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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买卖合同模板汇总九篇买卖合同模板汇总九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本店收集整理的买卖合同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买卖合同篇1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经营需要向乙方购买茶叶,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有关事项商定如下: 一、产品名称: 合计金额:xxxx 二、合同标的: 三、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 四、交货日期、地点、方式:乙方应按甲方指定日期在20xx年2月10日至20xx年4月 10日前分期(具体时间以甲方电话或传真通知日期为准)将货物抵安溪二环路感德周阳茶业有
2、限公司 五、验收方法:依照样品验收,在甲方指定地点现场验货确认。 六、违约责任:乙方如不能按时、按质量交货,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整,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甲方如不能按时款应支付人民币贰万元整,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乙方逾期货款违约金,乙方开户银行安溪县信用联社剑斗分社户名:王鸿料账号:xxxx9 七、争议解决方法: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提交至所管辖区人民法院解决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买卖合同篇2 合同编号:_ 买方:_ 卖方:_ 买方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述商品,并按下列条款
3、签订本合同: 一、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及单价: 项目序号商品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单价总价 总值 二、生产国别和制造厂: _。 三、包装: 以新的,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并能防潮,防湿,防震,防锈及防止粗暴装卸,适合于远程海运,邮包邮寄,空运运输。由于采用不适当或不妥当的包装而引起生锈,损坏,丢失,其责任应由卖方承担。 四、唛头: 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上用不退色的油漆刷上箱号,尺码,毛重,净重和诸如“勿倒置”,“小心轻放”,“防潮”等字样,以及提升位置和下列唛头。 五、装船时间: _。 六、装船港口: _。 七、目的港口: _。 八、保险: 装船后由买方负担。 九、支付条件: 1如以信用证支付:买方
4、接到本合同11条规定的卖方装船通知后在交货期1520天前,由_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金额为装货总值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凭开户银行开具的汇票和本合同第10条中所规定的装船单据付款。 2如以托收方式支付:交货后,卖方经由卖方银行通过_银行寄送本合同第10条所规定的装船单据向买方收取货款。 3如以信汇或电汇方式支付:接到本合同第10条所规定的装船单据后于七天内付款。 十、付款单据: 1为了议付货款,卖方应向支付银行呈交下列单据: (1)全套清洁无瑕疵,注明“运费到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和通知目的港已“装船”的海运提单。 (2)发票_份:注明合同号和唛头(一个以上唛头应分别开发票)。 (3)装箱单_
5、份:注明发货重量及相应发票的编号和日期。 (4)由制造厂出具的品质和数量证明书两份,如14条第(1)项中所规定。 (5)通知买方已装船的电报抄件一份。 2装船同时,卖方应将上述单据副本各一份(本条5项除外)寄送目的港。 十一、装船条件: 1卖方应于本合同规定的装船期前_天,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下内容: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件数,毛重,尺码,港口备妥待运日期,以便买方洽订舱位。 2_(电报挂号:_),将作为买方的船代理洽订舱位。 3买方应于船只预计抵港日期前十天,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卖方应与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必须换船或船提前或推迟到港时,买方或其船代理应及
6、时通知卖方。如船只不能在买方通知的船期后_内到达港口,买方应担负自_天起所带来的仓租费和保险费。 4如船只按时抵达装船港口后,而卖方不能按时备货装船,由此产生的空仓费和滞期费应由卖方负担。 5货物越过船舷和脱钩前的全部费用,风险由卖方负担;货物越过船舷和脱钩以后的全部费用,风险由买方承担。 十二、装船通知: 卖方应于货物装船完毕后,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价值,船名和起航日期。若由于卖方未及时以电报通知买方,而使买方不能及时办理保险时,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十三、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货物采用最好的和未用过的全新材料,第一流制造工艺,其成品质量,规格和
7、性能与本合同规定相符。货物的保证期为货物抵目的港后_月。 十四、检验和索赔: 1发货前,制造厂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重量作精密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书,证明货物符合本合同规定。质量证明书应附有制造厂试验项目和结果的报告。 2货到目的港后,买方将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局)对货物的品质,规格和数量重量进行初检,并出具检验报告。如该局发现规格或数量或二者有出入,除保险公司或轮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后_日内拒收该货物或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买方将申请商检局进行检验,并凭检验报告有权向卖方索赔(包括换货)。所有费用(检验费,退货和换货的运
8、费,保险费,仓储费和装卸费等)均应由卖方承担。 4若买方提出索赔后三十天内卖方未予答复,则认为卖方已接受上述索赔。 十五、人力不可抗拒: 凡是制造或装船运输过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卖方推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卖方可不负责任。但发生上述事故时,卖方应立即通知买方,并在十四日内,给买方航寄一份由主管政府当局颁发的事故证明书。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加速交货。如事故延续十周以上,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十六、迟交货罚款: 除本合同第15条规定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买方应同意在卖方支付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罚款可由支付银行在议付货款时扣除,但罚款不得
9、超过迟交货物总价的5。罚款率按每七天收0.5,不足七天时以七天计算。如卖方延期交货超过合同规定十周时,买方有权撤销合同。此时,卖方仍应不迟延地按上述规定向买方支付罚款。 十七、仲裁: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当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八、补充条款: _。 十九、本合同正本共_份,采用中,_文(略)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签字后即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买方(公章):_卖方(公章):_ 代表(签字):_代表
