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厂管理制度(汇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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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家具厂管理制度(汇总)【精品文档】第 52 页家具厂管理制度大全目录总则一、 为维护本厂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厂管理规章制度。 二、 本制度适用于家具厂全体员工,全员都必须遵守。 三、 本制度中的未尽事宜,应参照本公司管理规章制度行使,如公司管理规章制度中亦未尽事宜,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条款执行。 四、 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第一章 人事管理制度 一、 人员的雇佣、解雇、合同续签 第一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 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 (二)
2、 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三) 通缉在案,尚未撤消者; (四) 吸食鸦片或其它毒品者; (五) 身体有缺陷、或健康状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六) 未满十六周岁者。 第二条 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 定履行手续。 第三条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提前三天向厂办提出辞职报告,到公司综合办办理辞职手续。用人部门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由总经理与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后到综合办办理辞退手续。 第四条 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部门签署意见,由总经理与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在员工办理好各项工作交接手续后, 由
3、综合办给予办理辞职手续。(对于不同岗位工作交接手续的办结标准和办结事项,参照相关岗位职责。) 第五条 员工或用人部门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综合办申请由总经理与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六条 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 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七条 公司对辞退员工应持慎重态度。用人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 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综合办核实,经由总经理与常务副总经 理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综合办办理辞退手续。未经综合办
4、核实和由总经理与常务副总经理批准的,不得辞退。辞退员工,公司必须提前30天通知被辞退者。第八条 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综合办办理终止 合同手续。 第九条 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第十条 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 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综合办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 负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与员工协议续签劳动合同的,公司将在员工原劳动合同期满 前30天向员工发出书面续签合同的通知,员工需在通知发出后及
5、时到厂办办理合同续签手续;若员工以各种理由拖延至合同期满前一天,仍不提出与工厂续签合同,则合同期满后视为该员 工自愿放弃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公司将为其办理合同期满后的离职手续。 第十二条 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金。 第十三条 除管理层外的操作工人的雇佣与辞退等手续一律由厂办给予办理。 二、 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第十四条 本厂员工之待遇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章各条办理。本厂员工工资按工作性质分为: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 第十五条 本厂员工工资的结算及发放按下列规定执行: (1) 员工的工资为月结算。员工工资每月10日发放。 (2) 试用期间的工资,按
6、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第十六条 假期类别: (1) 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基础工资200%、 假日按日基础工资100%计增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2) 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 (3) 婚假(本人结婚):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 假13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4) 产育假:女23周岁或以上生育第一胎的, 产假90天, 其中产前休假15天; 生育时难产的(如剖腹产、III 度会阴破裂等)可增加产假30天;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 经本人申请, 总经理与常务副总经理 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期
