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化工行业典型事故案例分析.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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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化工行业典型事故案例分析,2012年以来,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按可比口径,2017年与2012年相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46%、39%,较大以上事故分别下降13%、25%。但2017年全国化工事故死亡人数、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出现反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2017年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现状,2017年,化工和危化品行业共发生较大以上事故17起,导致77人死亡,分别上升41.7%、87.8%。其中: 较大事故15起、死亡57人;重大事故2起,死亡20人。 重大事故有:山东临沂金誉石化“65”事故, 10人死亡;灌南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29”
2、爆炸事故,10人死亡。,2017年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现状,2017年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现状,发生在生产过程环节的事故,4起,死亡21人,6,浙江台州华邦医药“13”爆炸事故,变更管理,2017年1月3日,由于上一班员工由于24小时上班,身体疲劳,在岗位上瞌睡,错过了投料时间,本应在晚上11时左右投料(平时都是晚上11时左右投料),而3日却在凌晨4时左右投料,在滴加浓硫酸20-25C保温2小时后,交接给下一班(白天班)。 下一班未进行升温至60-68C并保温5小时操作,就直接开始减压蒸馏,蒸了约20多分钟,发现没有甲苯蒸出,操作工继续加大蒸汽量(使用蒸汽旁路通道,主通道自动切断装
3、置失去作用),约半小时后(即8:50左右),发生爆燃,造成3人死亡。,7,浙江台州华邦医药“13”爆炸事故,直接原因:开始减压蒸馏时甲苯未蒸出,当班工人擅自加大蒸汽开量且违规使用蒸汽旁路通道,致使主通道气动阀门自动切断装置失去作用。蒸汽开量过大,外加未反应原料继续反应放热,釜内温度不断上升,并超过反应产物(含乳清酸)分解温度105C。反应产物(含乳清酸)急剧分解放热,体系压力、温度迅速上升,最终导致反应釜超压物理爆炸。,8,浙江台州华邦医药“13”爆炸事故,1. 设计院在设计华邦公司DDH 技改项目环合反应加热方式时,未对所设计项目进行必要的安全认证,也未开展项目风险研究或要求提供第三方风险研
4、究结论,设计采用蒸汽加热方式,导致项目设计存在本质安全隐患。 2.华邦公司对蒸汽旁通阀管控不到位,既未采取加锁等杜绝使用措施,也未在旁通阀上设置警示标志,在作业工人违规使用蒸汽旁路通道时,未能发现并纠正,致使反应釜温度和蒸汽联锁切断装置失去作用。 3.华邦公司未对DDH生产工艺进行风险论证,未掌握环合反应产物温度达到105C会剧烈分解,反应釜内压力会急剧上升;对生产工艺关键节点控制不到位,批准使用的环合反应安全操作规程未能细化浓缩蒸馏操作,未规定操作复合程序,且操作规程部分内容与设计工艺实际操作内容不相符,编写存在错误,规程操作性差。 4.华邦公司未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领导干部
5、带班(值班)制度,对生产工艺流程缺乏有效监管,对夜班工人睡岗现象失察失管,致使错过投料时间;对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责任风险意识教育培训不到位,致使车间操作工人习惯性违反操作规程、变更生产工艺流程。,9,浙江台州华邦医药“13”爆炸事故,1.洪道送,华邦公司董事长,公司实际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未能有效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也未能全面履行审批公司相关安全技术规程并贯彻实施职责,本次事故涉及的生产工艺规程即未经其审批就交付实施,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周相通,华邦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总监。没有履行法定代表人的职责,未对全公司
6、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未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及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曾纪斌,华邦公司C4车间及A4西车间车间主任,DDH生产工艺规程编写人。作为C4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未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对产品生产工艺流程缺少有效监管,未能发现并解决DDH生产工艺环安全操作规程存在未细化浓缩蒸馏操作、未规定操作复合程序、部分内容与设计工艺实际操作不相符等问题,对车间安全巡查流于形式,未能发现蒸汽旁通阀缺少管控存在安全隐患,未能严格检查并督促落实公司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班组作业人员长
