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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our short words sum up what has lifted most successful individuals above the crowd: a little bit more.-author-date化工企业“三违”手册化工企业“三违”手册龙宇煤化工“三违”手册目 录第一部分:思想状态-2第二部分:精神状态-4第三部分:行为习惯-5一、共性违章作业行为- 5二、化工生产作业- 8三、动火作业-10四、受限空间作业-11五、高处作业-12六、吊装作业-13七、动土作业-14八、带压堵漏作业-15九、存储作业-16十、装卸作业-17十一、检验分析作业-17十二、电气作
2、业-18十三、仪表作业-20十四、机加作业-20十五、电气焊岗位-21十六、运输作业-22十七、钳工、管铆作业-22十八、土建作业-23十九、高压清洗作业-23二十、放射源作业- 23二十一、消防、气防、保卫-24二十二、其他-24第四部分:轻度习惯性“三违”认定标准-25第五部分:严重习惯性“三违”认定标准-27第一部分:思想状态1、“安全第一”挂在嘴上,实际工作中不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2、安全责任只是写在纸上,“一岗双责”制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执行不到位。3、不重视安全工作,不按时组织召开工厂、车间安全例会,不按要求对安全工作进
3、行周密部署和认真总结。4、上岗教育、复工教育、转岗教育、违章教育、特种教育、入厂教育(新员工、施工人员)、新装置开车前安全教育等不按要求进行,存在漏教、应付了事、考试不严格等现象。5、安全思想不坚定,比如,在顾全大局的“理由”下,某些环节放松控制,安全生产“五同时”、建设项目“三同时”原则不能有效执行。6、安全把关不严,新改扩建项目和拆迁工程不严格签署和履行工程承包安全协议书。7、安全原则不强或为利益驱动,雇用无资质的外来施工队伍。8、安全意识差,不执行相关规范,想当然办事,私自同意改动建筑或装置原设计。9、安全意识不强,隐患治理之前没有落实有效的临时防范措施。10、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事故
4、或险情,出现事故不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11、喜欢做表面文章,借公司安全处罚之名实行双重处罚。12、不重视安全,盲目降低安全管理人员的任用标准。13、不重视安全,随意降低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14、不重视安全,在作业任务量较大的情况下盲目降低安全措施标准。15、不重视安全,对安全问题和隐患整改不到位,同类问题重复出现。16、发现领导违章不敢说,存在畏惧心理,盲目服从。17、凭私人感情处理安全上的违章违纪问题。18、投机取巧,侥幸心理严重,认为不是每个人、每次违章作业就一定能出事故。19、安全意识淡漠,进入危险区域不认真熟悉环境。20、事不关己,置之不理,对外来人员出现的违章行为不制止。2
5、1、对所从事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认真学习,不懂装懂,一知半解,不求甚解。22、图省事,怕麻烦,有意违背安全规程,明知故犯。23、胆大冒险,把违章行为当成个人英雄主义,随心所欲,严重违反安全规程作业。24、盲目从众,明知违章却随大流,意识不到安全隐患和危险的恶果。25、未经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合格上岗作业。26、下发的各类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单反馈情况与实际不符,假整改;27、违反领导干部跟值班管理制度和文件规定。第二部分:精神状态1、精神不集中,作业马虎粗心,不拘小节,安全、隐患全不放在心上。2、急功近利,在不采取任何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下急于完成作业。3、情绪化作业,或者受家庭、外界因素影响带气愤
