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管理法律风险防范07-20.doc
《劳动人事管理法律风险防范07-20.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劳动人事管理法律风险防范07-20.doc(38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劳动人事管理法律风险防范07-20【精品文档】第 38 页目 录第一章.关于规章制度的法律风险及应对建议2第二章.关于招聘录用环节的法律风险及应对建议4第三章.关于不转入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手续人员的聘用。9第四章.关于劳动合同订立环节的法律风险及应对建议11第五章.关于劳务派遣用工的法律风险及应对建议20第六章.关于加班的法律风险及应对建议21第七章.关于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的法律风险及应对建议24第八章.劳动人事管理中经常发生的几个问题32第一章. 关于规章制度的法律风险及应对建议【法律法规】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
2、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
3、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订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内部的“法律”,贯穿于用人单位的整个用工过程,是用人单位行使管理权、合同解除权的重要依据。如果规章制度不合法,会使公司管理陷入被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规章制度必须符合“民主程序制定”、“合法”,“公示”三个条件,才可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
4、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和企业对员工进行管理的依据。“民主程序”要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公示”:进行公开的公示或告知劳动者1、不合法的规章制度,在劳动仲裁或诉讼中不能作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公司依据该不合法的规章制度对劳动者进行处分将不产生法律效力。2、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员工手册中关于年休假时间的规定)。1、对旧的规章制度应及时进行合法性审查(内容及程序合法),对不合法的应及时进行修订或删除;2、规章制度的修改要履行民
5、主程序,并保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协商的书面证据。具体流程为: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公示告知。因此,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考虑组建工会,发挥工会的积极作用,并应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并保留职工讨论、协商的书面证据。3、制订和修改的规章制度内容须合法,不得与法律法规及规章相冲突,不能损害劳动者利益。4、要以适当的方式公示规章制度或将规章制度告知劳动者。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规章制度只有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劳动者才对劳动者产生约束力。司法实践中经常发生即使员工的违纪行为本已经达到了规章制度中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条件,但往往由于用人
6、单位无法提供已经公示或告知劳动者的证据,而导致案件败诉(案例:某员工私开公车违反规章制度案)。关于公示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员工手册、规章制度发放法(由员工签领确认,可能的情况下直接在规章制度背面直接签字)(2)规章制度培训法(保留培训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培训内容、签到的记录);(3)列入劳动合同附件法(将重要的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一个附件予以履行);(4)入职登记声明法(在入职登记表中声明已知晓并同意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5)公司网站公布法;(6)电子邮件通知法;(7)公告栏张贴法;(应有视频资料和工会等的证明);(8)规章制度考试法(保留员工试卷)。从举证角度考虑,不推荐公司
7、网站公布法、电子邮件通知法和公告栏张贴法,因为这三种方式产生争议时,举证较困难。为保证通知的有效性,建议前述几种公示方法应结合使用,不建议使用单一的公示方法。5、因劳动合同法规定修订规定制度也需履行前述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因此,用人单位在制订规章制度时,应尽量保证该规章制度的全面、具体,以保证其长期适用性。1: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对子公司的效力问题目前没有法律规定,劳动部有一个征求意见稿,仍要求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程序。建议有条件的单位应履行民主和公示程序。2、新员工对已存在的规章制度是否自然适用问题。第二章. 关于招聘录用环节的法律风险及应对建议【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
8、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因本
9、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分析】在招聘和录用环节,用人单位应履行向劳动者的告知义务,劳动者应履行向企业如实说明的义务。如存在虚假会被认定为欺诈手段签订劳动合同,将会带来合同的无效。从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的内容看,企业的告知内容是比较广泛的,基本上涵盖了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等劳动关系的全部内容,而劳动者的告知义务相对少很多,只限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实践中不外乎就是年龄、家庭住址、教育背景、学历、工作经历、是否与前单位解除合同等,而对于与劳动合同没有