7、期习惯性违规操作失察失管,未能发现作业工人违规使用蒸汽旁路通道,致使反应釜温度和蒸汽联锁切断装置失去作用,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杨金平,华邦公司C4车间当班班组长。明知上下班交接时,环合反应处于20-25C保温2小时结束状态,却放任操作工谭从虎未进行升温至60-68C并保温5小时操作就直接开始减压蒸馏,未能发现并纠正谭从虎违规使用蒸汽旁路通道行为,在谭从虎发现生产异常向其反应后,也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并制止,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事故追责,10,安徽安庆万华油品“42”爆燃事故,2017年4月2日13时许,安徽省安庆市大观经济开发
8、区万华油品有限公司内,盛铭公司组织8名工人,开始在烘干粉碎分装车间的东第二间粉碎分装一黑色物料。17时许,在重新启动粉碎机时,粉碎机下部突发爆燃,瞬间引燃操作面物料,火势迅速蔓延,引燃化工原料库物料,造成5人死亡、3人受伤。事故暴露出企业非法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盛铭公司,非法组织生产。,11,安徽安庆万华油品“42”爆燃事故,12,安徽安庆万华油品“42”爆燃事故,间接原因:万华油品企业违法出租给江苏的一家制药企业。制药企业违规生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生产车间内有烘箱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干燥处理,但其所有的电源开关均是非防爆的。在启动烘箱过程中发生爆燃。,直接原因: 1.粉碎、收集、分装作
9、业现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无除尘设施,导致可燃性粉尘积聚,由于使用不防爆电器产生电火花,引发可燃性粉尘爆燃。 2.由于车间布置不合规,生产组织安排不合理,无应急处置能力,导致事故扩大。,13,安徽安庆万华油品“42”爆燃事故,(一)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1.张增保,万华公司总经理,实际负责人。2017年5月10日,因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被大观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潘健,盛铭公司法定代表人。2017年5月10日,因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被大观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二)建议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3. 张龙江,万华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对该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
10、管理责任。涉嫌刑事犯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潘桂盛,盛铭公司安庆现场负责人,非法建设、非法生产的组织者。对该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涉嫌刑事犯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母勇,盛铭公司安庆现场技术负责人,非法建设、非法生产的参与者。在盛铭公司未依法履行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的情况下,为其非法建设、非法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对该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间接责任。涉嫌刑事犯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事故追责,连云港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29”爆炸事故,2017年12 月 9 日凌晨 2 时 20 分左右,连云港市灌南县堆沟港镇化工园区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
11、司四号车间内发生爆炸,爆炸引发临近六号车间局部坍塌,事故造成 10人死亡。,爆炸事故初步分析直接原因: 将设计用氮气(0.15Mp)将间二硝基苯压到高位槽的方式,改用压缩空气(0.58Mpa)压料,造成高位槽内沉淀的酚钠盐扰动,与空气形成爆炸空间,引燃物料。 间接原因: 1.辅助装置自控缺乏,精馏装置仅有单一温度显示,没有报警、调节控制等工程技术措施。 2.企业安全管理混乱,变更管理随意性强。 3.风险识别不到位,变更无风险识别及新增风险的对策措施。,视频,连云港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29”爆炸事故,连云港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29”爆炸事故,连云港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29”爆炸事故,
