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oc(1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窗体顶端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 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31/1991997为了控制上海市地面水和地下水污染,保护水体水质,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结合上海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污染物类别、污染监测及实施监督。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范围内所有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
2、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3552-83 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GB8703-88 辐射防护规定 GB12997-91 采样方案设计 GB12998-91 采样技术指导 GB12999-91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3、定义 3.1 污水:指所有排污单位排放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总称。3.2 排水量:指在生产过程中直接用于工艺生产的水的排放量, 不包括间接冷却水、厂区锅炉及电站排水;以及生活污水排放量。 4 污染物在别内容 4.1 污染物分类 根据污染物的危害特性,按照国家标准将污染物分成二类,第一类17项,第二类63项。 4.2 污染物排放去向分类 4.2.1 特殊保护水域特殊保护水域指:经国
3、家、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水域;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水域;由本市各区、县人民政府规定的郊县居民集中生活饮用水取水口的卫生防护带。 4.2.2 保护水域 保护水域指:黄浦江上游准水源保护区;本市各区、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居民集中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淡水养殖水域。 4.2.3 一般水域 一般水域指:除以上特殊保护水域和保护水域以外的其他内河水域。 4.2.4 长江口、杭州湾 4.2.5 污水总管 4.2.6 污水处理厂 4.3 标准分级 4.3.1 标准分级原则 第一类污染物实施统一的排放浓度标准。 第二类污染物按污水排放去向实施三个级别的排放浓度标准,不同时段的排污单位实施不同的排放标准。
4、 特殊保护水域和黄浦江上游准水源保护区实施特殊要求。 4.3.2 分级 4.3.2.1 特殊保护水域内不准新建排污口。原有排污口执行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污水排放浓度,即表1中的标准A,并实行浓度控制和排污总量控制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4.3.2.2 黄浦江上游准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执行表1中的标准B(30项),30项以外污染物执行表2、表3及表4中的一级标准。 4.3.2.3 排入除黄浦江上游准水源保护区以外的保护水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 4.3.2.4 排入一般水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4.3.2.5 接入南区、西区污水干管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4.3.2.6
5、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4.3.2.7 接入苏州河合流污水截流管,以及向长江口与杭州湾深水扩散排放的截流污水,如截流总管末端设置二级处理设施,执行三级标准;未设置处理设施,则执行二级标准。 4.3.2.8 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排水系统的污水,必须根据下水道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执行4.3.2.1、4.3.2.2、4.3.2.3与4.3.2.4的规定。 4.4 标准值 4.4.1 本标准将污染物按其性质及控制方式分为二类。4.4.1.1 第一类污染物,应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出口取样,达到本标准要求。 4.4.1.2 第二类污染物,在排放单位排放口采样,达
6、到本标准要求。 4.4.2 本标准规定了第一类污染物、第二类污染物(按不同年限)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值分别规定为: 4.4.2.1 在1998年1月1日以前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单位,结合总量控制要求,水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必须符合表2和表3的规定。 4.4.2.2 在1998年1月1日起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单位,结合总量控制要求,水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必须符合表2和表4的规定。 4.4.2.3 建设(包括改、扩建)单位的建设时间,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日期为准划分。 4.5 其他规定 4.5.1 对于排放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污水,除执行本标准外,还须符合GB8708-88的规定。 4.5.2 严
7、禁船舶向特殊保护水域排放污水。向其他水域排放污水须执行国家GB3552-83标准。 5 污染监测 5.1 采样点 采样点应按本标准4.4.1.1及4.4.1.2的规定设置,并设置排放标志。在排放口应设置污水水量计量装置。 5.2 采样频率 5.2.1 污水样品采集应符合GB12997GB12998和GB12999的规定。 5.2.2 工厂对工业废水的自身监测,按生产周期确定监测频率。生产周期在8小时以内的,每2小时采样一次;生产周期大于8小时的,每4小时采样一次。其他污水采样:24小时不少于2次。环保部门的监督监测,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执行。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以日均值计算。 5.3 测定方法 本标
8、准采用的测定方法见表5。 6、标准实施监督 6.1 本标准由市和区、县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6.2 郊县地区执行本标准时,若某些污染物控制项目不能满足本地区饮用水源的水质要求时,区、县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应根据受纳水体的允许纳污量,规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报市环境保护局批准并实施。 表1 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域污水排放标准 (mg/l)类别序号污 染 物淀山湖元荡湖沿湖纵深2公里至5公里以及其他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 A黄浦江上 游准水源 保护区 B一 类1总汞0.0050.0052烷基汞不得检出不得检出3总镉0.010.014总铬0.150.155六价铬0.050.056总砷0.