10、直接关系的情况,劳动者可以不回答。【风险分析】1、实践中用人单位如果不注重入职审查,可能会带来以下风险:劳动者以欺诈手段入职的,可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案例:某员工在两家公司任职案)招聘及录用环节,如未明确录用条件,将会导致试用期欲解除合同证据不充分。2、如用人单位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劳动者会以受到欺诈为由主张解除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应对建议】1、要严格履行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对于特殊情况(如职业危害)要保证告知的真实性。如可考虑在员工入职登记表中声明:本人入职时,公司已经告知本人工
11、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及本人要求了解的其他所有情况,本人无任何异议。或在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中约定:“甲方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书前,已如实向乙方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及甲方规章制度等具体情况,并对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给予了答复。乙方对即将从事的工作的上述情况完全清楚并了解,愿意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书及本补充协议”。2、招用劳动者时,要求其提供与前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保留原件。如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其原单位出具同意该员工入职的书面证明。3、实践中还要注意核实员工的资料的真实性,比如学历证明、从业经历等,进
12、行适度的调查。要求劳动者书面承诺未承担竞业限制义务,并向原单位进行核实,以免发生不可预测的诉讼风险。(案例:某员工隐瞒其从业经历案)如可在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中约定“乙方保证在就职于甲方前,已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不存在未解除劳动关系而就职于甲方的情形,并且没有与其他单位未解决的纠纷。乙方对所有以前的工作单位,均未承担任何有关商业秘密的保密、不使用义务及竞业限制义务。因而乙方在甲方公司工作任何知识的使用,均与以前单位无关,乙方承担甲方交付的任何任务,均不会侵犯以前单位的商业秘密,不会侵犯原单位的利益”。4、要注意入职登记声明的运用。在入职登记表中,应增加员工声明一栏,要求员工声明:本人保证提供的
13、学历证明、资格证明、工作经历、通讯地址等资料真实,如有虚假,公司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经济补偿。员工通讯地址的重要性。建议在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中增加“乙方确认为其通讯地址。当出现甲方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的特殊情况时,乙方在此指定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为。劳动合同书及本补充协议项下的全部声明、文件、信件和通知等,乙方应当亲自到甲方处签署并领取,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领取的,乙方可以委托甲方的其他员工代为领取,代领人凭乙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可以代乙方领取上述文件资料。乙方既不亲自领取,亦不委托他人领取的,甲方将以书面形式由专人送至或以特快专递形式寄至前述地址。通知以邮寄形式发出的,发出后三日视为送达。乙
14、方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及电话发生变更后,未及时通知甲方的,视为未变更,因此而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5、注意女职工隐瞒怀孕情况。6、要明确员工的录用条件试用期内员工可以提前三天通知解除合同,无需理由。而用人单位如解除合同,需有证据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建议用人单位在招聘和录用环节,除了学历等基本条件外,还应根据岗位实际情况,列明岗位的技术水平、身体状况、思想品质、需达到的工作目标、团队要求等基本录用条件。可以在招聘广告中予以明确,也可在决定录用时,要求员工对录用条件予以签署确认。7、要注意加强对员工试用期的考核。要注意保留员工不符合要求或工作存在错误的证据。(案例:如某公司招聘设计人员)8、员
15、工档案的建立。劳动者信息档案(包括个人信息资料、劳动合同、培训记录、奖惩记录、工资台帐、用工名册等)不但是企业对劳动者进行有效管理的依据,很多资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台帐、职工名册等还是法律规定企业必须建立和保留的资料。【法律法规】1、退休人员的聘用大连市聘用退休人员的暂行规定大政发199824号第三条自本规定发布之日起,凡已经聘用和拟聘用退休人贵的单位,其聘用岗位可由下岗职工、失业人员顶替的,不得聘用退休人员,一律改用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第四条用人单位因特殊原回,确需聘用退休人员的,必须按隶属关系报劳动、人事部门批准。外地驻连单位和中、省直在连单位一律按单位所属性质分别报市劳动、人事部门批准。在
16、批准的聘用期限内,被聘用的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医疗费等有关待遇原支付单位停发,均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聘用期满经审批机关核准,原单位方可恢复支付其有关待遇。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788号)第二条规定“关于离退休人员再次聘用问题。各地应采取适当的调控措施,优先解决适龄劳动者的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对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根据劳动部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13条的规定,其聘用协议可以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离退休人员聘
