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晏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销售业务基本管理制度word资料80页.doc
《上海晏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销售业务基本管理制度word资料80页.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上海晏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销售业务基本管理制度word资料80页.doc(80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上海晏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销售业务基本管理制度【精品文档】第 78 页上海晏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销售业务基本管理制度目录第一部分 业务职责分工制度2第二部分 分公司职责说明和管理制度5第三部分 基金销售人员管理制度10第四部分 基金销售业务激励政策13第五部分 基金销售异常交易管理制度15第六部分 基金销售会计系统内部控制制度17第七部分 信息技术内部控制制度21第八部分 员工行为规范26第九部分 基金销售人员行为规范32第十部分 客户服务标准35第十一部分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管理制度40第十二部分 基金销售业务信息揭示管理制度45第十三部分 客户投诉
2、处理制度47第十四部分 基金销售业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54第十五部分 基金销售业务应急处理制度62第十六部分 基金销售业务监察稽核制度72第一部分业务职责分工制度第一章 总则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基金销售业务规划和公司组织机构设置,为明确基金销售过 程中的职责分工,力求责权分明,高效协调,特制定本职责分工制度。第二章 公司组织结构上海晏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组织结构图如下:一、总裁第三章职责分工制度总裁是公司重要经营事项的主要决策人,行使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指挥、协调、监督和管 理的权力,承担直接领导各部门和团队的工作。二、产品部产品部的第一项职责是: 负责客户投资需求分析
3、和基金产品投资配置建议的拟定。具体职责包括:(1) 负责宏观、微观经济环境和股票市场研究;(2) 为目标客户群体提供财富管理需求分析,拟定和定期更新投资策略;(3) 为产品销售和客户关系管理提供支持。 产品部第二项职责是:基金产品研究,按照公司拟定的投资策略和风险控制原则优选出代销基金产品,并协助 完成基金销售过程。具体职责包括:(1) 跟踪每日基金市场净值、研究基金管理人长期业绩表现;(2) 筛选符合条件基金产品,与基金管理人确定代销方案;(3) 向基金销售团队提供基金产品宣传推介材料及相关培训;(4) 协助基金销售团队完成销售,并与基金管理人共同完成售后事宜和持续信息披 露工作。三、销售管
4、理部销售管理部的第一项职责是: 负责销售业绩的统计、预测、分析。具体职责包括:(1) 制定和分配基金销售目标及销售方案;(2) 跟踪和统计基金销售结果;(3) 提供基金销售业绩预测和分析。 销售管理部的第二项职责是:负责管理销售团队,开发客户关系资源,按照公司制定的投资策略和风险控制原则,以 咨询顾问方式向目标客户提供适合的基金产品,满足客户个性化的财富管理需求,完成销售 目标。四、运营支持部运营支持部的工作职责内容包括基金销售清算、IT、客户服务等后台支持业务。具体 职责包括:(1) 信息技术:提供基金销售信息系统及办公系统的开发、测试、运营维护等技术 支持;(2) 交易清算:处理基金销售系
5、统后台清算、参数维护、与注册登记机构数据交换 等业务;(3) 资金结算:处理基金销售过程中与注册登记机构、清算银行、监督机构、客户 之间销售资金的结算业务,处理基金销售费用的结算业务等;(4) 客户服务支持:为客户提供各项咨询与服务,处理客户各项日常需求、建议与 投诉,并将客户需求与意见及时反馈相关部门。目前本部门的业务采用外包的方式,由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相关部门承担基金销售 清算、IT、客户服务等业务的主要部分,由上海晏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运营支持部的运营专员和 技术工程师协助完成相关业务并协调销售公司和基金公司、监督银行之间的业务关系。五、市场部市场部的职责是: 负责制定公司整体市场营销
6、策略,推广公司品牌。具体职责包括:(1) 负责制定营销推广方案并具体实施;(2) 负责向公众和销售团队分发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六、风险控制部风险控制部的工作职责是详细分析公司基金销售业务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种风险以 及产品研究和销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以规范化的制度、流程及行为管控方式,确保各 种风险得到充分和必要监察和控制。具体的职责包括:(1) 负责基金销售推介材料的审核;(2) 负责基金销售过程的监察稽核;(3) 负责检查须报送的监管文件;(4) 负责监督并协助相关部门处理基金销售业务过程中的投诉和其它法律事宜。七、财务管理部财务管理部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事宜。具体职责包括:(1) 负责公
7、司财务、会计、税收事宜,拟订财务计划,编制财务报表;(2)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提供财务测算,为管理层决策提供财务依据;(3) 督促基金销售费用的收取、入账工作。八、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负责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和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1) 负责公司人员选聘、考核,组织培训;(2) 制定基金销售人员的激励考核标准、基金销售行为规范指引及其它人事管理制 度;(3) 负责公司日常行政事务,包括文秘工作、公关接待、后勤保障和车辆管理事宜 等。第四章附则本制度由本公司负责解释和修改。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第二部分分公司职责说明和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晏煜资产管理有限公
