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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our short words sum up what has lifted most successful individuals above the crowd: a little bit more.-author-date企业法律顾问案例分析每日一练(2014.12.13)企业法律顾问案例分析每日一练(2014.12.13)企业法律顾问案例分析每日一练(2014.12.13)1、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有一个或多个正确答案,少选,不选,多选均不计分!1、下列犯罪行为中,不属于不作为犯的为( )。A警察在值勤时见人行凶杀人,不予制止B有赡养能力的成年子女对父母不尽赡养义务,造成严重后
2、果C某成年人带邻家小孩去游泳,在孩子溺水时不予抢救,致使孩子被淹死D过路人见交通事故的被害人躺在血泊D解析:警察在值勤时有义务有能力制止他人行凶杀人,却不制止,属不作为犯;有赡养能力的成年子女有义务赡养父母而不赡养,属于不作为犯;成年人原本对邻家小孩没有照看义务,但由于他带小孩去游泳,这种先行行为导致他有负责小孩安全的义务,当小孩溺水时,他有义务有能力去抢救而不抢救,也属不作为犯;过路人对倒在血泊中的交通事故的被害人无法律、职业或其他方面的义务,他的不救助行为只能引起道德谴责,不属于不作为犯罪。故正确答案为D。2、赌博犯张某某日在王某家赌博,王某将身边的8 000元现金全部输给了张某,王某十分
3、气恼,向张某要回8 000元现金,张某不同意。于是,王某就动手去抢,张某为了不使8 000元钱被抢回,将王某打伤。张某的行为是( )。A正当防卫 B防卫不适时 C防卫过当 D故意犯罪D解析:刑法第20条规定了正当防卫制度,其防卫目的必须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本题案例中所保护的利益为非法利益,因此不能构成正当防卫。正确答案为D。3、甲某在打电话时无意中发现电话机旁县检察院的举报箱中露出一封信,随手取出。发现该信举报该县某局长乙某受贿4万多元的犯罪事实。甲某与乙某熟识,便将举报信交给乙某。乙某当即酬谢甲某8 000元现金。事后,乙某与行贿者串通,销毁了有关罪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4、甲某构成敲诈勒索罪 B甲某构成包庇罪C甲某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D甲某不构成犯罪D解析:虽然甲某的行为从主观目的上看是使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从客观结果上看使乙某逃脱了刑事责任的追究,但甲某并没有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因而不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也没有向司法机关作虚假证明,即以非证人的身份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为犯罪分子掩盖罪行或减轻罪责,因此不能构成包庇罪;也不是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隐匿罪证,使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因此也不能构成伪证罪;甲某的行为也没有构成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其他相关犯罪。根据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甲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D为正确选项
5、。4、甲某在打电话时无意中发现电话机旁县检察院的举报箱中露出一封信,随手取出。发现该信举报该县某局长乙某受贿4万多元的犯罪事实。甲某与乙某熟识,便将举报信交给乙某。乙某当即酬谢甲某8 000元现金。事后,乙某与行贿者串通,销毁了有关罪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某构成敲诈勒索罪 B甲某构成包庇罪C甲某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D甲某不构成犯罪D解析:虽然甲某的行为从主观目的上看是使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从客观结果上看使乙某逃脱了刑事责任的追究,但甲某并没有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因而不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也没有向司法机关作虚假证明,即以非证人的身份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的证明
6、材料为犯罪分子掩盖罪行或减轻罪责,因此不能构成包庇罪;也不是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隐匿罪证,使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因此也不能构成伪证罪;甲某的行为也没有构成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其他相关犯罪。根据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甲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D为正确选项。5、朱某因婚外恋产生杀害妻子李某之念。某日晨,朱某在给李某炸油饼时投放了可以致死的“毒鼠强”。朱某为防止其6岁的儿子吃饼中毒,将其子送到幼儿园,并嘱咐其子等他来接。不料李某当日提前下班后将其子接回,并与其子一起吃油饼。朱某得知后,赶回到家中,其妻、子已中毒身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朱某对其妻、子的死亡具有直接故意
