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管理法与财务知识分析.pptx
《破产管理法与财务知识分析.ppt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破产管理法与财务知识分析.pptx(7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第七章第七章 破产法破产法7.1 概述7.1.1 破产法的概念 狭义狭义法律上的破产专指法律上的破产专指破产清算制度破产清算制度,即在,即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 广义的广义的理解,将破产清算以外的各种以避免理解,将破产清算以外的各种以避免破产为目的的破产为目的的和解和解、重整重整法律制度也视为破法律制度也视为破产法律制度的组成部分,而不是将破产法律产法律制度的组成部分,而不是将破产法律制度仅狭义地理解为破产清算制度。制度仅狭义地理解为破产清算制度。 7.1.2
2、 7.1.2 破产的法律特征破产的法律特征一、破产是一种一、破产是一种概括的概括的执行程序:执行程序:1.1. 破产是为破产是为全体债权人全体债权人的利益而对债务人的全部财产的利益而对债务人的全部财产进行的执行程序;普通的民事执行程序则是为进行的执行程序;普通的民事执行程序则是为个别个别债权人债权人的利益而进行的。的利益而进行的。2.2. 执行程序属于执行程序属于司法程序司法程序,所以破产必须在,所以破产必须在法院的管法院的管辖辖支配之下才能进行,其他机构没有处理破产事项支配之下才能进行,其他机构没有处理破产事项的权力。的权力。3. 只有只有无争议的或已经法院和仲裁机关裁判生效确定无争议的或已
3、经法院和仲裁机关裁判生效确定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债权债务关系,才能在破产程序中得到执行。,才能在破产程序中得到执行。二、破产是在二、破产是在特定情况下特定情况下适用的一种法律程序。适用的一种法律程序。 1.1. 债务人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不能清偿债务是破产程序发生的原因。是破产程序发生的原因。2.2. 具有对一般债务清偿程序的具有对一般债务清偿程序的排它性排它性。3.3. 破产案件受理之后,所有破产案件受理之后,所有违背对全体债权人公平违背对全体债权人公平清偿原则的行为均不得进行清偿原则的行为均不得进行。 三、破产是对债务人全部法律关系的三、破产是对债务人全部法律关系的彻底清算彻底清算,并且可能直接
4、导致债务人并且可能直接导致债务人民事主体资格民事主体资格的消灭。的消灭。1.1. 破产对债务人破产对债务人全部财产全部财产的清算,必然使其丧失继的清算,必然使其丧失继续经营的财产基础,从而续经营的财产基础,从而丧失经营资格丧失经营资格。2.2. 破产由破产由管理人管理人在在法院法院主持下进行,而不是由当事主持下进行,而不是由当事人自行进行。人自行进行。3.3. 破产还产生一些对债务人破产还产生一些对债务人人身人身、资格资格和和财产财产等方等方面面权利限制权利限制的后果。的后果。 四、破产强调的是对债权人的四、破产强调的是对债权人的公平清偿公平清偿和对和对债务人的公平债务人的公平保护保护,并进而
5、实现对,并进而实现对社会利益社会利益的维护。的维护。 1.1. 破产法主要解决的是破产法主要解决的是多数债权人多数债权人之间因债务人有限财产不之间因债务人有限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权而发生的相互冲突,针对一些问题的处足以清偿全部债权而发生的相互冲突,针对一些问题的处理设有理设有专门的制度专门的制度,例如关于破产,例如关于破产撤销权撤销权、破产、破产抵销权抵销权、别除权别除权等方面的法律规定。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2.2. 破产程序对债务人的正当权益也作有破产程序对债务人的正当权益也作有一些特殊的保护规定一些特殊的保护规定,如通过如通过和解制度和解制度、重整制度重整制度与与免责制度免责制度的设置,达
6、到避免的设置,达到避免破产,以及破产,以及免除免除诚实的债务人通过破产程序诚实的债务人通过破产程序未能清偿的剩未能清偿的剩余债务余债务的立法目的,以鼓励其在破产之后仍能积极参与社的立法目的,以鼓励其在破产之后仍能积极参与社会经济活动,为社会和个人创造新的财富。会经济活动,为社会和个人创造新的财富。 7.2 7.2 破产的申请破产的申请7.2.1 7.2.1 破产原因破产原因 破产原因破产原因是指认定债务人是指认定债务人丧失债务清偿能力丧失债务清偿能力,法院据以启动破产程序、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法院据以启动破产程序、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法律标准法律标准。 我国的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我国的破产法规定:企业
7、法人不能清偿到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务,并且,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或者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清理债务;有前述情形或有前述情形或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重整 。7.2.2 7.2.2 破产界限的实质标准破产界限的实质标准破产界限的破产界限的实质标准实质标准是不能清偿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到期债务,其要点包括:,其要点包括:1.1.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财产财产、信信用或者用或者能力能力等等任何方式清偿债务;任何方式
8、清偿债务;2.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期已到期、债权人提出清偿要求的债权人提出清偿要求的、无无争议争议或者或者已有确定名义已有确定名义(指已经生效判决、裁决确定)的(指已经生效判决、裁决确定)的债务;债务;3.3.债务人对债务在可预见的债务人对债务在可预见的相当长期间内持续不能偿还相当长期间内持续不能偿还;4.4.债务人债务人停止支付到期债务停止支付到期债务并呈并呈连续连续状况,如状况,如无相反证据无相反证据,可推定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可推定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7.2.2 7.2.2 例题例题 根据破产法律制度规定,破产界限的实质标准是债根据破产法律制度规定,破产界限的实
9、质标准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下列情形中,可以界定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下列情形中,可以界定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 )。)。 A债务人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式清债务人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式清偿债务偿债务B债务人停止支付到期债务并呈连续状况债务人停止支付到期债务并呈连续状况C债务人资不抵债债务人资不抵债D债务人对全部或主要债务在可预见的相当长时债务人对全部或主要债务在可预见的相当长时间内持续不能偿还间内持续不能偿还7.2.3 破产申请的提出 破产申请是破产申请是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的要求宣告债务向法院提出的要求宣
