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精选及答案6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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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精选及答案6辑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精选及答案6辑 第1辑土地使用权能够出租的,应当满足()条件。A.已经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B.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超过二十年C.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超过四十年D.土地使用权人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答案:A解析: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租。关于要式合同与不要
2、式合同,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合同法以要式为原则,不要式为例外B.要式合同就是书面形式的合同C.技术开发合同是要式合同D.在要式合同中,合同欠缺形式要件的,该合同无效答案:C解析:合同法坚持意思自治原则,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合同的形式,但是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合同法以不要式为原则,以要式为例外。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故技术开发合同属于要式合同。要式合同中,合同的形式要件是合同成立的前提,欠缺形式要件的该合同不成立。下列关于合同解除的类型,说法正确的是()。A.协议解除是指在合同订立时就由当事人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B.当事人约定解除权的,并不一定会
3、发生解除合同的后果C.在约定解除中,解除权的行使是一种单方行为D.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都是基于解除权而解除合同E.法定解除与约定解除两者的区别在于解除权产生的根据不同答案:B,C,D,E解析:A项混淆了协议解除与约定解除。约定解除属于事前解除,即在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没有履行必要的情况出现之前就事先予以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而协议解除则是属于事后的约定,是在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没有履行必要的情况出现之后由当事人达成解除合同的协议。甲知其房屋南边邻地将建一座楼房,但是佯装不知,将房屋售与乙。半年后,南边高楼建成,乙之房屋受不到阳光照射。在此例中甲违反了民法的()。A.权利不受侵害原则B.平等互利原则
4、C.情势变更原则D.诚实信用原则答案:D解析:甲明知房屋南边邻地将建一座高楼,装作不知,违反本应履行的告知义务,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行政处罚法规定,作为例外,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行政处罚罚款。但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拒绝交纳罚款的是()。A.给予50元以上罚款处罚的B.未告知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申请救济的途径和期限C.不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D.不适用听证程序作出罚款处罚决定的答案:C解析: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而收缴罚款的
5、,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申请人是法人的,需提交单位法人证明,但()不需提交其证明。A.法人代表B.机关法人C.自然人D.委托代理人答案:B解析:申请人身份证明一项因申请人类型的不同而不同,申请人是法人的,提交单位法人证明,但有的法人如机关法人不需提交,此外还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个人身份证或户籍簿;申请人是自然人的,提交个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个体工商户也视为自然人对待;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其他组织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参照法人。土地不仅具有自然特性,还具有()经济特性。A.社会B.市场C.生态D.计划答案:A解析:土地不仅具有自然特性,还具有社会经济特性。根据土地的特性
6、及人们对土地利用的目的和要求不同,形成了不同的土地分类系统。()原则是价值规律在民法上的集中体现。A.公序良俗B.等价有偿C.公平D.平等答案:B解析:等价有偿原则是平等原则在经济利益上的反映,是价值规律在民法上的集中体现,主要适用于财产关系。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精选及答案6辑 第2辑我国土地所有权相对于一般财产权,具有()特征。A.主体特定性B.交易禁止性C.权属稳定性D.权能分离性E.不可变更性答案:A,B,C,D解析:我国土地所有权相对于一般财产权,具有主体特定性、交易禁止性、权属稳定性、权能分离性的特征。但是并非具有绝对的不可变更性,例如由于征收等原因,集体土地所有权可以转变为
7、国家所有。关于他项权利,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他项权利可以由利害关系人约定设立B.他项权利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设立C.他项权利可以与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同时确定D.他项权利可以在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确定之后增设E.他项权利必须与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同时确定答案:A,B,C,D解析: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他项权利依照法律或当事人约定设定。他项权利可以与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同时确定,也可以在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确定之后增设。下列各项中,属于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的有()A.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B.双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有先后次序C.后履行方已经丧失或有可能丧失履行能力
8、D.后履行方未为对待给付也未提供适当的担保E.有可疑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具有不能进行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答案:A,B,C,D解析: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八条和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前四项均属于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是有限制的,只有在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具有不能进行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危及后给付义务人的债权实现时,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关于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说法正确的有()。A.用益物权多为独立性的主权利;担保物权则是从权利B.用益物权的主要标的物为不动产;担保物权则不限于此C.用益物权的标的价值形态如发生变化,会对权利人的使用收益权产生影响,甚至导致权利消灭;而担保物权具有物
9、上代位性,当担保物权的标的物转化为价值形态时,担保物权就以变形物为客体。D.用益物权属于自物权;担保物权属于他物权E.担保物权以追求物的实际使用为内容;而用益物权以标的物的价值和优先受偿为内容答案:A,B,C解析: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都是在他人所有的标的物上享有的物权,属于他物权。用益物权以追求物的实际使用为内容,标的物必须具有特定的使用功能;而担保物权以标的物的价值和优先受偿为内容,故标的物只要具有交换价值即可,无须具备特定的使用功能。朱某和何某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屋用于“炒房”,二人约定各自对该房屋享有一半的份额。后何某不幸遭遇车祸身亡,则关于其份额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朱某可