6、、忧愁、心烦等情绪作业。4、班前饮酒,致使精神状态萎靡或意识不清。5、长时间从事重复性操作,造成思想麻痹,作业过程中精神不集中。6、精神溜号,对工作环境检查不认真,在作业区走动或作业时不注意周边环境。7、作业时麻痹大意,造成误操作、误指挥、误衔接、监盘不到位、反应滞后等。8、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差,走扶梯、过路或在路上行走时不注意安全。9、在岗位上打闹、干私活、玩手机、看无关资料、闲谈等,注意力不集中。10、在岗打瞌睡或睡岗。11、酒后上岗,班中饮酒。12、厂区内打架斗殴。13、携带小孩进入生产厂区。第三部分:行为习惯一、共性违章作业行为1、进入生产和施工检维修现场不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7、用具。如:(1)进入现场穿钉子鞋、凉鞋、拖鞋、高跟鞋,不佩戴安全帽。(2)佩戴安全帽不系下颚带,敞怀,女工长发未盘放在安全帽内等。(3)进入易燃易爆装置区不穿防静电服装;酸碱岗位操作时不带防酸碱手套、不穿防酸碱工作服、不戴防酸碱面罩;有毒有害岗位操作不佩带防毒面具;噪声环境不戴耳塞、耳罩;接触粉尘不按规定使用防尘口罩等。(4)操作高温易烫伤、低温易冻伤设备时,未按规定佩戴隔温服或隔温手套;安装玻璃试验仪器或用手拿取有毒有害物料时不戴手套;进行机床切削、砂轮机磨削刀具、无齿锯、手砂轮、高压水冲洗、带压堵漏等作业时不戴防护面罩或防护眼镜;对氮气、惰性气体等介质设备或管线进行封堵时不佩戴防护用具;使
8、用钻床时带手套等。(5)使用过安全期或不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滤毒罐用后上盖下堵不密封。(6)不会正确使用呼吸器、防毒面具等安全防护用品。2、在防爆部位作业使用非防爆器材或工具。如:(1)在有爆炸危险的0区、1区、2区等部位和DCS控制室使用非防爆通讯工具。(2)在易燃易爆区域用铁器敲打设备。(3)在防爆区域巡检、作业时使用非防爆手电。(4)在防爆区域操作或检修时使用非防爆工具。(5)冬季在易燃易爆区域用铁器砸冰。3、不严格执行各种票证管理制度。如:(1)动火、进入受空间、登高、活动楼板拆除、临时用电、施工动土、带压堵漏、探伤、断路、检修、电气操作等作业不按规定办理相关票证书。(2)票证书办理存
9、在填写内容不清楚、措施不具体、漏项、审批手续不全、越级代签、不到现场确认等现象。(3)票证书规定的安全措施没有落实或落实的不具体;超限期使用;作业地点、作业内容、作业级别与实际不符。(4)作业人员不将相关票证放在现场进行作业。(5)风险辨识不彻底;安全交底不认真;管理人员不履行票证书相关要求指挥员工进行操作。(6)擅自更改经批准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或工作票。4、外来施工人员无临时安全作业证或套用临时安全作业证;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非特种作业人员受领导指派或私自从事特种作业。5、特殊作业无监护人;作业监护人没有确认和落实作业安全措施或落实的不全面(如动火没有消防措施、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或使用过
10、期的消防器材);作业监护人擅离职守;监护人员代替操作人员进行作业;作业监护人没有做到善始善终。6、未经许可私自动用、取消安全消防防护设施或器材;擅自改动安全消防防护设施参数;私自占用防火间距或堵塞消防通道、压埋地下消防设施;擅自使用铁钉、铁丝、绳、锁等封闭防火门或者紧急疏散通道门。7、在厂区内吸烟。8、携带烟、火进入生产厂区(动火作业人员可带打火机)。9、忽视厂区治安管理,有外来闲散人员进入生产厂区,对生产安全构成威胁。10、盗窃、破坏公司公共财物。11、不服从管理,殴打、谩骂正常行使职责的安全管理人员。12、安全隐患未排除或安全设施不齐全,强令冒险作业。13、对抵制或举报违章指挥、制止违章的
11、人员进行打击报复。14、休息时坐在栏杆上或窗户台上。15、在运转输煤皮带上站立、越过及传递工具。16、将垃圾、废油等杂物倒入地沟或雨水井。17、私自更换消防器材标签。18、故意破坏安全帽、将安全帽作为其他用途的行为。19、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20、使用梯子端部无防滑装置,无人扶梯子,人字梯无限制展开拉筋的。21、随意穿越警戒线。22、检修工作结束未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23、湿手触摸电气开关和电气设备。24、主控室、值班室、配电室等场所吃零食。25、临时有事,请无关人员替岗。26、私自动用公共在线监测设备设施。27、未通知当班运行人员,检修人员私自进入现场检修作业。28、未制定检修方案、或
