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拓股份:晋拓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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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晋拓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INTUO TECHNOLOGY CO.,LTD (上海市松江区新浜工业园区胡甪路上海市松江区新浜工业园区胡甪路 368 号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 号)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 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 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 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
2、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
3、实陈述。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2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除非另有所指,本招股说明书摘要所列简称与招股说明书释义一致。 本公司提请投资人注意以下重大事项: 一、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 (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 1、控股股东智拓投资承诺、控股股东智拓投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下同)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指发行人
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2、实际控制人张东、何文英承诺、实际控制人张东、何文英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下同)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5、分股份。 (2)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3 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3)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满后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并且
6、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发行人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发行人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二) 发行人股东磐铸合伙、锡厦合伙、沁锡合伙、磐晋合伙、昭质合伙和铸磐合伙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三)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孙邱钧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
7、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下同)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份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3、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满后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
8、内不再买入发行人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发行人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四)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张天宇、张心怡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4 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下同)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9、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五)实际控制人之亲属张军、何绍荣、何绍葵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下同)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10、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 。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二、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公司上市(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之日为准)后三年内,若公司股价持续低于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或回购公司股票的方式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11、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稳定上市后公司股价的承诺书,承诺事项如下: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5 (一)启动本预案的条件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如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 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时,公司将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二)本预案的具体措施 当触发稳定股价预案条件后,公司将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稳定股价的措施,具体包括: (1)公司回购股票; (2)公司控
12、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选用前述方式时应考虑:不能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不能迫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1、公司回购、公司回购 (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公司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3)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4)公司为稳定
13、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公司以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 要约价格不得低于回购报告书公告前 30 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实施稳定股价议案时,拟用于回购的资金应为自筹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应不高于每股净资产值(以最近一期审计报告为依据) ;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6 公司单次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 同一会计年度内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14、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 (5)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公司董事会应作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且在未来 3 个月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 单次实施回购股票完毕或终止后, 本次回购的公司股票应在实施完毕或终止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并及时办理公司减资程序。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价格应不高于每股净资产值(以最近一期审计报告为依据) ;
15、(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遵守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关于控股股东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有关规定的前提下, 将以集中竞价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不低于其上一年度公司现金分红的 10%, 年度用于增持的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的现金分红的 30%。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价格应不高于每股净资产值(以最近一期审计报告为依据) ;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次用
16、于增持股份的货币资金不低于其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现金薪酬总和(税后)的 10%,且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超过其上一年度领取的现金薪酬总和(税后)的 30%; (4)公司上市后 3 年内拟新聘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公司将促使该新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7 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稳定公司股价预案和相关措施的规定签署相关承诺。 (三)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依法履行回购公司股票的义务和责任; (2)本公司将极力敦促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履行其应承担 的各项责任和义务; (3)本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
17、要求其签署承诺书, 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4)如本公司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不可抗力 导致,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四)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 (1)本企业/本人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依法履行
18、增持发行人股票的义务和责任; (2)本企业/本人将极力敦促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履行其应承担的各项责任和义务; (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 同意在履行完毕相关承诺前暂不领取发行人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企业/本人的部分,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8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 (1)本人将严格按
19、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依法履行增持发行人股票的义务和责任; (2)本人将极力敦促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履行其应承担的 各项责任和义务; (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发行人有权调减或停发本人薪酬或津贴(如有)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承诺 (一)控股股东智拓投资承诺 1、在本企业承诺的股份锁定期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2、在锁
20、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3、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 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下, 本企业减持时将提前
21、五个交易日将减持数量、减持方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实施股份减持。 5、本企业如未按照上述承诺进行减持,减持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9 (二)实际控制人张东、何文英承诺 1、在本人承诺的股份锁定期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2、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
22、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3、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满后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发行人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发行人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5、 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情况下, 本人减持时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将减持数量、减持方式等信息以书面方
23、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实施股份减持。 6、本人如未按照上述承诺进行减持,减持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三)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张天宇、张心怡承诺 1、在本人承诺的股份锁定期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2、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 。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24、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0 3、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减持方式、程序等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监管规则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5、本人如未按照上述承诺进行减持,减持相关股
25、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四、关于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1、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提供的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 10 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启动股份回购措施,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不低于下列两者中的孰高者:1)发行人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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