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及答案5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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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及答案5节2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及答案5节 第1节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与行政复议法的受案范围相比,()。A.前者要广泛些B.后者要广泛些C.二者相同D.二者无共同之处答案:B解析:行政复议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可提出复议的情形,仅限于行政处分和行政调解行为;同时,行政诉讼仅仅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行政复议不仅仅审查其合法性,还审查合理性。因此,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比行政诉讼更广。我国土地登记制度的特点不包括()。A.采用意思主义立法B.采用实质审查主义C.登记有公信力D.登记簿的编成采取人的编成主义E.颁发权利凭证答案:A,D解析:我国的土地登记制度兼具权利登记
2、制度和托伦斯登记制度的特点,偏重于权利登记制度。其主要特点为:土地物权变动原则上采取登记生效主义,在特定情况下也采取登记对抗主义;实践中一般采取以实质审查为主、形式审查为辅的模式;登记有公信力;土地登记实行依申请登记原则;登记簿的编成采取物的编成主义;颁发权利凭证;土地登记不仅登记静态的土地权利,而且登记动态的土地权利;土地登记不涉及地上的建筑物和附着物;土地登记机构一般设在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AD两项属于由法国首创的契约登记制度的特点。王某从垃圾场拣回一捆别人丢弃的废弃钢材,公安机关却以为王某偷窃公共财物,对其处以15日行政拘留。这一情形属于()。A.事实依据错误B.事实误会C.证据不足D
3、.证据不确凿E.无中生有答案:A,B解析:事实依据错误的主要表现有:无中生有、事实误会、证据不确凿、证据不足。事实误会,是指行政主体错误地认定甲事实为乙事实,从而根据乙事实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证据不确凿指行政主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不确凿、不可靠。证据不足,是指行政主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确凿但不全面、不充分。土地利用潜力按土地利用程度和挖潜改造方向,可将城市土地分为()。A.高效利用土地B.无容量土地C.容量完全损失土地D.未利用的土地和低度利用的土地E.合理利用的土地和过度利用的土地答案:B,C,D,E解析:土地利用潜力按土地利用程度和挖潜改造方向,可将城市土地分为:无容量土地(
4、主要包括水面、绿化、道路广场)、容量完全损失土地(现状为建设用地,规划为水面、绿化、道路广场)、未利用的土地(未建设用地,包括耕地、闲置地等空地,规划为建设用地,是横向挖潜改造的重点)、低度利用的土地(利用不充分的土地,用地性质不符合规划要求,现状容积率低于经济容积率,是纵向挖潜改造的主要对象)、合理利用的土地(符合规划要求,土地利用率高,已充分发挥用地潜力,是城市土地利用的方向,不属于挖潜改造的主要对象)、过度利用的土地(土地现状容积率远高于经济容积率和环境容量指标,规划需要调整改造)等。关于受委托组织的表述,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有()。A.受委托组织不是国家机关B.受委托组织仅能根据委托行使一
5、定的行政职权,而不能行使一般的行政职权C.受委托组织行使一定的行政职权是基于行政机关的委托,而非基于法律、法规的授权D.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受委托组织必须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E.其权力来自于法律、法规的授权答案:A,B,C,D解析: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可知,受委托组织的权力来自于行政机关的委托,而不是法律、法规的授权。下列社会关系属于我国民法调整的人格关系的是()。A.名誉权B.肖像权C.生命权D.监护权E.所有权答案:A,B,C解析:平等主体的人身关系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两部分。监护权属于身份关系的重要类型,但是不能归于人格关系中。所有权属于财产关系的类型。南方
6、公司委托夏律师向北方公司索债。代理合同约定,应收本金为8万元,利息为2万元,代理人可酌情免除部分利息,本金必须收回。并出具了全权委托夏律师处理与北方公司的债权债务纠纷的授权委托书。在与北方公司谈判的过程中,夏律师为求尽快解决问题,决定同意北方公司还款7万元,免除其余债务,并在还款协议上签字。关于此事的法律分析,正确的有()。A.还款协议有效B.还款协议无效C.南方公司可以向夏律师索赔D.南方公司不能向夏律师索赔E.夏律师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答案:A,C解析:由于有全权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夏律师的行为实际上属于有权代理,并非无权代理,只是夏律师的行为违反了委托合同的规定。该题对外应当由南方公司承受该
7、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但内部则由南方公司追究夏律师的民事责任。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包括()A.女方怀孕期间B.女方分娩后一年内C.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D.女方中止妊娠后一年内E.女方重病期间答案:A,B,C解析: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2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及答案5节 第2节()在必要时,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A.党中央B.国务院C.全国人大常委会D.国家主席答案:B解析: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国务院在
8、必要时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下列各项中,属于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提交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的是()。 A.历史原因无法提交权属证明材料的单位,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开具证明B.各时期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拨用的土地批准文件C.历史原因无法提交权属证明材料的个人,只需居民委员会开具的证明D.因买卖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证明和土地使用权的原始取得证明E.擅自占用土地的,提交按有关规定处理后的证明文件答案:A,B,D,E解析:在土地总登记中,申请人提交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一般有:各个时期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征用、拨用和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因买卖、交换、赠与、继承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的,除提交买卖
9、、交换、赠与、继承协议书或证明外,还应提交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原始取得证明;无任何手续,擅自占用土地的,应提交按有关规定处理的证明文件;因历史等原因无法提交权属证明材料的处理方法:个人使用土地的,由四邻认可,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开具证明;单位使用土地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开具证明。下列各项属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一级地类的有()。A.耕地B.农用地C.商服用地D.其他土地E.工矿仓储用地答案:A,C,D,E解析: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采用二级分类体系。一级类12个,二级类57个。其中一级地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
