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事项(范本)及其流程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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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权力事项(范本)及其流程图一、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类 共10项序号1行政权力编码729834210-A-001000行政权力名称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实施主体仪陇县地方税务局行政权力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17条“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经营地的发票”;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第一项”经国务院确认,税务行政许可包括:指定企业印制发票;对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审批;对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核;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
2、用税控装置的审批;印花税票代售许可”。3、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川地税发200461号)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受理条件外埠纳税人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到异地经营,需要使用经营地发票时可以到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普通发票。办理部门仪陇县地方税务局主管税务所办理地点纳税人主管税务所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纳税人主管税务所电话常见问题解答提供资料: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到经营地从事经营活动、提供或接受服务的有关合同(协议);4、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3、 相对人维权渠道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1.在60日内依法向南充市地税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仪陇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3.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仪陇县人民政府法制办或者南充市地税局投诉。4.其他法定救济渠道。使用经营地发票审批流程图办税服务厅受理,审核资料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的当场受理,并传递至主管税务所提供资料不完整,不符合要求,退回纳税人补正,并一次告知补正内容。主管税务所税收管理员对申请资料进行调查、核实、审核,并签署意见,报所长审批。主管税务所所长审批,1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不予同意决定外埠纳税人申请,并提供外出经营活动税
4、收管理证明及相关资料主管税务所税收管理员根据审批意见,制作决定文书,转办税服务厅。办税服务厅将文书送达申请人,申请人并在文书送达回证上签名。序号2行政权力编码729834210-A-002000行政权力名称企业所得税减免审批(其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审批)实施主体仪陇县地方税务局行政权力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247号);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适用目录变更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65号;4、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减免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地税发2
5、005157号;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受理条件1、以“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2、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70%以上。3、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国家重点鼓励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的证明文件。办理部门仪陇县地方税务局办理地点纳税人主管税务所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纳税人主管税务所电话常见问题解答提供资料:1、书面申请报告;2、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审核确认表;4、企业收入总额及符合鼓励类产业目录的产业项目收入明细表;5、申请享受优惠政策的税款所属年度财务报表;6、申
6、请享受优惠政策的税款所属年度最后一个月(季)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复印件(原始申报表应加盖企业公章和地税机关受理章);7、税务机关要求企业提供的其他资料。相对人维权渠道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1.在60日内依法向南充市地税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仪陇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3.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仪陇县人民政府法制办或者南充市地税局投诉。4.其他法定救济渠道。(备注:第一年报县局审批,第二年及以后年度按照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管理办法(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号)的规定实行事先备案管理)企业所得税减免审批税政综合股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
7、核并提出审查意见,报县局领导审批。税政综合股根据领导审批意见,制作批复文件连同相关资料传至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所依法审核后签具初审意见报县局税政综合股复核主管税务所将批复文件传办税服务厅办税服务厅窗口通知纳税人领取文件(其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审批)流程图申请人向仪陇县地方税务局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审核确认表,向办税服务厅提交相关资料;办税服务厅审查资料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交纳税人,并将相关资料于当日传主管税务机关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并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要更正或补充的内容。(对逾期未报送补充资料或明显不
8、符合优惠政策条件的,应不予受理并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说明原因)序号3行政权力编码729834210-A-003000行政权力名称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实施主体仪陇县地方税务局行政权力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第三款“纳税人有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或者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法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 (二)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三)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四)按照其
9、他合理方法核定。 采用前款所列一种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应纳税额时,可以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采取本条规定的方法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经税务机关认定后,调整应纳税额。”3.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定期定额户对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有争议的,可以在接到核定定额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重新核定定额申请,并提供足以说明其生产、经营真实情况的证据,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答复。”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受理条件实行定期定额纳税对核定的应纳税额有争议的办理部门仪陇县地方税务局办理地点纳税
10、人主管税务所联系电话纳税人主管税务所电话常见问题解答提供资料:1.纳税人提交申请变更纳税定额核定1份;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1份;3.纳税人所处地段、经营情况、经营规模相关材料 ;4.定期定额征收纳税人营业情况申报核实表1份;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相对人维权渠道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1.在60日内依法向南充市地税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仪陇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3.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仪陇县人民政府法制办或者南充市地税局投诉。4.其他法定救济渠道。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流程图服务征管股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在征
