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司法考试历年真题9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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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司法考试历年真题9章2022司法考试历年真题9章 第1章 刘某,17岁,系某聋哑学校职工,因涉嫌盗窃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刘某的辩护人高某认为刘某并非该案的犯罪人。县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该案。下列哪一项是法院决定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该案的依据?( )A刘某系未成年人B刘某系聋哑学校职工C辩护人高某认为刘某无罪D检察院没有建议适用简易程序正确答案:C刑诉解释第22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案件,不应当适用简易程序:(1)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2)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3)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4)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5)其他
2、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刘某系某聋哑学校职工,并不一定就是聋哑人,因此正确答案是C。 甲京剧团与乙剧院签订合同演出某传统剧目一场,合同约定京剧团主要演员曾某、廖某、潘某出演剧中主要角色,剧院支付人民币l万元。演出当日,曾某在异地演出未能及时赶回,潘某生病在家,没有参加当天的演出,致使大部分观众退票,剧院实际损失15万元。后剧院向法院起诉京剧团,要求赔偿损失。针对此案,下列意见中何者为正确?( )。A在这一事例中,法律关系主体仅为甲京剧团与乙剧院B京剧团与剧院的法律关系为保护性法律关系C京剧团与剧院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都不是绝对的D在这一事例中,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针对的主体是不特定的正确答案:C考点
3、法律关系解析本题中所述行为只是违约行为,并非违法行为,选项B错误。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其必须是特定的,否则就没有权利义务的承担者了。选项D错误。另外。不同法律关系的主体也是不同的。就本题来说,甲京剧团和乙剧院形成了合同关系,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但本题还有其它法律关系存在,如观众与剧院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演员与京剧团之间的法律关系等,所以选项A不全面。 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22年11月21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执行。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徐某伙同他人无故殴打学生傅某。致傅某轻微伤。当地公安局于2022年4月3日决定对徐某行政拘留15日,并予当日开始执行该行政拘留决定。行
4、政拘留结束后,法院撤销对徐某的缓刑。决定收监执行。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徐某被行政拘留的15天可以折抵刑期B徐某被行政拘留的15天不应当折抵刑期C应当将1年有期徒刑与15天的拘留按照限制加重原则实行并罚D15天的行政拘留应当被1年有期徒刑吸收正确答案:B 在国际许可证贸易中,被许可方获得授权使用范围最高的一类许可证协议是:( )A独占许可协议B独家许可协议C普通许可协议D分许可协议正确答案:A国际许可证协议根据许可协议可使用的地域范围以及使用权范围的大小。可以将其分为五种:独占许可协议、排他许可协议、普通许可协议、交叉许可协议、分许可协议。独占许可协议指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5、,受让方对受让的技术拥有独占的使用权,许可方不能将该技术使用权另行转让给第三方,同时许可方也不能在该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自行使用该项出让的技术。在上述分类中,独占许可协议的使用费最高,普通许可协议的技术使用费最低。 下列关于英国法律渊源的说法中哪些是不正确的?A、普通法与衡平法发生冲突时,普通法优先适用B、普通法是英国最重要的法律渊源C、英国议会制定法的地位高于判例法D、制定法不可以对判例法进行修改、AD本题考点是英国法的渊源英国法的渊源主要包括:1、普通法。普通法是英国法最重要的渊源。“遵循先例”是普通法最基本的原则。普通法最重要、影响最大的特征是“程序先于权利”。2、衡平法。现代意义上的衡平法
6、指的是英美法渊源中独立于普通法的另一种形式的判例法,它通过大法官法院,即衡平法院的审判活动,以法官的“良心”和“正义”为基础发展起来。其程序简例、灵活,法官判案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衡平法被称为“大法官的脚”,可大可小,具有很大的伸缩性。衡平法是一种“补偿性”制度,但是,当它与普通法发生冲突时,衡平法优先。3、制定法。英国制定法在法律渊源中的重要性不如普通法和衡平法两种判例法,但其效力和地位很高,可对判例法进行整理、修改,现代一些重要的法律部门如社会立法是在制定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制定法的种类有:欧洲联盟法、国会立法、委托立法。其中国会立法是英国近现代最重要的制定法,被称作“基本立法”。
7、 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传来证据不可能是直接证据B原始证据一定是直接证据C言词证据不可能是直接证据D无罪证据一定是直接证据正确答案:ABC传来证据是相对原始证据而言的,指从第二手以上的来源获取的证据。但这并不影响其涵盖犯罪的主要事实部分。例如甲将观察到的作案过程原原本本讲给乙,则乙的证人证言就既是传来证据,又是直接证据。原始证据自然也可能是间接证据,例如现场采集的指纹。言词证据是就证据的表现形式而言的,其既可能是直接证据、也可能是间接证据。无罪证据指的是能够证明犯罪事实不存在,或者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的证据,而这显然可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即可以否认“发生了什么事”或者“谁做了什
8、么事”,这就符合了直接证据的要求。故选A、B、C。 王某与李某系夫妻,二人带女儿外出旅游,发生车祸全部遇难。但无法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推定王某和李某先于女儿死亡B推定王某和李某同时死亡C王某和李某互不继承D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某和李某的遗产正确答案:ABCD考点死亡时间的确定 解析根据继承法意见第2条的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本题死亡的几个人中,王
