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社会保险网上缴费申报系统用户手册共2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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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天津市社会保险网上缴费申报系统用户手册【精品文档】第 24 页文档编号: 第1.0 版分册名称:天津市社会保险网上缴费申报系统用户手册V1.0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页数正文附录生效日期:年 月 日编制:审核:批准:目 录第一章前言61.1编制目的61.2文档结构61.3一般约定6第二章总体流程介绍7第三章企业网上申报83.1登录系统83.1.1登录系统83.1.1.1功能说明83.1.1.2操作步骤83.1.1.3注意事项103.2缴费申报管理113.2.1城镇职工增加113.2.1.1功能说明113.2.1.2操作步骤113.2.1.3注意事项143.
2、2.2农业户口从业人员增加153.2.3综合保险农民工增加163.2.4缴费人员减少173.2.4.1功能说明173.2.4.2操作步骤183.2.4.3注意事项203.2.5缴费工资申报203.2.5.1功能说明213.2.5.2操作步骤223.2.5.3注意事项223.2.6核定基数补缴费233.2.6.1功能说明233.2.6.2操作步骤233.2.6.3注意事项243.2.7调整基数补缴费243.2.7.1功能说明243.2.7.2操作步骤253.2.7.3注意事项263.2.8恢复基数补缴费263.2.8.1功能说明263.2.8.2操作步骤263.2.8.3注意事项273.2.9人
3、员暂停缴费273.2.9.1功能说明273.2.9.2操作步骤283.2.9.3注意事项293.2.10人员恢复缴费293.2.10.1功能说明293.2.10.2操作步骤303.2.10.3注意事项323.2.11人员待审核信息申报323.2.11.1功能说明323.2.11.2操作步骤333.2.11.3注意事项343.2.12个人序号批量修改343.2.12.1功能说明343.2.12.2操作步骤353.2.12.3注意事项363.2.13工伤事故备案申报363.2.13.1功能说明363.2.13.2操作步骤363.2.13.3注意事项373.3信息提交管理373.3.1待提交信息37
4、3.3.1.1功能说明373.3.1.2操作步骤373.3.1.3注意事项393.3.2未通过信息393.3.2.1功能说明393.3.2.2操作步骤393.3.2.3注意事项403.3.3已提交信息413.3.3.1功能说明413.3.3.2操作步骤413.3.3.3注意事项423.3.4提交结算423.3.4.1功能说明423.3.4.2操作步骤433.3.4.3注意事项433.3.5缴费通知单查询433.3.5.1功能说明433.3.5.2操作步骤443.3.5.3注意事项453.4查询与报表463.4.1单位信息查询463.4.1.1功能说明463.4.1.2操作步骤463.4.1.3
5、注意事项493.4.2申报表册打印493.4.2.1功能说明493.4.2.2操作步骤503.4.2.3注意事项503.4.3审核表册打印503.4.3.1功能说明503.4.3.2操作步骤513.4.3.3注意事项513.4.4缴费名册查询513.4.4.1功能说明513.4.4.2操作步骤523.4.4.3注意事项523.5其他说明523.5.1结算期说明523.5.2审核结果说明52第一章 前言1.1 编制目的本文介绍天津市社会保险网上缴费申报系统的功能、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帮助参保单位掌握使用申报平台。本文的预期读者为使用天津市社会保险网上缴费申报系统的参保单位。1.2 文档结构本文描
6、述天津市社会保险网上缴费申报系统的功能说明、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本文按照一级菜单划分业务各章、二级菜单划分各小节的原则进行组织。在每个具体业务模块的操作说明中,按照功能说明、操作步骤、注意事项等条目进行安排。其中 “功能说明” 主要说明本业务模块所实现的功能,包含对数据处理的概述; “操作步骤”主要说明界面内容的分类、具体操作步骤的顺序、输入限制、业务分支选择等信息;注意事项主要说明此模块的办理条件、重点输入项目的内容、方式、长度、类型等必要的限制等。1.3 一般约定界面上用红色标识的数据项为必须输入项;第二章 总体流程介绍要使用好网上申报系统,需要对网上申报系统的经办流程有一个清晰认识。企业