7、间发给75%的基础工资。产假期间,基础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5)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 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6) 病假:员工请病假,须持医院证明(指定的医疗保健单位,急诊除外),并经主管上 级核准。病假休假时间累计计算,两个半休算一天。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础工资,具体按如下执行: 病假在1个月以上2个月以内的按下列标准发放(按现行基础工 资标准计算):1年工龄(指参加工作后的工龄,以下同)的发 60%,2年工龄发70%,3年工龄发80%,4年工龄发90%,5年工龄 发100%; 病假超过2个月的, 从第三个月起按下列标
8、准发放:1年工龄发50%,2年工龄发60%,3年工龄发70%,4年工龄发80%,5年工龄发90%; 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工龄不满5年的发50%,工龄5 年以上的发80%。 (7) 员工申请事假,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事假期间工资待遇如下发 放:三天以内扣发当天基础工资;当月累计超过三天,扣发当天 基础工资和考核工资的5%;五天以上,扣当日基础工资和全部考 核奖励工资。 (二)福利1、升职加薪:对式的表现特别优异的员工均有被升职加薪的机会。2、调薪:每年工资原则上普调一次的原则是依据公司效益好坏,由人事部门及各负责人出调整方案送呈公司老板审批。3、 晚上加班,按时薪计,1
9、2:00前每小时补夜宵0.5元,12:00点后补1.5元每小时。4、 公司提供伙食,宿舍。水电自付。5、 员工各种罚款一律拨入员工福利金(得不包括工作错失,而导致给公司带来直接损失之罚款)6、 每年节假,以按公司规定的节日给予有薪假期。7、 其它奖励:凡在公司服务的职员工有下列情况者酌情给予物质或精神奖励。A.奖金在该月发放薪资时发放,分为200元、150元、100元、50元四种。B.对公司管理改善有具体建议,经采用成效者。C.才能卓越、领导有力、工作成绩优秀者。D.紧急事故奋不顾身、保全人或物之安全者。E.检举舞弊、违规、盗窃、浪费、损毁或其伤害本公司利益者。F.全年未曾请假、迟到、早退、旷
10、工者、8、 每月20号发放上月薪金。9、 办公室人员每星期休息1天,但要互相调整。三、人员招聘录用及解聘办法(一)员工录用原则本公司择优聘用、量才适用、奖惩分明、优胜劣汰。工厂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由厂长向股东会提出申请,经股东会批准后,再办理招聘、录用手续。(二)录用人员的条件1、具有良好的身体状况;2、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或技能;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满18周岁;4、品格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三)试用期凡被录用人员,实行两个月的试用期,对于无工作经验者,在试用期前增加一个月的培训期,如在试用期内不称职或犯有过失,公司可按规定予以辞退,如在试用期中有突出表现,可由直接主管报厂
11、长批准提前就职。试用期不满一个月者,按实际工作天数发给工资。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公司缴验下列证明:1、外地员工,需交当地派出所证明;2、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3、最近三个月内半身脱帽照片两张。(四)晋职晋级本公司员工均享有晋职、晋级的机会,公司将提升能力较强员工至较高职位,升职主要依据:不拘一格用人才,着重于员工的实际工作能力、敬业精神、道德品质、个人素质的考核,并与其工作实绩结合。晋升后的前三个月属试任期,试任期间,工作表现较好并能胜任的,公司正式聘任新职,否则将酌情予以安排。(五)调动因工作需要在本厂内部调整工作岗位,经征求本人意愿后由厂长作出调动决定。被调整员工接到调职通知后,两
12、天内办妥移交手续,到新部门报到,员工不得借故推诿。(六)辞退、除名1、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2、涉及刑事、民事、经济案件,有违法嫌疑者;3、公司业务性质变更或管理方针调整而产生冗员,需要裁减员工人数的,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有关人员。对于被裁减人员公司根据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发给一定数额的补偿金。离职前必须交回一切公司所属物品,付清有关费用。员工因受惩罚而辞退、除名、不发补偿金。(七)离职1.员工离职分为四种:(1)当然解职(2)辞职(3)自动离职(4)解雇2.凡员工身体残疾或心志丧失,不能胜职者为当然解职。3.员工辞职必须提前1个月,职员提前一个半月,并填写辞职申请书,交部门主管同意
13、再转上级批准。4.未按公司辞职规定的自动要求离厂者,以请假逾期一星期,不返厂者为自动离职并不发放薪金。5.违反公司各项规则条例者,应给予开除解雇,凡解雇者须扣除当月工资的50%及废除所有应得之福利。6.凡是离职人员均要办理移交手续,准许后方可离厂。7.当天结算工资,必须当天搬离宿舍,并到人事开放行条。四、 人员培训制度 为提高本厂员工素质,充实其知识与技能,以增进工作质量及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十七条 厂务部负责内容:(1) 全厂共同性培训课程的举办、材料的编撰与修改; (2) 全厂年度、月份培训课程的拟定、呈报; (3) 各类培训制度的制订及修改及审议; (4) 培训实施情况的督导、跟踪、
14、考核; (5) 外聘讲师的联系和招待安排; (6) 全厂外派培训人员的审核与办理; (7) 外派受训人员所携书籍、资料与书面报告的管理; (8) 其他有关人才发展方案的拟定与执行; (9) 各项培训计划费用预算的拟定。 第十八条 各部门负责内容: a) 全年度培训计划汇总呈报; b) 专业培训规范制定及修改,讲师或助教人选的推荐; c) 内部专业培训课程的举办及成果汇报; d) 专业培训教材的编撰与修改; e) 受训员工完训后的督导与追踪,以确保培训成果。 第十九条 培训计划的拟订:各部门依据岗位的需要和市场、生产发展情况,拟定各类人员培训方案, 作为培训实施之依据。厂办应就各部门所提出的培训
15、需求,汇编“年度培训计划表”,呈报总 经理核签。各项培训课程提报呈核后,厂办应于定期内通知有关部门及人员。临时培训课程, 亦需填写“员工培训申请”,呈核后实施。 第二十条 培训主办部门应依据“年度培训计划表”和“员工培训申请”按期实施并负责该项培训之全 盘事宜,如培训场地安排、教材分发、教具借调,通知讲师及受训部门等。如有补充教材、讲 师应于开课前一周将讲义原稿送厂办统一印刷,以便上课发给学员。 第二十一条 各项培训结束时,应填写“员工培训记录表”举行测验,由主办部门或课题负责监考。 第二十二条 各项在职培训实施时,参加受训学员应签到,厂办应确实了解上课、出席状况。受训人 员应准时出席,因故不