9、050.057总铅0.10.18总镍0.10.19苯并(a)芘0.000030.00003二 类10pH6-96-911色度405012悬浮物707013生化需氧量(BOD5)152014化学需氧量(CODcr)608015氨氮81216石油类3517动植物油51018挥发酚0.20.519总氰化物0.20.520硫化物0.51.021氰化物(以F计)81022总磷(以P计)0.20.523总铜0.20.524总锌1.02.025总锰1.02.026甲醛0.51.027苯胺类0.51.028硝基苯类1.02.029阴离子合成洗涤剂(LAS)3530大肠杆菌3000个10000个注:含有一类污染
10、物的污水,不分行业、排放方式、受纳水体功能类别,应在车间或处理设施排出口取样测定。表2 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l)序号污 染 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总汞(按Hg计)0.022烷基汞(按Hg计)不得检出3总镉(按Cd计)0.14总铬(按Cr计)1.55六价铬(按Cr+6计)0.56总砷(按As计)0.57总铅(按Pb计)1.08总镍(按Ni计)1.09苯并(a)芘0.0000310总铍(按Be计)0.00511总银(按Ag计)0.512总放射性1Bq/L13总放射性10Bq/L14总钒(按V计)2.015总硒(按Se计)0.116总钴(按Co计)1.017总锡(按Sn计)5.0表3
11、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998年1月1日前建设)(mg/l)序号污 染 物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1pH6-96-96-92色度(稀释倍数)5050-3悬浮物(SS)70200400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2030-4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2530150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2030-5化学需氧量(CODcr)100100300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60120-6石油类1010207动植物油1520308挥发酚0.50.52.09总氰化物(按CN计)0.50.50.510硫化物(按S计)1.01.01.0续表3序号污 染 物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11氨氮151525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1015-
12、12氟化物(按F计)10102013磷酸盐(排入蓄水性河流和封闭性水域的控制指标)0.51.0-14甲醛1.02.05.015苯胺类1.02.05.016硝基苯类(按硝基苯计)2.03.05.017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5.0101518总铜(按Cu计)0.51.01.019总锌(按Zn计)2.04.05.020总锰(按Mn计)2.02.05.021彩色显影剂2.03.05.022显影剂及氧化物总量3.06.06.023元素磷(P4计,黄磷工业)0.10.10.124有机磷农药(按P计)0.10.10.125苯不得检出0.50.526甲苯0.10.20.527乙苯0.40.61.028邻二
13、甲苯0.40.61.029对二甲苯0.40.61.030间二甲苯0.40.61.031氯苯0.20.41.032邻二氯苯0.40.61.033对二氯苯0.40.61.034甲醇8.0101535水合胼2.02.05.036吡啶2.02.05.037二硫化碳4.08.01038可溶性钡(按Ba计)1520-39四氯化碳0.030.060.5040乙腈3.03.05.041丙烯腈2.05.05.042丙烯醛0.51.03.043硼5.05.010续表3序号污 染 物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44大肠菌群数 医院1)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 体污水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500个L 100个L1000个L
14、 500个L5000个L 1000个L45总余氯(采用氯化消毒的医院污水) 医院2)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 污水 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0.52) 0.52)3(接触时间 1h) 6.5(接触时间 1.5h)2(接触时间 1h) 5(接触时间 1.5h)注:1) 指20个床位以上的医院;2) 加氯消毒后须进行脱氯处理,达到本标准.表4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998年1月1日后建设)(mg/l)序号污 染 物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1pH6-96-96-92色度(稀释倍数)5050-3悬浮物(SS)70150150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2030-4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2530150
