弊特征研究的实证发现:文献综述与评论,财会通讯2009年第1期。. 2崔学刚:公司治理机制对公司透明度的影响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数据,会计研究2004年第
17、8期。 3刘立国、杜莹:公司治理与会计信息质量关系的实证研究,会计研究2003年第2期。 4谢朝武:股份公司会计舞弊及其制度防范,会计研究2000年第5期。 5MatthewMorey.DoesBetterCorporateGovernanceResultinHigherValuationsinEmergingMarketsAnotherExaminationUsingaNewDataSet.JournalofBanking&Finance,2009. 6QiaoLiu,Zhou(Joe)Lu.CorporategovernanceandearningsmanagementintheChineselistedcompanies:Atunnelingperspective.JournalofCorporateFinance,2007. 7JapEfendi.WhydocorporatemanagersmisstatefinancialstatementsTheroleofoptioncompensationandotherfactors.JournalofFinancialEconomics,2007. (编辑虹云) 第 10 页 共 10页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