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贵州2016定额说明(重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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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贵州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贵州2016定额说明(重要)一、贵州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GZA4-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855-2013)的基础上,参考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下册(2004版),并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标投标实际情况编制。二、本定额适用于贵州省行政区域内仿古建筑的新建、扩建、遗址复建工程,不适用于维修、改建和临时性工程。三、本定额按照增值税原理编制,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各项费用均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四、本定额与建筑工程定额的区别界限,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执行本
2、定额:(一)独立建造的单位工程,其建筑形式是纯古或仿古者:如亭、台、楼、阁、榭、舫、廊、殿、堂、斋、塔、寺、庙等。(二)一般现代建筑中部分属于纯古或仿古形式的:如台基、屋面、结构、外墙、装饰等为传统工艺做法的。五、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施工企业通常采用的施工技术、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合理的劳动组织编制;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施工措施费用的社会平均标准。六、本定额是编制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的参考。七、本定额
3、按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并参考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八、定额项目的工作内容,除已注明的外,还包括施工准备、配合质量检验、工种间交叉配合等施工工序。九、定额项目按综合单价表现,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十、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一)人工人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计算,不分普工、技工和高级技工,以综合工日表现。工日单价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价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本定额中二类综合工日人工单价为120
4、元/工日,三类综合工日人工单价为135元/工日。(二)材料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是指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和施工现场堆放损耗等。材料(包括半成品)单价是指从材料来源地(或交货地)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出库后的价格,包括材料原价(供应价)、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等。材料原价(供应价):指材料的出厂价格或供应商的供应价格。材料运杂费: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运输损耗费: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
5、的损耗产生的费用。采购及保管费: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所需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等费用。定额采购保管费率按材料供应价和市内运杂费之和扣减包装回收值后的2%计算,其中:采购费率为0.7%,保管费率为1.3%。未计价材是指定额项目中未注明单价,且消耗量带有括弧的材料,应根据括弧内所列消耗量乘以相应的材料单价计算,列入综合单价。(三)施工机械施工机械采用其他机械费或其他小型机械形式编制,机械费中包括折旧费检修费、维护费及机械幅度差和其他费。(四)企业管理费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
6、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检验试验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税金(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其他费用(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投标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保险费等)。本定额按正常、合理的配备施工组织管理机构、人员和管理设备,并在大量收集、统计、分析各施工企业管理费用的基础上综合取定。(五)利润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十一、本定额中的制作项目,均按现场内制作考虑,现场外制作应另行计算场外运输费用。十二、一个仿古建筑工程的单位工程,建筑面
7、积在50平方米以内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25。十三、本定额所指施工组织设计是指经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十四、本定额缺项借用其他专业定额项目时,按照本定额取费标准计取相关费用。十五、本定额中使用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系数时,按连乘法计算。十六、本定额中,凡注明“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凡注明“以外”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仿古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2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
8、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3对于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4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其建筑面积墙承重的(包括垛)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柱承重的(包括框架)按柱边外包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内带有部分楼层且层高超过2.2m时,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
9、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高低联跨单层建筑物,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5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6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应按走廊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7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10、8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挑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9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10.有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挑廊),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有围护设施(或柱)的檐廊,应按其围护设施(或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11门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12门廊应按其顶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
11、2计算建筑面积;有柱雨篷应按其结构板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无柱雨篷的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在2.10m及以上的,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13室外楼梯应并入所依附建筑物自然层,并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14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单层或多层建筑中的无柱门罩、窗罩。2无台明建筑或多层建筑的二层或二层以上突出墙面或构架柱外边线以外的部分,如墀头、垛等。3牌楼、实心或半实心的砖、石塔4构筑物:如月台、环丘台、城台、院墙及
