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莱特: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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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1-1 股票代码:300246 股票简称:宝莱特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BIOLIGHT MEDITECH CO., LTD. (住所: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创新一路 2 号)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二零二零年九月 宝莱特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1-1-2 声明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 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 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宝莱特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1-
3、1-3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一、关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一、关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创业板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规规定,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并出具了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 报告 ,根据该评级报告,
4、宝莱特主体信用级别为 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 用级别为 AA-。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每年 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设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设担保担保 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不设担保, 请投资者特 别注意。 四、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情况四、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情况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司法 、 证券法 、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现 行的广东宝莱
5、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符合上述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上述相 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制定了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 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 年-2021 年) ,并经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通过。 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百五十八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宝莱特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1-1-4 (一)利润分配原则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将充分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将保持 连续性和稳定性。 2、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主要兼顾公司的长远
6、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 3、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将充 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 其他方式。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在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 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 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三)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 税
7、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年度资产负债率低于 70%。 4、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 金项目除外) 。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指未来 12 个月内公司拟对外投 资、 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 或总资产的 20%。 (四)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间隔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以现金方 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且公司任意三个连
8、续会计 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宝莱特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1-1-5 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每年在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 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 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
9、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五)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 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 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六)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须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 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10、。 (七)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与机制 1、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具体经 营数据、 盈利规模、 现金流量状况、 发展规划及下阶段资金需求, 并结合股东 (特 别是中小股东) 、独立董事的意见,在符合公司章程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 下,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 策程序要求等事宜。提出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董事表决通过,方可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 并对现金分红具体方 案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
11、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 宝莱特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1-1-6 交董事会审议。 2、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 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 须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 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 会应依法依规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表决。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 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 的派发事项。 3、监事会须对以上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 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就
12、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 见。 (八)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 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须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 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董事会在充分研究论证后提出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 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 视情况安排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互联网投票系统等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 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13、。 (九)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等重大投资, 以及日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优化企业资产结构和财务结 构、促进公司高效的可持续发展,落实公司发展规划目标,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 大化。 (十)有关利润分配的信息披露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宝莱特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1-1-7 2、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案或发行新股方案的执行情况。 3、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董事会未制订现金利润分配预
14、案或者按低 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利润分配的, 须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不分配 或者按低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分配的原因、 未用于分红的未分配利 润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二)公司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二)公司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1、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8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7 年度公司 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 146,088,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 0.50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7,304,400.00 元(含税
15、) 。 2、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9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8 年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46,088,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4,608,800.00 元(含税) 。 3、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9 年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146,088,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
16、利 29,217,600.00 元(含税) 。 4、最近三年公司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分红年分红年度度 现金分红现金分红 (万元)(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利润(万元)净利润(万元)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率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率 2017年 730.44 5,754.73 12.69% 2018年 1,460.88 6,419.34 22.76% 2019年 2,921.76 6,471.28 45.15% 最近三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润(万元) 6,215.12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17、比例 82.27% 最近三年, 公司当年实现利润扣除现金分红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均用于公司 宝莱特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1-1-8 日常生产经营。 五、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 “风险因素” 全文,五、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 “风险因素” 全文, 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市场竞争加剧风险(一)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我国医疗器械行业发展迅速,但是行业结构层级较低,产品多数集中在中低 端医疗器械产品,高端医疗器械领域与国外相比存在一定差距。虽然近年来由于 国内用工成本不断提高、企业面临新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等原因
18、, 医疗器械企业运营成本不断上升, 但是依然有国内企业在不断地进入医疗器械行 业。同时,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力度的加大,为了获取更高的医疗器械市场份额, 国外企业也加大了在我国运营营销的力度。 这些因素都会导致医疗器械市场竞争 加剧,导致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二)(二)国家医疗政策变化引致的风险国家医疗政策变化引致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产品为监护仪产品和血液透析产品。目前,血液透析 产品主要用于治疗肾衰竭引起的尿毒症。 由于尿毒症患者的肾脏过滤功能几乎消 失, 以至于体内的毒素无法得到清除,因此尿毒症患者需要通过透析的方式进行 治疗。 近年来,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增高,尿毒症患者有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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