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GB14544-2008-电石乙炔法生产氯乙烯安全技术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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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our short words sum up what has lifted most successful individuals above the crowd: a little bit more.-author-dateGB14544-2008-电石乙炔法生产氯乙烯安全技术规程.电石乙炔法生产氯乙烯安全技术规程GB14544-2008电石乙炔法生产氯乙烯安全技术规程GB14544-2008前 言本标准的4.1.1、4.1.3、4.1.4、4.1.5、4.1.7、4.1.8、4.2.1、4.2.2、4.3.1、4.3.2、4.4.14.4.4、4.5、4.7.14.7.2、4.8.14
2、.8.2、5.1.1、,5.1.2、5.2.15.2.4、5.2.6、5.2.7、5.3.25.3.6、5.4.1、5.4.3、5.4.45.4.7、5.55.12、5.13.2、6.1、6.3.2、6.5.16.5.2、6.5.4、6.5.5、6.5.7、6.6.1、6.6.3、7.2.17.2.2、7.3.1.17.3.1.2、7.3.2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代替GB14544-1993氯乙炔安全技术规程。 本标准与GB14544-1993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一一根据现有技术修改了标准名称; 一一扩大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 一一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 一一
3、根据现有技术重新定义术语动火作业(见3.1); 一一增加了新、改、扩建氯乙烯相关生产单位的安全许可要求(见4.1.1); 一一修改了氯乙烯相关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的要求(见4.1.4); 一一将设备巡检并入后续章节(1993年版4.1.5,本版本的5.8); 一一修改了安全标志的使用、设置要求(1993年版4.1.6,本版本的4.1.5); 一一修改了压力容器诸方面的规定(1993年版4.1.7,本版本的4.1.6); 一一增加了氯乙烯事故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本版本4.1.8);一一根据现有技术修改了对氯乙烯及聚氯乙烯装置的消防设施的要求,且增加了对报警装置的要求(见本版
4、本4.2);一一根据现有技术修改了氯乙烯系统及聚合系统的电气安全要求(见4.3);一一根据现有技术修改了防雷、防静电接地要求(见4.4);一一取消了关于液体、气体氯乙烯流速的条文(见1993年版4.4.4);一一根据现有技术修改了聚氯乙烯厂房的通风设计(见4.5);一一根据现有技术修改了对岗位、作业人员个体防护器具的要求(1993年版4.7.2、8.1.2、9.2,本版本4.7.2、7.3.1.2、8.2);一一根据现有技术修改了作业场所氯乙烯浓度要求(见4.8.1);一一增加了氯乙烯糊用树脂安全要求(见第4章第8章);一一根据现有技术修改了新、改、扩建氯乙烯相关生产企业的区域布置要求(见5.
5、1.1);一一根据现有技术修改了对厂房结构要求,并增加了防爆要求(见5.1.2);一一根据现有技术修改了对物料中控制指标的管理(见5.3.1);一一根据现有技术修改了氯乙烯管道系统的静电接地电阻值(见5.4.2);一一根据现有技术修改了合成混合器、聚合釜的防火、防爆要求(见5.4.4);一一根据现有技术修改了对自控系统的气源的要求(见5.4.6);一一根据现有技术修改了自控装置的安全要求(见5.4.7);一一将粘釜物清除与防粘釜并为一条(1993年版5.9、5.10,本版本5.9);一一合并了紧急情况处理时的应急措施(1993年版5.12,本版本的5.11、5.12);一一根据现有技术修改了精
6、馏尾排废气中排放标准(见5.13.1);一一增加了管道布置要求(本版本的6.2);一一根据现有技术修改了管道敷设的要求(1993年版6.2,本版6.3);一一增加了管道的压力试验,且修改了管道泄漏试验(1993年版6.3,本版6.4);一一根据现有技术修改了对氯乙烯气柜的消防设施要求(1993年版6.4.1,本版6.5.1);一一增加了液体氯乙烯通入气柜的限制(1993年版6.4.4,本版6.5.4);一一将第7章和第8章合并为一章“检维修安全”(1993年版7章和第8章,本版7章);一一根据现有技术修改了清釜作业时釜内氯乙烯浓度的允许值(1993年版8.1.1,本版7.3.1.1);一一增加
7、了大量外溢氯乙烯事故处理(本版8.5);一一修改了有关安全管理制度(1993年版10.3,本版9.3);一一根据现有技术修改了涉及1211灭火剂的条文(见附录A)。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单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技术委员会(SAC/TC288/SC3)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安徽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玉昆、方诚、党宏斌、郑昕。本标准1993年首次发布,本次修订为第一次修订。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氯乙烯及其聚合物生产的基本规定、生产安全、管道与设备、检维修安全、现场应急处理、安全管理。本标
8、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采用电石乙炔法生产氯乙烯和氯乙烯聚合物的单位。与氯乙烯聚生产有关的部门,亦应参照使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用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51-1999 管壳式换热器GB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3836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GB/T4830 工业自动化仪表气源压力范围和质量GB/T5761 悬浮法通用聚氯乙烯树脂GB7231 工业管
