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成水滑石公司建筑工程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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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成水滑石公司建筑工程实施方案目录第一章 项目背景分析3第二章 施工阶段工程计价7一、 合同价款结算7第三章 发承包阶段工程计价13一、 投标报价13二、 承包合同价款16第四章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19一、 施工招标策划19二、 施工投标报价策略23第五章 招标投标法律法规31一、 招标投标法31第六章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38一、 工程设计合同管理38第七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45一、 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审理相关规定45第八章 建设工程监理组织与规划51一、 工程监理规划51第九章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53一、 工程监理合同履行管理53第十章 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61一、 组合结构体系6
2、1二、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体系64第十一章 装配式建筑评价72一、 评价单元及内容72二、 评价时点与方法73第一章 项目背景分析水滑石是一种集阻燃剂、绝缘剂、稳定剂、着色剂、滑爽剂、抗老化剂、抗紫外线剂等诸多功能于一身的填充和改进的原材料,主要分为天然水滑石和合成水滑石两大类型。其中天然水滑石数量较少,且开发难度大,产品纯度较低,在市场上的应用需求占比较小;而人工合成的水滑石纯度较高,加工步骤简单,拥有如带电性质、阴离子可交换性、吸附性能、催化性能等物理化学性质,还带有一定的环保特性,在市场上主要用作PVC生产的热稳定剂以及聚烯烃树脂生产用卤素吸收剂,未来发展前景向好。近年来,随着下游应用需求
3、的不断扩大,我国合成水滑石市场发展呈现良好态势,产品供应量也随之增加,从2017年的4.5万吨发展到2020年达到了6.7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14.2%;而与此同时,我国合成水滑石行业市场规模也在不断增加,从2017年的5.8亿元发展到2020年达到了9.5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17.9%,并预计在2021年底有望突破至11亿元以上。可以看出,目前我国合成水滑石产业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市场规模相对较小,未来增长潜力巨大。从市场格局来看,近年来,由于天然水滑石的开采难度较大,且纯度不高,导致市场对合成水滑石的应用需求相对较大。而与欧美部分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合成水滑石市场仍处于发展起步阶段,
4、国产产品质量与国际先进产品间存在较大差距,使得国内大型企业多采用进口合成水滑石产品,国产替代空间广阔。就目前来看,在我国从事合成水滑石生产的企业包括日本协和化学、堺化学、呈和科技、邵阳天堂、世京集团、万新威纳、华明泰科等。其中日本协和化学、堺化学等外资企业在我国合成水滑石市场上占据绝对竞争地位;而本土企业生产的合成水滑石在是市场上的竞争力较弱,但在近几年也逐渐实现了进口替代,尤其是呈和科技,该企业生产出的产品已经成为中国石化唯一指定使用的国产合成水滑石产品,未来发展潜力巨大。转型升级取得重大进展。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力争经济较快增长,确保到2020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
5、10年翻一番,实现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发展空间格局得到优化,投资效率和企业效益明显上升,工业化、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传统产业竞争力不断增强,煤炭安全、清洁、高效、低碳利用水平不断提高,新兴接替产业形成规模,服务业比重不断提高。农业现代化迈上新台阶,粮食安全基础更加巩固。京津冀清洁能源供应基地、国家级的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和全球低碳创新基地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科技、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明显提高。新型城镇化加速推进。人才强省建设迈出新步伐。民生保障水平普遍提高。就业比较充分,教育、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
6、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劳动年龄人口受教育年限明显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显著提升。收入差距缩小,中等收入人口比重上升,努力实现城乡居民收入与GDP同步增长、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全部稳定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消除区域性整体贫困。安全生产向稳定好转坚实迈进。文化建设呈现全新局面。文化强省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文化发展主要指标、文化事业整体水平、文化产业综合实力明显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弘扬,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更加浓厚,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7、。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文化产业增加值不断提高,文化创造力、影响力增强,三晋文化“走出去”成效更加显著。生态建设实现稳步提升。主体功能区布局和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化水平显著提高。能源资源使用效率大幅提高,能耗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国家下达任务,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取得新成效。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森林、草地覆盖率进一步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明显提高,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改革开放迈出坚实步伐。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支撑资源型经济转型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建立。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
8、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持续、可推广经验。开放型经济和对外合作体制基本形成,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第二章 施工阶段工程计价一、 合同价款结算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结算是指承包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工程在实施中、终止时、已完工后进行的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过程,主要包括期中结算和竣工结算两种。(一)期中结算期中结算又称中间结算,包括月度、季度、年度结算和形象进度结算。期中结算过程包括工程预付款、工程计量和进度款支付三部分内容。1、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是指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在开工前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用于购买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材料、工程设备,以及组织施工机械和人员进场等的款项。(1)预付款支付比例。
