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教育局规范权力运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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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茶陵县教育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2011年5月目 录序号股室规章制度页码1办公室行政职权、责任体系及局机关运行制度2人事股行政职权、责任体系、权利行使依据、运行流程、风险防范3计财股行政职权、责任体系、权利行使依据、运行流程、风险防范4教育股行政职权、责任体系、权利行使依据、运行流程、风险防范5师训股行政职权、责任体系、权利行使依据、运行流程、风险防范6社办职教股行政职权、责任体系、权利行使依据、运行流程、风险防范7装备站行政职权、责任体系、权利行使依据、运行流程、风险防范8督导室行政职权、责任体系、权利行使依据、运行流程、风险防范9纪监审计室行政职权、责任体系、权利行使依据、运行流程、风险防
2、范10基建股行政职权、责任体系、权利行使依据、运行流程、风险防范11资助中心行政职权、责任体系、权利行使依据、运行流程、风险防范12招生办行政职权、责任体系13勤管办行政职权、责任体系部门行政职权、责任体系及局机关运行制度(办公室)一、行政职权(职能职责)及责任体系(1)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接待、机要、宣传等日常工作;(2)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密、信访、建议提案办理、政务公开、后勤服务等工作;(3)负责局机关卫生创建工作;承担局长办公会、党委会、局务会的组织及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办公室实行主任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主任主持全面工作,并对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他工作人员按照岗位分工,分别承担各自的
3、工作职责。二、局机关运行制度学习制度一、提高机关干部的自身素质,紧跟教育发展形势,胜任对中小学教育教学的指导工作,形成讲学习、能创新、勤思考、肯钻研的良好风气。二、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原则,以自学为主,每人每天坚持自学时间不少于1个小时,集中学习时间为双周的星期五下午(由办公室和机关党支部确定学习内容并组织学习)。三、学习内容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教育法规、教育教学理论以及中小学教材为主,每人每年读几本教育方面的专著并有读书笔记,每人每年可根据工作需要征订1种业务杂志。四、学习要讲求实效,学以致用。每人每年至少写一篇学习心得,或经验总结性材料和调研文章,并做好学习笔
4、记。五、虚心向一线教师学习,机关干部(除个别岗位)每人每年听课不少于10节,局副科以上领导干部、教育教学管理股室的人员听课不少于30节,教研员不少于60节。考勤制度一、爱岗敬业,按时上下班,准时参加会议,不迟到、早退、旷工,有事先请假。二、上班考勤实行签到制,每天上午8:15以前,下午2:40(夏季为3:10)以前副股级以上干部必须到接待室签到,其他人员到各股室签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签到的须报分管领导同意并代为签到,未签到者视为迟到或旷工。(领导干部到龄改非或没有内退休息继续上班的人员可以适当放宽。)三、每迟到1次(含参加会议)扣出勤补助2元,经批准请事假每一天扣补助4元(病假除外),未请假擅
5、离工作岗位的视为旷工,旷工一天以上的按实际天数扣除工资及津补贴。连续旷工5天或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四、严格请假审批手续。请假一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二天以上由局长批准,副科以上干部必须向局长请假。请假二天以上的写出请假条,经批准后交办公室。机关人员外出或下乡均应与办公室打招呼。五、上班、下基层工作时间不准从事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及休闲娱乐活动,下乡人员中餐严禁喝酒。六、上班期间,坚持开门办公,不得利用电脑玩游戏、炒股或聊天。茶陵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的规定为规范机关干部公务用车行为,本着“厉行节约,方便工作”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一、公务用车坚持“统一集中”