10、(签字):_ 见证人(签字):_见证人(签字):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买卖合同篇3 存量房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经纪机构: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制 存量房交易合同 卖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照号: 护照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照(证件号): 联系地址: 买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照号: 护照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照(证件号): 联系地址: 经纪机构: 法定代表人姓名: 营业执照号: 备案证号: 执业经纪人姓名
11、: 资格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和江苏省、苏州市房地产交易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就该房屋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坐落:。 2.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3.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5.房屋性质:。 6.其它:。 第二条:房屋其他情况。 1.房屋抵押情况为下列第项:(仅选一项) 【1】甲方保证该房屋在本合同签订之时未曾设定抵押权。 【2】该房屋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已经设定抵押权,甲方承诺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解除该抵押,并注销相应的抵押登记,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2.房屋租赁情况为下列第项:(仅选一项
12、) 【1】甲方保证该房屋在本合同签订之时未曾租赁给他人。 【2】该房屋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已经租赁给他人,甲方保证该承租人已经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并承诺在房屋交付前解除该租赁关系,注销相应的租赁登记,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3.房屋物业管理现状为下列第项:(仅选一项) 【1】该房屋目前由负责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费交至年月。 【2】该房屋目前尚未纳入物业管理范围。 4.随同该房屋同时转让给乙方的房屋附属设施和相关物品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条:房屋价款。 该房屋(包括阁楼、车库,本合同附件一明确的房屋附属设施及物品等)成交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房屋(含阁楼)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车库成交价格为人民
13、币元。 第四条:付款方式。 1.乙方于年月日前给付甲方购房定金元(购房定金可冲抵购房款),甲方在收到乙方购房定金的同时,将该房屋的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交给经纪机构,经纪机构出具收件凭证。房屋买卖无法成交的,经纪机构应及时归还上述“双证”。 2.房屋价款支付方式约定为下列第款。(仅选一款) 【1】一次性付款: 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的期限为下列第项:(仅选一项)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 2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之日。 3房屋交付之日。 4年月日前。 【2】分期付款: 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14、乙方于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之日,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乙方于房屋交付之日,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大写:元整)。贷款支付:。 【3】其他方式:。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向甲方支付相应房屋价款的,按逾期时间,分别作如下处理(不做累加): 逾期不超过天,自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应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甲方实际收到逾期房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天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房屋价款的%0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天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天内,乙方
15、将房屋退还给甲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房屋价款的%或购房定金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经双方协商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应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甲方实际收到逾期房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天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房屋价款的%0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在年月日前,若因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不同意乙方购房贷款申请,导致乙方无法按约定期限支付房款的,买卖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退房退款,撤销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并按下列第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1】乙方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当于年月日前腾空该房屋。并将上述房地产交付给乙方。
16、在交付房屋时,应当履行下列第1.2.3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物业服务费缴纳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该清单上所列物品。 【2】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物业服务费缴纳、水电气费交纳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钥匙。 第七条:甲方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甲方未能按约定期限将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物品交付给乙方的,按逾期时间,分别作如下处理(不作累加): 逾期不超过天,自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实际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天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房屋价
