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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房装修设计合同范本-最新范本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_ 2. 居室规格:房型 _ 层(式) _ 室 _ 厅 _ 厨 _ 卫,总计施工面积_ 平方米. 3.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 委托方式: _ 5. 工程开工日期: _ 年 _ 月 _ 日 6. 工程竣工日期: _ 年 _ 月 _ 日 工程总天数: _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_ 元,详见本合
2、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 、材料款 _ 元; 2 、人 工 费 _ 元; 3 、设计费 _ 元; 4 、施工清运费 _ 元; 5 、搬卸费 _ 元; 6 、管 理 费 _ 元; 7 、其他费用(注明内容) _ 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3、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 %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4、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 100 %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 50 %;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 40 %.剩余 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 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 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 1 %支付给乙方. 4. 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
5、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 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 1 %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
6、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 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 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
7、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 甲方责任 1 )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 乙方责任 1 )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
8、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 )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 )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 12 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
9、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 %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 (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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