6、的原则,由办公室负责调配管理。县内用车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县外出车应经局长同意后方可派车。二、公务用车坚持“突出工作需要,区分轻重缓急,优先保证领导”的原则,首先保证局长、书记公务用车,其次方便班子其他成员及各股室公务用车。三、机关干部因私情况特殊急需用车,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经请示局长同意,由办公室登记后,方可派车,司机等人的吃、住及过路等费用由用车人负责。四、司机必须按时上、下班,保证信息畅通,服从办公室统一管理,未出车时须在办公室待命,不得随意外出,接办公室通知后方可出车,否则不计发出车补助。司机擅自出车的,除按实际里程扣回用油外,另按每次100元的标准予以罚款,违规出县的,按双倍
7、处罚。五、司机出车补助标准按茶政发200921号文件规定办理,节假日加班另按20元/天的标准予以补助,县城范围内及各类考务、活动已经发放补助的不另发出车补助。全年未出安全事故的,给予司机安全奖励500元。发生责任事故属司机责任的,由司机按有关规定负责赔偿。六、公车用油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刷卡加油,无特殊情况司机不得购油。加油时由随车人员负责监督,并在加油通知单上签字。司机每月月底将加油通知单交办公室汇总。公车用油按上级规定实行“定费用”(其中:湘B88099按13.5升/百公里,湘B80035按12升/百公里,湘B84636按8升/百公里),每月按车辆实际耗油与办公室结算,超出部分如司机不能说明
8、原因的则自负,节余部分原则上奖励给司机。七、出车时,车辆的一切费用由司机负责垫付。八、车辆的各项规费及费用由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后报主管副局长审批报账。九、司机必须爱护车辆。夜间及节假日车辆一律停在机关院内,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停在院内时,由用车人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报办公室主任,否则每发现一次,白天扣司机补助30元,晚上扣司机补助20元(由门卫登记)。车辆停在院外出现失、盗、损坏等情况全部由司机负责赔偿。严禁擅自将公车借给外人驾驶,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如出现责任事故,一切经济损失由司机承担。十、车辆如需维修保养,须先报告办公室主任批准,到县政府采购中心定点厂家维修。大的维修项目须由办公室主任审核
9、后方可进行。更换价值在100元以上的零部件要坚持“以旧换新”,旧物交保管室保管。十一、因公务需要用车而公车不足时,可以临时租车或使用私家车,但事先必须向办公室主任提出申请,经核准后方可出车。不经批准擅自租车或使用私家车的,费用自理。一人单独下乡、县外出差、县城城区内办事,原则上不得安排租车和使用私家车,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车辆。县城城区范围界定为:东止洣江中心小学,南止县职业中专(含下东中学),西止云阳山脚下原收费站,北止老虎山铁路桥。十二、公务下乡在一环范围(即下东、思聪、洣江及城区)内,除开学督查及期末考试等重大集体活动外,原则上不得租车。下乡在二环范围(即枣市、界首、马江、浣溪、湖口、平水、
10、虎踞、腰陂、火田、严塘、尧水、舲舫)内,由办公室负责安排车辆接送,但租用车辆不等人。十三、公务下乡实行申报制,每周星期五前由各股室统一向办公室主任申报下周公务用车申请,由办公室协调整合安排。如应急和有特殊情况,办公室应当优先调整安排车辆。十四、因公租车下乡的,租车费用由办公室主任与车主商定。因公使用私家车下乡的,出车前由办公室登记出向及始发里程数,返回后,再到办公室登记里程数,由办公室计算出行程数,教育局按每公里1.5元的标准向车主计发补贴。租车费用和使用私家车计发的补贴以出车时接近月份的燃油发票作为报销凭据,票据须用车人和车主及办公室主任同时签字方可报账。十五、公务租车或使用私家车,如违反交
11、通规则被罚款或发生交通事故等,一律由当事人自行负责,教育局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十六、鼓励机关干部出差或下乡搭乘其它公共交通工具,费用凭票据按双倍报销。十七、本制度自2011年4月1日起执行。凡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一律以本制度为准。如上级有明文规定的,以上级文件为准。文印制度一、文印员应高质量、高效率地做好文件资料的文印工作,爱护保养好文印设备,不浪费油墨、炭粉和纸张。非文印人员不得擅自或强行使用文印设备。二、文印设备的维修,原材料的购买由文印员申报,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超过200元的重要部件的更换及维修须经局长审批,同时,要以旧换新,旧物交保管室保管。三、股室要油印或复印的材料,要填写好报告单,
