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年司法考试经典例题7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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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年司法考试经典例题7篇22年司法考试经典例题7篇 第1篇 中国人王约翰在加拿大驾车时不慎撞伤了另一中国人罗杰克,两人未就损害赔偿额达成协议。回国之后,罗杰克在王约翰的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后者赔偿100万元。对此该中国法院可以适用的法律是?( )A加拿大法律B中国法律C重叠适用中国法律和加拿大法律D不予受理正确答案:AB我国民法通则第146条规定: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根据该规定可以选择适用加拿大法律和中国法律。 关于行政赔偿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
2、政赔偿请求,法院应分别立案B除特殊情形外,法院单独受理的一审行政赔偿案件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C如复议决定加重损害,赔偿请求人只对复议机关提出行政赔偿诉讼的,复议机关为被告D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可以在提起诉讼后至法院一审判决前提出正确答案:ABC 下列关于民国时期的宪法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规定实行总统制B“天坛宪草”,是北洋政府时期的第一部宪法,采用资产阶级三权分立的原则,确认民主共和制度C贿选宪法,是中国近代史上首部正式颁行的宪法,对“国权”和“地方制度”作了专门规定,以平衡各派大小军阀的关系,巩固中央政权
3、D中华民国宪法(1947)的基本精神与训政时期约法和“天坛宪草”一脉相承,其规定的政权体制不伦不类,实际上是用不完全责任内阁制与实质的总统制的矛盾条文,掩盖蒋介石的个人专制统治的本质正确答案:C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实行责任内阁制;“天坛宪草”是北洋政府时期的第一部宪法草案;中华民国宪法(1947)的基本精神与训政时期约法和“五五宪草”一脉相承。 202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解释:刑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是指非法批准征用、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以及其他土地。对该法律解释,下列哪一种理解是错误的?A.该解释属于立法解释B.该解释的效力与所解释的刑法条文的效力相同C.该解释
4、与司法解释的效力相同D.该解释的效力具有普遍性C,司法解释效力低于法律. 某镇8月10号进行人大代表的选举,龚某的哥哥认为曾被判有期徒刑的龚某应当由选民资格,而公布的选民名单上没有龚某,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B龚某的哥哥不能起诉C人民法院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D应当在选举日的5日之前起诉正确答案:B民事诉讼法第165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故C正确,不选。民事诉讼法第164条规定:“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故
5、B不正确,应选,而AD正确,不选。本题答案为B。 某挪用公款案,侦查部门锁定苏某和郝某为犯罪嫌疑人。苏某闻得风声立即逃往外地。郝某被捕后称责任全在苏某。根据现有的证据侦查部门也很难查清案件的事实。那么侦查部门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有:( )。A报请解除强制措施B报请变更强制措施C报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D提出撤销案件的建议正确答案:ABC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40条第2款规定:“由于同案犯罪嫌疑人在逃,在案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无法查情的,对在案犯罪嫌疑人应当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报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强制措施。”故A、B、C正确,D错误。22年司法考试经典例题7篇 第2篇 肖
6、某是一所中学教师,他经常利用为学生补课等机会接近女学生,引诱多名女学生与之发生性关系,这些女学生年龄都在13岁至15岁之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肖某构成强奸罪,应当从重处罚B肖某构成奸淫幼女罪,并应当从重处罚C肖某不可能被判处死刑D肖某构成猥亵儿童罪,依照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法定刑从重处罚正确答案:A本题考查强奸罪(强奸幼女)的认定与处罚。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已经取消奸淫幼女罪罪名,统一为强奸罪罪名。本题肖某身为教师,明知学生为幼女,而与之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无疑。关于量刑,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都是法定从重情节,应当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
7、者死刑。所以选项C错误。 下列哪些民事诉讼,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A某甲诉某乙继承纠纷案件,判决生效3年后,遗产已经毁坏,但某甲提出证据证明人民法院审理本案时,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并且适用法律有错误B某乙诉某丁离婚案件,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半年后,某丁提出证据证明某乙伪造证据C某甲与某乙的合同纠纷案件,经人民法院调解后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半年后,某甲反悔D某甲诉某乙解除收养关系的案件,解除收养关系的判决生效一年后,某甲提出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正确答案:D民事诉讼法第l84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效力后两年内提出。第183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
