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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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惠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 年版)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二一七年一月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1 页,共 45 页 - - - - - - - - - 惠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城乡用地与公共设施. 2第一节城乡用地 . 2第二节公共设施的分类分级标准. 4第三节城市绿地 . 13第三章建筑控制 . 14第一节建筑控制一般规定. 14第二节居住建筑间距控制. 16第三节非居住建筑间距控制. 17第四节地下空间利用. 17第
2、五节奖励与补偿 . 18第四章城市特色保护 . 20第一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20第二节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 21第三节山水城市特色保护. 22第五章道路交通与市政公用设施. 26第一节城市道路交通. 26第二节城市供水工程. 30第三节城市排水工程. 30第四节城市供电工程. 31第五节城市通信工程. 32第六节城市燃气工程. 32第七节城市环境卫生. 32第八节城市管线综合. 33第六章城市防灾 . 34第一节应急避护场所规划. 34第二节城市消防规划. 35第三节人民防空规划. 36第四节防洪排涝规划. 37第五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38第七章附则 . 38附录 A:用词说明 . 39附
3、录 B:名词术语解释. 40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2 页,共 45 页 - - - - - - - - - 惠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惠州市城乡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惠州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惠城、惠阳、大亚湾、仲恺辖区内的各项建设工程及与城乡规划有关的活动须按本规定执行。博罗县、惠东县、龙门县可参照本规定执行,如遇产业有特殊要求的,可按相
4、应规范执行。本规定未明确的条款,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执行。第三条本技术规定实行动态修订,以保障其适用性和适度超前性。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度可对局部章节、条款进行修订,上报惠州市人民政府备案后施行。在下列情形下,由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整体修订,上报惠州市人民政府审批后施行:(1)国家、省和市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订;(2)国家和省的相关强制性规范进行修订;(3)惠州城市发展的形势和目标发生重大变化。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3 页,共 45
5、 页 - - - - - - - - - 惠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 第二章城乡用地与公共设施第一节城乡用地依据国家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用地分类包括城乡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两部分,应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第四条土地使用兼容性原则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按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尚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区的土地使用兼容性,由城乡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土地使用兼容的规定,结合对周边用地影响评价的基础上综合确定。第五条计算指标用地面积计算用地临城市道路一侧的计算至道路红线,其他按用地划分界线计算。第六条开发强度控制各类建设用地的开发强度应按已批准的控制性
6、详细规划执行, 编制单独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按照以下条款执行。(一)居住用地(1)规模不小于居住组团的住宅用地的开发强度应符合表2.1 的规定。表 2.1 住宅用地开发强度控制项目住宅层数旧城改造区新建区容积率1.0 建筑密度(% )低层43 40 多层38 35 中高层35 32 高层33 30 绿地率( % )25 30 注: 混合层取两者的指标值作为控制指标的上、下限值;本表不计入地下层面积。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4 页,共 45 页 - - -
7、- - - - - - 惠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3 (2)零散用地开发强度零散用地是指计算指标用地面积小于10000平方米,或用于住宅开发时难以达到组团规模并独立进行设施配套的城市用地。计算指标用地面积小于3000平方米的零散用地不宜单独用于居住用地开发。零散居住用地应合理确定其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在满足停车位配建指标的前提下,绿地率不宜小于25% ,对涉及规划修改的须按程序进行调整。(二)工业用地(1)逐步实现城市重要地区的独立工业入园,工业园区用地规模不宜小于30 公顷。工业用地开发强度宜符合表2.2 的规定。表 2.2 工业用地开发强度控制项目开发强度建筑系数( % )30 容积率1.2
8、 3.5 绿地率( % )1520备注:有特殊生产工艺流程要求或经环保部门鉴定属于有毒有害的重污染单位和危险品仓库,应参照相关行业规范在规划编制时进行控制,已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区应按程序进行调整。(2)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建筑面积不得超过项目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的20% 。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三)物流仓储用地(1)物流仓储用地的开发强度表 2.3 开发强度控制项目开发强度建筑系数( % )30 容积率1.2 绿地率( % )20 备注:堆场用地(集装箱堆场及露天堆