12、未按照审批的检修方案作业。29、转动设备接线后电气人员和工艺人员未确定转向、未对设备转向检查即投入使用。30、车辆不停放在指定区域。31、装置区行走过程中或者上下楼梯过程中记录数据(如输入点检仪等)。32、为走捷径,沿垂直或水平的构件上爬行踩踏管道。二、化工生产作业1、不严格按照本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2、不及时翻阅DCS、ITCC等操作画面,出现异常情况不能及时发现。3、私自串岗、聚岗、替岗、脱岗,操作非本岗位管辖范围的设备、阀门等。4、不按规定要求巡检;巡检或操作记录存在超前录、推迟录、错记、漏记、假记录等现象。5、巡检不走安全通道,跨越栏杆,在设备、管线上行走,跨越传动设备等。6、启动机
13、泵前未盘车检查。7、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场所轴流风机不及时开启。8、机械设备未停稳前用手脚或其他物件强制停止。9、擦洗或拆卸运转中的机动设备零部件。10、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衣物、工机具等。11、用湿抹布、湿拖布清擦或用水浇洗电机等带电设备。12、装置区内雨天打伞巡检。13、在个人更衣箱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14、误传调度指令或执行调度指令不严格。15、就地随意排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料等化学危险品。16、随便更改容器试验压力、安全阀定压压力。17、皮带运转过程中,清理皮带滚筒粘附物料。18、未经批准,随意解除、更改运行设备报警、保护装置。19、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操作。20、临时工作孔
14、洞,工作完毕没有及时恢复。21、使用没有防护罩砂轮机。22、工作间断后,重新工作不复查安全措施。23、检修低压电气设备时,不执行停电、验电、放电、挂牌、措施。24、进行有毒、有害物品作业时,未按规定正确配戴劳保用品。25、不按操作顺序进行操作。26、值班人员不明白自己的安全职责,交接班时交接内容不清。27、工作班成员还在工作或还未完全撤离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28、不按规定对备用机泵盘车,未定期切换试验设备。29、阀门操作不按规定进行,应手动操作阀门使用F扳手。30、公司临时规定的特护设备未按时、认真检查签字。31、工艺交出单办理不完善、或未按照交出单内容执行工艺处理。32、
15、工艺交出未完成检修人员便开始检修作业。33、新安装、检修后的设备工艺处理不合格投入使用。34、检修作业时未执行设备连锁管理规定。35、工艺人员接班未进行预检。36、进入危险化学品库房前未通风便进入作业。37、就地随意排放易燃、易爆物料等化学危险品。三、动火作业1、未办理动火证而作业的及电、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2、动火现场环境发生变化时,需要继续动火没有重新检查确认现场环境。3、动火作业涉及到其他管辖区域时,相关方未进行会签。4、动火证未实行“一处、一证、一人”,私自扩大动火范围。5、未严格执行“三不动火”( “三不动火”是指没有经批准的动火作业许可证不动火,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
16、措施不落实不动火)。6、不对作业环境进行分析、分析不合格且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即进行动火作业的。7、特级、一级动火作业间断超过30分钟不重新分析确认即重新动火作业。8、动火完毕后,施工作业人、看火人对现场不检查、清理,不确认是否有遗留火种就离开现场。9、没有按规定设监护人、监护人不在、监护人未佩戴“安全监护”标示、监护人擅自离开或从事其它工作。10、风力达5级以上的露天动火作业,无可靠挡风措施动火,或在垂直交叉作业时未设置火花收集板。11、动火工作需延期时未重新履行动火工作票手续。 12、未办理相应工艺交出处理确认单即动火作业。13、动火作业完成后,消防设施不复位。14、动火点15米范围内阴井、