8、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另据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1款第(一)项规定。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故本题答案应为D。注意: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情形是司法考试中极为重要的知识点,请考生务必熟练掌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在二审程序中,对当事人依法提供的新证据,法庭应当进行质证。这里新证据是指:A在一审程序中应当准予延期提供而未获准许的证据B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依法申请调取而未获准许,人民法院在二审程序中调取的证据C原告或者第三人提供的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发现的证据D原告或第三人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的其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所没有反驳的证
9、据正确答案:ABC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在下述哪些情况下,生产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 A产品的修理者对其进行改装前没有缺陷的 B事故是由于外购件存在缺陷引起的 C产品是按国家标准组织生产并达到标准要求的 D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技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的正确答案:AD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1条规定,答案中A指明产品本身没有缺陷,由于改装人的原因才导致的缺陷,当然生产者不能承担责任,BC很显然不属于上列的三项免责事由。D符合法条中的第(三)项的规定。因此本题应当选AD项。 个体运输户江某从钱某处购买木船一条,并配船桨一副,交付后江某发现船桨多处损坏,已无法再使用,则江
10、某采取的下列措施,法院不予支持的是:( )A解除木船合同和船桨合同B解除船桨合同C要求钱某承担违约责任D要求钱某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正确答案:AD本题涉及主从物合同与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问题。依民法原理,木船与配套使用的船桨是主从物关系。依合同法第164、107条的规定,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因标的物的从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D。 毒贩甲得知公安机关
11、近来要开展严打斗争,遂将尚未卖掉的50多克海洛因和贩毒所得赃款8万多元拿到家住偏远农村的亲戚乙处隐藏。公安机关得到消息后找乙调查此事,乙矢口否认。乙当晚将上述毒品、赃款带到后山山洞隐藏时被跟踪而至的公安人员当场抓获。乙的上述行为应当以何罪论处?A非法持有毒品罪B窝藏、转移赃物罪C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D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正确答案:C22年司法考试经典例题7篇 第3篇 某甲下落不明多年,某甲所在单位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某甲死亡,但某甲的父母和配偶均不同意提出该申请,法院应如何处理?( )A如果某甲的配偶事后表示同意某甲单位申请宣告某甲死亡,法院就可以受理该申请B可以受理某甲原所在单位提出的申
12、请C应当受理某甲原所在单位提出的申请D不应受理某甲原所在单位提出的申请正确答案:DD。在本案中,根据民通意见第25条的规定可知,甲所在单位是第四顺序人,配偶是第一顺序人,她不同意则法院不应受理某甲所在单位提出的申请。即便同意,父母位于第二顺序人,也可以否决甲所在单位提出的死亡宣告申请。 甲国与中国均为1965年在海牙签订的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的缔约国。现甲国法院依该公约向总部设在南京的东陵公司送达若干司法文件。根据该公约及我国的相关规定,下列判断何者为错误?A这些司法文书应由甲国驻华使、领馆直接送交我国司法部B收到司法部转递的司法文书后,执行送达的人民法院如发现该司
13、法文书所涉及的诉讼标的属于我国法院专属管辖,则应拒绝执行甲国的送达请求C执行送达的人民法院如果发现其中确定的出庭日期已过,则应直接将该等司法文书退回,不再向东陵公司送达D东陵公司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该等司法文书后,发现其只有英文文本的,可以拒收正确答案:BC 关于扣缴义务人,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是依法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B应当按时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其他有关资料C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其他有关资料D应当直接到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其他有关资料D扣缴义务人选项A说法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第二
14、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选项B说法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选项C说法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选项D说法错误。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
15、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甲国、乙国和丙国都是1963年在航空器上犯罪和其他某些行为的公约(以下简称东京公约)的缔约国,甲国公民将在甲国登记的航空器劫持到乙国,致使飞机上的丙国公民受伤,依据东京公约,下列哪些国家对此事有管辖权?( )A甲国有管辖权,因为甲国是航空器的登记国,而且犯罪人是甲国公民B乙国有管辖权,因为飞机降落地为乙国,该劫持飞机的罪行在乙国领土上具有后果C丙国无管辖权,因为丙国既不是航空器的登记国,也不是行为地国D以上三国都有管辖权正确答案:ABD国际民航安全制度的管辖权l963年东京公约规定航空器的登记国有管辖权。但不
16、排除在其他场合非登记国也有管辖权:罪行的后果涉及该国领土;罪行涉及该国安全;行为者及受害者为该国国民或在该国有永久住所;罪行违反该国有关航空器飞行或操作的规定或条例;根据国际协定有义务行使管辖权。甲国是飞机登记国、行为者的国籍国,罪行涉及乙国领土和安全,丙国为受害者国籍国。因此甲、乙、丙三国都有管辖权。因此答案是ABD。C项不正确,尽管丙国既不是航空器的登记国也不是行为地国,但受害人为丙国国民,因此,丙国也有管辖权。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对于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可以适用于证人B可以适用于自诉人C可以适用于自诉案件的被告人D只能适用于公诉案
