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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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揭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2组织体系2.1市减灾委2.2市减灾委办公室2.3地方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3运行机制3.1预警3.1.1预警预报3.1.2预警响应3.2 应急处置3.2.1信息报告3.2.2响应启动3.2.3处置措施3.2.4应急终止3.3 后期处置3.3.1过渡期生活救助3.3.2冬春救助3.3.3倒损住房恢复重建3.4 信息发布4应急保障4.1人力保障4.2资金保障4.3物资保障4.4交通保障4.5设施保障4.6通信保障4.7动员保障5监督管理5.1预案演练5.2宣教培训5.3责任与奖惩6附则7附件自然灾害
2、救助应急响应标准7.1级响应7.2级响应7.3级响应7.4级响应1总则1.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我市应对突发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高效、有序实施应急救助,最大程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救灾捐赠管理办法、民政部关于支持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救灾的指导意见,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社会力量参与救灾促
3、进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自然灾害救济工作规定、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范围内发生自然灾害的市级应急救助工作。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1.4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全面履行职能,把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救助的首要任务,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2)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充分发挥市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减灾委)的指导、协调作用,加强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中的协作和配合,形成统一领导、分工明确、协调有序、配合密切、运转高效的应急救助工作机制。
4、(3)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政府主导、社会互助,实现群众自救、社会参与,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2组织体系2.1市减灾委市减灾委是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重大自然灾害减灾救助活动,指导各地开展减灾和灾害救助工作。主任:分管副市长。副主任: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民政局局长。成员: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外事侨务局、市统计局、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
5、局、市安全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科协、市地震局、市红十字会、揭阳军分区、市武警支队、市气象局、揭阳潮汕机场。各成员单位根据应急响应级别,按照市减灾委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市减灾委成员单位职责:(1)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指导救灾工作新闻发布,组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单位对抢险救灾、防灾减灾工作进行 宣传报道,引导社会舆论。(2)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安排重大防灾及灾后重建基建项目,协调落实建设资金;协同市民政局做好救灾粮储备、调拨和供应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受灾期间粮食供应;会同市农业局确保受灾期间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会同市财政局、农业局等单位落实冬春救助中以工代赈、灾
6、欠减免政策。(3)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灾区煤电油等重要物资供应保障;对无线电频率资源进行统一配置和管理,保护相关合法无线电频率使用安全。(4)市教育局:负责协调、指导灾区做好灾后教育系统所属学校、幼儿园复学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组织、指导各地对学校学生、幼儿进行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演练工作。(5)市科技局:负责安排防灾减灾和重大救灾科研项目。(6)市公安局:负责灾区治安秩序维护,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工作;做好交通疏导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积极配合做好救灾救援和应急救助工作;落地查处网络上散布谣言、制造恐慌的人员;指导各地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及演练
7、。(7)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核定、报告全市灾情,发布灾情信息;指导做好灾民安置、慰问工作;督促指导受灾群众吃、穿、住、医等生活救助;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向省民政厅、财政厅申请救灾补助资金,根据地方申请和有关单位对灾情的核定情况,及时下拨市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分配和管理上级、本级救灾款物;组织指导救灾捐赠,视情况组织开展跨地区或者全市性救灾捐赠,统一分配全市性救灾捐赠款物和市级接收的救灾捐赠款物;指导做好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储备市级灾害救助物资;承担市减灾委办公室相关职责。(8)市财政局:负责减灾救灾资金的预算安排、资金拨付;会同市民政局联合向省民政厅、财政厅申请救灾补助资金;根
8、据地方申请和有关单位对灾情的核定情况,及时下拨市级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及时对救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救灾资金迅速到位;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农业局等单位落实冬春救助中的以工代赈、灾欠减免等政策。(9)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编制市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开展重大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组织专家对重大地质灾害成因进行分析论证后认定治理责任;建立完善市级地质灾害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协助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工作;按规定对灾后重建有关用地审批手续给予优先办理;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及演练。(10)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拟订并监督实
9、施灾害多发的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牵头协调自然灾害引发的重大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及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受灾期间环境监测、发布相关环境信息;会同市水务局、卫生计生局做好灾区饮用水源地环境监测监督,指导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开展环境保护、核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及演练。(11)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灾后工程建设管理,按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和市政工程建设的抗震设防标准并督促实施;指导灾后房屋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质量安全鉴定,以及灾后恢复重建工程设计施工等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开展应急避护场所建设。(12)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救灾物资运输组织协调,做好运输保障
