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IT系统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管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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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例库 中国证券业协会培训中心版权所有 1 第一届证券行业案例大赛参赛案例 2016 年 9 月 第一作者刘濂 第二作者宋颂 证券公司 IT 系统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管理基于对纠纷案 例的类型化分析 2016 年 4 月 13 日,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官方发布公告竞购美国 FinTech 公司AssetMark Financial Holdings,Inc.(“AssetMark”)的全部股份,谋求通过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向客户提 供更为优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1此次收购引起证券行业对于证券公司互联网金融服务能力 建设的关注。 一、证券公司 IT 系统的知识产权风险 (一)证券公司 IT 系统知识
2、产权纠纷凸显 目前,证券公司不断推进金融服务互联网化,争夺在线客户资源,但在此过程中也时常遭遇知识 产权纠纷。 纠纷案例系列一: 案例一:2014 年 6 月,微软公司起诉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龙证券”)侵害其 所享有的 MicrosoftServer 系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诉请华龙证券立即停止侵权。 2案件受理后,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证据保全, 要求华龙证券配合法院完成证据保全工作。 兰州中院按不同 服务网点随机抽取营业用计算机, 对数量进行清点, 聘请计专业人员以及被告软件技术人员共同 对软件名称及版本,产品标识号(ID)号等进行详细登记,制作 U 盘,当场进行封存。后经办案
3、1参见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券公告, FinTech(金融 科技)主要指互联网高科技公司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新兴技术开展的低门槛金融服务。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东方财富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全资持股西藏同信证券。2016 年 3 月 24 日,同信证券更名为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行业排名显著提升。这是证券公司与大型信息技术 服务企业强强联合的鲜明例证,引发普遍关注。 2参见甘肃高院发布 2015 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之四:微软公司与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侵害计算 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案情简介。 案例库 中国证券业协会培训中心版权所有 2 法官调解,华龙证券支付 2000
4、 万许可费用获取正版软件,微软公司撤诉双方握手言和。 3 案例二:2016 年 9 月 5 日,上海万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万得”)起诉浙 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同花顺”)侵犯著作权案,在上海第一中级法院开 庭审理。万得诉称同花顺推出的 iFinD 终端抄袭万得,在产品程序设置、组织结构、栏目名称、 衔接方式、参数界面、操作方式等方面与其主在先产品 Wind 构成实质性相似,侵害了万得公司 的软件著作权索赔 2 亿元。同花顺辩称 iFinD 终端由其自主研发、独立完成,并不侵害万得著作 权。 4目前,法院尚未公开宣判。 案例分析:两起案件均直指证券行业公司在 IT
5、 系统获取环节的知识产权风险,被控侵权人均因 未核查软件来源而招致纠纷。 两案的共同争议焦点在于被控侵权人所使用的软件是否与权利人的 软件构成实质性相似,被控侵权人所使用的软件是否具有合法来源。按照著作权法、计算 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具有独创性的计算机软件实际完成之时,实际开发者享有著作权,开 发者可自主决定是否进行版权登记。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人依法享有著作人身权、 著作财产权,权利体系完善、权利内容丰富。著作权人可排除他人未经其许可的复制、传播、演 绎行为并要求其赔偿损失。上述案件中的被控侵权人华龙证券、同花顺公司在 IT 系统的获取上 存在瑕疵,对于来源不明软件的安装、使用涉嫌侵