17、件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正确答案:C刑事诉讼法第50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可见,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只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不能对自诉人和证人适用,故本题A、B项不正确。该条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限于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故本题D项不正确,C项正确。 小耿结婚,其父耿某赠与其房屋一套,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2022年2月3日,耿某不幸摔断左臂,生活不能自理耿某遂要求小耿护理自己或者雇人护理,小耿拒绝经查,小耿收入颇丰耿某的亲戚、朋友纷纷劝告耿某撤销对小耿的房屋赠与,但耿某念父子情谊,一直犹豫不决至2
18、022年5月3日,耿某终于痛下决心决定撤销对小耿豹房屋赠与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耿某可以撤销赠与,因为小耿不履行其应尽的扶养义务B耿某可以撤销赠与,因为耿某生活困难,而小耿收入丰厚C耿某不能撤销赠与,因为已经超过行使撤销权的除斥期间D耿某不能撤销赠与,因为房屋已实际交付,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正确答案:C11C 赠与人的撤销权 合同法第192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入可以撤销赠与:(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据此,C正确,A、B、D错误22年司法考试经典例题7篇 第4篇 甲某是商人,趁从澳门进货的机会,夹带600张淫秽光盘
19、入境销售,获利2万余元。张的行为如何认定?( )A不构成犯罪B走私淫秽物品罪C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D走私淫秽物品罪和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正确答案:B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被认为是走私犯罪的兜底条款,是走私武器弹药罪、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废物罪以及走私毒品罪以外的走私行为。题目中由于行为人走私的淫秽光盘,故选B。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的成立要求不带有走私性质。 从1999年11月1日起,对个人在中国境内储蓄机构取得的人民币、外币储蓄存款利息,按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某居民2022年
20、4月1日在我国境内某储蓄机构取得1998年4月1日存入的5年期储蓄存款利息5000元,若该居民被征收了1000元的个人所得税,则这种处理违背了下列哪一项法的效力原则?A法律优位原则B新法优于旧法原则C法不溯及既往原则D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正确答案:C 甲在外包养二奶,其妻乙为此与之吵架,在家里欲自焚。邻居丙听到被关在门外的乙喊叫,遂破门而入,试图救出乙。由于火势凶猛,丙在抢救乙的过程中,上衣被烧坏。并且在施救的过程中划伤乙的手。后为损害赔偿的承担问题,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丙对乙家门的损害承担损害赔偿责任B由于丙的施救行为与乙的意思正相反,故不构成无因管理C丙有权要求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1、D丙应当对划伤乙的手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正确答案:C14C 无因管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被管理人的义务之一为赔偿管理人为管理事务而遭受的损失,丙在在抢救乙的过程中,上衣被烧坏,乙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C项正确。构成无因管理须管理有利于本人并不得违反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如果管理人违反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进行管理的,构成侵权行为。但是,当本人对于自己的事务所表示的意思与其真正的利益相冲突时,亦可成立无因管理。乙的意思虽然一心求死,但是此意思与其真正的利益相冲突,丙对其进行施救构成无因管理,B项错误。无因管理开始后,管理入就负有一定的义务,如适当管理、及时通知本人等。如果管理人未尽到这些法定义务,就属
22、于债的不履行,应承担不履行债的法律后果。管理人未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的责任。对本人造成损害的,应向本人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该责任以管理人主观上有过错为要件,但为免除本人生命、身体或财产上的急迫危险时,对本人造成的损害,管理人仅于具有恶意或重大过失时,始负赔偿责任。此为管理人赔偿责任的减轻,因为管理入在危急场合往往来不及审慎判断,不能苛求管理人周全管理,因而应降低对管理人注意程度的要求,据此A项和D项错误。 位于A区的天龙公司与位于B区的地虎公司签订了一份化工原料购买合同。合同约定:天龙公司向地虎公司提供35吨位化工原料,交货地点为C区。另外还约定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一切争议应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23、管辖。合同签订后天龙公司未向地虎公司履行义务,地虎公司准备起诉下列关于本案管辖的表述正确的是哪项?( ) A本案中的协议管辖约定不明确,如达不成补充协议,应由A区或C区法院管辖 B本案中的协议管辖约定不明,如达不成补充协议,应由A区法院管辖 C本案应由C区法院管辖,因为C区为合同履行地 D本案应由C区法院管辖,因为协议管辖的约定有效正确答案:D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的确定步骤:优先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5条;其次适用民事诉讼 法第26、28条;最后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4条。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管辖协议有效需符合以下条件:(1)协议管辖只适用于 合同纠纷案件;(2)只适用于一审的地域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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