17、地漏、地沟不按要求进行有效封堵。15、违反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规定的其他行为。四、受限空间作业1、未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证而进行作业的。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未进行有毒有害气体分析和氧含量分析,或分析不合格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分析时间超过30分钟而进入作业的。3、未执行分析检测制度的(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 h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30 min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4、作业人员和监护人不了解现场情况,不清楚潜在的风险,作业前未进行安全教育而作业的。5、受限空间作业没有确定联
18、络信号。6、未严格执行“三不进入”( 没有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进入;安全防护措施没有落实不进入; 监护人不在现场不进入)。7、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未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8、作业人员离开设备时,未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或遗留工具在设备内的。9、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时,未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护品。10、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未停机即切断电源,未上锁或加挂警示牌。11、进入地下槽作业未提前通风置换并分析的。12、受限空间照明电压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进入金属容器,如炉、塔、釜、罐和特别潮湿、工作场地狭小的非金属容器内作业照明电压不大于12V;当需使用
19、电动工具或照明电压大于12V时,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接线箱或板严禁带入容器内使用。当作业环境原来盛装爆炸性液体、气体等介质的,则应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不大于12V的防爆安全行灯,行灯变压器不应放在容器内或容器上。)13、违反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规定的其他行为。五、高处作业1、未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而作业的。2、作业人员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而作业的(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病、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3、高处作业未设有监护人员。4、高处作业上下抛掷工具、材料、杂物。5、高处作业不使用工
20、具袋。工具在使用时不系有安全绳、安全绳不系在手上或不用时不将工具放入工具套(袋)内的。6、高处作业应搭设检修平台的地方没有搭设平台;搭设检修平台没有安全护栏或不按规定设置安全网。7、高处作业站在不坚固的结构物(石棉瓦、木板条等)上进行作业。8、在转动设备附近使用梯子没有设置临时防护隔离设施。9、在分层进行高处作业时未设隔离设施。10、高处作业人员骑坐在脚手杆上、墙头上、砖堆上或踏在、倚在未安装牢固的设备、管道、模板或其它构件上。11、高处作业人员未沿着梯子上下,而是借用绳索、立杆或栏杆攀登。12、在立梯上进行高处作业时,扶梯人和递料人是同一人。13、遇6级以上大风天气时进行高空作业。14、高空
