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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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惠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广东省惠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惠州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九月1前 言惠州市地处广东省中部东南、珠江三角洲东部,位于北纬22232358、东经1134711526之间,东连汕尾市,西接广州市、东莞市、深圳市,北靠韶关市、河源市,南临南海,全市陆域土地总面积11355.65平方公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导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的重要依据。为了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促进惠州市“建设经济、社会、生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强市,建设拥有良好生态环境和文
2、化魅力的旅游城市、文明城市、宜居城市”战略目标的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省规划)等,结合惠州市实际,制定惠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本规划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为主线,以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为主要手段,阐明规划期内惠州市土地利用战略、目标、任务和土地用途管制政策,对省规划下达惠州市的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进行分解落实,制定具体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II目 录第一章 总 则1第一节 规划目的1第二节 规划范围1第三节 规划期限1第四节 规划依据1第五节 编制原
3、则4第二章 规划背景6第一节 土地利用现状6第二节 上轮规划实施评价7第三节 土地利用主要问题8第四节 面临的机遇与挑战9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规划目标11第一节 土地利用战略11第二节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12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14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4第二节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16第五章 区域土地利用调控23第一节 土地利用综合分区23第二节 土地利用功能分区25第三节 县级土地利用调控29第六章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32第一节 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32第二节 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耕地32第三节 加大补充耕地力度33第四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措施33第七章 节约集约利用
4、建设用地35第一节 从严从紧供应建设用地35第二节 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35第三节 加大农村居民点整合力度36第四节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37第八章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40第一节 土地生态建设目标40第二节 土地生态建设规划40第三节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42第九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43第一节 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43第二节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43第三节 中心城区土地用途分区44第四节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47第五节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调控措施49第十章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与重点建设项目50第一节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50第二节 土地利用重点建设项目52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56第一节
5、政策制度措施56第二节 行政管理措施56第三节 社会保障措施56第四节 技术支持措施57第五节 经济调节措施57附表附表1 2005年惠州市各类用地面积表58附表2 惠州市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59附表3 惠州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60附表4 惠州市各区县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表61附表5 惠州市各区县建设用地指标表62附表6 惠州市各区县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及补充耕地表63附表7 惠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64附表8 惠州市中心城区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67附表9 惠州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表68附图惠州市在广东省的位置示意图69惠州市土地利用现状图70惠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71惠州
6、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72惠州市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73惠州市土地整治规划图74惠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75惠州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图76惠州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7768第一章 总 则第一节 规划目的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土地管理,规范惠州市土地利用,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促进惠州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等,编制本规划。第二节 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为惠州市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包括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大亚湾区”
7、)、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土地总面积为1135565公顷。规划期内全市围填海造地面积1800公顷,到2020年全市土地总面积为1137365公顷。第三节 规划期限本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规划期限20062020年。其中:规划近期20062010年;规划远期20112020年。第四节 规划依据一、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57号);广东省实施中华人
8、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 国家和省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二、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79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8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市县乡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等三项推荐性行业标准的公告(2009年第26号);国土
9、资源部关于发布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等3项推荐性行业标准的公告(2010年6月27日发布);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农田保护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5196号);广东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技术指引(试行)(粤国土资规保发2008251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审批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198号);关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335号);关于印发限制建设区用地项目目录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395号);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1
10、03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类开发区及产业转移工业园土地管理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120号);关于市县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有关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07号); 国家和省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三、相关规划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广东省国土规划(2006-2020);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惠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20032015年);惠州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05202
11、0年);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惠州市环境保护规划(20072020年);惠州市海域开发利用总体规划(19982010年); 省和惠州市其他相关规划。第五节 编制原则依法编制原则。遵循土地管理法确定的编制原则“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依法规划。统筹兼顾原则。全面考虑惠州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条件和土地供需状况,妥善处理全局与局部、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统筹安排惠州市土地利用。充分协调原则。做好本规划与相关规划在用地规模和布局等方面的协调。城市总
12、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江河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等规划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公众参与原则。采取讨论、协商、听证、公示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基层政府、专家和社会公众对规划目标、方案、实施措施等的意见和建议。生态优先原则。优先布设国土生态屏障用地,维持自然地貌的连续性,保留水系、蓄水、泄洪等通道,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科学合理地安排惠州市各类用地的空间布局。第二章 规划背景第一节 土地利用现状根据2005年惠州市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全市土地总面积为1135565公顷。其中,农用地96653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5.12%;建设用地11370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01%;其他土地5