9、某、李某以及女儿相互之间有继承关系,但是无法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所以,可以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由于题目中未涉及死亡人是否各自都有其他的继承人,所以只能从死亡人的辈分上进行推断。首先,由于王某与李某是长辈,我们可以推定长辈先死,因此,王某和李某先于女儿死亡,据此选项A是正确的。其次,推定同辈的王某与李某同时死亡,他们相互之间不发生继承关系,据此,选项BC是正确的。最后由于王某与李某先于女儿死亡,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李某与王某死亡后的遗产由女儿作为第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据此,选项D的说法是正确的。 甲公司于2月5日以普通信件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要约中表示以2000元一吨的价格卖给乙公司某种型号
10、钢材100吨,甲公司随即又发了一封快件给乙公司,表示原要约中的价格作废,现改为2100元一吨,其他条件不变。普通信件于2月8日到达,快信于2月7日到达,乙公司均已收到两封信,但秘书忘了把第二封信交给董事长,乙公司董事长回信对普通信件发出的要约予以承诺。请问甲、乙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A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撤销B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新要约撤回C合同成立,快件的意思表示未生效D合同成立,要约与承诺取得了一致正确答案:B(1)合同法第l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本题中,甲公司是以新要约撤回原要约,故肯定B项。要约撤回后,乙
11、公司无以承诺,故排除C、D项。乙公司董事长未看到快件,不影响该快件的效力。(2)合同法第l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书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从快件到达的时问来看,本题不存在撤销要约的问题,故排除A 第 29 题 下列哪个人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负有赔偿责任的人?()A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B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C刑事被告人的配偶或子女D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正确答案:C刑诉解释第73条规定,根据案件事实,认为已经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逃匿的,如果保证人与该被告人串通,协助其逃匿以及明知藏匿地点
12、而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的,对保证人应当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具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如果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同时也是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保证人还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应当以其保证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的诉讼请求数额为限。第86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1)刑事被告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2)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3)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4)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5)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第87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成年被告人,应当
13、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其亲属自愿代为承担,应当准许。所以,刑事被告人的配偶或子女并不是赔偿责任的义务主体。答案为C。<br>2022司法考试历年真题9章 第2章 关于假释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因爆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在服刑13年时,因有悔改表现而被裁定假释B乙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犯嫖宿幼女罪判8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5年。在服刑13年时,因有悔改表现而被裁定假释C丙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刑罚执行7年后假释。假释考验期内第2年,丙犯抢劫罪,应当判9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0年。在服刑7年时,因有悔改表现而被裁定假释D丁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14、缓刑4年。经过缓刑考验期后,发现丁在缓刑考验期内的第2年,犯故意伤害罪,应判9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0年。在服刑7年时,因丁有悔改表现而被裁定假释正确答案:BCD假释的适用;累犯关于假释的适用,我国刑法第81条第2款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特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lo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甲因爆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不得适用假释,因此A选项错误。我国刑法第81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12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乙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犯嫖宿幼女罪判8年,数
15、罪并罚决定执行15年,不属于第81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且已经服刑13年,符合“执行原判刑期12以上”的要求,因此对乙可以假释,选项B正确。依照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丙再犯抢劫罪是在假释期间内,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并未执行完毕,因此丙不构成累犯,不属于刑法第81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且其刑期已经执行一半以上,因此可以对丙适用假释,选项C正确。丁虽然已经经过了缓刑考验期,但其犯新罪是在缓刑考验期内,不能视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因此不构成累犯,可以对丁适用假释,选项D正确。答对本题的关键在于如何
