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pdf
《2022年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pdf(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一般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1)公司发生生产安全一般事故的责任追究,适用本规定。(2) 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以下统称有关责任人员),违反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职责,造成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管理权限,经调查核实和责任认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3)相关责任人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直接管理责任、主管责任、分管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1.直接责任是指相关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职责、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起决定性作用时所应当承担的责任。2.主要责任是指相关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未履
2、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职责,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起主导性作用时所应当承担的责任。3.直接管理责任,是指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当承担的责任。4.主管责任是指职能管理部门主管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所应当承担的责任。5.分管领导责任是指单位业务分管领导在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所应当承担的责任。6.重要领导责任是指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
3、未正确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所应当承担的责任。(4)因未建立本单位内部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或者内部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存有缺失,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除按本规定对其他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认定外,单位业务分管领导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分别承担分管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5)因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未履行或者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违章指挥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应责任人应当承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 页,共 6 页担直接责任。(6)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
4、究或对其包庇袒护的,一经查实,除按照本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外,对单位分管领导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比照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7)因未有效实施安全生产投入,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除按照本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认定外,单位分管财务领导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承担分管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8)责任追究的方式1.诫勉谈话;2.责令作出书面检查;3.通报批评;4.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5.经济处罚:包括扣发薪金(奖金)或罚款等;6.停职离岗培训;7.调离岗位;8.责令停业整顿;9.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职)、免职、撤职、解除劳动合同等;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责任追究方式
5、。(9)根据生产安全一般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一般事故分为较轻、较重、严重。1.较轻的一般事故,是指造成重伤1 人或者轻伤5 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 万元以下或者影响较小的事故。2.较重的一般事故,是指造成死亡1 人或者重伤2 人以上 5 人以下或者轻伤5 人以上 10 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 万以上 3 万元以下或者影响较大的事故。3.严重的一般事故,是指造成死亡2 人或者重伤5 人以上 10人以下或者轻伤10 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 万以上或者影响很大的事故。(10)对于发生较轻一般责任事故的,对责任者单独给予或者合并给予本规定第八条第1、2、3、4、5
6、 项规定的责任追究。(11)对于发生较重、严重一般责任事故的,对责任者单独给予或者合并给予本规定第八条1、2、3、4、5、6、7、8、9、10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 页,共 6 页项规定的责任追究。(1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过查证核实和责任认定后,在依据有关规定要求予以赔偿或者承担经济损失的基础上,应当根据程度及影响对有关责任人,分别予以责任追究。(13)受到处分的被追究责任者,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工作安排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1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相关责任人的罚款处罚,按事故轻重
7、、责任大小分别给予相应的处罚。(1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有关责任人有两种以上应当处以罚款的行为的,实施罚款的管理权限单位应当分别裁量,合并作出处罚决定。(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追究责任或从轻、减轻责任追究。1.因不可抗力产生的生产安全事故;2.因防御故意破坏,紧急避险等原因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3.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工作尽职尽责的。(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追究责任:1.对检举人、责任追究承办人等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2.因人为因素直接引发集体上访,产生严重负面社会影响或者造成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严重损失的;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按规定上报、未及时采取措施或者措施不力,导致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22年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2022 安全生产 事故责任 追究 制度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