7、 B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间接故意C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过失 D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属于意外事件C解析:朱某为防止其6岁的儿子中毒,将其送到幼儿园,并嘱咐其子等他来接,这表明了他不希望儿子中毒,因此不具有直接故意和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间接故意。朱某已经预见到可能发生此危害结果,以为将其子送到幼儿园就能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对其主观心态应当认定为过于自信的过失。故正确答案为C。6、甲、乙、丙均犯抢劫罪。甲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另有两罪分别被判处10年和12年;乙是累犯,被判处无期徒刑;丙是主犯,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对甲最后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不得超过20年B对甲减刑后
8、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13年C对乙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20年D若对丙缓期执行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则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25年D解析:根据刑法第69条的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甲所犯三罪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最高不能超过25年,A选项表述错误。根据刑法第78条的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为: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对于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而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
9、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25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0年。即使甲最后合并执行的期限为25年,也是有期徒刑,对其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1/2(小于13年),B选项表述错误。乙是累犯,但并没有被判处死缓,因此不适用有关特殊死缓犯减刑的规定,而适用关于无期徒刑减刑的规定,C选项表述错误。D选项表述正确。7、对从犯的表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从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包括次要的实行犯、帮助犯和胁从犯B从犯也应该对共同犯罪的整体行为及其危害结果负刑事责任C从犯只存在于复杂的共同犯罪中D
10、对于从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B解析:从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包括次要的实行犯、帮助犯,但不包括胁从犯,胁从犯是与从犯相并列的单独的共同犯罪人类型,A、C选项错误。在共同犯罪中,由于各共同犯罪人协同犯罪,形成了一个整体,所以每一个共同犯罪人都应该对共同犯罪的整体行为及其危害结果负刑事责任,在此基础上,再根据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区分承担刑事责任的大小。因此,B选项正确。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D选项错误。8、下列犯罪行为中,不属于不作为犯的为( )。A警察在值勤时见人行凶杀人,不予制止B有赡养能力的成年子女对父母不尽赡养义务,造成严重后
11、果C某成年人带邻家小孩去游泳,在孩子溺水时不予抢救,致使孩子被淹死D过路人见交通事故的被害人躺在血泊D解析:警察在值勤时有义务有能力制止他人行凶杀人,却不制止,属不作为犯;有赡养能力的成年子女有义务赡养父母而不赡养,属于不作为犯;成年人原本对邻家小孩没有照看义务,但由于他带小孩去游泳,这种先行行为导致他有负责小孩安全的义务,当小孩溺水时,他有义务有能力去抢救而不抢救,也属不作为犯;过路人对倒在血泊中的交通事故的被害人无法律、职业或其他方面的义务,他的不救助行为只能引起道德谴责,不属于不作为犯罪。故正确答案为D。9、甲因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同时宣告缓刑2年,缓刑考验期满后第三年,甲又犯间谍