16、理解累犯中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假释期间和缓刑考验期间都不属于刑罚已经执行完毕。故本题选BCD。 请问以下哪些情况适用过错推定责任?( ) A医疗损害赔偿诉讼中,医院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例资料,致使患者无法证明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 B游客到动物园游览,购买适当的饲料给狗熊喂食被咬伤 C李奶奶从超市买完东西出门时,堆在门口的货物滑落将其砸伤 D小乐在幼儿园滑滑梯时,从滑梯上滚下骨折正确答案:ABCDA项: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侵权责任法的一大变化就是纠正了医疗诉讼中全部实行过错推定和因果关系推定的规定,举证责任归位,谁主张谁举证。一般情况下由患者举证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只在特定情况下推
17、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即侵权责任法第58条,本题选项中,医疗机构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例资料,适用过错推定责任。A项正确。B项:动物园的过错推定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1条规定,游客在喂食时被咬伤,符合本条规定的情形,适用过错推定责任。C项:堆放物侵权。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8条规定,本选项中,李奶奶被堆放物砸伤,适用过错推定责任。D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侵害,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8条规定,小乐在幼儿园受侵害符合此条规定,应适用过错推定责任。本题应选ABCD四项。 属于个人所得税法中劳务报酬所得的是( )。A个人诊所诊疗费收入B按客户要求提供设计图所得报酬C替人翻译文
18、件所得报酬D因节假日加班获得的加班费收入正确答案:ABC劳务报酬所得的范围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8条规定:(四)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象、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故本题应选ABC 关于公证员受到惩戒后的相关后果,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A受到严重警告惩戒的公证员,当年不得晋升职务、级别,但可参加外事考察活动B受到暂停会员资格惩戒的公证员,3年内不得晋升职务、级别,不得参加各级公证员协会组织的外事及具有福利性质的活动
19、C受到记过惩戒的公证员,当年不得晋升职务、级别,不得参加外事考察活动D有办理涉外公证业务资格的公证员受到记过和暂停会员资格惩戒的,暂停办理涉外公证业务正确答案:A公证员受到严重警告、记过惩戒的,当年不得晋升职务、级别,不得参加外事考察活动。受到暂停会员资格惩戒的,3年内不得晋升职务、级别,不得参加各级公证员协会组织的外事及具有福利性质的活动。有办理涉外公证业务资格的公证员受到记过和暂停会员资格惩戒的,暂停办理涉外公证业务。 下列关于不作为犯罪的认定,正确的有?A.甲与养父发生争执,后将养父打死,在争吵过程中,养父扔向甲带火的木材点燃了住宅内的稻草,火势蔓延开来。甲本可以将火扑灭,但其考虑到,不
20、如就这样烧下去,正好把罪证毁灭,于是火势蔓延,将邻居的房屋烧毁。因该火是其养父所扔带火木材点着的,甲、并不成立不作为的放火罪B.甲系船夫,因航标(标志危险所在地)的缆绳卡住船支,船无法前行。甲迫不得已割断缆绳,船得以前行。后甲未向任何人报告此事,航标漂移他处,导致多船发生事故。甲系紧急避险而不承担刑事责任C.甲为抢劫乙的财物而在某偏僻场所对乙实施暴力侵害,乙奋力反击,当场将甲打成重伤。乙发现甲躺在地上,流血不止,非常痛苦地呻吟,但没有对甲实施任何救助行为,而径直离开现场,4 小时后甲死亡。乙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D司机丁意外撞倒行人刘某后,没有立即将刘某送往医院,刘某死亡。事后查明,即使司机丁
21、将刘某送往医院,也不可能挽救刘某的生命。丁的行为不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正确答案:D:D:甲与养父发生争执,虽然火是因养父导致,但由于甲明知养父点火并具有把火扑灭的义务和能力,即他本来能够将火扑灭而不扑灭。因此甲成立不作为的放火罪。所以 A 项错误。甲作为船夫,深知航标的重要性,当他的危险解除后,并未及时将航标恢复原状,导致发生事故,也属于有作为义务,能够作为而不作为的情况,因此构成刑法第117 条的破坏交通工具罪。所以B 项错误。乙被甲抢劫,对甲实施反击属于正当防卫,乙对甲没有救助义务,因此乙不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C 项错误。题目显示即使司机丁将刘某送往医院,也不可能挽救刘某的生命。因此
22、丁某没有立即将刘某送往医院和刘某死亡不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所以丁的行为不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D 项正确。 王某创作歌曲唱来唱去,张某经王某许可后演唱该歌曲并由花园公司合法制作成录音制品后发行。下列哪些未经权利人许可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 A甲航空公司购买该正版录音制品后在飞机上播放供乘客欣赏 B乙公司购买该正版录音制品后进行出租 C丙学生购买正版的录音制品后用于个人欣赏 D丁学生购买正版录音制品试听后将其上传到网络上传播正确答案:ABD 关于敲诈勒索罪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将王某杀害后,又以王某被绑架为由,向其亲属索要钱财。甲除构成故意杀人罪外,还构成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的想象竞
23、合犯B饭店老板乙以可乐兑水冒充洋酒销售。向实际消费数十元的李某索要数千元。李某不从。乙召集店员对其进行殴打,致其被迫将钱交给乙。乙的行为构成抢劫罪而非敲诈勒索罪C职员丙被公司辞退,要求公司支付10万元补偿费,否则会将所掌握的公司商业秘密出卖给其他公司使用。丙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D丁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送给国家工作人员刘某10万元。获取不正当利益后,丁以告发相要挟,要求刘某返还10万元。刘某担心被告发,便还给丁10万元。对丁的行为应以行贿罪与敲诈勒索罪实行并罚正确答案:ABCD 第 12 题 某机关拟辞退以下4位公务员,其中哪些不符合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A甲,因工作期间被机器轧断手指,被确定为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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