12、连云港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29”爆炸事故,1.生产涉及到的氯化、硝化等工艺都属于国家明确的重点监管危险工艺,但公司大多数员工都是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技术和生产副总虽是大学学历但也不是化工专业,发生事故的四车间23名倒班工人有20人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严重违反国家法规规定的重点监管危险工艺至少是高中学历的相关要求。 2.既涉及重点监管的危化品,又涉及重点危险化工工艺,但氯化、硝化反应生产过程基本没有实现自动化控制,现场作业人员较多,每个楼层都长期有操作人员,这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与自动化程度低密切相关。 3.控制室、休息室都跟装置在一起,设计上存在布局严重不合理的问题。二楼3名操作人员发现险情
13、后全部逃生幸存,但没有联动机制通知楼内其他人员。,连云港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29”爆炸事故,2005年11月13日,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硝基苯等化学品流入松花江,又引发重大污染事故,造成国际影响; 2006年8月7日,天津市津南区宜坤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硝化车间发生爆炸事故,造成 10人死亡,3人重伤; 2009年7月5日,河南洛阳洛染股份公司氯苯闪爆引发2,4-二硝基氯苯殉爆,造成8人死亡、110人受伤; 2015年8月31日山东东营滨源化学有限公司在试生产混二硝基苯过程中发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13人死亡; 2017年7月2日江西九江
14、之江化工生产对硝基苯胺时反应失控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涉及硝基苯类生产企业多次发生重大事故:,2017年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现状,发生在试生产或开停车环节的事故,3起,死亡15人,2017年6月9日,浙江林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江化工)在中试脱溶过程中发生爆燃事故,3人死亡、1人受伤。,浙江林江化工“6.9”中试脱溶爆燃,事故直接原因,企业受利益驱使,在明知中试过程存在巨大安全风险的情况下,为逃避监管,通过隐瞒不报方式,利用晚上时间,在已责令停产的车间开展农药产品的中试研发;中试项目技术资料粗糙,且未经全面风险分析和论证,仅依据500ml规模小试,就盲目将中试规模放大至1万倍
15、以上;事故当晚进行的中间体氧二氮杂庚烷脱溶作业,由于对反应参数和物料性质缺乏了解,且DCS连接的测温系统设计不合理,导致物料升温过高引发热分解,进而引起爆燃。目前,事故详细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浙江林江化工“6.9”中试脱溶爆燃,间接原因: 1.企业主要负责人无法制意识、无安全生产知识,不了解过程安全管理安全生产从源头抓起。 2.未落实两重点一重大的相关规定联锁、自控。 3.操作人员无知者无畏,对违章指挥视而不见,盲目服从。 4.科技创新的源头安全管理缺失,在安全核心数据大量缺失的情况下盲目求新、冒险研发。 5.精细化工中试产业化熟化基地配套不足。 6.在危险化学品工业化生产装置进行试验性生
16、产。,浙江林江化工“6.9”中试脱溶爆燃,反应安全风险分析: 实验室模拟中间产品1,4,5氧二氮杂庚烷的温度、压力变化曲线,40以下开始缓慢分解,但到达130左右时压力剧增,急剧分解发生爆炸。,浙江林江化工“69”中试脱溶爆燃,25,江西九江之江化工“72”爆炸事故,2017年7月2日凌晨,之江化工公司7号反应釜投料后,通蒸汽缓慢升温。至7时20分左右,升温至163、压力4.7MPa,关闭蒸汽,进入反应保温阶段。16点30分,7号反应釜安全阀第一次起跳。随后,车间主任到现场带领班长、机修人员进行紧急处置,打开保温层,用水冲淋反应釜上部进行降温,随后安全阀回坐。17时左右,7号反应釜安全阀第二次
17、起跳,几秒钟后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26,江西九江之江化工“72”爆炸事故,1.违法购买、使用报废反应釜,违反操作规程。 2.同一个厂房内布置了27台反应釜,且都是硝基苯系列。其中一台反应釜发生了爆炸。 3.员工对反应风险不清楚,安全阀跳了半个小时还在应急处置,仍然没有紧急逃离。 4.企业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缺失,但其安全评价报告中还写着“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已经配置齐全”,评价报告不符合事实。 5.人员素质低,死亡的员工大部分是初中毕业。,初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胺化反应属于18种危险工艺,物料具有燃爆危险性,该工艺的操作模式为先升温到160后保温反应,由于反应釜体积较大,此时可
18、认为体系进入绝热模式,反应放热全部用来升高体系温度。由于反应釜出现了冷却失效,大量热无法通过冷却介质移除,体系温度不断升高,对硝基苯胺为热不稳定物质,在高温下易发生分解,其TD1(达到最大反应速率的温度)约为220240,可能是反应热造成了产物的二次分解,导致体系温度、压力的极速升高造成爆炸。,27,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726”爆炸事故,2017年7月26日下午,新疆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安排施工作业人员对南造气三号系统气化炉(11#,12#,13#,14#,15#)及相关管道进行防腐保温工作,同时,当班操作人员对12#气化炉进行进料(从气化炉顶端加煤机进料)。在