10、告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请求请求。 享有提出破产申请权利的人称为享有提出破产申请权利的人称为破产申请权人破产申请权人。通常包括。通常包括债债权人权人、债务人债务人、准债务人准债务人,有的国家还赋予,有的国家还赋予特定国家机关特定国家机关提提出破产申请的权利。出破产申请的权利。 准债务人包括法人的准债务人包括法人的董事董事、理事理事;无限公司、两合公司或合;无限公司、两合公司或合伙企业的伙企业的无限责任股东或合伙人无限责任股东或合伙人;前述企业的;前述企业的清算人清算人;受遗受遗赠人赠人、继承人继承人、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及及继承财产的管理人继承财产的管理人等。等。 7.2.4
11、 破产申请人1.1.债权人债权人申请破产,亦称申请破产,亦称非自愿破产非自愿破产。2.2.债务人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案件称为提出破产申请的案件称为自愿破产自愿破产。既是。既是权利权利可可为债务人带来破产清偿后的免责利益,又是为债务人带来破产清偿后的免责利益,又是义务义务防止债防止债务人隐瞒破产情况,恶意膨胀债务,加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务人隐瞒破产情况,恶意膨胀债务,加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3.3.在法定情况下,在法定情况下,准债务人准债务人负有提出破产申请的义务,如违背负有提出破产申请的义务,如违背其义务,不依法提出破产申请,则给予法律处罚。其义务,不依法提出破产申请,则给予法律处罚。7.2.4
12、 例题 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哪些主体可以作为破产申请人。( ) A.债务人 B.债权人 C. 准债权人 D.准债务人7.2.5 破产申请书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基本情况;2.2.申请申请目的目的;3.3.申请的申请的事实和理由事实和理由;4.4.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其他事项。 债务人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法院提交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财产状况说明、债债务清册务清册、债权清册债权清册、有关、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职工安置预案以以及及职工工
13、资的支付职工工资的支付和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情况。法院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请求撤回申请。申请。 7.3. 破产的受理7.3.1 破产案件的管辖 破产法破产法规定破产案件由规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所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7.3.2 破产案件的受理程序债权人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提出破产申请的,法院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 5日内日内通通知知债务人债务人。1.1. 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对申请没有异议没有异议的,的,法院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1515日内日内裁定是否
14、受理。裁定是否受理。2.2. 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对申请有异议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法院的通知之日起的,应当自收到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 7日内日内向法院提出;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向法院提出;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1010日内日内裁定是否受理。裁定是否受理。法院法院受理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5 5日内日内送达申请送达申请人,同时指定人,同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15日内日内,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及职工工资的支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
15、关财务会计报告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7.3.3 不受理破产申请的情况 法院裁定法院裁定不受理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起5 5日内日内送达送达申请人申请人并说明并说明理由理由。申请人申请人对裁定对裁定不不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10日内日内向向上一级上一级法院法院提起提起上诉上诉。 法院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经审查发现债务人务人不符合破产规定不符合破产规定的,可以裁定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驳回申请。申请申请人人对裁定对裁定不服
16、的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10日内日内向向上一级上一级法院提起法院提起上诉上诉。 7.3.3 例题 【例题例题1 1】对于人民法院在破产程序中作出的下列各项裁定,对于人民法院在破产程序中作出的下列各项裁定,当事人不能上诉的有(当事人不能上诉的有( )A A宣告企业破产的裁定宣告企业破产的裁定 B B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裁定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裁定C C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 D D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例题例题2 2】在破产程序中,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在破产程序中,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定,可以上诉的是(定,可以上诉的
17、是( )。)。A A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 B B宣告企业破产的裁定宣告企业破产的裁定 C. C. 不受理破产申请的不受理破产申请的 D D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7.3.5 通知和公告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25日内日内通知通知已知债权已知债权人人,并予以公告。,并予以公告。1.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名称名称或者或者姓名姓名;2.2.法院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3.3.申报债权的申报债权的期限期限、地点地点和和注意事项注意事项;4.4.管理人管理人的的名称名称或者或者姓名姓名及其处理事务