12、并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油、复印。四、严格文印用纸管理,所有用纸均到保管室领取并履行登记手续,任何人不准在文印室取纸,不准私自在外购买用纸。每个股室控制一台打印机打印简易资料或文件原稿(计财股打印工资表除外),每次领取一包打印纸(500张)并填好“文件打印报告单”,用完后凭“文件打印报告单”方可再次领取。茶陵县教育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机关财务管理,规范经费收支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机关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基本原则,根据茶陵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开支管理规定(茶政发200921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坚持收费“
13、统一集中”原则。所有收费及上缴统一由机关财务室严格按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及上缴,所有收费都要进入财政统一帐户。各股室不准擅自收费,对经研究同意委托代收的经费,必须由局纪监室派专人监督,严禁挪用和截留。二、实行开支审批请示制度。机关所有经费开支由分管财务工作的副局长审批。所有大件物品采购、大型接待等大额开支实行请示制,经局长签批后支出,严格按标准执行。凡是3000元以上的开支必须通过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通过后方可实行。三、规范各项经费管理(一)人员经费管理。人员经费除基本工资和工资性补助外,其它各项津贴、补贴、补助和奖金的发放必须严格执行茶政发200921号文件规定,并视局机关情况量力
14、而行,实行“控制标准,上限封顶,下不保底”。1.专项奖。年内本局获得市级以上主管部门奖励,奖金属市以上主管部门下拨的,由局机关提出发放方案,报县厉行节约办审批;在年终考核中被评为局机关先进股室、先进个人的,分别发放400元、200元以内的奖金;从事司机岗位,全年无安全事故的,发放500元以内的车辆安全奖。2.加班补贴。因应急事件需加班而不能补休的,可发放一定的加班补助。各种加班(含节假日)及有偿劳务的帮工,事先须陈述加班理由、天数及补助标准,征得分管领导同意,报经局长认可,在办公室备案后方可进行。加班补助要依据签名考勤原始记录,不搞平均发放。3.抽调人员待遇发放。局机关在职在岗人员派遣或抽调到
15、临时机构(报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成立,在一定时期独立完成重点工程的日常办事机构),由本单位负责待遇,所在上班的临时机构或单位每月发放一定数额的补贴。同时兼任两个以上临时机构或外单位工作的,不重复领取补贴。4.公积金。局机关为工作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数不高于其基本工资,缴存的比例不超过5%。5.独生子女费。机关工作人员领取独生子女证、终生只生育一个孩子的,依据上级有关政策,局机关对14周岁以内的独生子女全年一次性发放60或12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二)公用经费管理。公用经费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规定执行,部分项目实行审批制。1.公务用车管理。实行“五定”管理,即“定编”(配备3辆
16、小车),定标(排气量在2.0升以下,价格控制在每台16万元以下),定费用(所有公务用车费用在上年的基数上按规定比例降低),定点维修(到县定点企业维修),定点加油。2. 会议费管理。全县性会议先报县委、县政府审批,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审核批准后安排。一般性会议少开或合并开,时间不得超过半天。县内会议原则上禁止发放纪念品和误餐费等,不准发整包烟。3. 外出考察管理。局机关人员原则上不得出国(境)考察。局主要领导原则上不能参加省、市、县有关部门组织的出国(境)考察,如有特殊任务,事先须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报县厉行节约领导小组审批。国内考察方面,局机关人员组团外出考察,或省、市主管部门组织个人外