13、53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87%。在农用地中,耕地面积为151969公顷,占农用地的15.72%,主要分布于博罗县、惠东县和惠城区;园地面积为49772公顷,占农用地的5.15%,主要分布于博罗县、惠东县、惠城区和龙门县;林地面积为723850公顷,占农用地的74.89%,主要分布于惠东县、龙门县和博罗县;牧草地面积为38公顷,仅分布于博罗县和龙门县;其他农用地面积为40909公顷,占农用地的4.23%。在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82982公顷,占建设用地总规模的72.98%,按2005年全市常住人口371万人计,人均城乡建设用地为224平方米;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20174公顷,占
14、建设用地总规模的17.74%;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10552公顷,占建设用地总规模的9.28%。在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51664公顷(其中城镇用地19116公顷,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32548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62.26%,按2005年全市城镇人口204万人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253平方米;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31318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37.74%。按2005年全市乡村人口167万人计,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188平方米。第二节 上轮规划实施评价惠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以下简称“上轮规划”)的实施,对于加强惠州市土地宏观管理,协调各业、
15、各区域用地,切实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和开发耕地后备资源,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用地调控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上轮规划全市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36700公顷,其中惠城区22787公顷,惠阳区12117公顷,大亚湾区427公顷,惠东县31739公顷,博罗县47412公顷,龙门县22218公顷。根据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惠州市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从各方面加强对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建设和治理,确保了全市基本农田面积稳定。惠州市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积极开展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
16、工作。19962005年全市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面积达到2497公顷,并已通过了省相关部门的检查验收。但上轮规划也存在一些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是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提前突破了规划期末2010年的控制指标。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规划指标不尽合理。上轮规划全市城镇工矿用地的增加,预期通过压缩农村居民点用地10103公顷来实现建设用地结构调整。但大幅压缩农村居民点用地的规划目标没有实现,到2005年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531公顷。这是导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提前突破规划控制指标的主要原因;人口规模预测不准确。上轮规划预测到2010年全市的人口总规模为341万人,但到2005年
17、全市常住人口已经达到了371万人,偏低的人口规模预测导致全市建设用地需求量预测值相应过低;惠州市一些重大建设项目未纳入上轮规划的用地安排。第三节 土地利用主要问题一、建设用地增长偏快,农用地减少较多19962005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了8190公顷,年均增加910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增加了6319公顷,年均增加702公顷。而同期林地面积减少了4976公顷,年均减少553公顷;耕地面积减少了3303公顷,年均减少367公顷。二、闲置土地多、盘活难度大2005年全市的存量建设用地为8456公顷。其中,批而未建土地约为5094公顷。惠州市闲置土地多,主要是上世纪九十年代由于高估经济社会发展形势
18、,将大规模农用地转入市场所造成的。这些存量建设用地具有面积较大、分布广、土地利用现状仍处于闲置或半闲置状态、产权及经济关系复杂、盘活难度大等特点,主要分布在惠城区、惠阳区和大亚湾区。三、建设用地总体效率偏低惠州市存在较多的闲置土地,建设用地总体效率有较大的提升空间。通过对比惠州市、广州市、东莞市、深圳市的单位建设用地GDP可以看出,2005年深圳市、广州市、东莞市的单位建设用地GDP分别为590万元/公顷、345万元/公顷、222万元/公顷;而惠州市的单位建设用地GDP只有71万元/公顷,明显低于深圳市、广州市和东莞市的建设用地总体效率水平。第四节 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一、发展机遇珠三角地区经济转
19、型带来的机遇。惠州市属于珠三角经济区的后发地区,拥有较大的发展潜力、优越的区位条件、基本完善的水陆空交通网络、丰富的水资源、相对宽裕的土地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能够获得更多的发展机遇。珠三角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快速转移,为惠州市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发展新兴产业和吸引大资本投资提供了良机,有利于提升惠州市综合竞争力。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带来新机遇。该纲要明确提出,惠州市作为开展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市,率先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并与深圳市、东莞市共同组成珠江口东岸城市群,着力打造电子信息产业基地、石化产业基地、能源电力产业基地等,有利于惠州市提升城市职能与区域地位。二、面临挑
20、战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矛盾逐步凸现。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惠州市资源与环境的压力增大,主要表现在:一些乡镇工业区布局较为零散,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其排出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难于实现集中处理,对东江、西枝江等的水质造成了一定的污染;存在一些不合理的采矿、采石、毁林开垦、陡坡种植等现象,导致部分地区水土流失、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下降。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规划期间,惠州市的重点建设项目较多,其中属于国家和省的重大建设项目主要有: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干线公路、民用机场、大型港口码头、大型能源电力基地、大型石油化工基地、电子产业基地、开发区及产业转移工业园等。这些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量大,如何解决
21、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是实现惠州市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大挑战。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规划目标第一节 土地利用战略根据惠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态势,为全面实践科学发展观,提高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和谐的人地关系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规划期内,惠州市将实施如下土地利用战略: v n4z C 严格保护耕地战略。加强基本农田建设,改造中低产田,提高耕地质量,确保省规划下达惠州市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正确处理新形势下城镇建设、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的关系,立足解决农村民生问题,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机制,调动农民
22、保护耕地的主动性,保障国家粮食生产安全,推动惠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战略。合理保障市中心城区、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东惠州大亚湾石化产业园区、广东惠州工业园、产业转移工业园等项目用地,协调安排重点基础设施用地,适度控制一般城镇发展用地,严格控制工业园区规模,促进惠州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健康发展。建设绿色生态惠州战略。以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目标,遵循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的原则,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强化对水、土地、生物、森林、旅游等自然资源的生态保护,发展循环经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努力建设适应可持续发展需要的现代绿色生态体系,推动惠州市走生
23、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环境良好的可持续发展道路。第二节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规划到201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43645公顷以上;到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43384公顷以上。规划期内,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126722公顷以上。二、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目标规划到2010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18300公顷之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8600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56600公顷。到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26000公顷之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9070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67900公顷。三、建设占用农用地和耕地规模控制目标2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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