17、款的%0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天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天内,甲方将已收房款退还给乙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房屋价款的%或购房定金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经双方协商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期限之第 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实际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天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房屋价款的%0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八条:关于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物品的承诺。 房屋交付时,凡已纳入本合同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物品被损坏或灭失的,甲方应按照损坏或灭失部分的(协商或评估价值)价值元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九条:如因甲方对房屋的保证
18、情况失实,致使本合同生效以后发生房屋基本情况或其他情况纠纷、权属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优先购买权纠纷的,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总成交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造成乙方其他损失的,甲方另行赔偿。 第十条:关于房屋原有户籍迁移的约定。 自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天内,甲方保证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所有户籍关系迁出。逾期迁移原户口的,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造成乙方其他损失的,甲方另行赔偿。 第十一条:关于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约定。 甲、乙双方定于年月日前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如因一方责任致使未能按期办理的,责任方应当按逾期时间承担以下违约责任(不作累加);造成对方其他损失的,需另行赔偿。 1.逾
19、期不超过天,自约定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手续之日止,每逾期一天,责任方按天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房屋价款的%0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天后,无责任一方有权解除合同。责任方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房屋价款的%的违约金,同时退房退款。双方协商继续履行合同的,自约定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手续之日止,每逾期一天,责任方按天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房屋价款的%0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逾期超过天后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甲、乙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和经纪机构共同向昆山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申请撤销该合同的备案,甲、乙双方中的另外一方不得对撤销合同备案的行为提出异议。
20、至于甲方和乙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由双方自行协商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关于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约定。 1.该房屋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国有】或【集体】,类型为(【出让】或【划拨】或【】)。(仅选一种) 2.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以后,买、卖双方应当按规定共同向土地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该土地使用权原来为非出让类型的,变更登记时需要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按下列第项方式处理:(仅选一项) 【1】甲方承担。 第十三条:关于交易税费和其他相关权益的约定。 1.房屋买卖过户过程中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按以下第款办理: 【1】由甲、乙双方按照规定各自缴纳。 2.
21、房屋验收交接时,甲、乙方应共同办理物业服务及相关配套设施等过户手续。 买卖合同篇4 买方:_(下称甲方) 卖方:_(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品种、规格: 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质量,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照_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 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 2.计量单位和方法:
22、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_(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的负担。)。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 2.交货地点:_。 3.运输方式:_(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 4.保险:_(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 第五条验收: 1.验收时间:_。 2.验收方式: _(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检验机构按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
23、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总价:_(明确币种及大写)。 2.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_; 货款的支付方式:_; 买卖合同篇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就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受让事宜,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地址: 受让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地址: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的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国用字第号),总面积为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中的平方米转让给乙方(转让地块位置详见红线图或宗地图)。