7、在同一个结算月份内的业务办理,分别要经过如下两张图的流程:图(申报流程),图(结算流程)。申报流程(图):、企业在网上录入社保业务。2、待业务录入结束后,可以通过信息提交功能确认经办的业务数据。3、企业提交的数据上传至社保分中心。4、分中心处理企业提交的网上业务。5、分中心可以在网上查看自己办理每一笔业务的状态(通过、不通过)。6、对于不通过的业务可以进行业务删除,重新办理申报业务。提交流程(图):网报系统目前的功能是社保征收工作的部分业务对于网上没有实现的业务,企业还需要到分中心前台办理。在办理缴费结算的之前,企业应该满足两个条件:、网上的业务办理完毕。、社保前台的业务办理完毕。之后可以通过
8、提交结算功能,告知社保中心可以进行申报结算,生成单位缴费通知单。第三章 企业网上申报3.1 登录系统3.1.1 登录系统3.1.1.1 功能说明天津市社会保险网上缴费申报系统采用天津远博公司数字证书验证用户身份的真实性,确保网上传输信息的保密性、数据完整性、发送信息的不可否认性、交互身份的确定性。参保单位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登录天津市社会保险网上缴费申报系统,办理社保业务。3.1.1.2 操作步骤一、插入key,登录天津劳动保障网,点击页面左侧的“社会保险申报平台”。二、 选择证书,输入密码三、 选择要管理的分户单位四、办理申报业务3.1.1.3 注意事项【注意事项】1、参保单位使用key登录
9、,需要首先运行天津远博公司的“证书管理器”。2、数字证书的初始密码是“111111”,建议参保单位拿到key后,及时修改密码。参保单位如遗忘密码,请尽快联系数字证书客服人员。3、如果出现key遗失或者key被损坏的情况,请提供准确的信息给天津远博数字证书客服人员,吊销数字证书,并申请重新签发新的证书。4、使用key遇到其他情况,请联系天津远博数字证书客服人员,天津远博公司联系方式,网址:http:/www.tj-3.2 缴费申报管理3.2.1 城镇职工增加3.2.1.1 功能说明一、能够完成单位人员的新参保申报。二、能够完成单位暂停缴费人员的接续缴费申报。三、能够完成单位增加险种后,人员新险种
10、的新增。四、能够完成统筹内转入人员的增加。【业务逻辑关系】 1、 综合保险农民工专户只能使用【综合保险农民工新增申报】2、农业户口从业人员专户只能使用【农业户口从业人员新增申报】、机关事业单位只能使用【城镇职工新增申报】、企业和社会团体只能使用【农业户口从业人员新增申报】和【城镇职工新增申报】。3.2.1.2 操作步骤选择“缴费申报管理”中的“城镇职工增加”。一、 新参保人员增加业务1、 输入“公民身份号码”,系统自动生成出生日期、性别和个人序号;2、 民族默认为“汉族”、个人序号默认为当前单位最大序号+1,可手动修改;3、 录入界面所需录入信息。4、 点击“保存”,将申报信息保存,同时刷新界
11、面,进行下笔业务的保存。二、接续缴费业务1、 输入“公民身份号码”,系统将人员基本信息调出;2、 录入申报工资; 3、 点击“保存”,将申报信息保存,同时刷新界面,进行下笔业务的保存。三、统筹内转入业务1、 输入“公民身份号码”,系统将人员基本信息调出;2、 个人序号默认为本单位最大个人序号+1,可修改;3、 录入申报工资; 4、 点击“保存”,将申报信息保存,同时刷新界面,进行下笔业务的保存。3.2.1.3 注意事项【注意事项】1、 新参保人员,如果是天津市本地身份证号码,必须和公安局数据库信息一致才可以新增。2、 对于接续缴费人员和统筹内转入人员不再和公安局进行比对。3、 统筹内转入人员必
12、须在原单位作减少处理且无间断缴费记录。4、 红色标示表示该项目为必录项。5、 个性化显示区域扩展,点击菜单右边框,如下图“小手”所在区域,展示界面扩展:扩展前扩展后再次点击“小手”,界面恢复。3.2.2 农业户口从业人员增加一、能够完成单位人员的新参保申报。二、能够完成单位暂停缴费人员的接续缴费申报。三、能够完成单位增加险种后,人员新险种的新增。四、能够完成统筹内转入人员的增加。【业务逻辑关系】1、 农业户口从业人员专户只能使用【农业户口从业人员新增申报】2、 【农业户口从业人员新增申报】只能由农业户口从业人员专户、企业、社会团体使用。 操作步骤、注意事项与城镇职工增加相同。3.2.3 综合保
13、险农民工增加一、能够完成单位人员的新参保申报。二、能够完成单位暂停缴费人员的接续缴费申报。三、能够完成单位增加险种后,人员新险种的新增。四、能够完成统筹内转入人员的增加。【业务逻辑关系】1、 综合保险农民工专户只能使用【综合保险农民工新增申报】。2、 且【综合保险农民工新增申报】只能由综合保险农民工专户使用。操作步骤、注意事项与城镇职工增加相同。3.2.4 缴费人员减少3.2.4.1 功能说明一、能够处理缴费人员的单个减少(包括跨统筹转出)业务。二、能够处理缴费人员的批量减少(不包括跨统筹转出)业务。【业务逻辑关系】1、 企业通过网上办理人员减少的前提是:参保人员的各个险种状态都应该是缴费状态