10、以其与何某具有共有关系为由,主张对何某遗留下来的份额行使优先购买权B.何某遗留下来的份额属于其遗产,在何某与朱某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先按继承法处理C.因何某死亡,其份额自动归其继承人继承D.因何某死亡,其份额自动消灭,朱某取得对该房屋的完整的所有权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共有人死亡后共有份额的处分。根据物权法解释(一)第9条的规定,共有份额的权利主体因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变化时,其他按份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不予支持,但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当何某死亡时,其享有的房屋份额应当自动归属于其财产。在其生前与朱某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该份额应当排除朱某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故本题的正确答
11、案是B。下列关于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的程序,说法不正确的是()。A.解除程序分为一般程序与特殊程序两种情形B.对于特殊程序,可以对于法律关于一般程序的要求进行某些突破C.在一般程序中,“通知对方”是作为解除权人的义务进行规定的D.解除权人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行使解除权,超过该期限不得再行使答案:B解析:对于特殊程序,除了按照一般程序的要求之外,还要符合法律法规的特别规定。下列关于不可抗力的表述正确的有()。A.不可抗力仅指客观情况B.不可抗力具有不可预见性C.不可抗力具有不可避免和不可克服性D.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免除违约方责任E.双方当事人可以排除不可抗力作为免责事由的适用答案:A,B
12、,C解析:并不是所有不可抗力的发生都能构成违约的免责事由,只有不可抗力影响到合同的履行时才可以免责不可抗力可能对合同的履行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如果不可抗力影响到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可以免除当事人全部不履行的责任;如果不可抗力只是影响合同的部分不能履行的,则部分免除当事人的不履行责任。不可抗力属于法定的免责事由,双方当事人不得通过约定排除其效力。土地使用权的申报以()为单位组织进行。A.市、县B.辖区C.街坊D.宗地答案:A解析: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申报工作的若干规定中指出土地使用权的申报以市、县为单位组织进行。申报范围是全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建成区,独立工矿及企事业单位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
13、申报者是申报范围内一切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21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精选及答案6辑 第3辑违约缺席者对权属调查结果如有异议,须在收到调查结果之日起,()日内重新提出划界申请,并负责重新划界的全部费用。A.10B.15C.20D.30答案:B解析:权属调查时,对指界人缺席或不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字的,可按下面规定处理:如一方缺席,其宗地界线以另一方所指界线确定;如双方缺席,其宗地界线由调查人员根据现状及地方习惯确定;将现场调查结果及违约缺席指界通知书送达违约缺席者。违约缺席者对调查结果如有异议,须在收到调查结果之日起,15日内重新提出划界申请,并负责重新划界的全部费用。逾期不申请者,则、两条
14、确定的界线自动生效。下列各项属于土地抵押权终止的情形有()。A.土地使用权所担保的债务因清偿而消灭的B.抵押权人免除土地使用权所担保的债务的C.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以替代担保取代该土地使用权抵押的D.抵押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因国家收回、期限届满或者土地灭失而终止的E.抵押人死亡的答案:A,B,C,D解析:只要抵押的客体存在,抵押权就仍然存在,不因抵押人的死亡而消灭。并不能导致土地抵押权的终止。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在下列情形下,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下列有关我国物权法的理解,错误的是:(
15、)A.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可以成为物权的客体B.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一概不发生效力C.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物权的证明,其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以不动产权属证书为准D.占有权是我国物权法确定的物权种类之一答案:B,C,D解析:本题涉及物权的类型问题、物权的变动问题。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可以成为质权的客体,选项A正确。物权法第9条规定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并且规定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选项B错误。根据物权法第17条的规定,权属证书与不动产登记簿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选项C错误。虽然我国物权法中包含占
16、有篇,但通说认为占有仅是一种事实而非权利,选项D错误。因此,本题的答案为BCD。甲与乙签订买卖淫秽书籍的合同并已履行,下列处理方法正确的是()。A.合同无效,将双方已经取得的财产进行销毁或收归国家所有B.确认合同无效,双方互相返还从对方取得的财产C.合同可由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D.将书籍上缴国库或销毁,货币返回给支付方答案:A解析:淫秽书籍系禁止流通物,以其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因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而无效,淫秽书籍应予销毁,双方所取得的收益应收归国家所有。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规定,在编制和修订城市总体规划时,居住用地占建设用地的比例应为()。A.10%15%B.15%30%C.25
17、%40%D.40%55%答案:C解析: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22),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工业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和绿地五大类主要用地规划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宜符合规定:居住用地25.040.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8.0;工业用地15.030.0;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0.030.0;绿地与广场用地10.015.0。关于对受委托组织的委托的基本规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行政机关只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委托B.行政机关只能委托给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C.受委托组织不得转委托D.行政机关可以将所有的行政管理权委托给事业组织
18、答案:D解析:行政机关不能把所有的行政管理职权委托给事业组织行使,而只能将特定的行政管理权委托给事业组织行使。王某将自己的一辆汽车以15万元卖给李某。双方约定汽车交付后第90日付款,付清全款之前汽车的所有权归王某所有。王某将交付给李某后一个月,张某得知王某在卖车向王某提出愿意以18万元购买,王某当即答应并与张某办理了过户手续。就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张某提出购买前王某享有汽车的所有权B.张某提出购买前李某享有汽车的所有权C.该汽车现归属李某D.该汽车现归属张某答案:A,D解析:本题涉及物权的变动问题。王某和李某之间存在所有权保留的约定,即在李某付清全款之前汽车所有权归王某所有,现在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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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土地 登记 代理人 考试 精选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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