11、管系统中做相应调整,并将相关资料退回主管税务机关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并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应补证资料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打印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交纳税人,并将相关资料于当日传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所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地核查并写出书面的实地调查报告作出是否重新调整定额决定。并在申请变更纳税定额表签署意见,报服务征管股。主管税务所将1份申请变更纳税定额表传办税服务厅办税服务厅窗口通知纳税人领取审核后的申请变更纳税定额表纳税人填写申请变更纳税定额表一式二份,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办税服务厅审查资料序号4行政权力编码729834210-A-004000行政权力名称对纳税人延期申报
12、的审核实施主体仪陇县地方税务局行政权力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13、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受理条件遇不可抗力因素或财务会计处理上的特殊情况,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部门仪陇县地方税务局办理地点纳税人主管税务所联系电话纳税人主管税务所电话常见问题解答提供资料:1、预交税款完税凭证。2、领取并填写延期申报申请表(一式二份);3、相关管理部门关于不可抗力的证明文书;4、财务会计处理上的特殊情况说明;5、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6、税务登记证复印件;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相对人维权渠道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1.在60日内依法向南充市地税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
14、6个月内依法向仪陇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3.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仪陇县人民政府法制办或者南充市地税局投诉。4.其他法定救济渠道。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审核流程图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并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应补证资料主管税务所对延期申报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县局领导审批主管税务所根据审批意见制作核准延期申报通知书、不予核准延期申报通知书传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税服务厅窗口通知纳税人领取审核后的不予核准延期申报通知书窗口受理审核办税服务厅窗口通知纳税人领核准延期申报通知书在纳税期内预缴税款纳税人领取、填报延期申报申请审批表,并提供所必须
15、的证件、资料序号5行政权力编码729834210-A-005000行政权力名称个人住房转让所得税减免审批实施主体仪陇县地方税务局行政权力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税征收个人所得随有关问题的通知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受理条件对个人转让超过5年(含5年)、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办理部门仪陇县地方税务局第六税务所办理地点仪陇县房地产交易大厅地税窗口联系电话7215539常见问题解答 提供资料:1、户籍和新购房屋所在地房管局出具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结果单;2、承诺书(全省范围内唯一住房承诺书);3、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
16、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6、自有住房的房产证复印件,出售自用住房的房屋转让合同和销售不动产专用发票报查联原件、复印件;7、原购房合同、发票、契税税票等有效凭证; 8、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相对人维权渠道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1.在60日内依法向南充市地税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仪陇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3.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仪陇县人民政府法制办或者南充市地税局投诉。4.其他法定救济渠道。个人住房转让所得税减免审批流程图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办税服务厅当场办结资料不全不详、存在明显错误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17、,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要更正或补充的内容纳税人向办税服务厅提交相关资料办税服务厅受理,资料审核序号6行政权力编码729834210-A-006000行政权力名称房产税困难减免、特殊情况减免审批(初审)实施主体仪陇县地方税务局行政权力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六条“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2.四川省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可以定期减征或免征。因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减征或免征的,由省税务主管机关审批。”法定办结时限县级审批20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县级审批10个工作日受理
18、条件纳税人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办理部门仪陇县地方税务局办理地点纳税人主管税务所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纳税人主管税务所电话常见问题解答提供资料:1、纳税人书面申请;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相关财务报表;5、房产证原件复印件;6、纳税困难或情况特殊相关证明材料;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备注: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相对人维权渠道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1.在60日内依法向南充市地税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仪陇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3.依据四川省行
19、政执法监督条例向仪陇县人民政府法制办或者南充市地税局投诉。4.其他法定救济渠道。房产税困难减免、特殊情况减免审批流程图纳税人向办税服务厅提交相关资料办税服务厅窗口受理审核不符合规定的,受理人员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应补证资料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打印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交纳税人,当日将资料传递到主管税务所主管税务所对申报材料及到实地进行核查,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初审意见,并报县局复审县局相关部门对报送材料整体合法性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县局局长签具意见。省局负责做出减免税决定,下达减免税批文。对符合条件的,报省地税局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主管税务所作出不予减免税决定书传办税服务厅,办税服务厅通知
20、纳税人县局相关部门根据省局决定,制作报批类减免税审批决定书或不予批准减免税决定书传至办税服务厅办税服务厅窗口通知纳税人凭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领取结果序号7行政权力编码729834210-A-007000行政权力名称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审批(初审)实施主体仪陇县地方税务局行政权力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十七号)第七条“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外,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审核后,报国家税务局批准。”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审批项目管理层级后有关问题的通知“二、纳税人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须提出书面申
21、请并提供相关情况材料,报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核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审批。三、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审批权限应集中在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机关,不得下放。”法定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受理条件1.从事社会公益事业造成纳税困难的纳税人 2.承担政府任务造成纳税困难的纳税人 3.全部停产造成纳税困难的纳税人 4.遭受自然灾害及其他客观原因造成纳税困难的纳税人办理部门仪陇县地方税务局办理地点纳税人主管税务所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纳税人主管税务所电话常见问题解答提供资料:1、土地使用税减免税申请表、申请减免期间的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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