15、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2030-5化学需氧量(CODcr)100100300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60120-6石油类5.010207动植物油1015308挥发酚0.50.52.09总氰化物(按CN计)0.50.50.510硫化物(按S计)1.01.01.011氨氮101525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1010-12氟化物(按F计)101020续表4序号污 染 物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13磷酸盐(排入蓄水性河流和封闭性水域的控制指标)0.51.0-14甲醛1.02.05.015苯胺类1.02.05.016硝基苯类(按硝基苯计)2.03.05.017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5.0101518总铜(按Cu计)
16、0.51.01.019总锌(按Zn计)2.04.05.020总锰(按Mn计)2.02.05.021彩色显影剂1.02.03.022显影剂及氧化物总量3.03.06.023元素磷(P4计,黄磷工业)0.10.10.124有机磷农药(按P计)不得检出0.50.525乐果不得检出1.02.026对硫磷不得检出1.02.027甲基对硫磷不得检出1.02.028马拉硫磷不得检出5.01029五氯酚及五氯酚钠(按五氯酚计)5.08.01030可吸附有机卤化物(AOX)按(C1计)1.05.08.031三氯甲烷0.30.61.032四氯化碳0.030.060.5033三氯乙烯0.30.61.034四氯乙烯0
17、.10.20.535苯0.10.20.536甲苯0.10.20.537乙苯0.40.61.038邻二甲苯0.40.41.039对二甲苯0.40.61.040间二甲苯0.40.61.041氯苯0.20.41.042邻二氯苯0.40.61.043对二氯苯0.40.61.044对硝基氯苯0.51.05.0452,4-二硝基氯苯0.51.05.0续表4序号污 染 物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46苯酚0.30.41.047间甲酚0.10.20.5482,4-二氯酚0.60.81.0492,4,6-三氯酚0.60.81.050邻苯二甲酸二丁酯0.20.42.051邻苯二甲酸二辛酯0.30.62.052丙烯腈
18、2.05.05.053甲醇8.0101554水合胼2.02.05.055吡啶2.02.05.056二硫化碳4.08.01057可溶性钡(按Ba计)1520-58乙腈3.03.05.059丙烯醛0.51.03.060硼5.05.01061大肠菌群数 医院1)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 体污水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500个L 100个L1000个L 500个L5000个L 1000个L62总余氯(采用氯化消毒的医院污水) 医院2)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 污水 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0.52) 0.52)3(接触时间 1h) 6.5(接触时间 1.5h)2(接触时间 1h) 5(接触时间 1.5h)6
19、3总有机碳(TOC)2030-注:1) 指20个床位以上的医院;2) 加氯消毒后须进行脱氯处理,达到本标准.表5 测定方法序号项 目测 定 方 法标 准 号1总汞冷原子吸收光度法GB7468-872烷基汞气相色谱法GB/T14204-933总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7475-874总铬高锰酸钾氧化-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7466-875六价铬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7467-876总砷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GB7485-877总铅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7485-878总镍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11912-89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GB19910-899苯并(a)芘纸层析-荧光分
