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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管理制度 华润置地(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华润置地(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安全管理制度 版本: AQ编制:审核:批准:2011 发布 2011实施华润置地(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 华润置地(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 总则3第二章 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3第三章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9第四章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14第五章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 25第六章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 31第七章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39 附则40第一章 总则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杜绝死亡、重伤事故及其他各类重大事故,预
2、防公司在生产、服务及其他各环节所造成的工伤、意外财产损失和职业病等危害的发生,持续改进公司工作环境,确保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与社会效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集团、上市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必须坚持“齐抓共管原则,各级领导、各专业部门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全体职工都必须严格贯彻国家、地方政府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把安全生产责任纳入各自的职责范围,切实负起责任. 要认真组织落实安全生产“五个到位”,即教育到位、人员落实到位、工作标准到位、工作机制到位、奖罚到位等各项工作.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司所属各业务系统(含下属公司、商用物业事业部及管理中心
3、、项目部)及部门。第一章 安全管理责任制度1. 总则1。1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管理从上到下及从下到上工作路径、权责及义务,达到安全管理网络的全面覆盖,提升各项安全工作的快速推动,特制定本制度。2.各级人员及部门安全生产权责与义务2.1总经理 2.1。1 全面领导公司总体安全管理体系的制定及推进;2。1.2 审批公司级安全管理文件;2。1。3 审批公司安全事故处理意见.2.2 安全分管领导2.2.1 具体负责公司总体安全管理体系的制定和推进; 推动公司安全文化的建设;2.2.2 审核公司级安全管理文件;2.2.3 审核公司安全事故处理意见。2.3 安委会2.3
4、。1研究、部署、贯彻、执行国家、集团和上市公司安全生产的工作和活动安排; 2。3。2在上市公司安委会领导下,研究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制定中长期安全管理规划及年度安全工作重点;2.3.3研究提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2。3。4负责公司安全管理的决策和指挥;2.3。5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2。3。6研究、部署和督促公司重大隐患的预防、排查和治理工作;2.3.7定期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各业务系统及部门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2。3。8完善落实安全责任制,制定重大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处罚;2。3。9完善落实安全奖惩制度,对各生产单位的安全表现定期汇总分析,
5、表彰、奖励、处罚相关个人。2。4 安委会办公室(安委会为公司最高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下设安委办具体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公司一级安全管理)2。4。1制定并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负责公司安全工作总体规划的具体实施; 2。4。2研究提出公司重大安全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2.4.3负责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维护,持续推进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不断改进; 2。4.4指导各系统和下属子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2.4。5督促、检查下属生产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落实情况;2。4。6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善后处理和预防改进工作;2。4.7落实公司安全培训体系,组织公司级安全
6、培训;2。4.8组织召开公司级安全例会;2。4。9具体落实上市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要求; 2。4。10安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2.5人力资源部 2.5.1 会同安委办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责定位及奖励分配管理上促进安全建设; 2.5.2 根据职业禁忌要求,对上岗人员进行宏观调控把关; 2.5.3 与安委办共同组织开展安全宣教、培训活动,推动公司安全文化的建设。2.6 各业务系统主管领导(开发、商用物业、经纪、物业公司、相关职能专业、未开工项目部门) 2.6.1 分管系统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对本系统的安全生产负第一领导责任;2.6.2 负责贯彻
7、公司总体安全管理体系方针及推动进程; 2.6.3 负责系统安全工作的总体规划与实施; 2.6.4 根据公司安全总体发展目标,审核本系统安全管理体系目标,确定所负责系统及人员的年度、月度安全工作目标;2.7 各业务系统安全分管领导(开发、商用物业、经纪、物业公司)2.7.1 系统安全管理执行第一责任人,对系统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2.7.2 具体负责贯彻公司总体安全管理体系方针及推动进程; 2.7.3 具体负责业务系统安全工作的总体规划与实施; 2.7.4 具体根据公司安全总体发展目标,审核本系统安全管理体系目标,确定所负责系统及人员的安全工作目标; 2.8 各业务系统安全主管(开发、商用物业、经