17、出考察学习,五人以上的,须事前书面报请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同意,再报县厉行节约办,五人以下的,须事前书面报告县厉行节约办。4.差旅费管理(1)伙食费补助:省内出差伙食费补助按每人每日30元、公杂费每人15元的标准,凭票据实报销。省外出差伙食费补助按每人每日50元,公杂费每人30元的标准,凭票据实报销。自带交通工具或其它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公杂费减半。连续坐火车10小时(含10小时)的,增加伙食补助费20元,在此基础上连续乘车每满6小时可再增加20元。上述如由单位报销伙食费的一律不得填报伙食补助。(2)住宿费报销。住宿费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出差人数男、女为单数的,其住宿费按照不超过上述标准两
18、倍,凭票据实报销。(3)交通费报销。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凌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坐火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买同席卧铺票,凭票报销。未购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从严控制出差人员乘坐飞机,出差路途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局长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5.外出参加会议、学习人员差旅费报销。凡外出学习人员,在校学习期间每人每天伙食补助费标准为:省外12元,省内8元。往返交通费按上述规定执行。会议、培训期间公杂费减半报销。6.由旅行社或培训机构统一组织外出考察,住宿、伙食、交通等费用实行包干的,不得报销差旅费。(三)其它公用经费的管理1.房屋装修费用(含大修理支出)管理。装修(维
19、修)前须先将计划报常务副县长同意,再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方可施工。2.走访慰问费用管理。使用走访慰问费用须事前出具书面报告,经县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县厉行节约办审批。3.赞助、贺礼费用管理。局机关原则上不搞庆典拉赞助。如遇特殊情况,金额每人次在2000元以上,每次每项10000元以上的,先报县分管领导同意后,再报县厉行节约领导小组审批。四、实行机关财务定期汇报制度。财务室负责每月底将机关财务收支情况向局长汇报,并提交财务报表和相关材料。五、严格借款制度。局机关不准擅自向金融机构、单位和个人借款,也不能擅自向机关内部干部职工集资。机关个人因公借款需填写借款单,说明借款用途和金额,经局长签批后,
20、由财务室开出凭单,借款人凭此单据到县会计核算中心办理。特殊情况经局长审批后办理。六、严格现金管理。县会计核算中心核定给机关的20000元备用现金,是用来保障机关日常公用开支及机关干部平时报帐,财会人员不准随意借出和挪用,必须做到支出有据,日清月结,不出差错,准确登记现金日记帐,做到帐款相符。七、严格报支期限和程序。各项费用开支,一般情况下应在工作办结后10日内报支,最多不超过15个工作日。报销的各类单据必须真实有效,凭证要素必须齐全完整,经办人必须按规定签字。除下乡补贴、出差津补贴和办公室正常采购的小件物品等开支,由分管机关财务工作的副局长审批外,所有大件物品采购、大型接待等大额开支必须先经局
21、长同意,再由分管财务工作的副局长审批。财务室按分管财务副局长的审批意见,严格依照开支标准,对报销的各类单据进行再审核,经审核无误后方可报支。八、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局机关来客实行办公室统一接待,或由办公室委托对口股室接待。凡来客必须由办公室按不同层次确定接待标准(含住宿):副科级以下干部带队,原则上每人25元以下;科局级干部带队,原则上每人35元以下;县、市级领导带队,原则上每人40元以下。严格控制陪餐人员,原则上实行对口陪餐。因特殊情况事先需经局长同意,香烟、酒水自带,除经局办公室同意的定点酒店外,一律现金结帐,经办人、证明人要在点菜单上签字。正式税务发票经审批后,连同填写的接待申报单到财务
22、室报帐,否则不予报销。九、规范采购制度。机关所需一切用品(含招待用香烟、酒水等,下同),都归口局办公室管理。各股室所需用品要实行申报制度,经分管领导签批,由局办公室汇总报局长同意后统一采购。局机关购置单件价格1000元以上、批量10000元以上办公用品,须书面报告县厉行节约领导小组审批,再由县厉行节约办会同县政府采购中心实行集中招投标采购。购回物品由保管员先验收入库,再由所需股室签字领用。任何股室和个人,都不准随意购买物品,否则财务室不予报销。十、严肃财经纪律。机关财务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计法,认真履行会计职责,加强财务管理,严守财会纪律,严禁私自挪用、转移公款等违规违法行为发生。凡违犯茶陵县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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