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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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昌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2018年11月27日至12月21日,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形成了督察意见。2019年4月29日,督察组正式向我市反馈了南昌市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为切实抓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整改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进一步传导整改压力、明
2、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强化督察落实,确保整改到位。按照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顶层设计,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新模式,以更高标准打造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南昌样板”。二、基本原则(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要求,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是本地、本单位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将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同本地、本系统、本行业紧密结合。(二)建立清单,分类推进。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照督察反馈意见逐一建立问题清单
3、,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实施台帐管理,挂图作战,销号落实,严防敷衍应付、弄虚作假行为。分门别类系统推进,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立改立成;对需要时间整改的,明确目标、限时整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持续发力、务求实效。(三)统筹协调,全面推进。坚持把督察问题整改与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实施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结合起来,加强统筹,协调推进,综合治理,持续巩固提升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四)标本兼治,常态长效。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和有关部门
4、要对照反馈意见指出的生活垃圾处理、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业集聚区污染整治、矿山生态修复和治理、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治、水源地保护、危险废物安全处置、餐饮油烟整治、矿山生态修复与治理等共性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分析,找准问题根源,瞄准关键环节,对症施策、科学施策、系统施策,做到点面结合、标本兼治。三、工作目标(一)全面完成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在继续抓好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同时,认真抓好此次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梳理出的43个问题整改工作,推动问题逐一整改落实到位,坚决纠正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
5、行为。同时,对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要举一反三,排查类似问题,主动整改,彻底解决,不留死角,努力做到问题零遗留、整改零容忍、处理零放过。(二)持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到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全市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保持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持续下降;全市地表水国考、省考断面-类水质比例达到88.89%,鄱阳湖水质恶化趋势得到控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比达到17.2%,森林覆盖率稳定在23%。(三)加快健全生态环境体制机制
6、。把解决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有机结合,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巩固形成规范的长效机制加以落实,确保督察整改成效。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度改革创新,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重点工作协调、突出环境问题治理、生态保护与修复、环境监管执法、绿色文化建设等具有南昌特色的生态文明制度机制,构建更加健全的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四、整改措施(一)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觉把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起来,把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部署和重要任务落到实处。全面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健全完善职责
7、明晰、分工合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严格执行污染防治攻坚战评价考核办法,严格实施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终身追究制度,强化刚性指标约束、考核结果运用,倒逼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把环境保护责任落到实处,更加坚决地抓好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二)坚持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充分发挥规划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编制南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纲要方案,加快实施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规合一”,加快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控制线、水资源保护红线落地,完善空间用途管控措施。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优化不符合生态环境
8、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加快传统产业提质增效,着力构建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的绿色产业体系,加快打通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双向转化通道。引导公众绿色生活,推行生活方式低碳化。(三)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标志性战役。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将打好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蓝天保卫、碧水保卫、净土保卫、自然生态保护、工业污染防治、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等八大标志性战役作为突破口,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推动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四)严格执法监管筑牢生态环境防线。严
9、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实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环评把关,控制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环境风险项目。进一步加强联动执法,采取日常巡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鼓励举报等措施,加强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污染源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超标排放、无证排污、偷排偷放等行为;强化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及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执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发挥社会监督和联合惩戒效力。(五)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机构改革、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体制改革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环境管理制度
10、体系,构建增加环保多元投入、促进绿色产业、生态补偿、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等生态环境保护经济政策体系。强化生态环境能力保障体系,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行动体系。五、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双组长的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中央及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绿色发展、工业污染防治、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城市污染防治、河湖水库污染防治、自然资源保护、交通运输污染防治、追责问责、宣传报道等10个专项工作小组,按照整改领域分工负责、协调推进,督导各类问题整改落实。各县区(开
11、发区、新区)和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整改工作机构,参照本整改方案,制定具体整改工作方案,并于2019年7月31日前报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作为督导调度和整改销号依据。每月25日前书面向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当月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报送。(二)强化责任追究。加大对整改工作的责任追究力度,以“不落实之事”倒查“不落实之人”,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弄虚作假、问题反弹的地方和部门,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三)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完善跟踪督办机制,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面统筹,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的困难
12、和问题,每月定期调度整改进展。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第三方评估监督等措施,对整改推进不力、进度明显滞后、问题仍然突出的,视情予以函告、通报、约谈和移交线索问责,实施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以严格的督导推动问题整改。各专项工作小组负责对相关领域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负责对本区域整改任务的督导检查。(四)强化销号管理。严格按照南昌市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要求,强化销号管理,落实县区(开发区、新区)党委(工委)、政府(管委会)及市有关部门整改销号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由市中央环境保护督