21、作业不系安全带,安全带未高挂抵用。15、15米以上高空作业,未使用双绳。16、违反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3025-2008)规定的其他行为。六、吊装作业1、未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而作业的。2、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起重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起重工)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持有国家政府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和操作)3、吊装作业未坚持“十不吊”原则的。(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信号不清不准吊;吊物下方有人站立不准吊;吊物上站人不准吊;埋在地下的物品不准吊;斜拉斜牵物不准吊;散物捆绑不牢不准吊;零散物不装容器不准吊;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
22、准吊;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天影响视力和大雨雪时不准吊)4、起吊物件及吊装物悬空时,吊装物或起重机臂下站人或有人作业、停留和通过的。5、进行吊装作业时,对重物紧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6、棱刃物体没有采取衬垫措施的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7、吊车吊装作业时不设警戒线或警示牌。8、使用装置内的设备作为吊点或锚点进行吊装作业。9、多人指挥天车。10、起重机械、钢丝绳断丝超限使用。11、起吊较大的重物不进行试吊。12、没有得到司机的同意,登上起重机或起重机轨道。13、起重区域周围未设置警戒线,悬挂明显警示牌。14、起吊重物时,让物件长期悬在空中、驾驶人员离开操作室或干其它工作。15、行车停止使用,驾驶人员离
23、开驾驶室时,不拉开电源开关。16、卷扬机过道不设警示。17、吊装物经过主要运转设备上方,未采取防护措施。18、违反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3021-2008)规定的其他行为。七、动土作业1、未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而作业的。2、动土安全作业证未经单位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工程等部门会签。3、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的。4、作业人员在坑、槽、井、沟内休息的。5、动土作业靠近地下管线、电缆、建构筑物和设施基础等处施工时,盲目使用挖掘机、铁棒、镐头施工。6、动土作业没有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没有悬挂红灯示警。7、占道动土施工作业没有在路口设置
24、交通挡杆、安全灯和断路标识。8、遇到与地漏、下水井、阀门相连的动土作业,没有按受限空间、动火作业等落实安全措施。9、坑、槽、井、沟壁疏松的情况下挖掘坑深度超过1.5米时,没有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架;挖出的泥土堆放和材料距离坑、槽、井、沟的边沿不足0.8米,高度超过1.5米。10、违反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AQ3023-2008)规定的其他行为。八、带压堵漏作业1、带压堵漏作业未履行申请、登记手续,办理作业证的。2、作业前未制定安全技术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批而作业的。3、作业现场未通知当班运行人员而私自作业的。4、作业现场未派遣懂工艺,懂安全的人员进行监护的。5、作业现场有杂物,阻挡道路,