12、罪,则甲( )。A构成一般累犯B构成特别累犯C不构成累犯,因为后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罪D不构成累犯,因为缓刑考验期满后再犯罪不符合累犯构成条件D解析: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又犯罪的,不构成累犯,因为缓刑是附条件地不执行刑罚,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了,而不是刑罚已经执行完毕。10、杨某在踢足球时一脚将球踢出场外,打碎足球场旁居民楼上刘家阳台上的玻璃窗,玻璃掉下时又碰上楼下李某的花盆,花盆随之落下,刚好砸到从楼下走过的吴老太的头上,致其重伤。杨某的行为在刑法学上认为是( )。A疏忽大意的过失B过于自信的过失C无罪D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C解析:本题考查意外事件。意外事件具有三
13、个特征:(1)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2)行为人对自己行为所造成的结果既无故意也无过失;(3)这种损害结果的发生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本案的情况属于意外事件,行为人不具有主观过错,不构成犯罪。故C正确。11、按照刑法规定,在战时,对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险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 )。A免予执行原判刑罚 B维持原判刑罚C减轻执行原判刑罚 D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D解析:战时缓刑虽是一种特殊缓刑,但实际上是刑事责任消灭的一种特殊方式,缓刑与战时缓刑在适用的时间、适用的对象、适用的条件、考验的内容、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相当明显的区别。在战时
14、,对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险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12、甲因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14年,入狱后,甲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根据刑法,对甲处理正确的是( )。A可以减刑,但不可以假释 B可以减刑,也可以假释C不可以减刑,也不可以假释 D可以假释A解析:假释的适用条件:(1)适用对象为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适用假释的犯罪分子应执行完一定期限的刑期;(3)适用假释的犯罪分子必须确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对于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
15、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不适用假释。故对甲,可以减刑,但不可以假释。13、关于认识错误的说法,正确的有( )。A某村村长甲威信颇高,对本村村民的违法乱纪行为通常采取的措施是关押24小时,从而使违法乱纪现象减少,村民也拍手称快,甲也从未认为自己的行为违法,由于甲的行为稳定了村子的社会秩序,不具有危害性,所以不构成非法拘禁罪B甲男明知乙女只有13周岁,但是以为只要征得幼女同意后就可以与之发生性交, 于是在征得乙女同意后与幼女发生了性关系,甲男没有违背妇女意志,所以不构成强奸罪C甲于1987年3月自费出国(出国前曾有嫖娼行为),在国外期间染上严重性病,并于1999年9月8
16、日回国。甲不知道国家已经规定了传播性病罪,于1999年10月10日嫖娼时被公安人员抓获,甲主观上没有罪过所以不构成传播性病罪D甲化装拦路强奸妇女,黑夜中将提前下班的妻子当做其他妇女,并对其实施了“强奸”行为,甲的行为构成强奸罪D解析:A、B、C均属法律认识错误中的“假想无罪”,对假想无罪原则上并不排除罪责,因此A、B、C中甲均构成犯罪。D属事实认识错误中的对象错误,根据法定符合说,对象错误对行为的性质没有影响,甲构成强奸罪。14、关于犯罪停止形态,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A犯罪停止形态只存在于故意犯罪中B间接故意不可能有犯罪预备、未遂、中止形态C对过失犯罪而言,只有犯罪成立与否的问题,没有
17、既遂未遂的问题D在犯罪预备阶段只能出现犯罪预备形态,不可能出现犯罪中止形态D解析:在犯罪预备阶段既可能出现犯罪预备形态,也可能出现犯罪中止形态。故选D。15、下列关于假释与其他相关制度的区别,正确的表述有( )。A假释与释放的区别是,假释是有条件地提前释放,而释放是无条件的B假释与减刑的相同点在于,如果在假释期间内犯罪分子再犯新罪,则撤销假释收监执行;如果在减刑期间内再犯新罪,则恢复已减的刑期C假释与缓刑都以犯罪分子“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能性”作为考虑的主要因素,因此,二者的适用根据相同D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罪犯;监外执行则适用于所有的罪犯A解析:假释是有条件地提前释放,而释