13、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集中统一销号管理,按照“属地管理、领域监管、实事求是、序时管理”的原则,严格销号标准,实施台账管理,对账销号落实。强化整改销号逐级把关、社会监督、媒体曝光和责任追究,严防出现敷衍应付、弄虚作假和污染反弹问题。(五)强化信息公开。在南昌日报、南昌广播电视台、和南昌市人民政府网站设置专栏,及时向社会公开市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各县区和部门实施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在本县区“一报、一台、一网”和本部门网站公开。畅通12345政府服务热线、12369环保举报热线,落实环境保护有奖举报制度,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
14、适时组织媒体明察暗访,曝光问题,追踪报道,直至问题解决,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整改、监督整改,形成整改合力。附件:南昌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 47 -附件南昌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一、部分县(区)未严格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生态环境保护重要决策与要求,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甚至逐级减弱。督察组通过干部谈话及听取工作汇报发现,少数地方党委、政府没有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识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甚至认为环保督察只是“一阵风”,存在侥幸心理。整改目标: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压力传导,推动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和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工作,坚决扛起
15、生态环境工作的政治责任。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整改措施:1.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委相关文件精神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强化各级党委、政府绿色发展观,切实把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2.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环境工作的重方针、政策和要求纳入各级党校干部培训内容,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责任单位:市委党校)3.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对破坏生态环境造成环境损害事件依法依规处理,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责任单位:市纪委
16、市监委、市委组织部)4.完善高质量发展等综合考评体系,适当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工作指标的权重,引导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树立绿色政绩观,在评优评先中实行生态环境“一票否决”。(责任单位:市考核办)5.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力度,在各级领导干部“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同步发展”的认识上,进一步拓展视野、提升高度、强化理念。(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6.结合本县区实际采取其他有关措施。(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和开发区(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责任人: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市考核办主任,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和开发
17、区(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整改责任人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由市级领导兼任的,责任人一般为责任单位常务负责人。下同,不再单独列出。)二、2015年以来,南昌县、安义县、进贤县、青云谱区、新建区人民政府等均未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要求向同级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报告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整改目标: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政府向同级人大或人大常务会报告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制度。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整改措施: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要求,执行向同级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报告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制度,县区政府每年向本级人大或者人大常委会报告辖区生态环境质量
18、状况和生态环境目标完成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三、南昌市2016年4月印发关于加强工业园区污染防治工作意见实施方案,南昌县、青山湖区、经开区2017年8月才制定实施方案。整改目标: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落实污染防治工作。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整改措施:1.严格对照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工业园区污染防治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南昌县人民政府、青山湖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2.强化生态环境工作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制定加强本辖区工业园区污染防治工作意见并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举一反三,避免再出现类似问题。(责任单位:南昌县人民政府、青山湖区人民政府、经开
19、区管委会)四、南昌市经开区管委会对辖区内白水湖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多次超标的情况不够重视,虽然多次排查,但仍存在少数企业超标排放,未有力推动问题解决。整改目标:2019年7月底前白水湖污水处理厂实现进水和出水稳定达标;2019年底服务范围内污水做到应收尽收。整改时限:2019年底。整改措施:1.加强对白水湖污水处理厂上游企业排查,对超标排放企业依法进行处罚,并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关停。(责任单位:经开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2.对白水湖污水处理厂加强日常监管,加大进出口废水监测力度,加强在线监控设施检查,对白水湖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依法进行处罚,并责令整改,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市生
20、态环境局、经开区管委会)3.对白水湖污水处理厂收集范围内管网进行全面详细排查,修复破损管网,整改错接、漏接、不接等现象;建立纳管排污单位名录、接管位置、污染因子、排放量等基础档案,同时加快污水管网建设,做到应纳尽纳。(责任单位:经开区管委会、市投促局)五、2009年省政府就昌北机场扩建项目印发会议纪要,明确要求新建区2009年底前完成塘头村熊家自然村整体搬迁,以解决塘头村533户、1956位村民噪音污染问题,直到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反馈要求整改和此次省级督察结束仍未完成搬迁任务,群众反映非常强烈,社会影响恶劣。整改目标: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完成搬迁任务。整改时限:2020年6月底。整改措
21、施:协调推进临空花园安置点地块建设,完善征迁方案,启动搬迁安置工作;若无法启动临空花园安置房建设,应按照新的安置方案,尽早启动搬迁工作。(责任单位:新建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六、截至2018年11月底,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涉南昌市问题14个,初步完成整改4个,达到序时进度8个,进展滞后2个,14个问题无一完成销号;交办信访件257件,销号167件,销号率65%。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件718件,销号156件,销号率仅为21.7%。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问题整改24项,基本完成10项,问题整改进度迟缓。整改目标: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加快推进反馈问题及信访件的整改销号工作。整
22、改时限:2020年底。整改措施:1.严格执行江西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和南昌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办法,按照“属地管理、领域监管、实事求是、序时管理”的原则,压实责任,落实整改销号。(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2.2019年底前,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和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件整改完成80%以上;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改;2020年底前完成信访件销号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3.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对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开展整
23、改销号工作,对进展滞后的问题开展督查督办。(责任单位:各领域工作小组、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4.针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问题,各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加快推进各项整改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5.开展督查督办,对指导不力或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对推诿扯皮延误整改工作、整改出现重大失误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问责。(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生态环境局)七、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群众多次反映进贤县文港镇制笔喷涂企业废气污染问题,地方
24、上报反馈材料称企业已停产整改或正在整改,中央环保督察组现场督察时发现该类企业存在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部分切削液未收集处理的现象。此次省环保督察暗访发现文港镇20多家制笔喷涂企业仍存在废气处理设施不够完善,生产区域刺鼻气味浓烈、涂料桶乱堆乱放等问题,未按照有关规定集中入园,整改进展缓慢。整改目标:文港镇制笔喷涂企业污染问题整改到位。整改时限:2020年底。整改措施:1.在文港镇建立文港笔业产业园,所有企业实施入园管理。(责任单位:进贤县人民政府)2.全面排查文港镇企业现状,对“散乱污”企业进行分类整治。(责任单位:进贤县人民政府)3.2019年10月底前规范喷漆企业涂料桶乱堆乱放问题,建设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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