25、遇有紧急情况不能保证作业人员迅速撤出现场的。6、有毒有害介质的作业现场未设置强制通风设施的。7、易燃易爆介质作业未按规定用水,蒸汽或惰性气体进行保护的。8、作业人员未配备专用防护用品,或使用前检查其是否完好的。9、在可燃气体泄漏严重现场,不执行以下规定的(关闭手机;穿上防静电服和防静电鞋、靴,用喷雾器把头发喷湿并把喷雾器带到现场,夏天2540C时每隔5分钟喷一次,春秋季节每隔30分钟喷一次,冬天佩带防静电帽并把头发抱扎在防静电帽内,取出防静电服口袋内的一切物品)。10、夹具尺寸有误,安装时野蛮作业,用锤子砸、用钎子撬。11、带压堵漏作业前,劳动防护用具未经检查,就投入使用。12、带压堵漏作业时
26、,对漏点减薄程度不清楚,盲目作业。13、带压堵漏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九、存储作业1、进入罐区在围堰上行走,不走巡检路线。2、进入罐区前不触摸静电导除设施。3、剧毒化学品及放射源不实行“五双”管理的。4、危险化学品库房未通风便进入作业。5、库存物资堵塞消防通道、安全通道。6、离开危险化学品、放射源库房不锁门。7、仓库保管员收发危险化学品原料时不按照规定进行登记。8、未按危险化学品性质进行分类、分区、分堆存放。9、露天存放的有关危险化学品无防冻、防晒设施。10、库房货物码放超高。十、装卸作业1、雷雨天装卸易燃易爆品车辆。2、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时槽车不按规定连接静电导除设施。3、汽车槽罐车装卸易燃
27、、易爆油品后没有进行静止或静止时间不够。4、危化品装车前,不按照要求对车辆及司乘人员进行检查教育。5、未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证核定载质量充装的。6、液氧、液氮、液氩充装时,用敲打或明火加热方式解冻的。7、车辆在厂内超速行驶的。8、叉车行车时带货升降、载人行驶或升降、超速行驶、货物阻挡视线时盲目行驶。9、叉车叉子停在半空中时停车或前行。10、叉车装运物品超长、超宽、超高、超载、偏载及单叉作业。11、叉车在横向斜坡上作业。12、叉车推动(不离地)物品行驶或拖带车辆、拉拽物品。13、无防爆措施的叉车进入易燃易爆厂房、仓库。14、装车间歇时间坐在站台边上、产品垛位上,或在跳板、钢轨、轨枕上休息。15、
28、废弃危险化学品包装物不按规定程序处置和重新回收利用。16、危险化学品装卸车无人监护。17、其他违反公司危险化学品装卸车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十一、检验分析作业1、不在规定的采样点采样。2、使用及储存化学试剂未按要求分类或标识不清。3、用饮料瓶装化学试剂。4、电冰箱内存放实验样品未进行严格密封。5、产生粉尘或有毒有害气体的实验,未按规定在通风橱中进行。6、试验进行中,试验人员离开试验室查资料等未安排临时监护人。7、使用用电设备或用酒精灯加热试剂时,无人监护。8、现场采集样品随意倾倒,分析后残液不收集处理而直排下水;向生活垃圾箱内丢弃废弃危险化学品药剂或包装物。9、化验员做实验不认真、虚填报表。11
29、0、不按规定取样,或样品没有代表性。11、取气体样品时未站在上风口。12、取样时随意踩踏管线,或开关阀门。13、取样时未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或佩戴不正确。14、未到作业现场进行分析,制造假数据填写作业票的。15、实验过程中操作顺序颠倒。16、样品采集完毕未关闭采样阀。十二、电气作业1、电气作业不按规定挂警示牌、设警戒线、不设置隔断设施。2、不严格按顺序逐项进行电气操作。3、电气作业前不对工机具进行检测,不停电、不验电、不挂接地线。4、电气操作不使用安全工器具;用电笔代替螺丝刀作业。5、接临时线时,直接用线头代替插头插接。6、在装置区、罐区或其它爆炸危险场所临时用电作业,使用的电气设备防爆型等级没
30、有达到所在场所要求或防爆设备不完好,临时用电线路接头无绝缘包扎。7、使用手持电动工具不按要求连接漏电保护器或者使用失效的漏电保护器。8、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潜水泵等水下潮湿环境的作业工具,作业前没有经电工对其绝缘进行测试,9、使用潜水泵没有安装漏电保护器;潜水泵抽水时下面有人作业;潜水泵电源线有接头;提拉绳用铁线代替。10、多台临时用电设备共用同一开关控制。11、露天放置的临时电源没有防雨措施。12、移动电源电缆在地上敷设时,没有防砸、防压的保护措施。13、电缆保护管不打翻口。14、在电源箱、电焊机、电机等用电设备上休息。15、作业过程中,带手饰、手表,在二次回路上工作。16、非电气人员私自接线