18、放无论是无罪释放、刑罚执行完毕释放还是赦免释放,都是无条件的,不存在再执行的问题。A选项正确。如果在假释期间内犯罪分子再犯新罪,则撤销假释收监执行;减刑没有考验期,即使犯罪分子再犯新罪,已减的刑期也不恢复。B选项错误。适用假释的根据,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中的表现以及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能性;适用缓刑的根据,是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以及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和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能性。因此,二者的适用根据不同,C选项错误。假释与监外执行适用对象不同。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罪犯;监外执行则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D选项错误。16、甲于1992年3月5日
19、犯A罪,该罪的法定最高刑为10年,1996年11月21日甲又犯B罪,B罪的法定最高刑为7年,那么A罪的追诉期限的结束时间应为( )。A2007年3月4日 B2011年11月20日 C2006年11月20日 D2002年3月4日. B解析: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由于前罪的法定最高刑期为10年,故其追诉时效应为15年,即从1996年11月21日起算,结束时间应为2011年11月20日。17、甲因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同时宣告缓刑2年,缓刑考验期满后第三年,甲又犯间谍罪,则甲( )。A构成一般累犯B构成特别累犯C不构成累犯,因为后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罪D不构成累犯
20、,因为缓刑考验期满后再犯罪不符合累犯构成条件D解析: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又犯罪的,不构成累犯,因为缓刑是附条件地不执行刑罚,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了,而不是刑罚已经执行完毕。18、下列关于共同犯罪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共同犯罪主观故意的意志因素既可以表现为共同直接故意,也可以表现为共同间接故意,还可以表现为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结合B共同犯罪的客观行为既可以表现为共同的作为,也可以表现为共同的不作为,还可以表现为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C共谋实行犯罪,在现场没有直接实行犯罪行为,但在一旁呐喊助威的,也认定为是共同犯罪D事后的帮助行为,如果事先有通谋的,以共犯论处ABCD解
21、析:对于共同犯罪的意志因素,各共同犯罪人既可以是共同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也可以是共同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还可以是有的共同犯罪人基于希望有的则基于放任,即共同犯罪主观故意的意志因素既可以表现为共同直接故意,也可以表现为共同间接故意,还可以表现为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结合,A正确。共同犯罪的客观行为既可以表现为共同的作为,如甲、乙二人共同将丙杀死;也可以表现为共同的不作为,如儿子、儿媳共同遗弃年迈无独立生活能力的父母;还可以表现为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如铁道养护工甲与乙事先合谋破坏铁路设施,在乙实施破坏行为时,甲佯装熟睡,不履行其职责,故B正确。只要共谋实行犯罪,即使没有直接实施犯罪行为,也认定为共同
22、犯罪,只是在量刑上会予以考虑,C正确。单独的事后帮助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但如果事前有通谋的,事后的帮助行为以共犯论处,D正确。19、张某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于2001年9月7日考验期满,其所在服刑的监狱于当日报送了将张某的死缓减为无期徒刑的材料。两天后即9月9日,张某因同监舍的郑某无故辱骂他而将郑某打聋了。对张某应该( )。A撤回减刑材料,延长考验期限B以无期徒刑和故意伤害罪判决的刑罚数罪并罚C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D报请当地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B解析:张某是在考验期满之后犯故意伤害罪的,所以不能核准执行死刑。延长考验期限的做法也没有法律依据。注意D项,自2007年起,死刑核准权
23、统一由最高人民法院行使,D项表述本身就错。20、下列所列选项中哪些行为属于犯罪未遂?( )A某甲潜入本单位财务室正在撬保险柜,忽听门外有人走动,以为被发现,跳窗逃走B某乙用猎枪瞄准正在骑马的周某,欲将其打死,枪响后即逃走,结果将马打死周某负轻伤C某丙煽动群众抗拒国家法律的实施,被群众送到公安机关D某丁在旅馆内偷得同室李某的存物牌,欲冒领李某所存物品,后遇李某正寻存物牌,某丁恐事情败露遂说自己刚拾到一个存物牌,随即从口袋取出交给李某AB解析:刑法第23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C选项某丙的行为属于行为犯,构成了犯罪既遂;D选项某丁的行为构成犯罪中
