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C5-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讨论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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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our short words sum up what has lifted most successful individuals above the crowd: a little bit more.-author-dateC5-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讨论稿)C5-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讨论稿)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讨论稿)目 录第一章 总则1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2第三章 预算管理4第四章 会计核算方法5第五章 投资管理6第六章 资金筹措管理6第七章 资产管理7第八章 成本费用管理10第九章 工资管理11第十章 收入、利润及其分配11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报告及财务分析12第十二章 内部审计监督1
2、2第十三章 附则13-鑫恒集团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鑫恒集团管理制度,规范集团内部运作机制,强化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防范经营风险,维护集团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子公司会计准则、子公司财务通则、子公司会计制度,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鑫恒集团所有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第三条 子公司是指由鑫恒集团投资的,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1、鑫恒集团单独持有或与所控制的子公司合并持有该公司注册资本(或股份)总额大于50%的;2、鑫恒集团单独持有或与所控制的子公司合并持有该公司注册资本(或股份)比例虽未达到50%,但
3、鑫恒集团的出资额已为该公司的第一大股东,该公司的法人代表由鑫恒集团派出的董事担任的;3、鑫恒集团派出的董事占该公司董事会多数,并实际控制该公司董事会经营决策权的。第四条 鑫恒集团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坚持以下原则:1、鑫恒集团对子公司实行财务战略型管理模式,主导控股权,弱化控制权。各子公司采取何种具体管控手段,由集团公司董事会决定。2、鑫恒集团主要通过委派董事、监事、财务总监;推荐高管人员、财务人员、法律事务人员、进行财务指导和监控等渠道对子公司进行管理。不直接干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3、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实行双重管理,既受子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也要接受鑫恒集团领导和财务管理中心的监督和管理。
4、4、子公司执行鑫恒集团的预算管理制度,资产、负债、权益及收入与成本费用、资金等财务管理的各个环节均实施严格的预算管理。5、实行重大事项报告、重要事项审批制度。各子公司在重大投资、融资、股份变动、重大战略决策等方面必须向鑫恒集团报告,并经过鑫恒集团董事会审批后执行。6、子公司按照鑫恒集团规定时间上报财务会计报告、财务分析报告及其他财务相关报告。7、实行财务制度备案制度。子公司可以在遵守本制度的前提下,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适合自身的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但需报鑫恒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备案。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第五条 各子公司的总经理对本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下同)的财务管理工作负
5、责。第六条 各子公司的财务主管(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或财务机构负责人)在本公司总经理、鑫恒集团财务总监、鑫恒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的领导下,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第七条 鑫恒集团对外派财务人员的管理参见鑫恒集团外派财务人员管理办法。第八条 各子公司财务部门在业务上统一接受鑫恒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管理和监督。财务部门的基本职责包括:1、按照鑫恒集团统一要求,组织编制本公司的财务收支预算; 2、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鑫恒集团会计核算办法进行会计核算,真实、准确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3、认真做好财务分析,及时准确地提供经营管理决策所需的会计信息; 4、自觉遵守并维护财经纪律,使子公司的资产得到有效的保
6、值和增值。 第九条 子公司财会机构人员岗位的设置根据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需要而定,所有财务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上岗。第十条 子公司实行财务人员回避制度。公司高级管理者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该子公司的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主办会计、出纳或从事与货币资金相关的会计岗位工作。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第三章 预算管理第十一条 鑫恒集团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预算管理制度。子公司要按照鑫恒集团的安排部署,负责本单位预算工作的组织,指标分解落实,执行过程监控以及执行结果考评,子公司负责人对本单位预算指标完成和预算管理工作负责。第十二条 子公司应健全预算
7、管理机构,落实预算管理责任,按照集团预算财务部下达的预算目标和政策,结合自身特点以及预测到的执行条件,提出本单位详细的预算草案,经本单位经营决策层审议,并由负责人签字后于11月20日前上报集团预算财务部。预算财务部根据各子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经综合平衡调整后,编制鑫恒集团年度合并财务预算,报决策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批,审批通过后下发各子公司执行。第十三条 子公司应将年度预算按季度和月度对各项指标进行明细分解。第十四条 预算管理要有严肃性,子公司年度内的一切开支必须严格按各项预算执行。 第十五条 子公司确因经营管理、政策性等发生重大变化而较大偏离预算的,对偏离预算的筹资、投资、经营等各项指标必须事
8、先书面报告鑫恒集团资产管理部并转交预算财务部,说明偏离预算的原因,经批准后方可修改原预算。预算调整的审批权限参照鑫恒集团预算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第十六条 子公司每季度将实际与预算的执行情况以书面表格形式报鑫恒集团资产管理部,转交预算财务部,同时报送本公司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财务管理中心每半年对各子公司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七条 鑫恒集团对预算的执行和管理参见鑫恒集团预算管理制度。第四章 会计核算方法第十八条 子公司应当按照国家财政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子公司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子公司会计制度以及鑫恒集团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第十九条 子公司的一切收入与支出
9、都必须纳入子公司财务会计账内核算,做到有账有目,账目清楚;严禁截留、隐瞒和坐支各项收入,严禁设置账外账。 第二十条 子公司的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国家会计制度有关规定,不得伪造、变更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不得报送虚假的会计报表。 第二十一条 子公司应当建立和健全计量收发制度和财产清查制度,以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子公司每年应对各项资产最少进行一次彻底的实地清查,及时得出清查结果,并相应处理遗留问题。 第二十二条 鑫恒集团统一聘请中介机构对子公司进行年报审计,经审计后凡需要调整账目的,按出具的审计报告应调整事项及时
10、调整账务。 第二十三条 子公司会计档案的建档要求、保管期限和销毁办法等应按国家财政部、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第五章 投资管理第二十四条 投资管理包括对外投资管理及重大资本性支出管理。对外投资指在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前提下,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等形式,或者以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债券的方式,对其他单位进行的投资行为。资本性支出指公司进行基本建设、技术改善等固定资产投资,以及购置其他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出资设立境外办事机构等资本性支出事项。第二十五条 鑫恒集团的投资执行和管理均由相关部门依据鑫恒集团投资管理制度执行,子公司不具有任何投资权,但有责任配合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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