18、的及其处理事务的地址地址;5.5.债务人债务人的的债务人债务人或者或者财产持有人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者交付财产的要求要求;6.6.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召开的时间时间和和地点地点;7.7.法院认为应当通知和公告的法院认为应当通知和公告的其他事项其他事项。 7.3.6 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所负义务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经法院决定,;经法院决定,可以包括可以包括财务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和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1.1. 妥善妥善保管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19、;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2.2. 根据法院、管理人的根据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要求进行工作,并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如实回答询问;3.3. 列席债权人会议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询问;4.4. 未经未经法院法院许可许可,不得离开不得离开住所地;住所地;5.5. 不得不得新任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后,债务人对,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的债务清偿无无效效。7.3.6 例题 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哪些情形属于债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哪些情
20、形属于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应负的义务。()务人的有关人员应负的义务。() A.A.未经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未经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B.B.因为有事而未列席债权人会议因为有事而未列席债权人会议 C.C.如实回答管理人、法院的问题如实回答管理人、法院的问题 D.D.到其他企业当高级管理人员到其他企业当高级管理人员7.4. 管理人制度7.4.1 管理人的概念 破产管理人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程序是指破产程序启启动动后,由法院后,由法院指定指定有关人员或组有关人员或组织成立,织成立,全面接管全面接管破产企业并破产企业并负负责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处理和
21、分配,总管总管破产清算事务破产清算事务的专门机构。的专门机构。7.4.2 管理人的选任 管理人由管理人由法院法院指定指定 ,向法院,向法院报告报告工作,并接受工作,并接受债债权人会议权人会议和和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的的监督监督。 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清算组或者或者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管理人应当管理人应当列席列席债权人会议,向债权人会议报告职债权人会议,向债权人会议报告职务执行情况,并务执行情况,并回答回答询问。询问。 管理人的管理人
22、的报酬报酬由法院由法院确定确定。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的对管理人的报酬报酬有异议有异议的,有权向法院提出。的,有权向法院提出。 7.4.3 不得担任管理人的情形1.1. 因因故意故意犯罪受过犯罪受过刑事刑事处罚;处罚;2.2. 曾曾被吊销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相关专业执业证书;3.3. 与本案与本案有利害有利害关系;关系;4.4. 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其他情形。7.4.4 管理人的职责1.1. 接管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资料;2.2. 调查调查债务人债务人财产财产状况,状况,制作制作财产状况财产状况报
23、告报告;3.3. 决定决定债务人的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内部管理事务;4.4. 决定决定债务人的债务人的日常开支日常开支和和其他必要其他必要开支;开支;5.5. 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注:须经法院的营业(注:须经法院许可许可););6.6. 管理和处分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债务人的财产财产;7.7. 代表代表债务人债务人参加诉讼参加诉讼、仲裁仲裁或者或者其他其他法律程序;法律程序;8.8. 提议提议召开债权人召开债权人会议会议;9.9. 其他其他。7.4.4 例题【例题例题1 1】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管理人由受
24、理破产申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管理人由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指定,其报酬也由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请的人民法院指定,其报酬也由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确定,其他人不得有任何异议()。确定,其他人不得有任何异议()。【例题例题2 2】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不得担任管理人的情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不得担任管理人的情形有()。形有()。 A.A.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B.B.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C.C.行业主管人员行业主管人员 D.D.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7.4.5 管理人须经债权委员会和法院许可的行为1.1. 涉及土地、房屋等涉
25、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不动产权益的的转让转让;2.2. 探矿权探矿权、采矿权采矿权、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的等财产权的转让转让;3.3. 全部库存全部库存或者或者营业营业的的转让转让;4.4. 借款借款;5.5. 设定财产设定财产担保担保;6.6. 债权债权和和有价证券有价证券的的转让转让;7.7. 履行履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均未履行完毕的的合同合同;8.8. 放弃权利放弃权利;9.9. 担保物担保物的的取回取回;10.10. 对债权人利益对债权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财产处分行为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财产处分行为。7.5 债务人财产的处理规定7.5.1 债务人财产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破产 管理 财务 知识 分析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