12、随墙门、花架等。5碉台的平台。仿古建筑工程费用计算顺序表(一般计税)序号费用名称计算式1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1.1人工费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1.2材料费(含未计价材)分部分项工程材料费1.3机械使用费分部分项工程机械使用费1.4企业管理费分部分项工程企业管理费1.5利润分部分项工程利润2单价措施项目费单价措施工程量综合单价2.1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2.2材料费单价措施项目材料费2.3机械使用费单价措施项目机械使用费2.4企业管理费单价措施项目企业管理费2.5利润单价措施项目利润3总价措施项目费3.1+3.2+3.3+3.4+3.5+3.63.1安全文明施工费(1.1+2.1)
13、8.52%3.1.1环境保护费(1.1+2.1)0.446%3.1.2文明施工费(1.1+2.1)1.989%3.1.3安全施工费(1.1+2.1)3.438%3.1.4临时设施费(1.1+2.1)2.647%3.2夜间施工增加费(1.1+2.1)0.457%3.3二次搬运费(1.1+2.1)0.56%3.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1.1+2.1)0.278%3.5工程及设备保护费(1.1+2.1)0.248%3.6工程定位复测费(1.1+2.1)0.11%4其他项目费4.1暂列金额按招标工程量清单计列4.2暂估价4.2.1材料暂估价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按招标工程量清单材料暂估价计入综合单价。竣
14、工结算:按最终确认的材料单价替代各暂估材料单价,调整综合单价。4.2.2专业工程暂估价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竣工结算:按专业工程中标价或最终确认价计算。4.3计日工最高投标限价:计日工数量120元/工日(20%为企业管理费、利润)竣工结算:按确认计日工数量合同计日工综合单价5规费5.1+5.2+5.35.1社会保障费(1.1+2.1)33.65%5.1.1养老保险费(1.1+2.1)22.13%5.1.2失业保险费(1.1+2.1)1.16%5.1.3医疗保险费(1.1+2.1)8.73%5.1.4工伤保险费(1.1+2.1)1.05%5.1.5生育保险费
15、(1.1+2.1)0.58%5.2住房公积金(1.1+2.1)5.82%5.3工程排污费实际发生时,按规定计算6税前工程造价1+2+3+4+57增值税611%8工程总造价6+7仿古建筑工程费用说明一、费用组成:建筑安装工程费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二、费用说明:(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分部分项工程费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发生于该
16、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费用。措施项目费分为单价措施项目费和总价措施项目费,内容包括:1单价措施项目费:单价措施项目具体内容按贵州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相应定额项目执行。2总价措施项目费(1)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在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地方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环境保护、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搭设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包括现场施工机械设备降低噪音、防扰民措施费用;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措施
17、等费用;工程防扬尘洒水费用;土石方、建渣外运车辆冲洗、防洒漏等费用;现场污染源的控制、生活垃圾清理外运、场地排水排污措施的费用等。费用:(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0.446%文明施工费:包括“五牌一图”的费用;现场围挡的墙面美化及压顶装饰等费用;现场厕所便槽刷白、贴面砖,水泥砂浆地面或地砖费用,建筑物内临时便溺设施费用;其他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装饰装修、美化措施费用;现场生活卫生设施费用;符合卫生要求的饮水设备、淋浴、消毒等设施费用;生活用洁净燃料费用;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咬等措施费用;施工现场操作场地的硬化费用;现场绿化费用、治安综合治理费用;现场配备医药保健器材、物品费用和急
18、救人员培训费用;用于现场工人的防暑降温费、电风扇、空调等设备及用电费用;其他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费用:(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1.989%安全施工费:包括安全资料、特殊作业专项方案的编制,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安全宣传的费用;安全帽、安全带;水平防护架、垂直防护架、外架封闭等防护的费用;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配电箱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装置要求、外电防护措施;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检验检测费用;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施工安全防护通道的费用;工人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购置费用;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费用;电气保护、安全
19、照明设施费用;其他安全防护措施费用。费用:(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3.438%临时设施费:包括施工现场采用彩色、定型钢板、砖、混凝土砌块等围挡的安砌、维修、拆除或摊销费用;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的搭设、维修、拆除或摊销费用:如临时宿舍、办公室、食堂、厨房、厕所、诊疗所、临时文化福利用房、临时仓库、加工场、搅拌台、临时简易水塔、水池等。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或摊销的费用 。如临时供水管道、临时供电管线、小型临时设施等;施工现场规定范围内临时简易道路铺设,临时排水沟、排水设施安砌、维修、拆除;其他临时设施搭设、维修、拆除或摊销费用。费用:(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单价
20、措施项目人工费)2.647%(2)夜间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费是指夜间施工时固定照明灯具和临时照明灯具的设置、拆除;施工现场交通标志、安全标牌、警示灯等的设置、移动、拆除;夜间照明设备及照明用电、施工人员夜班补贴、夜间施工劳动效率降低等费用。费用:(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0.457%(3)二次搬运费:二次搬运费是指正常的施工现场不可避免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的二次搬运费用。特殊情况下,不能用汽车直接运达施工现场内的材料,必须进行二次或多次搬运所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费用:(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0.56%(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在冬季或雨季
21、施工时增加的临时设施(防寒保温、防雨、防风设施)以及临时设施的搭设、拆除;对砌体、混凝土等采用的特殊加温、保温和养护措施;施工现场的防滑处理、对影响施工的雨雪的清除;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冬雨季施工劳动效率降低等费用。费用:(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0.278%(5)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对已完工程及设备采取的覆盖、包裹、封闭、隔离等必要保护措施的费用。费用:(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0.248%(6)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定位复测费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和复测工作的费用。费用:(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0.11%
22、(7)赶工费:发包人压缩的合同工期在国家定额工期20%以内,原则上不计算赶工费;在国家定额工期20%以外,且组织专家论证,在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施工图预算时,赶工费按(分部分项工程人工费+单价措施项目人工费)6.4%计算。工程结算时,按合同约定计算。(三)其他项目费1暂列金额:暂列金额是指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工程合同价款中的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暂列金额由发包人根据拟建工程特点确定,一般可以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15%为参考。施工过程中由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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