9、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11658 聚氯乙烯树脂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T12801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5592 聚氯乙烯糊用树脂GB/T20801 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235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施工及验收规范AQ3009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程AQ/T900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10、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HG2367 氯乙烯聚合反应釜技术条件HG/T20517 钢制低压湿式气柜HG/T20549 化工装置管道布置设计规定HG/T20657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T20008 化工检修现场安全管理检查标准HGJ212 金属焊接结构湿式气柜施工及验收规范HG/T3053 石油化工厂区管线综合设计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动火作业 work with flame指在氯乙烯制备和聚氯乙烯生产厂(车间)内,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以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3.2 清釜作业 cleanin
11、g caldron work指在聚合釜内进行清除粘釜和防粘釜涂布的作业。4 基本规定4.1 通用要求4.1.1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氯乙烯制备和氯乙烯生产厂(车间),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依法经过安全许可。4.1.2 氯乙烯防护应选择先进的生产工艺和在生产装置上采取措施,使生产系统的安全卫生条件符合GB/T12081的规定。4.1.3 氯乙烯属于危害程度为级(极度危害)的职业性接触毒物,直接接触氯乙烯的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应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方可上岗操作。4.1.4 氯乙烯制备和氯乙烯生产厂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
12、员,生产厂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4.1.5 在容易发生事故或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及其他有必要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场所,应按GB2894的要求设置安全标志。4.1.6 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和改造,应符合压力容器的有关规定。4.1.7 贮存、运输氯乙烯,应符合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4.1.8 氯乙烯生产、贮存和使用单位应制定氯乙烯泄漏应急预案,预案编制应符合AQ/T9002中的有关内容,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人员培训、演练和适时修订。4.2 消防设施4.2.1 氯乙烯及聚氯乙烯装置的消防通道
13、宜为环形。其防火应按GB 50016的规定,设置消防给水管网和固定灭火装置。并根据火源及着火物性质,配备适当种类、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见附录A。4.2.2 合成、压缩、精馏和聚合等主要生产岗位应设置火灾灭火自动报警和可燃、有毒气体报警装置。4.3 电气安全4.3.1 氯乙烯和氯乙烯生产装置中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的设计,安装和验收应符合GB50058、GB50257的规定。爆炸性气体环境的防爆电气产品应符合GB3836的要求。4.3.2 聚合系统供电应为一级负荷,其中自控仪表、通信、照明等尚应增设应急电应供电,应急电源供电时间按生产技术上要求的时间确定。4.4 防雷、防静电4.4.1 厂(
14、车间)内各类建筑物、露天装置,贮罐应按GB50057的规定设置防雷设施。氯乙烯合成、精馏、聚合系统属第类防雷建、构筑物。4.4.2 厂(车间)内的氯乙烯设备、管道应按HG/T20675要求采取防静电措施,并在避雷保护范围之内。4.4.3 除装置有特殊要求外,防雷接地线与防静电接地线应等电位连接。4.4.4 传动带应采用抗静电的皮带。4.5 通风设施有氯乙烯外逸场所,应根据不同的氯乙烯外逸污染情况配置相应的机械通风装置。聚氯乙烯厂房通风换气设计不少于12次/小时。4.6 管道的颜色及标志 管道外壁颜色、标志应执行GB7231的规定。气、液氯乙烯管道应标明介质流向,反扣(向)阀门应指示旋向。4.7
15、 个人防护4.7.1 直接从事氯乙烯作业的人员应采取个人防护措施,操作人员应配备有效的防毒面具。4.7.2 氯乙烯生产、使用、贮存岗位应配备适量的长管式空气呼吸器和正压式氧气呼吸器或正压式空气呼吸器。4.8 气体浓度的测定4.8.1 氯乙烯作业场所(如合成、压缩机房、精馏、种子制备、聚合、汽提、沉析、离心、干燥、包装等岗位)的氯乙烯浓度应定期测定,并及时公布于现场。其空气中氯乙烯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为1Omg/m3。4.8.2 在特殊场所(如种子釜、聚合釜、沉析槽、过滤器或密闭设备等)内部作业过程中,应监测作业环境空气中易燃易爆气体(如氯乙烯)和氧气浓度的变化,至少每隔2h测定一次。5 生产安
16、全5.1 设计要求5.1.1 区域布置 a)新建、改建和扩建聚氯乙烯生产厂(车间)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b)氯乙烯合成系统、聚合系统的装置区域应布置在居民区和生服务活区的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其厂区边缘距居民区边缘的卫生防护距离应符合GB11658的规定。其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160-1992的有关规定。c)氯乙烯净制、压缩、精馏、浆料(或乳胶)处理、离心及干燥系统的设备,应布置在宽敞的地区,保证设备间有良好的通风。d)厂区内的仪表控制室应独立设置,室内应设有电话等通讯装置。爆炸危险区域内的仪表控制室应符合AQ3009的有关规定。5.1.2 厂房结构 a)氯乙烯合成
17、、净制、压缩、精馏、灌装和聚合厂房,生产类别(火灾危险性)属于甲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低于2级。离心、干燥、包装厂房,生产类别属于丙类。各厂房的布置应符合GB50016的要求。 b)氯乙烯厂房,应充分利用自然通风条件进行换气,在环境、气候条件允许下,可采用敞开式或半敞开式结构,应采用墙不承重的框架结构,必需时局部砖墙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5h的不燃烧墙体;不能采用自然通风的场所,应采取强制通风措施。厂房的安全出入口及楼梯应符合GB50016的要求。c)氯乙烯厂房和聚合厂房应设置泄压设施。包装厂房内表面应平整、光滑,且易于清扫。5.2 设备与零部件5.2.1 氯乙烯合成转化器的列管、管板选用材质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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