8、纪、物业公司,公司二级安全管理)2。8。1 协助业务系统安全分管领导开展所属业务系统安全工作,对业务系统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2.8.2 配合安委办推行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定期向安委办上报系统安全管理情况及各项安全数据;接受安委办对其安全工作情况的指导、监督和考核;2.8.3 根据公司安全工作的总体规划,制定本系统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并推动实施;2.8.4 负责系统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维护,持续推进安全管理工作的不断改进;2.8.5 负责推动系统的安全文化建设,组织安全生产活动。2。9 各业务系统部门、管理中心主管领导(配套商业管理中心、华润大厦、凤凰置地、五彩城管理中心,相关职能专业、未开工项目部门经
9、理)2.9.1 为本部门及管理中心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及管理中心安全生产工作负第一领导责任;2.9.2 对本部门及管理中心的人身、财产等安全事故承担管理连带责任;2.9.3 负责部门及管理中心安全工作的总体规划与实施;2.9.4 贯彻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落实公司和业务系统安全生产总体部署,建立健全部门及管理中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2.9.5 制定部门及管理中心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方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机制,根据所管辖部门及管理中心安全目标实施考核。2.10 各业务系统部门、管理中心安全主管(各开发项目、配套商业管理中心、华润大厦、凤凰置地、五彩城
10、管理中心、公司三级安全管理)2.10.1 协助部门、管理中心主管领导开展所属部门及管理中心安全工作,对部门及管理中心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2.10.2 配合安委办、业务系统安全主管推行公司及所属系统安全管理体系,定期向业务系统安全主管上报部门及管理中心安全管理情况及各项安全数据;接受公司、业务系统安全主管对其安全工作情况的指导、监督和考核;2.10.3 根据公司及业务系统安全工作的总体规划,制定本部门及管理中心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并推动实施;2.10.4 负责部门及管理中心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维护,持续推进安全管理工作的不断改进;2.10.5 负责推动部门及管理中心的安全文化建设,组织安全生产活动。2
11、。11各系统、各子公司所属部门项目主管领导(各住宅、经纪项目)2。11。1 为所管辖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所管辖范围的安全生产负第一领导责任;2.11.2 对项目的人身、财产等安全事故承担管理连带责任;2.11.3 协助部门及子公司安全主管贯彻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接受上级安全部门的业务指导;2.11.4 配合部门安全主管推行部门安全管理体系; 2.11.5 根据部门安全工作的总体规划,制定所管辖项目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并推动实施;2.12 项目安全员(各商用物业、住宅、经纪项目,兼职)2.12.1 协助项目主管领导开展所属项目安全工作,对项目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2.12.2 配合
12、部门及子公司安全主管推行所属部门及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定期向部门及子公司安全主管上报项目安全管理情况及各项安全数据;接受公司、业务体统、部门及子公司安全主管对其安全工作情况的指导、监督和考核;2.12.3 根据公司、业务系统和所属部门及子公司安全工作的总体规划,制定本项目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并推动实施;2.12.4 负责项目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维护,持续推进安全管理工作的不断改进;2.12.5 负责推动项目安全文化建设,组织安全生产活动.2.13 职能专业、未开工项目部门安全员(办公室相关部门兼职)2.13.1 协助部门经理开展所属部门安全工作,对部门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2.13.2 配合安委办推行
13、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接受安委办对其安全工作情况的指导、监督和考核;2.13.3 根据公司安全工作的总体规划,制定本部门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并推动实施;2.13.4 负责部门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维护,持续推进安全管理工作的不断改进;2.13.5 负责部门的安全宣教工作,推动部门安全文化的建设。2.14 岗位职工(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实习、代培人员等岗位人员)2.14.1 严格遵守并执行公司和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及安全措施;对本岗位安全规程、措施提出修改、补充意见;2.14.2 对本岗位的人身、财产等安全事故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公司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图第三章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总
14、则:1。1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事故隐患监督管理,全力推进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隐患的整改有效性与及时性,防范隐患失控造成事故发生,避免公司人身和财产损失,特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排查、治理制度。2.事故隐患的定义与分类2。1事故隐患定义:可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2.2事故隐患的分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劳动部颁发的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进行事故隐患的分类.事故隐患根据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按照隐患的