9、放货物的仓储用地)应参照相关行业规范。(2)物流仓储用地的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规模参照工业用地标准执行。(3)三类物流仓储用地的选址应满足其对交通、用地和设施的特殊需求,避免对其它用地产生干扰,同时必须符合相关规范及消防规定。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5 页,共 45 页 - - - - - - - - - 惠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4 (四)旧城改造用地(1)旧城改造用地规模不宜小于10000平方米,城市重要景观地段可不受此规模限制。(2)旧城改造的用地开发强度
10、应通过旧城改造专项研究,并按程序上报审批后确定,且改造后居住用地的绿地率不低于25。第二节公共设施的分类分级标准第七条公共设施按照使用功能分为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文化设施、教育设施、体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社会福利设施、商业服务业设施和公用设施等八类。第八条公共设施按市级、区级、居住区、居住小区和居住组团五级配置。居住区、居住小区和居住组团的户数或人口规模应符合表2.4 的规定。表 2.4 居住区分级控制规模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户数(户)1000016000300050003001000人口(人)3000050000100001500010003000第九条公共设施的设置标准详见表2.5
11、 的规定。(1)居住区、居住小区和居住组团级公共设施的设置水平,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适应。(2)规划完善社区商业网点配置,新建居住小区(含达到居住小区规模的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小区、棚户区改造和旧城改造安置住房小区)商业和公共服务设施面积占总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10% 。(3)居住类项目中,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应遵循以下规定:建设项目用地内的配套教育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分期建设的住宅项目,配建教育设施应当在首期安排建设。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居委会的办公室、公共服务站、文体活动中心、家庭服务中心、卫生服务中心(站)、综合信访维稳工作站、老年人活动中心
12、、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警务室、社区工作室、志愿者服务站等社区组织、机构使用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6 页,共 45 页 - - - - - - - - - 惠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5 和管理的室内场所(统称社区用房),以及社区居民使用的室外活动场所(包括小广场、小公园、文体活动场地和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不宜安排在地下层、半地下层或夹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应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分期建设的住宅项目,配建的社区公共服务
13、设施宜纳入首期建设。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应选择在交通便利,面向市政道路,便于开展社区服务和活动的位置。未提及的条款按城市社区服务站建设标准(建标167-2014)和惠州市城乡社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执行。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7 页,共 45 页 - - - - - - - - - 惠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6 表 2.5 公共设施及公用设施配置标准类别序号项目名称一般规模( m 2/ 处)服务规模(万人)配置规定配置级别备注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市级区
14、级居住区居住小区组团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1 社区服务中心15002000 1015 宜设置助残、康复保健、家政服务、计划生育宣传咨询、婚姻中介等社会救助和便民利民服务项目。每个社区设置一处。宜与街道办事处组合设置。2 派出所25005000 20002500 1015 宜结合公安系统内部基层设施建设的有关规划进行选址。3 社区居委会200300 12宜设置社区工作室、志愿者服务站、社区党组织等社区组织。应结合临街建筑物二层以下设置,并预留单独对外出入口。4 社区警务室2050 12 宜与社区居委会及其它非独立占地的社区公共设施组合设置。5 社区服务站300400 12 宜设置社会救助、社区的
15、便民利民服务。宜与社区居委会及其它非独立占地的社区公共设施组合设置,与城市道路有独立出入口。文化设施6 公共图书馆450020000 400017000 - 区级公共图书馆建议每个区不少于一所。7 科技馆1500030000 常设展厅建筑面积不应小3000 ,短期展厅建筑面积不宜小于500 。8 青少年活动中心40008000 2000025000 室外活动场所不小于2000 。9 老年活动中心10004000 20008000 应有独立场地、建筑,并应设置适合老人活动的室外活动设施。10 文化馆800015000 1000015000 1015 宜配置图书阅览、信息资源共享、展览陈列、演艺、
16、培训、老年人和青少年活动等室内活动以及进行室外文化活动的文化广场。若文化活动中心附设影院,宜按照影院指标增加建筑面积。11 文化活动中心40006000 800012000 35 建筑面积0.1m2/ 人宜结合或靠近居住区级中心绿地设置,应设置老年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等项目,宜配置小型图书馆、影视厅、舞厅、游艺厅、球类、棋类活动室,各类艺术训练班等设施;规模较大的工业区内应设一处。12 文化活动站400600 11.5 建筑面积0.15m2/ 人宜结合或靠近居住小区级中心绿地设置,应相对独立,结合临街建筑物两层以下设置,并预留对外出入口。应设置老年活动站、青少年活动站等项目,宜配置书报阅览
