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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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目录第一部分上海建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上海建桥学院关于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体安排3上海建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5上海建桥学院关于本科毕业实习工作的若干规定10上海建桥学院本科实习工作记录17上海建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28上海建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32上海建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记录39上海建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41上海建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封面43上海建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程序45上海建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48上海建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模板52第二部分
2、商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补充规定商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60商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体安排61商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具体任务63商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指导书64商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写作规范83商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文献综述相关规范92商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外文文献翻译有关规范93商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参考文献著录格式标准规范94商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开题答辩相关规定98商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相关规定101商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整改措施104商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相关规定105商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3、)材料归档规定110关于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体安排阶段序号内 容时 间选题阶段1各学院/系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指导教师人选第6学期末2指导教师调研、选题,填写课题申请表第7学期第5周以前3课题审查第7学期第6-7周4向学生公布课题、学生选题第7学期第8周5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毕业环节动员第7学期第11周6编制并上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和课题分配情况第7学期第11周论文前期阶段7学生搜集资料、进行调研、完成文献综述、外文翻译、开题报告第7学期第1114周8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第7学期第15周上半周9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进行设计、研究工作第7学期第15-20周毕
4、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第7学期第20周实习阶段10毕业实习的组织、实施、检查,完成毕业实习(毕业调研)报告第8学期第1-8周论文后期11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进行设计、研究和撰写毕业论文第8学期第1-13周12学生完成设计(论文),并交指导教师批阅、评阅教师评阅第8学期第1314周答辩阶段13下达毕业设计答辩安排、各学院/系上报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及答辩安排第8学期第14周14毕业论文资格审查,5%学生论文外审第8学期第15周上半周15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第8学期第15-16周16毕业论文二次答辩第8学期第17周上半周总结阶段17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上报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汇总表第8学期第17
5、周下半周18学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和整理第8学期第1718周19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第8学期第18周20毕业设计(论文)所有资料整理归档第8学期第1920周安排说明:1、2008级学生第四学年教学计划为:第7学期前10周上课和期末考试,后10周和第8学期16周安排毕业环节,共26周;2、第7学期后10周以安排毕业设计(论文)为主,第8学期前8周以毕业实习为主,后8周以毕业设计(论文)为主;3、工作量计算:毕业实习以8周计算,毕业设计(论文)以17+2周计算。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试行稿)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培养计划中的重要环节,是实现教学、科研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结合点。
6、搞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于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全面素质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必须加强指导,认真组织实施。为此特制定本规定,各系应结合实际情况予以执行。一、目的与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本学科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综合实践的基本训练(包括调查研究、检索和阅读中外文献资料、综合分析、设计和计算、试验研究、模拟抽象、数据处理、计算机应用、绘图、拟定技术文件、口头表达等方面),旨在提高学生独立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开发创造能力。各系应按照培养计划的要求,结合学校规定,制定符合本学科特点的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明确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应达到的质量标准,建立有
7、效的全面质量管理制度。各系制定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应告知本系所有师生,并报教务处备案。二、选题原则恰当的选题是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前提。课题的选择应符合专业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教学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的原则,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 1. 课题的选择应体现中、小型为主的原则,即设计(论文)的分量、难度要适当,应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经过努力基本能完成全部内容。2. 课题的选择要贴近社会生产生活实际,并有一定学术性。3. 确保每个学生一个题目。如果多位学生共同参与同一科研项目,每个学生必须有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及相应的要求。历届题目不宜雷同。 4. 综述类课题不宜
8、作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课题。5. 鼓励不同专业或不同学科之间的相互结合和交叉,鼓励基础课教师共同参与指导或联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三、教学管理1. 各专业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不得少于12周,有条件的专业可以再增加。鼓励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覆盖一个学年。2. 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工作以系为主,由主管教学的系主任全面负责。3. 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由系教学委员会负责审定,教学系主任核准,报教务处备案。课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确定后,应本着因材施教、扬长避短的原则,让学生在导师指导下,采取自选与分配相结合的办法,决定毕业设计(论文)的课题。4. 毕业设计(论文)课