15、种类和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公司将隐患分为以下二级:2。2。1 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人员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如消防隐患)2.2。2 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人以下重伤,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3。隐患排查3。1排查内容:3.1。1查各级、各类人员的责任的落实情况.3。1.2查重大危险源、重要危险源和重点管理部位的控制情况,和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3。1。3查安全教育情况,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的效果。3.1.4查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情况(至少一季度进行一次合规性评价)
16、.3。1。5按属地管理原则,查相关方的安全管理情况。3。1。6查隐患整改资金的落实情况,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3.2组织领导3。2。1公司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在公司安委会的领导下,安委办负责统一组织实施.3。2。2各业务系统及部门按照“属地监管、综合监管、分级监管的原则,负责本业务系统及部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与监督管理。3.3排查方式3。3。1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对各业务系统及部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综合监管,各重大节前(如春节、国庆、五一等)、季度或每半年组织对各业务系统及部门安全大检查和不定时抽查;3。3。2各业务系统及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人
17、员结合本业务系统及部门业态实际,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日检、周检、月检等常规性检查,至少每季度组织集中排查治理一次,并上报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并适时配合安委办组织的公司级安全大检查。3.3。3对一些风险性较高的点,如未取得开工证的在施项目、地下空间,责任部门需每月组织一次排查治理工作。3.4隐患报告3.4。1各业务系统及部门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本辖区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超出其管辖权或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3.4.2各业务系统及部门发现的重大隐患应及时分别向上级管理部门及公司安委办汇报。3.4。3在施项目施工期间,物业应提前介入,评估了解相关设计、设备对后期安全运营的影响,向项
18、目部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发现可能给后期运营带来重大隐患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安委会,安委会将布置、推动整改;3。4。4各业务系统及部门每月/季度要对本所辖范围的隐患排查治理结果进行汇总,上报上级部门、公司安委会办公室登记备案(在施项目每月报工程管理部、其它业务系统报安委会办公室)。3。4。5事故隐患上报的主要内容3.4。5。1事故隐患类别:按设备设施隐患、管理隐患、作业环境隐患,分为三类3。4。5.2事故隐患等级:按本制度事故隐患分类.3.4。5.3影响范围和程度:可能造成的事故损失。 3.4.5。4整改措施: 3.4。5.5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 3.4。5。6整改目标。4。隐患整改4。1工作
19、方式4。1。1各业务系统及部门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及时以书面形式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对一般事故隐患要做到立即整改,时间不超过7天;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并督促隐患所在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4。1。2各业务系统及部门应根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分工,明确隐患监管责任单位。监管责任单位要对安全生产隐患所在单位实施重点监管,加大督查的频次和力度,督促其尽快整改到位。对隐患整改措施长时间得不到落实、超过整改期限的,要采取考核方式进行重点跟踪、重点督办.4。1。3各业务系统及部门确认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应实行重点监管,
20、限期整改,切实做到“四不放过,即: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防范措施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放过,没有通过隐患整改验收不放过。4.1。4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在各项巡检和抽检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将向各业务系统及部门下发事故隐患检查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责任部门在规定期限内上报整改情况,安委会办公室将监督整改。4.1。5公司安委办和业务系统及部门在隐患整改督查过程中,对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不及时报告的、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对事故隐患拒不整改的子单位,将按照公司安全奖惩制度予以处罚.对不能保证安全的要实施暂时停产停业整顿。4。1。6对可以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负责人和整改限期,并督促检查整改情况。4。
21、1.7对于需要较大投资的事故隐患整改项目,报上级领导和管理部门,并分四级:4.1。7.1一是生产单位可以按正常渠道解决的事故隐患(如维修基金),立即落实整改;4。1。7。2二是各业务系统及部门可以解决的在各业务系统及部门投资解决,并落实资金和实施责任人员;4。1。7.3三是存在责权划分模糊的隐患,先由管理部门负责整改,整改后上报安委会,由安委会确认责任部门及经费;4。1。7.4四是存在前期设计缺陷,需要公司投资整改的项目报公司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在技改过程中给予考虑解决.4。1.8对短时间内难以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子单位应采取防范、监控措施,确保过渡期内的安全。4。2 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4。2.