24、止(预备阶段的中止)。故正确选项为A、B。21、对下列哪些情形应当从重处罚?( )A甲教唆17周岁的高中生王某实施故意杀人行为,但王某并未听从B乙与未满14周岁的初中生叶某发生性行为,叶某完全出于自愿C丙为索债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并在扣押、拘禁的过程中殴打而致被害人轻伤D某公安民警丁利用职权非法拘禁自己的仇人邢某BCD解析: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A项不符合题意。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即使幼女出于自愿,也构成强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具有殴打、侮辱等情节的,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拘禁罪的,应当从重处罚。所以B、C、D三项符合题意。22、下列犯罪行为中
25、,不属于不作为犯的为( )。A警察在值勤时见人行凶杀人,不予制止B有赡养能力的成年子女对父母不尽赡养义务,造成严重后果C某成年人带邻家小孩去游泳,在孩子溺水时不予抢救,致使孩子被淹死D过路人见交通事故的被害人躺在血泊D解析:警察在值勤时有义务有能力制止他人行凶杀人,却不制止,属不作为犯;有赡养能力的成年子女有义务赡养父母而不赡养,属于不作为犯;成年人原本对邻家小孩没有照看义务,但由于他带小孩去游泳,这种先行行为导致他有负责小孩安全的义务,当小孩溺水时,他有义务有能力去抢救而不抢救,也属不作为犯;过路人对倒在血泊中的交通事故的被害人无法律、职业或其他方面的义务,他的不救助行为只能引起道德谴责,不
26、属于不作为犯罪。故正确答案为D。23、关于认识错误的说法,正确的有( )。A某村村长甲威信颇高,对本村村民的违法乱纪行为通常采取的措施是关押24小时,从而使违法乱纪现象减少,村民也拍手称快,甲也从未认为自己的行为违法,由于甲的行为稳定了村子的社会秩序,不具有危害性,所以不构成非法拘禁罪B甲男明知乙女只有13周岁,但是以为只要征得幼女同意后就可以与之发生性交, 于是在征得乙女同意后与幼女发生了性关系,甲男没有违背妇女意志,所以不构成强奸罪C甲于1987年3月自费出国(出国前曾有嫖娼行为),在国外期间染上严重性病,并于1999年9月8日回国。甲不知道国家已经规定了传播性病罪,于1999年10月10
27、日嫖娼时被公安人员抓获,甲主观上没有罪过所以不构成传播性病罪D甲化装拦路强奸妇女,黑夜中将提前下班的妻子当做其他妇女,并对其实施了“强奸”行为,甲的行为构成强奸罪D解析:A、B、C均属法律认识错误中的“假想无罪”,对假想无罪原则上并不排除罪责,因此A、B、C中甲均构成犯罪。D属事实认识错误中的对象错误,根据法定符合说,对象错误对行为的性质没有影响,甲构成强奸罪。24、下列对主犯的表述,正确的有( )。A主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B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都是主犯C对于主犯,应当从重处罚 D教唆犯因为不直接实施犯罪,因此一般按从犯处罚B解析:主犯包括两类犯罪分子,即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
28、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A选项错误。首要分子与主犯不是一一对应关系,主犯不一定都是首要分子,首要分子也不一定都是主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都是主犯,但聚众犯罪的首要分子不一定是主犯,B选项正确。从轻、从重处罚是量刑的情节,主犯也可能存在从轻处罚的情节,C选项错误。对教唆犯按照他在共同犯罪所起的作用处罚。如果起主要作用的,按主犯处罚;如果仅起到次要作用的按从犯处罚。D选项错误。25、甲、乙、丙均犯抢劫罪。甲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另有两罪分别被判处10年和12年;乙是累犯,被判处无期徒刑;丙是主犯,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对甲最后决定执行的
29、有期徒刑不得超过20年B对甲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13年C对乙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20年D若对丙缓期执行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则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25年D解析:根据刑法第69条的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甲所犯三罪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最高不能超过25年,A选项表述错误。根据刑法第78条的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为: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对于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而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25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0年。即使甲最后合并执行的期限为25年,也是有期徒刑,对其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1/2(小于13年),B选项表述错误。乙是累犯,但并没有被判处死缓,因此不适用有关特殊死缓犯减刑的规定,而适用关于无期徒刑减刑的规定,C选项表述错误。D选项表述正确。-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