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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造价员考试基础知识重点及高频考点讲义资料【精品文档】第 31 页第一章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规与制度1.1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一. 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 建筑许可 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建设单位应自领取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延期超时的,许可证自动废止。 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维护管理工作。 批准开工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重新办理开工报告批准手续。2. 建筑工程承发包 联合承包:联合承包的各方对承
2、包合同承担连带责任,并应按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除总承包合同已约定的分包外,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但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全部转包给他人;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总承包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分包合同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施工现场安全有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3、二. 合同法1. 合同的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2. 合同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合法的原则三. 招投标法四. 仲裁法(了解仲裁的基本原则和仲裁的范围)五.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了解竣工结算的审核时间)1.2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定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一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体制1 行政管理: 2 行业管理: 注意各自的管理职能二 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管理1.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 初始注册:自执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注册申请,初始注册有效期为四年; 延续注册:应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有效期为四年; 变更注册:
4、变更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a)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b) 申请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c) 未达到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d) 前一个注册期内工作业绩达不到规定标准或未办理暂停执业手续而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e) 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f) 因工程造价业务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g) 因前项规定以外原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h) 被吊销注册证书,自被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i)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被撤销,自被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
5、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j) 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继续教育,分必修课和选修课,每一注册有效期各为60学时。2. 造价员从业资格制度1)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则每3年检验1次;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验证不合格或注销证书和专用章: 无工作业绩; 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 在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中有不良记录的; 涂改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转借专用章的; 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以造价员名义从业的;3) 继续教育: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0小时/3年;三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1. 工程造价
6、咨询企业资质等级标准:1) 乙级资质标准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十年以上;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同甲级。2) 甲级资质标准 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三年; 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十五年
7、以上; 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近3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三年内无违规行为。 2.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业务承接1)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从事工程造价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2) 工程造价咨询企
8、业设立分支机构,应自领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备案:3)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在接受备案之日起2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4) 应由设立分支机构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负责承接业务、订立合同、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5)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业务,应自承接业务之日起30日内到建设工程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3.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法律责任1) 资质申请或取得的违规责任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予受理或不予资质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以欺骗、
9、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申请人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2) 经营违规责任 未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出具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下类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0、或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A.新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备案的;B.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业务不备案的。3) 其他违规责任有下类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 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以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转包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注意:总结1万3万罚款的情况。第二章 建设工程项
11、目管理2.1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概述一. 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与分类1. 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1) 单项工程:在一个建设工程项目中,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2) 单位(子单位)工程:指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按单项工程的构成,可将其分解为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3) 分部(子分部)工程: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4) 分项工程:一般按主要工程、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型等进行划分。2. 建设工程项目的分类1) 按建筑性质划分: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改建项目、迁建项目和恢复项目;2) 按投资作用划分: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和非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3) *