10、务用地、特殊用地和其他土地。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A.国家机关用地B.小区居民楼建设用地C.军事用地D.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E.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用地答案:A,C,D,E解析: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规定,下列建设用地使用权,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用地。()调查是权属调查的核心。A.街道B.界点C.街坊D.界址答案:D解析:界址调查是权属调查的核心,也是地籍调查的核心工作。乡(镇)
11、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上抵押权实现拍卖或变卖抵押物时,抵押权人若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投资设立的企业的,须办理()等手续。 A.从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中先扣除征地补偿安置费,给付集体土地所有权人B.从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中扣除出让金上缴国家C.将该企业变为集体经济组织D.成为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E.集体土地征收和国有土地出让手续答案:A,B,E解析:抵押权实现时,被抵押的土地必须通过土地征收程序转变为国有土地,然后按抵押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办法,或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由受让人在缴纳出让金的基础上取得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作为划拨土地以转给受让人,国家收取土地收益。这些实际上针对的是土地使用权由集
12、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受让的情形。如果抵押权实现,该乡镇企业用地使用权是由本集体内部的企业或个人受让取得,则没有必要适用这种程序。老刘欠老王1000元钱,老王意外身故,但老刘一直找不到老王唯一的继承人小王,便提存了1000元钱。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A.提存费用应当由小王负担B.提存机关将1000元钱存到银行,由此取得的利益归小王C.只有找到小王,小王到提存机关领取1000元钱,老刘的债务才消灭D.从提存之日起5年内仍然没有找到小王的,在扣除提存费用后,1000元钱归国家所有答案:C解析:因不可归责于老刘的原因致使老刘无法履行债务,老刘可以提存1000元钱。提存之日,老刘的债务消灭,提存
13、费用由债权人的继承人小王负担。提存期间,提存标的物产生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因供役地权利人依法解除地役权合同导致地役权消灭的,注销登记申请人为()。 A.地役权人B.供役地权利人C.土地使用权人D.地役权人和供役地权利人答案:B解析:已经登记的地役权终止的,注销登记申请人为地役权人和供役地权利人;因供役地权利人依法解除地役权合同导致地役权消灭的,注销登记申请人为供役地权利人。2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及答案5节 第3节甲单位有临街二层楼房一幢,办理了土地出让手续,持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2022
14、年将一层出租给乙,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10年。2022年将该宗土地和房产抵押给银行,办理了土地抵押登记。2022年将二层出租给丙,办理了租赁登记,租期10年。2022年甲无力偿还银行贷款,该宗房地产依法拍卖给丁。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土地使用权归丁,乙土地租赁权终止,丙土地租赁权存续B.土地使用权归丁,乙丙土地租赁都终止C.如果乙支付拍卖价款,土地使用权归乙D.如果丙支付拍卖价款,土地使用权归丙答案:C解析: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于银行和甲单位之间的抵押合同之前,甲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于抵押合同之后,并且三者都办理了抵押登记,那么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效力优先于抵押合同效力,甲丙之间
15、的租赁合同效力在抵押合同效力之后,该房地产的拍卖不会影响到甲乙之间租赁合同的效力,但是甲丙之间的租赁合同终止。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乙作为租赁人,有权优先获得土地使用权。甲将自己的一套住宅出售予乙,并约定乙先支付房款的30,一个月内付清剩余房款,待乙付清房款届时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同时为保障乙的利益,双方在3月10日办理了预告登记。同年4月10日,甲又自行将该套房屋出卖给丙,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丙交付了全部房款,房屋已经移转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同年7月10日甲再次自行将该套房屋出卖给丁
16、。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丙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属于无权占有B.因房屋已经办理了预告登记,丁无法办理过户C.甲与丁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D.假设乙取得房屋所有权,丙有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答案:C,D解析:本题涉及预告登记、多重买卖、返还原物请求权等问题。选项A,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据此,虽然丙未取得房屋所有权,但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丙基于买卖合同占有房屋,属于有权占有,故A选项错误。选项B,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协议虽然办理了预告登记,但物权法
17、第20条规定了预告登记失效的情形,其中包括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本题中预告登记已经超过3个月,故预告登记失效,B选项错误。选项C,同样根据物权法第15条的规定,据此,选项C正确。选项D,虽然甲将房屋出卖给丙的行为不发生物权效力,但甲与丙之间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在乙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后,甲对丙已经构成了根本违约,根据合同法第94条之规定,丙有权主张解除合同,并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D选项正确。本题正确选项为CD。下列不属于先履行抗辩权成立条件的是()。A.当事人双方因同一双务合同互相负有对价关系的债务B.当事人双方互相负有债务且有先后履行顺序C.先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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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土地 登记 代理人 考试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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