9、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B50500-2013)规定,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支付比例不得低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不宜高于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30%。预付款的总金额、分期拨付次数、每次付款金额、付款时间等,应根据工程规模、工期长短等具体情况。(2)预付款的扣回。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时间、数额和比例,将已支付的预付款以抵充各期工程进度款的方式陆续扣回,直到扣回的金额达到合同约定的预付款金额为止。通常约定,承包人完成合同价款的比例在20%30%时,开始从进度款中按一定比例扣还工程预付款。(3)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支付。发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的28日内预付不低于当
10、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60%,其余部分应按照提前安排的原则进行分解,并应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如发包人没有按时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支付;如发包人在付款期满后的7日内仍未支付,若发生安全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相应责任。2、工程计量工程计量是指承包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对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的数量进行的计算和确认。正确进行工程计量是工程价款支付的前提。在工程计量中,工程量必须按照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计量可选择按月或按工程形象进度分段计量,具体计量周期应在合同中约定。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超出合同工程范围施工或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工程计量包括
11、单价合同计量和总价合同计量。(1)单价合同计量。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是一个预计工程量,承包双方结算的工程量应以承包人按照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计算的实际完成应予计量的工程量确定。施工中进行工程计量,当发现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项、工程量偏差,或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时,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完成的工程量计算。(2)总价合同计量。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形成的总价合同,其工程量的计量参照单价合同的工程量计量规定。采用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图纸及其预算方式发包形成的总价合同,除按照工程变更规定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外,总价合同各项目的工程量应作为承包人用于结算的最终工程量。总价合同约定的项目计量应以合
12、同工程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图纸为依据,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工程计量的形象目标或时间节点进行计量。3、进度款支付承包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程序和方法,根据工程计量结果,办理期中价款结算,支付进度款。进度款支付周期应与合同约定的工程计量周期一致。本期应结算的进度款可分为已完工程结算价款和价款调整两大部分。(1)已完工程结算价款。1)单价项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项目,承包人应按工程计量确认的工程量与综合单价计算;综合单价发生调整的,以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综合单价计算进度款2)总价项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项目,承包人应按合同中约定的进度款支付分解,分别列入进度款支付申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和
13、本周期应支付的总价项目的金额中。(2)价款调整。发包人提供的材料金额,应按照发包人签约提供的单价和数量从进度款支付中扣除,列入本周期应扣减的金额中。承包人现场签证和得到发包人确认的索赔金额应列入本周期应增加的金额中。(二)竣工结算工程完工后,承包双方必须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调整内容及索赔事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办理工程竣工结算。1、竣工结算原则(1)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应依据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发生调整的,应以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综合单价计算。(2)措施项目中的总价项目应依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金额计算;发生调整的,应以承包双方确认调整
14、的金额计算;其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3)其他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1)计日工应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数量和合同约定的相应单价计算。2)暂估价中的材料为招标采购的,按中标价调整综合单价;暂估价中的材料为非招标采购的,按承包双方最终确认的单价调整综合单价。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为招标采购的,其金额按中标价计算;暂估价中的专业工程为非招标采购的,其金额按承包双方与分包人最终确认的金额计算。3)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金额进行计算;若承包双方依据合同约定对总承包服务费进行了调整,应按调整后的金额计算。4)在办理竣工结算时,索赔事件产生的费用应在其他项目中
15、反映。索赔费用应依据承包双方确认的索赔事项和金额计算。5)办理竣工结算时,现场签证发生的费用应在其他项目中反映。现场签证金额应依据承包双方签证资料确认的金额计算。6)暂列金额应减去合同价款调整(包括索赔、现场签证)金额计算,若有余额,则余额归发包人;若出现差额,则应由发包人补足并反映在相应的工程合同价款中。7)办理竣工结算时,规费和税金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相应的计取标准计算。规费中的工程排污费应按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标准缴纳后按实列入。此外,承包双方在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已经确认的工程计量结果和合同价款,在竣工结算办理中应直接计入结算。2、质量保证金预留原则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
16、的质量保证金比例从结算款中预留出质量保证金。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属于自身责任的工程缺陷修复义务的,发包人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用于缺陷修复的各项支出。经查验,工程缺陷属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应由发包人承担查验和缺陷修复的费用。在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终止后的14日内,发包人应将剩余的质量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第三章 发承包阶段工程计价一、 投标报价投标价是投标人投标时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所报出的、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总价。它是在工程招标发包过程中,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工程特点、自身的施工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依据有关计价规定自主确定的工程造价,是投标人希望达成工程承包交易的期望价