12、按项目的投资效益划分:竞争性项目、基础性项目和公益性项目;4) *按项目的投资来源划分:政府投资项目(经营性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 和非政府投资项目二.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1. 政府投资项目和非政府投资项目分别实行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2. 项目新开工时间:指工程项目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任何一项永久性工程第一次正式破土开槽开始施工日期。不需开槽的工程,正式开始打桩的日期就是开工日期。3. 注意建设准备的主要内容4. 项目后评价的基本方法:对比法。a) 效益后评价 具体包括:经济效益后评价、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后评价、项目可持续性后评价、项目综合效益后评价b) 过程后评价三.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及其主
13、要内容1. 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2. 范围管理,时间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综合管理的概念项目管理的特点:针对性、系统性、程序性和科学性3.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趋势:A.集成化B.国际化C.信息化4.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类型:业主方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方项目管理设计方项目管理施工方项目管理供货方项目管理5. 施工方项目管理目标体系(QCDSE目标体系):施工质量(Quality)、成本(Cost)、工期(Delivery)、安全和现场标准化(Safety)、环境保护(Enivironment)6. 环境保护在项目实施阶段要做到“三同时”:主体工程与环保措施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
14、投入运行。2.2 建设工程目标管理一.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的原理和方法1.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的措施和方法1) 措施: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注意:各项措施的具体内容2) 主要方法:网络计划法、S曲线法、香蕉曲线法、排列图法、因果分析图法、直方图法、控制图法注意:各种方法的适用范围:控制的是何种目标二. 建设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内容*成本预测是成本计划的编制基础,成本计划是建立项目成本管理责任制和开展成本控制和核算的基础;成本控制能对成本计划的实施进行监督,保证成本计划的实现,而成本核算又是成本计划是否实现的最后检查,它所提供的成本信息又是成本预测、成本计划、成本控制和成本考核等的依据
15、;成本分析为成本考核提供依据,也为未来的成本预测与编制成本计划指明方向;成本考核是实现成本目标责任制的保证和手段。成本控制:包括计划预控、过程控制和纠偏控制三个环节注意:成本计划是目标成本的表达方式2.3 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一. 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程序风险即损失的不确定性。1. 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的分类1) 按风险来源划分:自然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法律风险和政治风险;2) 按风险涉及的当事人划分 业主的风险:三类:人为风险、经济风险和自然风险; 承包商的风险:三类:决策错误风险、缔约和履约风险、责任风险(包括职业责任风险、法律责任风险、替代责任风险);3) 按风险影响范围划分:局部风险
16、和总体风险。2. 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程序1) 风险识别方法包括专家调查法、财务报表法、初始风险清单法、流程图法等;最主要成果是风险清单,2) 风险分析与评估常用方法主要有:调查打分法、蒙特卡洛模拟法、计划评审技术法和敏感性分析法等。二. 建设工程项目风险应对策略 风险回避当遇到下列情形时,应考虑风险回避的策略 风险事件发生概率很大且后果损失也很大的项目; 发生损失的概率并不大,但当风险点事件发生后产生的损失是灾难性的,无法弥补的。 风险自留1) 风险自留与其他风险对策的根本区别在于;它不改变项目风险的客观性质,即不改变项目风险的发生概率和项目风险潜在损失的严重性。2) 风险自留分为非计划性风
17、险自留和计划性风险自留导致非计划性风险自留的主要原因有:缺乏风险意识、风险识别失误、风险分析与评价失误、风险决策延误、风险决策实施延误等。 风险控制风险控制工作可分为预防损失和减少损失两种,风险控制方案应当是两种措施的有机结合。 风险转移1) 非保险转移;又称合同转移,项目风险最常见的非保险转移有三种情况: 业主将合同责任和风险转移给对方当事人; 承包商进行项目分包; 第三方担保。如承包商履约担保。2) 保险转移:通常直接称为工程保险。但保险并不能转移工程项目的所有风险;注意每种应对策略的具体含义第三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3.1 合同概述一. 合同的订立1) 要约 有些合同在要约之前还会有要约邀
18、请。a) 要约邀请在法律上无需承担责任。b) 寄送的价目表、招标公告、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下列情形之一,要约不得撤销:a) 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b) 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A.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B.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C.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行变更。2)
19、承诺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以外,为新要约; 承诺的内容应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已承诺的内容为准。承诺生效合同成立2. 格式条款1)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2)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
20、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3. 缔约过失责任1) 构成条件:当事人有过错。若无过错,则不承担责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若无损失,亦不承担责任;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与造成的损失有因果关系。2)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 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二. 合同的效力 效力待定合同指合同已经成立,但合同效力能否产生尚不能确定的合同。包括:1)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 限
21、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并非一律无效,在以下几种情形下订立的合同是有效的:a) 经过其法定代理人追认的合同,即为有效合同;b) 纯获利益的合同。c) 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 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的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以通知的方式作出。2) 无权代理人代定的合同主要包括: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限范围或代理权终止后仍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 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对被代理人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形。a)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
22、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b) 表见代理:是善意相对人通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形。 无效合同的情形: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及违法的情形在一般情况下,合同中的免责条款都是有效的。但下列免责条款无效:A.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B.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1) 合同可以变更或撤销的情形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的合同有: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B.在订立合同时丧失公平的。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a)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知道撤销
23、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b)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3) 对当事人依据无效合同或被撤销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应依法进行如下处理:A.返还财产或折价补偿。B.赔偿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C.收归国家所有或返还集体、第三人。三. 合同的履行1. 合同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原则、诚实信用原则。2. 合同履行的一般规定: 价款或报酬不明确问题的处理方法:按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的,按新
24、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的,按原价格执行。 履行地点不明确问题的处理方法;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履行期限不明确问题的处理方法;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随时要求履行,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履行方式不明确问题的处理方法;按有利于实施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问题的处理方法;由履行义务一方承担。四.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 标的物提存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将标的物提存:A.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B.债权人下落不明;C.