31、。17、电机不切断电源进行检修作业。18、强行送电或约时停送电。19、高压接地,检查故障点时,不穿绝缘靴。20、倒闸操作前不进行三核对、不唱票复诵、跳项操作、注意力不集中,操作后不检查。21、二次回路上工作无工作票、不带图纸,凭记忆工作。22、临时解开的端子和线头不作记号和记录,裸露部分不包扎。23、带负荷插(拔)电源插头,拔插头时直接拉导线。24、从事高压检修及高压实验工作,不站在绝缘垫上,不设围栏,不挂标示牌。25、未经批准私自乱接临时电源。26、施工现场用电违反“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一地”的规定。27、非电气人员开启电源箱。28、二次回路工作时螺丝刀裸露金属部分,无绝缘护套。十三、仪
32、表作业1、仪表防爆接线箱检修后接线口密封不严。2、现场拆隔爆仪表(非本安型仪表)时,不先停电,将电源线裸露在外。3、仪表维护人员不停电情况下检修表计。4、仪表维护人员在现场随意接用运行中的仪表电源。5、私自解除或更改装置联锁系统。6、在DCS、ESD、ITCC机柜工作不使用防静电工器具、不戴防静电手套。7、标定仪表时,在现场随意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体。十四、机加作业1、不用铁钩而是直接用手清除铁屑。2、切断小型工件时,直接用手接工件。 3、操作大型机床加工工件时,走刀过程中,操作人员离开机床。4、机床未停稳就对工件进行测量。5、机床作业时有无关人员围观。6、使用没有保护罩的角向磨光机。7、
33、在剪床操作时两人同时在一部剪床上剪切两种材料。8、戴手套操作车床。9、站在砂轮机正面刃磨。10、车床作业未佩戴护目镜。十五、电气焊岗位1、气焊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够5米;氧气瓶与乙炔气瓶距动火点距离不够10米。2、焊接作业,焊工不带安全帽。3、氧气瓶、乙炔气瓶混载、混放;乙炔气瓶卧放。4、用脚滚踢乙炔、氧气瓶5、施工现场氧气瓶、乙炔气瓶在烈日下暴晒。6、手持把线爬梯登高。7、对已卧倒的乙炔瓶,直接开气使用,或使用前未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即接减压器使用。8、坐在氧气瓶上休息。9、乙炔瓶使用时无乙炔回火防止器,使用或存放时卧放。10、不关乙炔瓶、氧气瓶阀门就下班或离开工作岗位。11、冬季氧
34、气表冻结时用火烤。12、焊接作业时,接地线搭接点距离焊点过远,未直接与焊件相连,或利用管线或设备搭接接地线。13、电焊时,铜线有接头、破损、裸露不及时处理。14、各种装过可燃气体,可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进行焊割。15、将带电的电焊线搭在身上或踏在脚下进行工作。16、电焊工离开工作场所时,不将电源切断。17、电、气焊作业时,不使用面罩或护目镜的。18、焊接时接地线缠绕在阀门的丝杆上。19、工作前不检查焊机电源线、引出线及各接线点是否良好。20、电焊作业时焊把线或接地线打火、冒烟视而不见、不处理。21、氧气瓶、乙炔瓶防护帽、胶圈、压力表等安全附件缺损或不完好。十六、
35、运输作业1、司机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闲谈、打电话或接听电话。2、酒后驾车、疲劳驾驶、无证驾驶、超速驾驶、超员驾驶、人货混载、超标装载、车辆带病行车。3、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和罐区作业未办理“车辆出入证”,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进入易燃易爆区未安装阻火器。5、驾驶员离车不熄火;离车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6、在车辆发动机运转的情况下,车内打盹。7、用塑料桶盛装汽油、柴油。8、在机动车库内加、抽、放、倒油。9、夜间占道未设警示灯和围栏等安全设施。10、车辆停放在警戒区域内或堵塞消防逃生通道。十七、钳工、管铆作业1、用手握工件钻孔;钻孔时带手套。2、钻孔时用手抽钻头上的铁屑;3、使用大锤前不检查锤头
36、是否松动、有无锤楔。4、管道安装工作中,在其他管路上任意悬挂吊装重物。5、扳手当榔头使用,扳手反打,使用扳手和管钳时不注意开口大小就进行加力。6、锤把上有油污即使用。7、螺丝刀当撬棍使用。8、不戴眼镜使用砂轮机/角向磨光机。9、两人使用同一台立式砂轮机。10、活动扳手加套筒使用。11、防爆区使用非防爆工具作业。十八、土建作业1、高温管线、设备刷油,作业后未及时清理油漆桶等易燃物品。2、土建施工各种预留孔洞不设警示牌、围栏或进行遮盖。3、搅拌机在运转时用工具向外扒取灰浆及混凝土。4、用挖掘机吊装物品。十九、高压清洗作业1、高压水清洗作业现场无关人员围观。2、高压水作业时,作业范围内没有警示措施。
