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要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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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教学论基础2012年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要点2011年,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进一步完善了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和制度,创新了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机制,加强了对保障性住房、轨道交通等重点工程质量管理,加大了施工质量监督的执法力度,针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区域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强化落实了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责任,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总体处于受控状态。2012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继续充实和完善工程质量监管政策规定,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努力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一、总体思路2012年,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以工程质量为核心,以落实工程质量责任为重点,以
2、在全市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为载体,完善各项法规制度,创新质量管理机制,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夯实质量管理基础,杜绝重大质量事故,突出抓好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和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确保建设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证首都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二、工作要点(一)继续完善法规制度,强化落实质量责任一是开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立法研究。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从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工程质量主体责任、注册执业人员管理、工程质量保修、质量监督机构定位、行政处罚等方面对全市工程质量监管体系进行充分调研,进一步创新管理机制、落实工程质量主体责任,为北京
3、市质量管理地方法规的制定打下基础。二是完成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制定。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监督的法律地位和执法属性,改进监督方式,加强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监督执法工作效能,全面加强和改进全市质量监督执法工作。三是加强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强化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质量管理。四是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检测资质和人员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管标准,建立检测资质预审制
4、度。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能力评估的研究,推行检测机构能力评估制度,确定我市检测机构检测能力评估的方法和评估标准。五是加强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全面规范本市建筑市场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研究制定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配套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企业、项目及其主要管理人员的质量责任,强化技术管理工作。六是深入研究有关监理工作管理规定。充分发挥监理在工程建设当中“三控两管”及安全监理作用,从明确职能创造保留人才环境入手,加大对监理企业的培育力度,研究制定本市专业监理工程师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取费及监理企业人员约谈、考核的若干规定,切实落实质量监理责任。七是研究制定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参建
5、方各类人员配备标准,防水设计、施工管理和实体工程质量检测验收管理办法,全面提升各类人员的工作责任和工程质量水平。八是在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做好住宅分户验收有关要求的基础上,针对我市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研究对有关内容进行优化,使之更具实用性、可操作性。(二)坚持创新管理机制,全面提升管理水平1.全面提高工程监理整体水平。一是督促监理企业与监理人员切实履行监理责任,认真贯彻北京市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监理单位和人员的动态监管,建立并完善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的信用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二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工程监理人员
6、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从培训教材、培训的方式、考试及发证各个环节入手,完善工程监理人员培训考试流程;同时,规范监理例会记录、日志、月报的撰写内容,出台示范文本,利用2至3年的时间,完成对全市工程监理人员的培训。2.扎实推进检测行业健康发展。一是逐步完善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和检测机构及人员的信用评价管理体系;强化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人员的动态管理,督促检测机构认真履行质量责任,确保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真正落实;加大对伪造数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格处理;充分发挥好协会的作用,支持其做好推行工程质量检测行业执业准则、净化检测市场等行业自律的工作;逐步建立检测
7、行业资质预审制度和市场准入清出机制,扎实推进检测行业的健康发展。二是在质量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基础上,试点对30家混凝土生产企业实验室检测能力进行验证,积累经验后在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中推广。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保证检测数据自动采集、数据真实、实时上传,同时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结果不合格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18 号)要求,及时报告检测中发现的问题。3.强化落实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责任。一是研究制定北京市预制构件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市、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对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和生产过程的监管,督促预拌混凝土企业落实质量责任。二是对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质量管
8、理、产品质量等环节实施重点抽查。对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不合格原材料、偷工减料、未按规定检验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及分站依法进行查处,并将不合格原材料的供应单位移送质量技术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4.规范提高工程竣工备案管理。一是进一步规范工程竣工备案工作。认真贯彻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有关政风行风建设工作部署,强化市和区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力度,着手研究制定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规定,依法行政,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二是进一步加大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行政管理创新力度。做好新备案系统应用工作,实现全市备案工作网上申报、实时查询办理过程、即时告知办理结果,即时公开备案信息,服务社会,提高办事效率。同时
9、通过竣工备案数据信息化,继续研究委内处室之间、市区两级之间的工作联动,加强备案数据应用工作。三是加强对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监管力度。通过改造后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系统与工程质量监督系统进行衔接及时获取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情况,严肃查处违反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5.积极稳妥做好信访投诉工作。一是继续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原则,进一步加强市、区县两级信访工作联系机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同时建立工程质量投诉统计分析通报制度,按照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法治社会的要求,克服困难、扎实工作,确保社会稳定。二是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涉
10、及工程质量引发的群诉群访,加大对重点事项排查和预警工作力度。在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重的大环境下,提高认识,认真分析工程质量信访管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要求对施工过程的质量监督从严从细,从源头上预防质量群诉群访事件。(三)全力抓好质量监管,着力解决突出问题1.加大保障性住房监管力度。一是继续坚持“以区为主,全市统筹”的原则,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完善保障性住房工程监督执法模式。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监督执法的具体实施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组织开展全市保障性住房工程的专项监督执法工作。2012年是保障性住房工程施工面积和竣工的高峰年,在建规模将达
11、到5800万余平方米、68万套,全年竣工各类保障性住房7万套,同时,还将启动新增五片棚户区和全市882栋简易楼的改造。市和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加大质量监督执法力度,健全质量保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实行专项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完善网格式执法检查制度,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重点加强对建筑材料、建设过程质量控制、竣工验收全过程监管,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提升,确保质量安全。二是认真抓好保障性住房小区的水、电、路、气等市政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市和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施工许可范围加强对小区配套建设的市政基础设施的质量监督执法,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建设方案确定的竣工验收计划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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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 工程质量 管理工作 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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