8、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分公司的管理,建立有 效的控制与整合机制,促进分公司规范运作和有序健康发展,提高公司增提运作效率和抗风 险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相关内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中所指的分公司是指依法设立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进行独立财务核 算,为完成某一业务目标而设立的地区性机构。第三条 分公司作为公司的下属分支机构,公司对其具有全面的管理权。公司对分公司 实行集权和分权相结合的管理原则。对分公司人员的任免、重大管理决策、年度经营预
9、算及 考核等将充分行使管理和决定权利,同时将对各分公司员工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进行授权,确 保各分公司有序、规范、健康发展。第二章 业务范围与人事管理第四条 分公司业务范围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基金咨询、顾问、销售及客户服务 工作,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活动为限,分公司设有财富管理员工,该岗位由总公司直接 聘任和解聘。第五条分公司财富管理员工的职责:(一)推进公司在分公司所在地市场的基金销售任务;(二)配合总部市场部活动策划,推动公司品牌知名度的提高;(三)针对客户依法及合规的进行基金产品的推荐、介绍;(四)辅助客户进行开户、下单、交易等流程完成;(五)根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与证券投资基金
10、销售结算资金管理暂行 规定办法及总公司制定的工作流程完成工作;(六)维护客户关系,提供客户关于产品的持续服务;(七)忠实、勤勉、尽职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在子公司、分公司中的利益不受侵犯;(八)及时向公司汇报当地市场情况及分公司业务进展;(九)承担公司交代的其它工作。第六条分公司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 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 不得侵占所任职分公司的财产,未经公司同意,不得违规或超越授权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上述人员若违反本条之规定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七条分公司
11、各岗位人员在任职期内,应于每年最后一个月内,向其直线领导提交年 度工作总结。总公司负责对分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对于不合格人员予以撤换。第三章运营管理第八条分公司财富管理员工在执行营销工作时必须有序完成以下工作:(一)与客户进行充分细致的沟通,了解客户的需求及对于产品的态度和风险偏好程 度;(二)对意向客户进行 KYC(即充分了解你的客户)测试,以充分了解你的客户,并 保存档案;(三)对意向客户做风险测试,以了解客户风险承受能力及风险偏好程度, 并保存 档案;(四) 针对 KYC 测试及风险测试结果,推荐客户合适的理财产品,忠于产品设计初衷 向客户做介绍和推荐,同时提醒客户理财产品可能带来
12、的风险点,不可夸大产品功效,不可 向客户承诺绝对收益和保本;(五)对于首次在我公司购买基金产品的客户,财富管理员工应指导客户办理相关开 户手续,并确认客户完成相关合同及文件的签署,提醒客户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六)对于首次开户或达成交易的客户,财富管理员工应主动向客户说明相关软件、 系统的功能和基本操作方式。(七)根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新客户开户应核实并收取客户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同时将上述资料传真至销售柜台,由销售柜 台工作人员审核后录入销售系统。(八)还应完成本公司相关制度及操作流程中规定的其他工作。第四章 行政管理第九条分公司应按照公司的行政管理文
13、件的规定,实施行政管理工作。第十条分公司的所有合同、重要文件、重要资料等,应向公司对应部门报备、归档。 根据基金销售业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客户开户、 柜台交易相关资料进行存 档管理。第十一条关于分公司的印章管理,相关规定如下: (一)不得擅自刻印公章、合同章等,不得随意借出、滥用印章。(二)分公司印章由总公司总经理秘书统一管理,分公司如有用印事宜,需按照公司印 章使用流程进行申请。(三)分公司在未经公司总部书面同意前提下,严禁使用分公司公章签订销售合同(含销 售协议、承诺书以及销售合同的附件、备忘录等)。凡是未经书面审批、授权擅自使用分公 司公章签订销售合同(含销售协议、承诺书以及销售
14、合同的附件、备忘录等)的行为,公司总 部一概不予承认,并且将对分公司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 责任。第五章重大事项管理第十二条 总部对分公司的整体布局、规模发展和技术更新等进行统一规划,对分支机 构的选址、投入与产出进行严密的可行性论证。分公司发展计划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公司总体 规划,在公司发展规划框架下,细化和完善自身计划。第十三条 未经公司批准,分公司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包括抵押、质押、保 证等),也不得进行互相担保。第十四条分公司无权自行决定进行任何形式的对外股权投资和金融性投资。 第十五条分公司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客户承诺、担保绝对收益或保本,不得以任何
15、形式接受客户委托,代客户下单。第六章 财务管理第十六条分公司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它财务制度,执行与公司统一的会计制度。第十七条分公司财务工作接受公司财务部的管理、指导、监督,公司会计岗有权定期 不定期对分公司实施内部审计。内部审计结果作为对分公司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第十八条分公司要严格控制资金管理,成本、费用管理,切实贯彻公司生产成本、费 用管理制度。第十九条公司每月制作各家分公司上月财务报表,各家分公司参考并对比年度预算合理使用费用和控制成本。第七章信息管理第二十条分公司应当履行以下信息报告的基本义务: (一)及时提供所有对公司形象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16、(二)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三)分公司有关涉及内幕信息的人员不得擅自泄露重要内幕信息;(四)分公司向公司提供的重要信息,须在第一时间报送公司相关管理部门; (五)分公司所提供信息必须以书面形式,并由提供人签字确认。第八章监督审计第二十一条分公司应接受并配合公司根据管理工作的需要,对分公司进行定期和不定 期的财务状况、制度执行情况等内部审计。第二十二条内部审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经济效益审计、重大 经济合同审计、管理制度审计及从业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第二十三条分公司必须全力配合公司的审计工作,提供审计所需的所有资料,不得敷 衍和阻挠。如有
