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财政财务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财建[]300号.doc
《最新《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财政财务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财建[]300号.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最新《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财政财务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财建[]300号.doc(8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精品资料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财政财务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财建2004300号.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财政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财建2004300号党中央有关部委财务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财务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财务部门,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指导各部门、各地区做好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试点工作,规范财务管理,提高项目投资效益,结合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根据预算法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现就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财政财务管理
2、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做好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投资计划,基建支出预算申报、编制和下达等衔接工作 1、建设单位自行确定项目代建单位的,项目投资计划,基建支出预算申报、编制和下达仍按现行规定和渠道办理。 2、政府设立(或授权)、政府招标产生项目代建单位的,其使用单位发生的项目前期费用由计划、财政部门按原渠道下达给项目使用单位。如前期工作委托代建单位完成,前期费可直接安排给代建单位,并按基建财务制度规定计入建设成本。 3、政府设立(或授权)、政府招标产生的代建单位,可根据代建协议,负责代为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基建支出预算,并交由项目使用单位按规定程序上报投资计划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投资计
3、划主管部门将年度投资计划下达给使用单位,并抄送代建单位;财政部门审核后,将项目年度基建支出预算编入使用单位部门预算中项目支出预算,注明项目实行代建制,同时,将项目年度基建支出预算函告项目代建单位。对年度追加安排的基建支出,由财政部门将基建支出预算下达给项目使用单位,同时抄送给项目代建单位。 其中政府设立(或授权)产生的代建单位,可视同政府一个部门,直接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基建支出预算,并上报投资计划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投资计划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后,将项目投资计划和项目年度基建支出预算直接下达给该代建单位。 4、实行政府采购的工程,政府采购预算由项目代建单位代为编制,交由使用单位按规定程序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财政财务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 最新 财政部 关于 切实加强 政府 投资 项目 建制 财政 财务 有关 问题 指导 意见 财建 300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