20、光光度 法GB5750-85乙酰化滤纸层析荧光分光 光度法GB11895-8910总铍活性炭吸附-铬菁S光度法1)-11总银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11907-8912总物理法2)-13总物理法2)-14PH值玻璃电极法GB69208615色度稀释倍数法GB119038916悬浮法重量法GB119018917生化需氧量(BOD5)稀释与接种法GB748887重铬酸钾紫外分光光度法待国家颁布18化学需氧量(CODcr)重铬酸钾法GB119148919石油类红外光度法GBT16488199620动植物油红外光度法GBT16488199621挥发酚蒸馏后用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GB7490872
21、2氰化物硝酸银滴定法GB74868723硫化物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GBT16489199624氨氮(NH3N)蒸馏和滴定法GB74788725氟化物离子选择电极法GB748487续表5 序号项 目测 定 方 法标 准 号26磷酸盐钼蓝比色法1)-27甲醛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GB131979128苯胺类N(1萘基)乙二胺偶氮 分光光度法GB118898929硝基苯类还原-偶氮比色法或分光光度法1)-30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GB74948731总铜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7475-87二乙基二硫化氨基甲酸钠 分光光度法GB7474-8732总锌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7475-87
22、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7472-8733总锰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11911-89高碘酸钾分光光度法GB11906-8934彩色显影剂169呈色剂法3)-35显影剂及氧化物总量碘-淀粉比色法3)-36元素磷磷钼蓝比色法3)-37有机磷农药(按P计)有机磷农药的测定GB131929138乐果气相色谱法GB131929139对硫磷气相色谱法GB131929140甲基对硫磷气相色谱法GB131929141马拉硫磷气相色谱法GB131929142五氯酚及五氯酚钠 (以五氯酚计)气相色谱法GB8972-88藏红T分光光度法GB9803-8843可吸附有机卤化物 (AOX)(以C1 计)微库仑法GBT1
23、59599544三氯甲烷气相色谱法待国家颁布45四氯化碳气相色谱法待国家颁布46三氯乙烯气相色谱法待国家颁布47四氯乙烯气相色谱法待国家颁布48苯气相色谱法GB11890-8949甲苯气相色谱法GB11890-8950乙苯气相色谱法GB11890-89续表5序号项 目测 定 方 法标 准 号51邻二甲苯气相色谱法GB118908952邻二甲苯气相色谱法GB118908953间二甲苯气相色谱法GB118908954氯苯气相色谱法待国家颁布55邻二氯苯气相色谱法待国家颁布56对二氯苯气相色谱法待国家颁布57对硝基氯苯气相色谱法GB1319491582,4-二硝基氯苯气相色谱法GB131949159
24、苯酚气相色谱法待国家颁布60间甲酚气相色谱法待国家颁布612,4-二氯酚气相色谱法待国家颁布622,4,6-三氯酚气相色谱法待国家颁布63邻苯二甲酸二丁酯气相、液相色谱法待国家制定64邻苯二甲酸二辛酯气相、液相色谱法待国家制定65丙烯腈气相色谱法待国家制定66总硒2,3-二氨基萘荧光法GB11902-8967大肠菌群数发酵法1)-68余氯量N,N二乙基1,4苯二胺分光光度法GB11898-8969总有机碳(TOC)N,N二乙基1,4苯二胺滴定法GB11897-89非色散红外吸收法待国家制定直接紫外荧光法待国家制定70总钒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4)-71总钴原子吸收光谱待上海市颁布72总锡原子吸收光
25、谱待上海市颁布73甲醇气相色谱法待上海市颁布74水合胼对二甲氨基苯甲醛比色法待上海市颁布75吡啶气相色谱法(氢火焰)GB/T14672-9376二硫化碳二乙胺-醋酸铜比色法GB/T15504-199577可溶性钡(按Ba计)电位滴定法GB/T14671-93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15506-1995续表5序号项 目测 定 方 法标 准 号78乙腈 气相色谱法待上海市颁布 碘化汞钾比色法79丙烯醛气相色谱法待上海市制定80硼 姜黄法待上海市制定 胭脂红法 电位滴定法.2 控制湖泊水库富营养化的特定项目按表2执行。 控制地表水、类水域有机化学物质的特定项目按表3执行。5 水质评价 5.1 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应选取单项指标,分项进行达标率评价。 5.2 对于丰、平、枯水期特征明显的水体,应分水期进行达标率评价,所使用数据不应是瞬时一次监测值和全年平均监测值,每一水期数据不少于两个。 5.3 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挥发酚、氨氮、氰化物、总汞、砷、铅、六价铬、镉十项指标丰、平、枯水期水质达标率均应达到100。5.4 其它各项指标丰、平、枯水期水质达标率应达到80。窗体底端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