16、能参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各项培训的测验如果缺席,事后一律补考, 补考不列席者,一律以零分计算。第二十三条 培训测验成绩成果报告,作为考核及晋升之参考。 第二十四条 培训评估: (1)每项(期)培训办理结束时,主办部门应视实际需要分发“在职培训 意见调查表”,供学员填写后与测验卷一并收回,并汇总学员意见,报公司综合办。 (2) 厂办对各部评估培训的成效,分析员工培训反馈的情况,比较培训费用,并做书面 报告,报总经理签字后,分送各部及有关人员作为再举办培训的参考。 第二十五条 外派培训: (1) 因工作需要外派培训员工,应填写“员工培训申请表”,呈报厂长签字批准, 再经由总经理核准后方可外派受训,
17、并依人事管理规章办理考勤手续。 (2) 外派受训人员返回后,应将受训之书籍、教材及资格证件等有关资料送厂办 归档保管,其受训成绩亦应登录于员工培训档案。 (3) 如有需要,外派受训人员应将受训所学知识整理成册,列为讲习教材,并举 办讲习会,担任讲师传授有关人员。 (4) 办理差旅费报销手续时,应送厂办审核其外派受训之资料是否缴回,并于报 销单据上签注,如未经审核,财务部门不应予付款。 第二十六条 各项培训之举办,应尽量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如培训安排在假 期,应提供学员膳食,学员不得另报支加班费。 五、出入管理制度1. 上班时间有特殊事情需要外出者,事先写好申请同部门主管同意,交生产主管批准,在
18、到门卫室登记才许离去。2. 员工携带物品(行李)要经值班门卫检查后凭放行条才准出厂。3. 上班时间员工有特殊情况要进入宿舍要经部门主管同意,并告之保安,放能进入。4. 上班时间非特殊事由不准在大门会客。5. 下班时间或未上班员工除特殊事由外,不能私自进入厂房。6. 员工晚上外出不能超过12:00点,员工凡在厂外发生任何事情由本人负责,工厂概不负责。六、考勤管理规定第一条 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旷工、迟到、早退、工 作时间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二条 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厂办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 第三条 考勤工作由各部门自行
19、负责进行,车间工人由各班组长负责考勤。考勤员必须对考勤的正确性负责。考勤内容包括:出勤、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工伤、加班、公出等项目。 第四条 考勤记录表,由表勤员每天按时正点考勤,并准确填好记录表,经部 门负责人签字后,在次月5号前连同各种假条或有关证明,交财务作为核发资和扣罚款的依据。 第五条 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 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病假应出示指定医院的病假证明)。 第六条 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厂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厂长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凡未按上述规定
20、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一概以 旷工论处。(对于责任不清的工伤处理,需经过公司法务人员核准。) 第七条 普通员工请假1天的向主管请假,向总经理备案;普通员工请假2天、主管请假1天的向总经理请假;普通员工请假3天、主管请假2天及以 上的向总经理请假,向董事长备案。所有请假需提前办理手续,提出书 面申请,突发情况可电话请假,但上班后1日内需补办请假手续。生产工人请假,需向班生产主管请假,并向厂办公室备案。(一)、劳动时间1、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一线工人7:0011:30,下午1:306:00,行政人员为8:1511:30,下午1:005:30。乘开发公司班车的以班车抵达、返回时间为准。2、职工每周至
21、少休息一日,由于工作需要而上班的,公司将安排适当时间给予调休。3、车间人员提前5分钟进入工作岗位,外出人员(测量、安装、维修)8:00之前必须出发,借用开发公司车辆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二)、员工考勤制度1、所有员工每日上下班由厂直接负责人考勤。2、员工考勤表由厂直接负责人于每月结束后1天内完成。3、上班时间只准提前10分钟,不允许迟到早退,凡是迟到者必须到办公室签卡,不允许连续打卡。4、 凡代打卡者,一经查实打卡者和被代打卡者二人各罚款50元。5、 未到下班时间到打卡钟等待打卡下班者,员工每次罚款50元,职员罚款100元。(注只限前三名)6、 因公事外出未曾打卡者,须经其部门主管拿到办公室签
22、卡。7、 忘记打卡者,当天到办公室签卡,但该月签卡三次者扣该月津贴。8、 该月请假超过一天者,晚上加班请假超过三次者取消该月津贴。9、 无故旷工三天或累计旷工一星期者作自动离职处理。10、 无故旷工一天扣当月二天工资,加班旷工扣当天工资。(三)、请假制度1、事假:员工事假一次不得超过一日,月累计不超过三天,全年不超过20天。事假需提前一天申请,经主管同意后方可休假;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请假及时间安排由厂长审批。全年事假超过20天者,除扣发当日工资外,不享受基本工资按年度晋级待遇。2、病假:员工因病必须治疗和休息的,需出示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证明。病假七天以内(含七天)者享有当日基本工资;在公司工作
23、二年以内者,全年病假不得超过三十天,病假期间工资按基本工资的80计算;在公司工作二年以上,八年以下者,病假最长为60天,病假期间工资为基本工资的85;八年以上者,病假最长为90天,病假期间发给基本工资的90;超过规定病假期者,不计算工资,不享受基本工资按年度晋级待遇。3、产假:女23周岁或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产假期间,基础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四)、有薪假期1、法定假期:按国家规定,员工每年享有“元旦”、“清明”、 “五一”、“端午”、“中秋”各一天,“十一”、“春节”各三天,共计十一天有薪假期。由于公司的行业性质需要,以上假期若安排职工工作,公司将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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