25、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D.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2)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可依法拍卖或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3) 债权人可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拒绝其领取提存物;4)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期限为五年五.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继续履行。首选方式 采取补救措施。 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违约金。 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
26、金应抵作价款或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1)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据法律规定或约定解决。六. 合同争议的解决1) 对于一般的合同争议,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2) 建设工程合同的纠纷一般都适用于不动产所在地的专属管辖,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 和解,调解,仲裁,诉讼3.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总承包合同管理一、 建设工程合同计价模式及其选择1. 建设工程合同计价模式1) 总价合同: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一般为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
27、固定总价合同的适用条件一般为;a) 工程投标时的设计深度已达到施工图设计的深度;b) 规模较小,技术不太复杂的中小型工程或承包工作内容较为简单的工程部位。可合理遇见各种风险c) 工程合同期较短(一般为一年以内)。 可调总价合同:合同期较长(1年以上)常用的调价方法有:文件证明法、票据价格调整法和公式调价法。2) 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大多用于工期长、技术复杂、实施过程中发生过各种不可预见因素较多的大型土建工程,以及业主为了缩短工程建设周期,初步设计完成后就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 工程量清单内所列工程量为估计工程量,而非准确工程量; 按合同工期的长短,可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3) 成本加酬金
28、合同 大多适用于边设计、边施工的紧急工程或灾后修复工程; 按酬金计算方式不同,合同形式有:A.成本价固定酬金合同B.成本加固定百分比合同C.成本加浮动酬金合同D.目标成本加奖罚合同注意:各种合同承包商的风险和业主的风险.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型的选择1) 工程项目的复杂程度:有把握的部分采用总价合同,估算不准的部分采用单价合同或成本加酬金合同 2) 工程项目的设计深度:一般,施工图设计阶段采用总价合同,技术设计单价合同,初步设计阶段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或单价合同3) 工程施工技术的先进程度有较大部分采用新技术和新工艺,不宜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而应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4) 工程施工工期的紧迫程度:
29、有些紧急工程(如灾后修复工程等)宜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注意:各种合同的适用范围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1. 组成* 1) 协议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包括:施工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施工合同专用条款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注意: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2) 通用条款:凡合同示范文本内容与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不一致之处,以后者为准。3) 专用条款 4) 附件 三个注意:合同协议书的解释顺序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有关造价的条款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非招标工程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2) 可调价格合
30、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A.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B.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C.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D.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3. 争议的解决办法 和解,调解,仲裁,诉讼三、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1. EPC承包合同的订立1) 业主在立项后即开始招标。2) 文件组成:A.合同协议书B.合同专用条件C.合同通用条件D.业主要求E投标要求F.其他如工程量清单2. EPC合同的履行管理1) 通常情况下,EPC承包合同不包括地质勘察。2) 总承包合同通常为总价合同;承包商应支付其为完成合同义务所引起的关税和税收,四、 建设工
31、程分包合同管理1.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管理1)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包括: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部分;。 2) 专业分包合同的履行管理 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在约定开工日期前5天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并陈述理由。承包人接到请求后的48小时内给于同意或否决的答复,否则视为同意分包人延期开工的要求。 因非分包人原因导致分包工程不能按期开工,承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并赔偿分包人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分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承保人报送该阶段已完工作的工程量报告。承包人计量后,将其列入主合同的支付报表一并提交工程师。承包人应在专