6、害了著作权人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著作权人可以根据著作权法、侵权责任法规定,要求被控侵权人承担卸载软件、停止侵 害、赔偿损失等责任。即使被控侵权人华龙证券、同花顺公司证明其使用的软件有合法来源,在 免除赔偿责任的同时仍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卸载、删除相关软件。 纠纷案例系列二: 案例一: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联证券”)于 2016 年 5 月收到北京汉仪科印信 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北京汉仪”)关于“国联证券未经授权使用汉仪字体”的商洽函。来函 称国联证券未经许可在公司官网、 微信公众号的宣传材料中使用北京汉仪所有的 “汉仪小麦字体” 、 “汉仪秀英字体”、“汉仪雪峰字体”等 5
7、款字体,侵害了北京汉仪所享有的著作权,要求国联 证券对“侵权”行为进行核实,并安排专人商洽解决方案。国联证券在收到商洽函后及时自查, 立即要求公众号内容外包运营商核实、 撤除、 更换涉嫌侵权内容并根据实际需要与北京汉仪签署 字库授权协议。 案例二: 同花顺公司忽视中新网新闻稿件中明确标注的版权所有法律声明, 未经著作权人北 京中新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许可,在其经营的同花顺金融服务网上转载曹德旺:房姐房叔房爷 爷严重破坏国民经济 等多篇文章。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判决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 限公司立即删除相关侵权文章,赔偿原告相应损失。 5 案例分析:上述案例均发生在证券行业公司 IT 系统
8、运营环节,运营商往往直接从网络中下载、 转载图片、文字、视频等使用而未审查权利来源。两案共同的争议焦点在于网络环境中未设置技 3 类似案例如下:2015 年微软公司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侵害其计 算机软件著作权, 华福证券支付相应许可使用费获取正版授权, 微软公司撤诉, 参见(2015)榕民初字第 1214 号;2014 年微软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西部证券侵害其所享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西部证券 支付约 1800 万许可使用费及赔偿金,以获取微软公司正版软件双方和解,参见(2015)西中民四初字第 00093-1 号;2014 年微软公司起诉红塔证券侵
9、害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红塔证券支付 1400 万许可使用费获 取微软公司授权、撤诉、双方和解;2009 年微软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中信金通证券支付许可使用费获取正版授权,微软公司撤诉,参见(2009) 浙杭知初字第 484 号。 4 金融证券信息服务同质化严重,万得与同花顺发生多起侵害著作权、不正当竞争诉讼。参见上海市高级 人民法院(2012)沪高民三(知)终字第 43 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浙辖终字第 70 号,浙江省高级人 民法院(2015)浙知终字第 212 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浙辖终字第 247 号判
10、决文书。 5 参见(2014)杭滨知初字第 431 号、402 号、404 号民事判决书。 案例库 中国证券业协会培训中心版权所有 3 术屏蔽措施、可供公众随意浏览的作品是已经处于公有领域的知识还是仍旧享有著作权的作品, 后续传播行为是否仍需获得权利人授权。著作权法 第十条规定著作权人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 也即将作品置于公众可以自由接触的网络环境中的权利。 如果其他主体未经著作权人许可, 通过 复制等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放置于交互性网络空间, 则侵害了著作权人的复制权、 信息网络 传播权。虽然著作权法第五条明确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则为 限制著作权规定了合理使用制度和