24、 第二条 转让地块的土地用途为,原土地出让年限为年,建设年限为 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地块,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也随之转让给乙方(房屋转让契约另订),并向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四条 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甲方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的剩余年限。即 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地块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每平方米为元(币种:)。总金额(大写) 元(币种:)。 第六条 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时,愿意承担甲方原出让合同(合同号:号)及其全部附件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 第七条 本合同自批准之日起天内,甲乙双方应按有关
25、规定向市国土局和税务部门及财政部门缴纳有关税费,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由甲乙双方各半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后,乙方须严格按照原出让合同中所规定的土地使用规则进行开发利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规划要求,如需改变须经市国土局和市规划部门的批准。 第九条 甲乙双方须在本合同批准之日起天内向市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付清全部税费后,换领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条 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另一方支付转让总额%的违约金,并承担实际损失的赔偿金。 买卖合同篇6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签订日期: 出卖人(甲方):买受人(乙方):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质
26、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第六条标的物所有权自安装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所有。 第七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第八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第九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
27、自双方签字盖章后起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五条安装期间安全自负,伙食解决。 第十六条安装后交付使用,若发生故障不饱暖等现象随喊随到,否则,乙方另请他人,所花经费从甲方押金中扣除。 第十七条甲方必须按乙方预定方案安全施工(所有生活区暖气)。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买卖合同篇7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姓名(或名称):_ 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号):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姓名(或名称):_ 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号):_ 中介人(以下简称丙方)名称:_ 营业执照号_中介资质证书号_ 根
28、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中介房屋买卖合同: 一、经丙方介绍,甲方自愿将本条第二款所列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已将房屋状况充分告知乙方,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装潢情况已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甲方出售房屋的情况: (一)房屋坐落_,房屋所有权证号_,产权性质_,建筑面积_平方米。 (二)附属设施、装潢情况_。 二、甲、乙双方约定上述房屋成交价款为人民币_元(大写_),附属设施、装潢价款_元(大写_),总计_元(大写_)。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给甲方定金_元(大写_),由丙方代为保
29、管。 三、付款方式、期限及房屋交付: (一)乙方按下列第_种方式付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日内,乙方将上述房款付清,交付给_方,购房定金在付款时冲抵房款,如房款交付给丙方,丙方应在_将房款转交给甲方。 2、乙方在到市房地产交易所交纳税费当日将房款付清给甲方,购房定金在付款时冲抵房款。 (二)甲方按下列第_种方式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1、在乙方房款付清之日交付。 2、_。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之前发生的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讯费及其它有关费用,由甲方缴纳。 四、房屋建筑面积以市房管部门按现行的房屋测量规范测量的为准,如与原产权证记载面积不一致,甲、乙两方约定按下列第_种方式处理:
30、1、按套计件,房价款不变,互不退补。 2、_。 五、甲方应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无产权纠纷,符合房屋转让条件。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该房屋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房屋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 如甲方出售房屋为房改房的,应由甲方办理完毕房改房上市交易审批手续。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定之日向乙方或丙方提供房屋交易所需资料,协助办理上述房屋的交易、权属登记手续。 六、丙方应提供良好的中介服务。丙方应将其所知道的出售房屋状况向乙方作充分说明;同时应将办理房产交易、权属登记所需资料、程序以及应缴纳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交易综合服务费和其它有关
31、费用的种类和标准充分告知甲、乙两方。 七、本中介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_日内,应向市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的交易、权属登记手续,上述房屋在办理交易、权属登记手续所发生的税、费,甲、乙双方约定由_方承担,如无约定,按国家规定由各自承担。 办理登记后,三方约定市房管部门出具的收件收据由_方收执,并由_方凭此收据及相关证件领取房产证。如由丙方领证,丙方应当在_日内将房产证交给乙方。 八、甲、乙两方应各自按上述房屋价款的_%支付给丙方中介服务费,各为_元。 给付方式和期限:_。 九、中介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定后,乙方中途悔约的,应及时通知甲、丙两方,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的,应