9、题决定后第45周,由各系进行开题检查。着重检查教师到岗情况,课题研究条件、安排是否合理,以及学生开题报告完成情况。开题报告内容包括文献综述、调研分析、课题实施方案及进程等。5. 各系应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中期检查。主要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在学生自查基础上,以专业或指导小组互查的方式随机抽查不少于二分之一的学生,对有问题的课题系部应组织对其重点检查。对不合要求的学生,给予“黄牌”警告并帮助其采取补救措施;及时纠正指导教师在指导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检查过程须有文字记录并归档保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查找原因,及时改进。检查结束后,各系要将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教务处
10、。教务处负责汇总中期检查情况并组织交流。中期检查后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一律不再允许变更。 6.各系应充分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指导时间落到实处。对初次担任指导工作的中、青年教师,要指派有经验的教师具体帮助指导,并定期检查他们的准备工作和指导工作。7.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全部结束后,各系必须在两天内公布学生成绩。8.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部结束后,各系须将书面总结报告报教务处备案。9. 对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违反纪律或工作极不努力的学生,应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停止其做毕业设计(论文)。10. 按学籍管理条例规定,对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的学生,作结业处理
11、,发放结业证书。结业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返校补做毕业设计(论文),并参加答辩。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合格后,换发毕业证书,授予学士学位。11. 教务处开展不定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检查,每年编撰“上海建桥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集”。四、指导教师1. 指导教师应由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富有责任心的教师担任。可聘请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校外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但必须同时配备校内指导教师。2. 原则上,每位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宜超过10名, 可配备助教和实验室技术人员协助指导。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3. 指导教师应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指导
12、教师必须熟悉自己所指导的课题内容,掌握有关资料,并提前做好准备工作。4. 指导教师应全面负责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集中精力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要保证每周至少有1次与学生直接见面。在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中,应对学生每周进行一次工作进程和质量的检查;每月进行一次阶段性检查,提出评价意见。5. 指导教师既要在进行过程中的关键处起指导把关作用,同时在具体细节上又要大胆放手,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培养其独立工作能力。6. 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在进行业务指导的同时,开展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教书育人。指导教师应对学生严格考勤。五、对学生的要求1. 勤于学习、勇于
13、实践、敢于创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规定的各项任务。2. 严格遵守学籍管理中的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袭、剽窃及论文买卖等有违学术道德的行为。3. 学生必须提交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4. 每个学生必须提交独立完成的毕业设计(论文),并提交15000以上印刷符号、与课题密切相关的外文文献的中文翻译文章或读书报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正文字数要求:理工科研究类论文一般不少于2万字,设计类一般不少于1.5万字;文科类论文一般不少于1.2万字。摘要字数以300-500字为宜。5. 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要求统一封面、统一格式。按照上海建桥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
14、撰写论文,并装订成册,交指导教师评阅。6. 答辩结束后,应将毕业设计(论文)(含电子版)交所在系存档。六、答辩与评分1. 答辩前,各系应组织对每个学生的论文和课题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评审,由指导教师和评审教师各自填写评审意见。评审教师必须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评审教师不得与指导教师重复。指导教师及评审教师必须严把质量关,课题完成情况不合要求者一律不予答辩。2. 每个学生必须参加答辩。各系应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由教学系主任或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师担任主任。各专业可相应成立若干答辩小组,每个答辩小组由3-5名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结合生产实际或科研任务的课题在答辩时可邀请有关同行、生
15、产部门、科研院所单位的人员参加。3. 答辩前,答辩委员会应制定统一的答辩要求和评分标准,答辩小组必须认真执行。答辩时,除了向学生就课题中的有关问题进行质询外,还应考核学生掌握与课题密切相关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的研究方法以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所付出的工作量。4.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时,答辩小组写出评语。各系答辩委员会应综合指导教师意见、评审教师意见和答辩小组意见,给出最终成绩。毕业设计(论文)的评分按百分制记载。成绩评定应坚持标准,各档成绩比例要从严掌握,优秀者应15,良好者应45%,及格和不及格者总数应15。七、推优与总结为了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从每届毕业班中评选校优
16、秀毕业设计(论文)。由各专业答辩委员会负责推荐,并写推荐意见。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数量一般控制在各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的3左右。各系部教学委员会应对各专业答辩委员会推荐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全面评审,确定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名单,由教学系主任签字后,送交教务处。教务处审核汇总后,报主管副校长批准并予以公布。被评为校优秀论文者记入学生档案及成绩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系应及时做好总结工作,并在答辩结束后一周内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表、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送交教务处。八、资料保存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料是反映学校人才培养最后一个教学环节的历史真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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