11、法定许可使用制度。 但两种例外主要为了保护公众非商业化的 个人使用,如果特定使用行为为商业化使用就很难纳入到合理使用的范畴。因此,权利人将享有 著作权的作品放置于开放的网络环境并不代表着该作品已经进入公有领域, 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也不意味着公众无需取得许可就可以任意转载、 下载。 。 因此, 上述两案中被控侵权人国联证券、 同花顺公司未经特定资料著作权人的许可而将之复制、 使用到自身自作的作品中, 侵害了著作权 人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删除侵权内容,赔偿权利人损失。 综合上诉两类案件可知,目前证券公司 IT 系统遭遇的知识产权纠纷主要是侵害他人著作权,既 涉及直接侵
12、权又涉及间接侵权; 发生侵权行为的环节既涉及 IT 系统的获取环节也涉及运营环节; 纠纷国际化、维权主体高端化现象明显,知识产权商业价值不断凸显;维权行为针对性明显、索 赔额度高、 常作为商事谈判的辅助措施; 知识产权纠纷影响大, 不仅会影响证券公司的正常运营, 还往往引发整个行业对于案件处理的关注; 6纠纷最终多以调解、和解等方式解决,真正完全通 过诉讼路径解决的较少。 (二)IT 系统知识产权风险的内容 风险的类型化梳理是探究风险原因、构建风险管理体系的前提。笔者在北大法宝法律数据库中, 选取中信证券、广发证券、国信证券、西部证券、招商证券、国联证券等五十余家证券为当事人 检索涉及的知识产
13、权诉讼纠纷,并按照诉讼案由就诉讼纠纷分类统计。 图图 1 1:证券公司知识产权诉讼纠纷案由统计:证券公司知识产权诉讼纠纷案由统计 单位:单位:% % 有上述数据可知,知识产权权属纠纷、侵权纠纷是证券公司遭遇的主要纠纷类型。根据风险多发 环节及管理灵活性,我们可以将风险划分为 IT 系统获取环节和运营环节的知识产权风险。 1.IT 系统获取环节的知识产权风险 6例如 2015 年“红蜻蜓”因为鹿城红蜻蜓皮鞋厂以字号侵权为由诉至法院,导致股票延缓发行;2013 年, 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由于遭遇商标纠纷,导致上市被搁浅;2012 年,深圳市凯立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著 作权侵权诉讼过多而被中止审查;2
14、012 年,上海瑞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为涉及微软的著作权纠纷而被证 监会创业板发行监管部列为终止审查对象;2010 年,原计划于 5 月 20 日在创业板上市的河南新大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嫌侵犯醒狮公司商标权、专利权而被迫在上市创业板前夜宣布暂缓上市;2001 年,新东 方教育科技集团在上市前因与美国 ETS、GMAC 之间的版权纠纷而导致上市延迟。参见: 83% 11% 6% 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知识产权合同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 案例库 中国证券业协会培训中心版权所有 4 IT 系统构建过程也就是系统要素获取、 搭配的过程。 IT 系统的获取途径可以大致分为自主研发、 委托开发、合作开发
15、、获取授权、非法获取等。 图图 2 2:某证券公司:某证券公司 ITIT 系统获取途径比例系统获取途径比例 单位:单位:% % 图图 3 3:某证券公司:某证券公司 ITIT 应用系统来源比例应用系统来源比例 单位:单位:% % 图图 4 4:某证券公司:某证券公司 ITIT 系统基础支撑部分来源比例系统基础支撑部分来源比例 单位:单位:% % 数据说明:笔者以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样本对其 IT 系统主要部分来源进行统计 由数据可知,证券公司主要通过获得授权许可、委托研发、合作研发等方式获取 IT 系统,小部 分通过自主研发实现。对于非自主获取,双方往往通过许可合同、研发合同等形式来明确各自
16、的 权利义务关系。但笔者调查所知,部分证券公司往往以普通货物采购合同代替专业的软件采购、 开发协议, 既未对目标系统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也未结合软件特殊性完善合同细节隐藏着较大 5% 10% 5% 80% 自主研发合作开发委托开发获取授权 60% 40% 自主研发他方获取 20% 80% 自主研发他方获取 案例库 中国证券业协会培训中心版权所有 5 的知识产权风险。 目标软件的权利目标软件的权利真实性、真实性、稳定性风险稳定性风险。软件基本可以实现零成本复制,存在大量的未经著作权 登记或未申请专利的软件, 这类软件往往难以准确识别真实权利人。 有的软件的持有人只是事实 的占有该软件, 并不代
17、表合法的持有人享有该软件完整的知识产权。 证券公司获得的软件 “授权” 或“受让”也就成了无源之水。著作权法对于软件的保护期为 50 年,软件更新速度极快, 其市场寿命也就几年。证券公司所要获取的软件可能仍在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内但已为市场淘汰, 不具有采购价值。 从属知识产权可能带来的风险从属知识产权可能带来的风险。部分软件是在他人享有知识产权软件商上进行的二次开发。虽 然此类软件也可以独立获得著作权、专利权,但其实施严重依赖许可方授权。证券公司如在谋求 授权或转让时, 若交易对象未能及时受让完整权利或取得长期稳定授权, 证券公司对于软件的正 常使用将会受到影响而且存在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承担民事