10、工作;组织协调抗灾救灾人员、物资的公路、水路运输,协调相关单位对持有“应急抢险救灾”标识的车辆提供必要的道路优先通行保障;提供转移受灾人员所需交通工具,组织抢修被毁公路。(13)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防旱、防风及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防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组织灾后水利设施修复,储备防汛抢险物资;组织、指导全市洪涝、干旱、台风灾害预防、避险等知识宣传培训及演练。(14)市农业局:负责重大动物疫情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制定防控制对策,组织、指导各地开展防控工作;组织种子、动物疫苗、消毒药品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指导农业救灾和灾后复产;会
11、同市发展改革局保障受灾期间农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会同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等单位落实冬春救助中以工代赈、灾欠减免等政策;组织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推广和知识宣传。(15)市商务局:负责组织灾区部分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做好因灾造成商贸业损失评估工作。(16)市卫生计生局:负责合理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及时组织医疗卫生队伍赴灾区协助做好灾区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心理援助等工作;加强灾区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做好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助工作;开展卫生防疫和医疗急救知识宣传培训及演练。(17)市外事侨务局:协助民政部门做好与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及有关驻华代表机构的救灾联络工作和相关涉外工作。(18)市统
12、计局:负责协助有关单位按照民政部、国家统计局制订的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整理、上报工作;向有关单位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19)市林业局: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火灾扑救,储备相关应急物资;组织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工作;组织、指导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野生动植物栖息地恢复发展;开展森林火灾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及森林火灾消防演练。(20)市海洋渔业局:负责组织开展风暴潮(灾害性海浪)、赤潮和海啸等海洋环境观测预报,及海洋防灾减灾工作;组织开展海洋捕捞渔船、渔港、沿海水域水产养殖设施及水产品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开展海洋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21)市安全监
13、管局:负责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及演练。(22)市金融工作局:负责协助政府不断拓宽灾害保险的覆盖面,协助保监部门加强对经办保险机构的监管,引导保险机构研发灾害保险产品、做好日常防灾减灾预防工作及灾后查勘、理赔工作。(23)市科协:负责加强防灾减灾救灾相关政策理论研究,为减灾救灾工作提供科技支撑。(24)市地震局:负责组织协调地震现场强余震监测,分析地震发展趋势,提出强余震防范对策;协调震区与相邻省、市监测工作;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地震现场地震灾害调查,确定地震烈度;及时评估地震灾害损失并提出救灾意见,组织协调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工作;参与制订震区恢复重建规划;开展
14、地震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及演练。(25)市红十字会:负责组织志愿者和社会力量参与救灾救助,依法开展救灾募捐和灾害救助活动;参与救灾和伤病员救治(含灾民、伤员心理救援);根据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参与灾后重建工作。(26)揭阳军分区:负责组织协调驻揭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27)市武警支队:负责保护重要目标安全,解救、转移和疏散受灾人员;抢救、运送重要物资;参加疫区封控;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市公安局组织协调下,参与处置因灾害事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维护灾区社会稳定。(28)市气象局:负责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为防灾抗灾救灾提供服务;组织重大气象灾害调查、评估、鉴定、发布及宣传
15、工作;开展气象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29)揭阳潮汕机场:负责受灾期间救灾物资空运保障。电力、供水、供气等其他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能做好减灾救灾工作。2.2市减灾委办公室市减灾委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拟订救灾工作政策;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灾情核查和统一上报、发布;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及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农村灾民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及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指导救灾物资储备;组织、指导救灾捐赠;会同有关单位拟订减灾规划。2.3地方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
16、建立健全相应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组织做好救助工作。市有关单位进行指导。3运行机制3.1预警3.1.1预警预报国土资源、水利、农业、林业、地震、气象、海洋等单位要及时向市减灾委办公室和履行救灾职责的市减灾委成员单位通报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测绘地信部门根据需要及时提供地理信息数据。灾害预警信息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汛情、旱情预警信息(市水务局负责)、农作物重大生物灾害预警信息(市农业局负责)、森林火灾和林业生物灾害预警信息(市林业局负责)、地震趋势预测信息(市地震局负责)、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市气象局负责)、海洋灾害预警信息(市海洋渔业
17、局负责)等。市减灾委办公室及时汇总各类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向成员单位和有关地区通报。3.1.2预警响应市减灾委办公室根据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可能受影响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状况,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预评估。可能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基本生活、需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时,市减灾委办公室要及时启动预警响应,视情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1)向可能受影响的县(市、区)减灾委或民政部门通报预警信息,提出灾害救助工作要求。(2)加强应急值守,密切跟踪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动态评估,及时调整相关措施。(3)通知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及物资代储单位做好救灾物资准备,紧急情况下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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