22、1业务系统及部门自查的重大事故隐患,经所在单位组织评估后,填写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单及初步整改方案,报公司安委办,安委办将对隐患等级和整改方案评估后,根据隐患等级协助推动整改。4。2。2公司安委办在各项巡检和抽检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将向各业务系统及部门下发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提出整改建议,责任部门在规定期限内上报完整整改方案,安委会办公室将监督整改。4.2.3对涉及消防的重大隐患实行绿色优先整改机制,责任、管理部门需立即上报安委会,安委会将组织招采、合约部门讨论,落实整改资源;4。2。4隐患所在单位需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按治理方案组织治理,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4。2。4。1治理的
23、目标和任务;4。2。4。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4。2。4。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2。4。4负责治理的部门和人员4。2。4.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4.2。4。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4。3重大隐患整改资金保障措施4。3。1公司安委会认定的重大事故隐患,责任部门落实经费整改;4.3。2存在责权部门模糊的重大隐患,先由管理部门负责落实经费整改,整改后上报安委会,由安委会确认责任部门及经费;4。3.3消防重大隐患,需立即上报安委会,责任部门要在第一时间优先安排资金整改;对涉及金额较大、需要外部资源的,经安委会领导批准,启动绿色整改机制、落实经费(见4。2。3)4。3.2安委会办公室对整改资金落实情况跟踪督
24、查,并作好督查记录。5.隐患复查:5。1各业务系统及部门自查的隐患,应在整改期限结束后进行复查,评估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要继续跟踪整改;5.2公司安委办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在整改完成后,内部进行整治情况评估,填写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向安委办申请复查。5。3安委办在收到隐患所在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后,在10日内进行复查,复查人员应对隐患整改的相关资料进行检查,并对整改现场进行检查。复查通过的,填写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审查表,予以销案。复查未通过的,责令隐患责任单位继续整改,直至复查通过。5.2重大隐患公示5。2。1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将每3个月对
25、公司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a隐患所在单位名称;b隐患概况;c隐患类别、等级;d整改期限;e整改责任人;f整改督查部门及责任人;g整改验收情况)。5.2.2公示的方式包括邮件发文、0A网上公示等,公示范围视情况而定。5。3隐患建档:5。3。1安委会办公室将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并适时跟踪.5.3。2各业务系统及部门应对各类隐患的检查与整改进行建档管理,并适时跟踪。6。隐患管理奖惩办法6。1奖励:各业务系统和部门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中高度重视,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中表现突出者,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特别是重大隐患的及时有效处理,视具体情况,公司将对相关人员进行通报表扬、
26、考核加分或适当物质奖励;6。2处罚:各业务系统及部门在隐患的检查整改工作中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相关责任,如未按规定组织相关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视具体情况,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考评降档、通报批评、扣罚年终奖金;因排查整改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将对其降职降薪、撤职等处罚(具体参照安全奖惩考核制度)。附件一: 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编号:隐患责任部门隐患地点隐患等级检查部门检查人员发行时间隐患描述: 整改建议:整改期限:整改责任部门负责人/安全主管签名:检查部门签名:整改反馈单: 责任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签字): 检查部门/安委办(签字) :日期: 日期: 备注:责任部门必须在整改期内完成整改,
27、整改完成后将结果反馈检查部门,检查部门进行整改有效性验证。 附件2: 重大安全隐患改善跟踪报告责任部门报 告 编 号安全检查人员(签名)发 行 时 间 隐患描述:潜在风险判断。(事故促发诱因+事故类型)隐患形成原因分析:推荐纠正措施:安全主管(签名): 整改责任部门代表签名: 完成期限:整改跟进:第一周第二周第三周A:机件采购 B:启动整改 C:整改进行 D:完成整改 E:有效性验证 责任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签字) : 安委办(签字) :日期: 日期: 第四章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1. 总则为加强公司安全事故报告的管理工作,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利益免受重大损失,促进安全生产和经济发展,
2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制度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结合集团、上市公司相关政策要求及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 1. 事故的划分 2。1 安全生产事故:公司员工在其生产活动中所发生的人体伤亡、财产损失事件均属安全生产事故,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按以下几种程度而划分: 2。1。1 I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1.2 II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