37、3、夜间作业照明不充分,人员视线不好。4、在施工作业前对高压接头的密封性不进行检查。5、使用软枪作业,持枪人员把持距离喷嘴太远。二十、放射源管理1、射线、射线探伤,现场警示标志不明显。2、私自拆装放射源。3、拆装放射源后随意乱放,未及时入库的。4、开、关放射源未经审批确认或无开关记录。5、放射源库未执行“五双”制度。6、放射源操作人员在作业时未穿戴防护服或穿戴不规范。二十一、消防、气防、保卫1、私自使用消防设施。2、消火栓挪作他用。3、堵塞消防通道。4、不会使用消防器材。5、私自停用,拆除疏散指示标识。6、未向调度申请挪用气防车。7、气防器材不会操作。8、滤毒罐使用过后胶堵不复位。9、未经允许
38、挪动事故柜位置。10、现场作业时,气防监护人员擅离职守。11、气防器材使用后未联系消防人员及时恢复、维护。12、进入生产区机动车辆未戴防火罩。13、翻越厂区周边围墙、围栏。二十二、其他1、加盲板作业,盲板不符合压力等级或使用石棉板、铁皮等材料代替盲板。2、防腐作业前未除锈或除锈不彻底。3、防腐作业过程中涂料未按指定位置放置。4、保温作业未加保温棉或保温棉厚度不够。5、防腐保温作业完工后未及时清理现场。6、脚手架搭设中作业平台没有护栏或护栏位置不符合要求。7、踩踏铁牛等设备的牵引绳;8、采暖期间暖器周围存放或者暖器上放置易燃易爆物品。9、办公楼、会议室、食堂、倒班宿舍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出入口和
39、通道不畅通,无明显的疏散标志和事故照明。10、现场开挖坑洞、高空检修作业、吊装作业、有毒有害气体低处放空、高温设备周围或底部无安全防护或警示。11、他人进行危险操作时,用语言或肢体进行干扰他人作业的。12、为生产需要,强令员工违反操作规程,使管道超压运行。液压系统、润滑系统换油时随意乱倒。13、考试作弊。14、上班迟到、早退。15、未经批准,私自改造巡检设备、变更固定巡检点。16、白天光线充足的装置区照明灯长明。17、将安全帽借给别人戴,或戴非本人安全帽;18、对经审核的“三违”处罚单私自不执行的;19、对“三违”行为不处理或未按规定处理的。20、私自违反规定、违反标准改装设备、设施第四部分:
40、轻度习惯性“三违”认定标准1、主控室、值班室、配电室等场所吃零食。2、白天光线充足的装置区照明灯长明。3、将安全帽借给别人戴,或戴非本人安全帽;4、厂值班人员未按照规定到现场检查签字的。5、使用饮料瓶装化学试剂。6、车辆不停放在指定区域。7、工艺人员接班未进行预检。8、装置区内雨天打伞巡检。9、巡检跨越栏杆,在设备、管线上行走。10、进入罐区在围堰上行走,不走巡检路线。11、进入现场未穿戴一般劳动保护用品或劳动保护用品穿戴不规范。12、滤毒罐使用过后胶堵不复位。13、进入罐区前不触摸静电导除设施。14、女工长发未盘放在安全帽内。15、行走过程或者上下楼梯过程中记录数据(如输入点检仪等)。16、
41、巡检或操作记录存在超前录、推迟录、错记、漏记等现象。17、管理要求的检查、记录等签名不及时。18、检修作业票证不在现场19、动火作业完成后,消防设施不复位。20、其它经公司认定为情节轻度的行为。第五部分:严重习惯性“三违”认定标准1、盗窃、破坏公司公共财物。2、厂区内随地大小便。3、生产厂区内吸烟。4、酒后上岗,班中饮酒。5、上班时间睡岗。6、厂区内打架斗殴。7、误传调度指令。8、不服从管理,殴打、谩骂正常行使职责的安全管理人员。9、安全隐患未排除或安全设施不齐全,强令冒险作业。10、对抵制或举报违章指挥、制止违章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11、设备运转时,跨越或接触运动部位12、未经批准,随意解除运行设备报警、保护装置。13、电机不切断电源进行检修作业。14、强行送电或约时停送电。15、探伤工作不提前通知、不打报告,在安全措施不完善的情况下私自进行探伤作业。16、机械设备未停稳前用手脚或其他物件强行制止。17、起吊较大的重物(大于40t)不进行试吊。18、起重机械、钢丝绳断丝超限使用。19、随便更改容器试验压力、安全阀定压压力。20、其它公司认定为情节严重的行为(包括:造成影响恶劣、造成后果严重,为推脱责任狡辩、纠缠不清的)。-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