17、格。(一)投标报价的基本原则报价对于投标人来说是关键性工作,因此,投标报价应遵循以下原则。(1)投标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2)投标价应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成本。(3)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4)投标价不能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否则投标将作为废标处理。(二)投标报价的编制方法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要先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规费与税金项目计价表,然后汇总得到单位工程、
18、单项工程和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1、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综合单价的确定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应依据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描述确定综合单价计算。当招标文件描述的项目特征与设计图纸不符时,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描述的项自特征来确定综合单价。在施工过程中,若施工图纸或设计变更与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一致,承包双方应按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依据合同约定重新确定综合单价。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单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按暂估单价计入综合单价。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应包括招标文件中划分的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的,应提请招标人明确。
19、在施工过程中,当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幅度)时,综合单价不得改变,合同价款不作调整。2、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的总价项目金额确定措施项目中的总价项目金额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措施项目清单及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自主确定。但其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3、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规费与税金项目计价表的编制投标人应按如下规定对其他项目进行报价。(1)暂列金额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不得变动。(2)暂估价中的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招标工程
20、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均不得变动或更改。(3)计日工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金额。(4)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分包专业工程内容和供应材料、设备情况,按照招标人提出的协调、配合与服务要求,以及施工现场管理需要自主确定。在投标报价时,规费和税金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计算。(三)编制投标报价的注意事项(1)招标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的项目,投标人均应填写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2)未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竣工结算时,此项目不
21、得重新组价予以调整。(3)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二、 承包合同价款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由承包双方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书面合同中约定。不实行招标的工程合同价款,在承包双方认可的工程价款基础上,由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一)合同计价方式的选择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如下。(1)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当采用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指承包双方约定的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单价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中所包括的工程量清单项
22、目综合单价,在约定条件内是固定的、不予调整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条件外的,允许调整,但调整方式和方法应在合同中约定。(2)对于合同工期较短、建设规模较小、技术难度较低,且施工图设计已审查完备的建设工程,可以采用总价合同。总价合同是指总价包干或总价不变的合同,承包双方约定以施工图及其预算和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款的计算、调整和确认。除工程变更外,其工程量不予调整。(3)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特别复杂的建设工程,可以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是指承包双方约定以施工工程成本再加酬金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承包人不承担任何价格变化的风险。(
23、二)合同价款约定的内容承包双方应在合同条款中对下列事项进行约定。(1)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间及抵扣方式。(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支付计划、使用要求等。(3)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方式、数额及时间。(4)工程价款的调整因素、方法、程序、支付方式及时间。(5)施工索赔与现场签证的程序、金额确认与支付时间。(6)承担计价风险的内容、范围以及超出约定内容、调整办法。(7)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编制与核对、支付及时间。(8)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间。(9)违约责任以及发生工程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及时间。(10)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有关的其他事项。第四章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一、 施工
24、招标策划施工招标策划是指建设单位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准备招标文件前,根据工程特点及潜在投标人情况等确定招标方案的过程。施工招标策划的好坏直接影响投标人的投标报份乃至施工合同价。施工招标策划主要包括施工标段划分、施工合同计价方式及施工合同类型选择等内容。(一)施工标段划分工程施工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影响标段划分的因素有很多。应根据工程内容、建设规模和专业复杂程度确定招标范围,合理划分施工标段。对于工程规模大、专业复杂的工程,建设单位管理能力有限时,应考虑采用施工总承包招标方式选择施工队伍。这样,有利于减少各专业之间因配合不当造成的窝工、返工、索赔风险。但采用这种承包方式,有可能会使工程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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