17、、书画、文娱、健身、音乐欣赏、茶座等设施。名师资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8 页,共 45 页 - - - - - - - - - 惠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7 类别序号项目名称一般规模( m 2/ 处)服务规模(万人)配置规定配置级别备注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市级区级居住区居住小区组团教育设施13 寄宿制高中36 班3240039600 3960045000 用地面积2225m 2/ 座建筑面积1822m 2/ 座寄宿制高中宜设36 班、 48 班或 60 班,每班 50
18、 座。城市旧区学校应满足最小规模的基础上尽量扩大,城市新区宜按规模上限控制。寄宿制高中应设置400m标准环形跑道(含不小于100m的直跑道),室内体育馆 1 座,另至少应设46 个篮球场、 35 个排球场(兼羽毛球场)、12 个网球场、 1 个游泳池以及300400 m2器械场地。48 班4320052800 5280060000 60 班5400066000 6600075000 14 普通高中18 班1260016200 1620021600 用地面积1824m 2/ 座建筑面积1418m 2/ 座普通高中宜设24 班、30 班或 36 班,每班 50 座。在人口不足3.5 万人的独立地区
19、, 宜考虑设置18 班普通高中。 运动场地应设400 米标准环形跑道(其中含不小于100 米的直跑道) 、 室内体育馆, 至少应设 24 个篮球场、24 个排球场(兼羽毛球场)、1 个游泳池以及150200 m2器械场地。24 班1680021600 2160028800 30 班2100027000 2700036000 36 班2520032400 3240043200 15 初中18 班旧区810013500 910021000 3 用地面积旧区 10.1 23m 2/ 座新区 2328m 2/ 座初中宜设18 班、24 班、 30 班或 36 班,每班 50 座。市区范围内初中的服务半
20、径不宜大于1000m 。在人口不足3 万人的独立地区,宜考虑设置18 班初中。 18 班及以下学校运动场地应设300m环形跑道(环形6 道,包括 60米直跑道),篮球场2 个,排球场1 个以及 100m 2器械体操区;24 班学校运动场地应设300m环形跑道(环形6 道,包括 100 米直跑道),篮球场2个,排球场2 个以及 150m 2器械体操区; 30 班及以上学校运动场地应设300-400m 环形跑道(环形,包括100 米直跑道),篮球场3 个,排球场2个以及 200m 2器械体操区。新区2100025000 24 班旧区1080018000 1250028000 34 新区280003
21、3500 30 班旧区1350022500 1520034500 45 建筑面积915m 2/ 座新区3450042000 36 班旧区1620027000 1820041500 56 新区4150050000 16 九年一贯制学校27 班旧区1000019000 1220025000 1.5 用地面积:旧区 9.7 20m 2/ 座新区 2025.5m2/ 座新建地区在用地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可考虑小学与初中合并,建设九年一贯制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宜设36 班、45 班或 54 班,小学段每班45 座,初中段每班50 座。学校的服务半径宜控制在5001000m范围内。27 班学校运动场地应设3
22、00m环形跑道(环形6 道,包括 100 米直跑道),篮球场 3 个,排球场 2 个以及 300 m 2器械场地和游戏区;36 班及以上学校运动场地应设300-400m环形跑道(环形,包括100 米直跑道),篮球场3个,排球场3 个以及 350m 2器械场地和游戏区。新区2500032000 36 班旧区1350025000 1620033000 1.5 2 新区3330042500 45 班旧区1680031500 2030041500 23 建筑面积815m 2/ 座新区4160053400 54 班旧区2020037800 2440050000 33.5 新区5000064000 名师资
23、料总结 - - -精品资料欢迎下载 - - - - - - - - - - - - - - - - - - 名师精心整理 - - - - - - - 第 9 页,共 45 页 - - - - - - - - - 惠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8 类别序号项目名称一般规模( m 2/ 处)服务规模(万人)配置规定配置级别备注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市级区级居住区居住小区组团17 小学12 班旧区38006500 51009700 1 用地面积旧区9.4 18m 2/ 座新区1824m 2/ 座小学宜设24 班、36 班,每班 45 座。小学应按其服务范围均衡布置,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 。在不足 1 万人
24、的独立地区宜设置12 班小学。 18班及以下学校运动场地应设200m环形跑道(环形 4 道,包括 60 米直跑道),篮球场2 个,排球场1 个以及 200m 2器械场地和游戏区;24 班学校运动场地应设300m环形跑道(环形6 道,包括 100 米直跑道),篮球场2 个,排球场2 个以及 300 m2器械场地和游戏区; 30 班学校运动场地应设300-400m 环形跑道(环形,包括100 米直跑道),篮球场3 个,排球场2 个以及 300m 2器械场地和游戏区。新区970012960 18 班旧区57009700 770014600 1.5 新区1460019400 24 班旧区7600130
25、00 1050019400 1.5 2 新区1950025900 30 班旧区950016200 1300024000 22.5 建筑面积712m 2/ 座新区2430032400 36 班旧区1140019500 1540029000 2.5 3 新区2920039000 18 幼、托儿园6 班16002000 18002400 0.5 用地面积1216m 2/ 座建筑面积911m 2/ 座幼、托儿园应独立占地,办学规模以612 班为宜,一般不少于6 个班,不超过 15 个班。每班2530 座。用地面积采用净用地的计算方式,具体计算方式为临道路一侧算至建筑红线,临用地一侧计算至用地界线。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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