17、用协议的解除不能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八条执行。”劳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法律分析】1、因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对于退休人员的聘用是否仍属于劳动者,是否仍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产生争议。(案例:某公司聘用退休人员案)2、根据劳动部的文件规定,其与退休人员关于聘用期间的相关权利、义务主要取决于聘用协议的约定。3、因大连市文件明确规定不得聘用退休人员,如必需聘用需报批,将来产生相关责任时,劳动部门会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应对建议】1、因退休人员
18、年龄原因,易患病。建议不聘用此类人员。2、如必须聘用,应注意不能签订劳动合同书,而应另行制订、签署针对退休人员的聘用协议。3、聘用协议内容应全面,对于伤亡、协议解除、患病、解除是否需支付赔偿等内容应明确约定。【法律法规】关于加强聘用离岗人员劳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原大连市劳动局2001、2、28日)第三条离岗人员被用人单位聘用,须经离岗人员原单位同意,并签订聘用离岗人员劳动协议。第六条离岗人员在用人单位聘用期间因工伤亡的,聘用单位应参照大连市城镇职工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承担有关费用。离岗人员在用人单位聘用期间患病和非因工负伤发生医疗费用时,在原单位已参加医疗保险的,按医疗保险规定执行;未参加医疗
19、保险的,由用人单位与离岗人员协商约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风险分析】1、职工发生工伤,聘用单位需承担赔偿责任,社保机构将不予赔偿。2、患病的情况下,如原单位未参加医疗保险,聘用单位应承担相关医疗费用。3、未经原单位同意,给原单位造成损失,聘用单位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4、欠缴医疗保险未达到交纳25年时,如达到退休年龄,医疗保险机构要求聘用单位补齐企业应承担部分,否则员工享受不到医疗保险待遇。【应对建议】1、建
20、议不聘用此类人员。2、如必须聘用,应取得原单位同意(如出具书面确认),并约定医疗保险的缴纳。并可考虑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需注意保险的免责条款约定,避免发生免赔情况)。3、应核实其是否存在欠缴医疗保险,以及其连续缴纳期间能否达到25年。第三章. 关于不转入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手续人员的聘用。【风险分析】发生工伤事故时的赔偿风险。因缴纳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存在员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以企业未缴纳保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该类员工的福利待遇(如采暖费、患病或非工伤死亡的待遇等),企业必须承担。劳动监察部门和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行政处罚的风险。【应对建议】1、建议不录用此类员工;2、如必须录用,建
21、议要求员工出具书面确认或在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中约定,是其主动不要求缴纳或是其原因不缴纳保险。(注意:此种承诺效力存在问题)如可考虑在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中约定:(1)乙方在此确认:因乙方自身原因,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不能将社会劳动保险等手续转入甲方。为此,乙方要求在本合同期内由其自行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以及工伤保险等基本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不要求甲方为其缴纳。同时乙方承诺如因其自行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以及无法将前述保险等手续转入甲方而产生的责任及损失,由其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2)双方确认:甲方按本补充协议第四条约定每月向乙方所支付的劳动报酬中已包含按规定应为乙方缴纳的各种社
22、会保险费用(含甲方应承担的部分)、公积金(含甲方应承担的部分)和应支付乙方的采暖费等费用,乙方对此无异议。甲方每月在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后,乙方应及时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等,如因未缴纳或未及时缴纳而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或本合同终止或提前解除后,如乙方又要求甲方承担或缴纳其在甲方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公积金及采暖费的,乙方应将甲方已支付的包含在劳动报酬中的全部社会保险费、公积金及采暖费返还给甲方。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开始为乙方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则自开始缴纳之日起,乙方的每月劳动报酬予以调整,调整后的劳动报酬标准为:本协议约定的劳动报酬金额扣除按规
23、定应为乙方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用、公积金和应支付乙方的采暖费后的余额。(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伤亡等,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及相关费用,与甲方无关。同时,乙方在此声明,乙方已明确告知其亲属,保证其亲属不向甲方追索相关责任及费用。3、可考虑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需注意保险的免责条款约定,避免发生免赔情况)。(四)关于农民工的聘用现有法律规定,纳入正式员工对待,无“临时工”的说法,仅是缴纳保险,现仅可交纳两险。【应对建议】1、应按正式聘用员工对待,以免未签订劳动合同或未缴纳保险而产生风险。2、某些适用于农民工的岗位,可考虑采取外包的用工方式进行。(五)关于尚未毕业的大学生进行实习事宜用人单位招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劳动人事 管理 法律 风险 防范 07 20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