32、及时通知乙、丙两方,并应在悔约之日起_日内双倍返还购房定金给乙方。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两方中一方悔约的,违约方应承担双方的中介服务费,丙方有权在定金中优先收取。 2、甲方未履行房屋权属状况的告知义务而导致乙方发生重大误解并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丙方如未将其所知道的房屋权属状况向乙方作充分说明的,承担连带责任。 3、乙方未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未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给付对方该房屋总房款万分之_的违约金。逾期_日未付清房款或未交付房屋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房屋建筑面积以市房管部门按现行的房屋测量
33、规范测量的为准,如与原产权证记载面积不一致,甲、乙两方约定按下列第_种方式处理: 1、按套计件,房价款不变,互不退补。 2、_。 五、甲方应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无产权纠纷,符合房屋转让 买卖合同篇8 一、逾期付款违约金和逾期利息(逾期损失)的概念 所谓“违约金”,顾名思义,是指合同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而应向合同相对方支付的一定金额。其存在的前提是合同对此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就是合同双方约定当一方不按期履行其付款义务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违约金。 逾期利息(逾期损失),是指一方有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钱的义务,而其并未履行这个义务,另一方有权在向其主张支付本金时,同时主张本金延付期间的利息。 由上
34、可知,原告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有合同约定,而主张逾期利息(逾期损失),则不一定有合同的约定,甚至不一定是合同纠纷,只要能够证明存在欠款的事实即可。 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款项支付的不同情形 1、当事人既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也约定了逾期支付款项应承担的违约金或支付利息的标准或数额; 2、当事人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也约定了逾期支付款项应承担违约金或支付利息,但未约定违约金或利息的计算方法或数额; 3、当事人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但未约定逾期支付款项是否应承担违约金或支付利息; 4、当事人对支付款项的时间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 三、原告一般会列出的几种诉讼请求模式。 1、在请求对方支付款项本
35、金时,同时请求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在请求对方支付款项本金时,同时请求支付利息; 3、在请求对方支付款项本金时,既请求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又请求支付利息; 4、在请求对方支付款项本金时,同时请求赔偿利息损失。 四、针对不同情况应当采取的诉讼模式。 我国现行法律对不同的合同中出现的欠款情形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是不尽相同的。合同法对此情形的基本规定是支付违约金,如总则部分和分则中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技术合同等。但是有些合同,如借款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则规定的是支付利息。另外有些合同,既没有规定应支付违约金,也没有规定应支付利息。 根据上述不同类型的合同约定,我总结出以下四种向对方主张支付逾
36、期付款违约金或利息的方法: 1、合同双方明确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和逾期支付违约金或利息的计算方法或金额。这时,应严格按照双方的合同约定来主张违约金或利息(除非此类约定违反了法律规定)。此种情况下,不论是逾期付款违约金还是欠款利息,两种表述都是可以接受的,不会引起歧义,也不会导致法律适用的冲突。 但需特别注意的是,当事人如同时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和利息,即使这两者均有合同约定,也存在着被法院驳回的风险。因为这种重复计算实际上过分加重了对方当事人的负担,法院很可能会应对方当事人的请求,引用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规定,判令驳回对其中一项的诉讼请求。 2、合同双方明确约定了支
37、付款项的时间,也约定了逾期支付款项应承担违约金或支付利息,但未约定违约金或利息的计算方法或金额。这时,应当根据法律的相应规定(主要为合同法,见附件一),准确提出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或利息的主张。 (1)如果法律规定此类合同拖欠款项应支付违约金,应向对方主张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 算方法或金额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执行。在此,有必要引用一下中国人民银行现行的逾期贷款利率标准: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xx251号)规定:“三、关于罚息利率问题。逾期贷款(借款人未
38、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 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可以看到,参照上述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时,日万分之二点一的原标准在名义上已丧失法律效力,但是以“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作为新的计算标准,实践中会经常缺乏可操作性。比如非借款合
39、同的当事人往往不会约定合同履行期内的利率,这种情况下,根本无法推算出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标准。 由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在适用中国人民银行逾期贷款利率的问题上使用的是“可以”,而非“必须”或“应当”,所以法院既可以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调整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也可以选择不这样做。既然现标准缺乏可操作性,有人就主张仍适用万分之二点一,似乎也不是不可以。 笔者则认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加收3050也许更适合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比如说,截止到起诉之日,违约期限在一年以上二年以下的,按照一年期贷款的基准利率加收3050;违约期限为二年至三年的,按照二年期贷款的基准利率加收3050;违约期限超过五年,按五年期贷款的基准利率加收3050。 (2)如果法律规定此类合同拖欠款项应支付利息,则只能向对方主张支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法或金额应当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规定。 (3)如果法律对此类合同未作相应规定,则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不同表述,确定不同的主张内容。即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按照前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处理;约定欠款利息的,参照前述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处理。 3、合同双方只约定了支付款项的时间,但未约定逾期支付款项是否应承担违约金或支付利息。这时,不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