32、业分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分包工程款,逾期支付要计算拖期利息。 承包人接到工程师依据主合同发布的涉及分包工程变更指令后,以书面确认方式通知分包人,同时,承包人也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自主发布有关变更指令。 承包人执行了工程师发布的变更指令,计量变更工程量及对变更工程进行估价时,应请分包人参加。进行变更工程估价时,应参考分包合同中相同或类似工作的费率来核定,如没有,应通过协商确定; 如分包工程属于主合同规定的分步移交工程,则在分包人与承包人进行相关检查和检验后,提请发包人按主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竣工验收。如根据主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根据主合同规定的验收程序与分包人共同验收。 只要
33、验收合格,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如发现存在质量缺陷需修理,改正后,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交修复后的竣工报告之日。2.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管理1) 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只有一个施工劳务合同和三个附件。2) 劳务分包合同的履行管理 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共同进行验收,无需请工程师参加,也不必等主合同工程全部竣工后再验收。但承包人与发包人按照合同对隐蔽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时,如发现劳务分包人的施工质量不合格,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劳务分包合同中,支付劳务分包
34、人报酬的方式可以有以下三种,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a) 固定劳务报酬方式:在包工不包料承包中,分包工作完成后按承包总价结算。因劳务分包不承担施工风险,如出现施工变更,分包人有权获得增加工作量的报酬和工期顺延。b) 按工时计算劳务报酬方式;按劳务分包人投入工作人员和天数支付劳务报酬。c) 按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方式。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送承包人,经过承包人与分包人共同计量确认后,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报酬。对于分包人未经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由于分包人的原因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第四章 建设工程造价构成4.1 建设工程造价的含义与特点一. 工程造价的含义1) 第一种含义:从
35、投资者或业主的角度,从项目建设角度提出,广义概念,建设项目工程造价2) 非生产性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就是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总和;当不具体说明是否生产性项目时,本书中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通常指这一种。3) 生产性建设项目的总造价是固定资产投资和铺底流动资金投资的总和。2. 第二种含义:狭义概念,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指为建设某项工程,预计或实际在土地市场、设备市场、技术劳务市场、承包市场等交易活动中,形成的工程承发包(交易)价格。注意:两种含义角度不同,范围不同 角度不同 1、投资者业主的角度来定义的。 2、市场交易的角度来定义的。 涵盖的范围不同 1、形成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费用。 2、全部工程价格或
36、建筑安装工程价格。 形成的过程不同, 1、通过项目评估决策,以及招投标一系列投资管理活动形成。 2、以市场为前提,在多次预算基础上,通过“交易”形成工程价格 管理目标不同, 1、投资者追求决策的正确性(处理好三大目标关系)。 2、承包商关注的是利润,追求较高的工程造价。 反映的价值量不同 1、当两种含义是指工程全部时,反应的价值量相同,即两种含义的同一性; 2、当第二种含义是部分工程价格时,两种含义反应的价值量不同; 二. 工程造价的特点1. 大额性2. 单个性。3. 动态性。4. 层次性。建设项目总造价、单项工程造价和单位工程造价。5. 阶段性(多次性)。4.2 建设工程造价的内容与构成*设
37、备购置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设备购置费设备原价设备运杂费工具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建筑安装工程费土地使用费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与未来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他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基本预备费价差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图4.1 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示意图一. 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构成 建设项目总投资=建设投资+建设期贷款利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流动资金 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建设投资+建设期贷款利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建设投资=工程费用(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 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 建设期贷款利息