18、责任的可能。 合同约定不明引发的风险合同约定不明引发的风险。权利归属、行权方式约定不明。软件的边际递减效应十分明显,软 件研发成功后,后续软件可实现零成本复制。按照目前商业模式,开发商往往利用合同在软件权 利归属、使用上的漏洞,在获取一家公司研发经费、完成软件的开发后又将系统软件复制、授权 其他主体使用,以谋取暴利。 按照著作权法第十一条到第十三条规定, 就委托开发而言,如果双方并未明确约定也并未 达成后续合意,研发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受托人。就合作开发而言,如果双方并未明确约定也并 未达成后续合意,研发成果双方共有但共有人行权将受到较大限制。若对二次研发约定不明,软 件著作权归属于实际完成软件
19、二次开发一方。 对于未明确权利归属的证券公司而言, 不仅自身对 于软件的使用、运营受到极大限也极易引发知识产权纠纷。 验收标准、延伸服务内容约定不明确验收标准、延伸服务内容约定不明确 7 7。 。软件的研发、功能的增加、模块的更新往往对掌握源代 码的原开发企业具有依赖性。证券公司在后续功能模块增加、系统更新时可选择对象十分受限, 往往只能由原开发公司提供服务。 若证券公司未能在合同明确上述内容, 往往导致其因自身技术 能力欠缺处处受制于具备技术优势的研发公司。 部分证券公司遭遇的典型情形是, 在采用特定软 件公司的系统后,因对验收标准、二次开发、后续功能增加、系统更新约定不明,证券公司每一 次
20、增加功能或更新都需要向研发公司支付相应费用。 8若寻求其他软件公司,往往因为系统不兼 容影响 IT 系统的正常运营。 2. IT 系统运营的知识产权风险 IT 系统的运营是指通过 IT 系统完成对于各类信息的搜集、整理、分析、呈现、应用的过程。智 能手机第三方应用程序(APP)是 IT 系统运营的一个重要方面。近两年,各类 APP 著作权登记数 7 “杭州聚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等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系列案件” 是软件权属、后续延伸服务约定不明引发诉讼的典型例证。涉诉双方不仅遭受经济损失也影响了预约挂号 系统的稳定运行给社会公众造成不便。参见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
21、院(2011)浙杭知初字第 1222 号民事 判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浙知终字第 289 号民事判决书。 8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2015 年度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中山多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北京融美科技有限公 司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案”。因目标软件“融美 P2P 网贷系统股市配资系统”验收标准不明确,功 能模块反复修改引发双方对簿公堂。参见: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15)粤知法著民初字第 53 号民事判决书。 案例库 中国证券业协会培训中心版权所有 6 量增长迅猛。 图图 5 5:智能手机:智能手机 APPAPP 著作权登记数量著作权登记数量 单位:件单位:件 数据来源:中国版权保
22、护中心2014 年中国软件著作权登记情况分析报告 目前,证券公司均推出了具有自身特色的 APP。APP 处在证券公司客户体验的最前沿,不仅为客 户提供基本的信息也越来越多的扮演着交易终端的角色。 APP 既是服务的平台也是证券公司商誉 塑造、形象推广的平台。 9 图图 6 6:20152015 年证券公司拥官方年证券公司拥官方 APPAPP 的比例的比例 单位:单位:% % 数据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2015 年年底专项调查(统计样本为 95 家证券公司) 9据中国证券业协会调查统计, 截至 2015 年底, 纳入样本统计的 95 家券商中, 已有 83 家券商拥有证券 APP, 占全部调查样
23、本的 87.36%。手机端开户占网上开户比例已达 89%,比 2014 年的 60%提高了 29 个百分点; 2015 年手机端交易人数占网上交易人数的比例为 51.55%,比 2014 年的 36.93%提高了近 15 个百分点。参 见: 7143 20120 30742 57417 0 20000 40000 60000 80000 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 83 12 拥有证券APP的券商未拥有证券APP的券商 案例库 中国证券业协会培训中心版权所有 7 图图 7 7:手机客户端开设证券账户比例:手机客户端开设证券账户比例 单位:单位:% % 数据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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