19、事故现场周边相关作业人员共135人。18时5分左右,12#气化炉在进料过程中发生燃爆,造成5人死亡、27人受伤。,事故直接原因:操作人员将12号造气炉炉顶煤仓中留存达3个多月的已经阴燃的煤放入12号造气炉,且违规将12号造气炉放煤通道的三道阀门同时打开,致使放煤落差达13米,在放煤过程中由于煤中含有大量的煤尘,形成达到爆炸浓度的煤尘云,阴燃的煤块与达到爆炸浓度的煤尘在富氧环境中发生煤尘燃爆。,28,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726”爆炸事故,新疆宜化公司“212”电石炉喷料灼烫事故后,开始对电石、氯碱、三聚氰胺、三胺、合成氨、尿素等装置和自备电厂分步进行停产,至4月18日凌晨全部停车完毕。生产装置
20、全部停车后,能源事业部按照制定的造气系统停车方案,将造气输煤系统皮带上的煤全部清空,造气炉炉内的煤全部拉空,煤气系统也加装盲板,但没有按照造气系统停车方案将12号造气炉炉顶煤仓中的煤放空,剩有一半的煤在煤仓中留存至7月26日,没有对12号造气炉氧气系统加装盲板隔离。,29,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726”爆炸事故,1.能源事业部未按照造气系统停车方案对4月18日生产装置全部停车之后的12号造气炉炉顶煤仓中的煤进行清理,造成留存的煤发生阴燃,在12号造气炉点火准备过程中也未检查12号造气炉炉顶煤仓中是否有留存的煤,为燃爆提供了点火源。,间接原因,2.能源事业部未按照造气系统停车方案对4月18日生产
21、装置全部停车之后的12号造气炉的纯氧系统进行插盲板作业,造成12号造气炉内呈富氧状态,且在12号造气炉开车前没有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中控室操作人员在12号造气炉点火过程中,未能发现12号造气炉DCS监测系统氧含量比例、流量等参数异常,为燃爆提供了充裕的氧化剂。,3.新疆宜化公司能源事业部操作人员未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进行作业,违规将12号造气炉放煤通道的三道阀门同时打开,在放煤过程中形成达到爆炸浓度的煤尘云,为燃爆提供了充裕的燃料。,30,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726”爆炸事故,1.刘兴平,中共党员,新疆宜化公司能源事业部部长。准东公安分局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立案,2017年8月4日对
22、其采取强制措施。 2.黄永华,中共党员,新疆宜化公司能源事业部生产副部长。准东公安分局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立案,2017年8月4日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3.张强华,中共党员,新疆宜化公司能源事业部设备副部长。准东公安分局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立案,2017年8月4日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4.郭海亮,新疆宜化公司能源事业部工艺技术员班长。准东公安分局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立案,2017年8月4日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事故追责,31,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212”灼烫事故,2017 年 2 月 12 日 2 时 59 分,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电石事业部 3 车间的 5 号电石炉发生喷料灼烫事故,造成 2 人
23、死亡、3 人重伤(烧伤面积分别为 95%、85%和 15%)和 5 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 420 余万元。,第一起事故,事故直接原因:新疆宜化公司 5 号电石炉(事故电石炉)内水冷设备漏水,料面石灰遇水粉化板结,料层透气性差,形成积水;现场作业人员停电处理炉况作业期间,积水遇高温熔融物料导致电石炉喷料,造成操作人员灼烫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1219”爆燃事故,2017年7月开始,日科化学公司在进入干燥塔的热风管道上增加了一套天然气直接燃烧加热系统,将燃烧后的天然气尾气及其空气混合物作为干燥介质。12月19日9时左右,该生产装置当班班长按照安排,准备投用天然气加热系统
24、;9时15分左右,当班班长在控制室启动天然气加热系统的瞬间,干燥塔及周边发生爆燃,并引发火灾。 天然气通过新增设的直接燃烧加热系统串入了干燥系统,并与干燥系统内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在启动不具备启用条件的天然气加热系统的过程中遇点火源引发爆燃。,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1219”爆燃事故,该起事故暴露出企业安全风险意识差,对“煤改气”产生的安全风险辨识不足,变更管理缺失,新增的天然气加热系统未经正规设计,没有操作规程,有关管理及操作人员专业素质不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煤改气”过程安全重视不够、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化工企业涉及“煤改气”的项目必须按照要求,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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