29、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1.2 III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1.3 IV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3人以下重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2.1.4 一般安全生产事故,是指除上述四级以外的轻伤、财产损失及未遂事故; 上述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2。2定义2。2。1 死亡事故:指员工在其生产活动中所发生的人体死亡事件;2。2。2 重伤事故:指员工在工伤事故中,造成肢体伤残、或视觉、听觉等受到严重损伤,
30、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性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损失工作日大于或等于105天; 2.2。3轻伤事故:造成员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者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2.2。4记录事故:员工受伤,但伤情甚微,未造成歇工或歇工未满一个工作日的事故;或已发生的威胁人身安全的危险事件,未造成人身伤害的未遂事故。 2。2。5 急性中毒事故:公司员工在其生产活动中接触有毒有害物质,使人体在短时间内发生病变(一般不超过一个工作日),或因食用不洁事物而发生的中毒事故。 急性中毒引发的人体伤害、死亡事故,也按2.1条进行划分; 2。2。6 职业病事故:公司员工在其生产活动中因工
31、业毒物、不良气象条件、生物因素、不合理的劳动组织,以及一般卫生条件恶劣等的职业性毒害而造成疾病的事故.按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进行划分处理; 2。2.7 财物损失、损坏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定为财产损失、损坏事故。同时涉及人生伤亡和财产内容分别统计,但统计为一起事故。3 . 事故处理的权限 3。1 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协助上级安监机构、上市公司对III级(含)以上事故的调查鉴定与处理,由公司安委办、人力资源部、法律部形成调查处理报告,并经总经理确认; 3。2 安委办组织公司相关部门负责IV事故的调查鉴定与处理;将调查、处理报告报公司安全分管领导、总经理确认后,上报上市公司;
32、安委会办公室认为有必要介入调查的一般事故事故(如财产损失超过10万元的一般事故或一些较大负面影响的事故),也将介入调查,形成调查、处理报告报公司安全分管领导、总经理确认。 3。3 公司各业务系统及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业务系统及部门一般安全事故事故的调查鉴定与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报告在事故后3日内报安委办; 3。4 各业务系统及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是本业务系统及部门事故调查鉴定与处理的直接责任人; 3。5 因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引发的事故,安委办组织相关工程专业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3.6 非人身伤害事故的其他损失、损坏,按公司职能部门的管理范围进行调查、鉴定和处理; 3.7 车辆、交
33、通事故由总经理办公室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鉴定和处理; 3.8 信息安全事故由总经理办公室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鉴定和处理; 3。9 死亡事故及死亡以上级别的事故的调查、鉴定和处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10 人身伤害事故的程度鉴定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医院负责进行; 3.11 事故调查、处理必要时,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以邀请外部专家参与。 4 事故的报告 4.1 事故报告的一般程序:公司各业务系统及部门发生事故,应及时上报; 4。1。1 报告可采用书面、电子文档及口头的形式,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紧急情况下,首先抢救伤员(注:口头报告必须讲清楚事故时间、地点、事故类型、目前情况及采取的紧急措施等)。4
34、.1。2 发生III级(含)以上事故,事故单位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以电话形式报上级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公司安委办,安委办将根据情节向公司领导、上市公司报告;事故单位负责人应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单位安全负责人应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写出书面的事故报告报送公司安委办。4。1。3 IV级事故:事故单位负责人应立即向上级管理部门及负责人报告,30分钟内报告公司安委办;并在事故发生48小时内写出书面的事故报告报送公司安委办。4.1。4 一般安全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组织实施应急处理,1小时内报安委办;
35、在事故处理完结后3日内向安委办报送事故调查处理报告.4.1.5 除按一般程序逐级上报的外,公司各业务系统及部门应在每季度最后一月30日前填报安全生产季度报表,上报季度事故情况。4.1.6 相关方、外协施工人员、流动作业人员、外来参观人员、实习员工的事故由事故发生地部门、依据前述条款向公司及相关部门报告。4。1。7 事故发生后,未按照上述要求时间之内上报的,视为隐瞒事故。 5 事故调查 5。1 事故调查按本程序3。条款所规定的权限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各有关部门和个人了解事故有关情况,索取有关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隐瞒、虚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毁灭证据,不得以任何方式阻
36、碍或干扰调查组的工作. 5。2 事故调查组在接到事故报告24小时内填写初步事故调查表,见附录。 5。3 事故调查必须具备的内容包括: 5.3。1 查明事故发生原因、类别、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事故性质等; 5.3。2 事故发生的原因一般可分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设备设施本质不安全、环境因素、外部不可抗拒的原因、无法预计的原因。 5。3。3 事故类别大致可分为:(1)火灾: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2)高空坠落:指由于危险重力势能差引起的伤害事故.适用于脚手架、平台、陡壁等场合发生 的坠落事故;也适合于地面场所踏空失足坠入洞、沟、升降口、漏斗等引起的伤害事故;(3)