14、。2、 企业中的各类缴费人员(企业职工、事业机关人员、农业户口人员、农民工)都可以通过此功能进行减少处理。3、 企业欠费时不能通过网上办理人员减少业务。3.2.4.2 操作步骤选择“缴费申报管理”中的“缴费人员减少”一、 缴费人员单个减少业务(跨统筹转出业务除外)1、 输入“公民身份号码”,系统自动调出人员基本信息和参加险种信息;2、 录入除“跨统筹转出”之外的减少原因;3、 点击“保存”,校验是否符合条件,校验不通过,给出提示信息,通过后将申报信息保存,同时刷新界面,进行下笔业务的保存。二、 缴费人员跨统筹转出1、 输入“公民身份号码”,系统自动调出人员基本信息和参加险种信息;2、 减少原因
15、选择 “跨统筹转出”,下方显示提示信息;3、 点击“保存”,校验是否符合条件,校验不通过,给出提示信息,通过后将申报信息保存,同时刷新界面,进行下笔业务的保存。三、 缴费人员批量减少1、 点击“查询”系统自动调出能够正常减少的缴费人员信息;或者录入“公民身份号码”、“姓名”和“个人序号”中的若干条件,点击“查询”将符合条件的信息查询出来;2、 选择减少原因;3、 是否减少申报:该人员是否做过减少申报但没有审核的标示;4、 录入需要减少人员的减少原因;5、 点击“保存”,校验是否符合条件,校验不通过,给出提示信息,通过后将申报信息保存,同时刷新界面,进行下笔业务的保存。3.2.4.3 注意事项1
16、、 批量减少点击“查询”查出来的人是默认满足下列条件的人:在职人员、正常参保人员、在本结算期内不存在除“缴费人员减少”之外未审核的申报信息。2、单个缴费人员减少:查询的人的范围默认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3.2.5 缴费工资申报3.2.5.1 功能说明一、参保单位使用缴费工资申报核定功能,申报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二、此功能为批量处理功能,允许单位操作人员批量录入操作单位工资;三、网上办理缴费基数要在结算期内完成,也就是本月26号至次月8号间完成。四、参保单位使用此功能申报本单位职工的缴费工资,包括两种情况:每年一月份,参保单位申报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供分中心核定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
17、每年年度中期,参保单位申报本单位职工上月工资,供分中心核定本单位职工本年度本月以及后续月份的缴费基数。五、分中心审核后,参保单位可在网上查询获取本单位缴费人员的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名册(津社保征字51号,以下简称缴费工资申报名册)。【业务逻辑关系】、 缴费工资的录入应该在本单位处理完人员减少业务之后进行。、 缴费基数录入名册中不包含本月增加人员。3.2.5.2 操作步骤选择“缴费申报管理”中的“缴费工资申报”;一、缴费工资申报业务1. 点击查询,系统自动提取出该本单位参保缴费人员信息;2. 可以批量录入职工的工资(工资录入后按回车功能自动定位下一个人),工资录入要求为整数,不可为空;3.
18、 本单位下所有人员的工资都录入后,才能保存确认;4. 工资不能为空,可以为0;5. 默认按照人员序号对本单位人员排序;点击录入界面的标题兰可自动按标题兰的数据进行排序。6. 申报页面显示本页工资小计和工资合计,方便参保单位核对;7. 缴费基数申报核定支持按月申报核定,不限制只能1月份办理;8. 点击保存;3.2.5.3 注意事项界面提供了精确查询功能和模糊查询的功能:输入个人序号、身份证号,可以进行手精确查询。录入姓名可实现模糊查询,例如录入张则把所有姓张的人员查询出来。3.2.6 核定基数补缴费3.2.6.1 功能说明一、参保单位在每月申报结算期内,完成城镇职工、农业户口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农
19、民工增加申报后,向分中心网上申报天津市社会保险核定基数补缴费申报名册(津社保征字21号,以下简称核定基数补缴费申报名册),包括序号、公民身份号码、姓名、缴费起止时间及工资。二、记录补征起止时间,不能跨年。三、记录补征时段的工资。四、本月新增人员也可以进行核定基数补缴费处理。【业务逻辑关系】1、 参保单位在每月申报结算期内,可完成城镇职工、农业户口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农民工的核定补缴费申报。2、 只要人员各个险种有一个符合核定补缴费条件,就允许对人员进行指定月份的核定补缴费处理。3.2.6.2 操作步骤选择“缴费申报管理”中的“核定基数补缴费”;一、核定基数补缴费业务1. 输入身份证号查询,查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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