38、=贷款利息 + 融资费用。直接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版及支架费,脚手架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施工排水、降水费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措施费规费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税金、其他企业管理费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建设安装工程造价图4.2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39、组成示意图二.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构成1. 直接费1) 直接工程费: 人工费: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材料费:包括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检验试验费 (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的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时间及其他特殊要求的试验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包括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拆费及场外运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2) 措施费: 环境保护费: 环境保护费=直接工程费环境保护费费率(%) 文
40、明施工费: 文明施工费=直接工程费文明施工费费率(%) 安全施工费: 安全施工费=直接工程费安全施工费费率(%)环境保护费/文明/安全施工费费率=本项费用年度平均支出/(全年建安产值直接工程费占总造价比例) 临时设施费: 包括:A.周转使用临建;B.一次性使用临建;C.其他临时设施临时设施费=(周转使用临建费+一次性使用临建费)1+其他临时设施所占比例(% ) 夜间施工费 =(1-合同工期/定额工期)(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合计/平均日工资单价)每工日夜间施工费开支 二次搬运费: 二次搬运费=直接工程费二次搬运费费率(%)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一次进出场及安拆费年平均安拆次数 / 年工
41、作台班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模板摊销量模板价格+支、拆、运输费用=一次使用费(1+施工损耗)1+(周转次数1)补损率/周转次数(1-补损率)50%/周转次数 脚手架费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 成品保护所需机械费+材料费+人工费 施工排水、降水费 =排水降水机械台班费排水降水周期+排水降水使用材料费+人工费2. 间接费1) 规费: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2) 企业管理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税金、其他3
42、. 利润4. 税金: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分部分项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施工排水,施工降水,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临时保护设施,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施工排水、降水费措施项目费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其他项目费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规费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税金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图4.3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组成示意图综合单价=直接工程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
43、注意:记忆11项措施费,5项规费,直接工程费全部内容。比较清单计价造价组成与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组成的区别。记忆税金的三种情况。三. 设备及工器具费的构成1. 设备购置费: 设备购置费 = 设备原价 + 设备运杂费1) 国产设备原价:指设备制造厂的交货价,或订货合同价。包括: 国产标准设备原价:分为带有条件的原价和不带有条件原价两种。计算时一般采用带有条件的原价。 国产非标准设备原价:只能一次订货,计算方法有成本估价法、系列设备插入估价法、分部组合估价法、定额估价法等。2) 进出口设备原价:指进口设备的抵岸价,即抵达买方边境港口或边境车站,且交完关税等税费后形成的 进口设备的交货类别:a) 内陆交
44、货类 b) 目的地交货类:有目的港船上交货价、目的港船边交货价(FOS)和目的港码头交货价(关税已付)及完税后交货价(进口国的指定点)等几种交货价。这类交货类别卖方承担风险较大,在国际贸易中卖方一般不愿采用。c) 装运港交货类:主要有:装运港船上交货价(FOB),习惯称离岸价格,运费在内价(C&F)和运费、保险费在内价(CIF),习惯称到岸价格。卖方装船后提供货运单据即可。装运港船上交货价(FOB)是我国进口设备采用最多的一种货价。 进口设备抵岸价的构成及计算=货价+国际运费+运输保险费+银行财务费+外贸手续费+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者附加费a) 货价:一般指装运港船上交货价(FOB)。
45、b) 国际运费(海、陆、空) = 原币货价(FOB) 运费率 = 运量 单位运价c) 运输保险费 = 原币货价(FOB)+国外运费/(1-保险费率)保险费率d) 银行财务费: 银行财务费 = 人民币货价(FOB)银行财务费率e) 外贸手续费:(FOB+国际运费+运输保险费)外贸手续费率f) 关税 = 到岸价格(CIF)进口关税税率 CIF =FOB+国际运费+运输保险费 g) 增值税 =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税率h) 消费税=(到岸价+关税)/1-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税率i) 车辆购置附加费=(到岸价+关税+消费税+增值税)进口车辆购置附加费率 设备运杂费:包括运费和装卸费、包装费、设备供销部门手续费、采购与仓库保管费 设备运杂费 = 设备原价 设备运杂费率2. 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 = 设备购置费 定额费率注意:掌握进口设备原价的计算方法,尤其每项费用的取费基价。四. *工程建设其他费按资产属性分别形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递延资产)1. 固定资产费用2. 无形资产费用:内容包括:A.国外设计及技术资料费、引进有效专利、专有技术使用费和技术保密费;B.国内有效专利、专有技术使用费;C.商标权、商誉和特许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