37、物体打击:失控物体(不包括爆炸引起的物体打击)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 (4)车辆伤害:指本企业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 (5)机械伤害:指机械设备或工具引起的绞、碾、碰、割、戳、切等伤害。但不包括车辆、起重设备引起的伤害; (6)起重伤害:指从事各种起重作业时发生的机械伤害事故,但不包括上下驾驶室时发生的坠落伤害和起重设备引起的触电以及检修时制动失灵引起的伤害; (7)触电:由于电流流经人体导致的生理伤害; (8)灼烫:指强酸、强碱溅到身体上引起的灼伤,或因火焰引起的烧伤,高温物体引起的烫伤,放射线引起的皮肤损伤等事故;不包括电烧伤及火灾事故引起的烧伤; (9)受压容器爆炸:指压力容
38、器破裂引起的气体爆炸物理性爆炸以及容器内盛装的可燃性液化气在容器破裂后立即蒸发,与周围的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遇到火源时产生的化学爆炸; (10)其他爆炸:可燃性气体煤气、乙炔等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可燃蒸汽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如汽油挥发引起的爆炸;可燃性粉尘以及可燃性纤维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引起的爆炸;间接形成的可燃气体与空气相混合,或者可燃蒸汽与空气相混合遇火源而爆炸的事故;炉膛爆炸、钢水包、亚麻粉尘的爆炸等亦属“其他爆炸”; (11)中毒和窒息:指人接触有毒物质或呼吸有毒气体引起的人体急性中毒事故,或在通风不良的作业场所,由于缺氧有时会发生突然晕倒甚至窒息死
39、亡的事故; (12)其他伤害:指上述范围之外的伤害事故. 5.3。4 过程及伤害分析必须包括: (1)受伤部位-指身体受伤的部位; (2)受伤性质-指人体受伤的类型; (3)起因物指导致事故发生的物体、物质; (4)致害物指直接引起伤害及中毒的物质或物体;(5) 伤害方式指致害物与人体发生接触的方式(6)不安全状态指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条件; (7)不安全行为-指能造成事故的人为错误。 5。3。5经济损失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损失物品名称及损失程度; (2)调换和修复的费用;直接的影响程度; (3)必要时可包括间接影响程度。 5.4 未遂事故调查参照事故调查的方法进行,重点在于分析引发事故
40、的原因及具体预防对策措施。 6。 事故处理 6。1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如为抢救伤员或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件时,必须做好现场标识,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以便为事故调查创造条件. 6.2 事故调查后必须确定事故责任者:根据事故性质、类别及伤害分析,确定事故责任者;未遂事故也应确定事故责任者。 6。3 根据事故调查的结果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6。4 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的确定,要征得事故当事人的认同,如发生异议时,按管理权限请示确认后逐级上报,同时备报人力资源部作为工
41、伤申报和完善员工职业健康安全档案的依。; 6。5 事故处理必须遵守的原则: 6.5。1 客观的、实事求是的、尊重科学的原则; 6.5.2 依法依规办理的原则; 6。5.3 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有关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6。6 事故处理完毕后,对轻伤以上事故含轻伤,事故发生单位应尽快写出详细的事故处理报告,并按规定的权限逐级上报. 7。事故档案7.1 事故处理的任何资料文件均为本制度的记录内容,必须齐全,并具有可追溯性,事故档案一般保留5年. 7。2 事故处理档案,以每发生一次事故为一个单元记录,事故档案应包括以下
42、内容: 7。2.1 事故调查表; 7.2。3 事故调查报告及批复; 7。2.4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 7。2。5 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7。2。6 物证、人证材料; 7。2。7 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 7。2。8 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 7。2。9 医院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 7。2。10 事故发生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备设施材料; 7。2.11 事故处理决定(含当事人及责任者的处罚) 7。2.12 有关事故通报、简报及相应预防措施资料; 7.2.13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人员的清单; 7。2。14 其他认为有必要的资料。 8.事故总结 8。1事故发生业务系统及部门在事故调查处理完结后,
43、要组织员工认真总结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82安委会办公室将对IV(含)以上事故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议,深刻分析原因,总结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8.3IV(含)以上事故将予以全公司范围内通报。附件一:事故报告流程附件二:事故初步调查报告表附件三:事故处理进展报告表附件四: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Xx事故初步调查报告表业务系统主管领导签署报告编号:业务系统:填报人部门:填报人姓名:填报人电话:填报日期:事故时间天气情况发生事故单位事故地点事故类型事故已伤亡(失踪)人数死亡我方:其他方:失踪我方:其他方:重伤我方:其他方:设备、财产损失情况我方:其他方:事故现场负责人姓名及电话事故单位负责人姓名及电话事故简要经过事故现场情况及救援采取的主要措施政府、媒体介入情况发生事故单位的基本情况初步结论已采取措施(列条目)其他情况xx事故处理进展报告表报告编号报告时间段业务系统填报部门填报人姓名填报人电话事故单位名称事故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人员伤亡变化情况我方:其他方:事故调查工作进展事故责任认定工作进展我方:其他方:事故处理工作进展近期工作安排其他补充安全生产、预防为金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