17、关资料涉及国家秘密,按国家保密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公司财务部对分公司审计结束后,应出具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事项 做出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提交公司总经理审阅。第二十五条分公司的考核与奖罚依据公司相关制度执行。第九章应急处理流程第二十六条分公司销售网点出现紧急情况时,应按以下流程进行处理,防止事态恶化, 及时处理危机。(一) 网点工作人员发现紧急情况应及时报告总部运营支持部和销售管理部。(二) 网点判断事故状况,根据总部制定的应急处理措施,采取紧急措施处理事故。(三) 如事故处理需总部协助解决,网点根据应急联络表上报公司运营支持部。(四) 运营支持部根据事故状况,联系部门内外
18、有关人员,督导安排网点处理事故。(五)处理完毕,网点上报事故报告,运营支持部提出整改意见,网点根据整改意见实 施落实,并制成书面文件留存备查。第二十七条在基金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过程中,如果发生差错情况,请执行总 部的基金销售业务应急处理措施中的相关规定。第二十八条发生巨额赎回时,请执行总部的基金销售业务应急处理措施中的相关 规定。第二十九条如果发生技术系统失灵情况,请执行总部的基金销售业务应急处理措施 中的相关规定。第三十条总部的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采用数据备份策略,一旦服务器或终端发生故 障,立即启动备用系统和备份数据维持正常运转。第三十一条发生火灾时,网点处理措施如下:(一)发现人立即报
19、告总经理以及相关负责人,同时利用灭火器材灭火,防止灾情进 一步扩大。(二)总经理以及相关负责人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各部门采取紧急措施,组织保安 人员对受灾现场进行扑救,同时将网点的总电源关闭,必要时通知消防部门。(三)业务部门接报警后,立即打开安全通道,组织部门员工协同保安到一线疏散投 资者,同时通知相关人员安全转移资料及重要凭证。第三十二条发生抢劫、盗窃等事件时,发现人应迅速通知网点总经理和拨打报警电话, 总经理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追、堵罪犯,并在公安干警到场后协助工作。第三十三条发生其它突发事件时,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网点总经理及相关负责人,总经 理以及相关负责人通知各部门安全存放本部重要资料、凭
20、证,有关人员迅速打开安全通道, 引导投资者疏散,必要时通知公安及相关部门。第三十四条对可能或者已经造成的事故应急,除执行本措施的规定外,还应执行中国 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第三十五条本措施自基金销售资格获得批准之日起执行。第十章附则第三十六条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执行。第三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修订。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第三部分基金销售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基础上,为
21、加强嘉实财富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基金销售人员管理,规范销售人员服务行为,特制 定本制度。(二)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从事基金销售的业务人员和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管理人员。第二章组织管理(一)公司通过“自上而下、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组织结构安排,实现基金销售人 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层级依次为:总裁-基金销售团队主管-基金销售团队成员。(二)基金销售团队由销售团队主管领导,基金销售团队主管直接向公司总裁汇报。(三)基金销售团队主管下设若干基金销售团队成员,即基金销售人员。(四)基金销售团队主管的职责包括: 1、主持销售团队范围内日常业务、行政管理工作2、组建、指导、激励销售团队完成
22、公司下达的基金销售目标3、制定、执行团队年度销售计划4、与基金销售人员确定各自销售目标,审定、督促各人员执行并完成销售计划5、团队核心客户的拜访、维护工作6、销售人员的业绩考核和评估7、审定销售人员的销售费用预算计划和出差计划8、协调与公司其他部门的业务配合9、其它职责内需要工作的完成(五)基金销售人员的职责包括: 1、负责客户的开发、维护工作2、建立、保持与投资者的良好客户关系3、满足客户提出的合理需求4、与其他基金销售人员进行工作协调5、帮助客户办理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赎回、红利再投资、投资转换等业务第三章 资质管理(一)公司依据基金销售人员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基金销售业务相关人员
23、最基本 的任职条件,通过严格的资质准入措施,规范基金销售人员的客户服务水平。(二)公司所有基金销售人员必须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三)高级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熟悉基金销售业务,并具备从事基金业务 2 年以上或者在其他金融相关机构 5 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四)公司在人员招聘中须明确资格条件,审慎考察应聘人员。(五)公司为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按照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证券业从业 人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人员资质管理规则的要求, 统一办理执业注册、后续培训和执业年检。(六)公司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所属的取得基金销售从业资质的销售人员信息,公 示内容包括姓名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海晏 资产 管理 有限公司 基金 销售业务 基本 管理制度 word 资料 80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