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基础知识要点参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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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根底学问要点参考分数占比:1-5章30% 6章10% 7章20% 8-9章10% 保险法20% 其他法规10%第一章:风险及风险管理1、风险广义:盈利和损失的不确定性; 狭义:仅指损失的不确定性,保险实务为狭义。2、风险的构成要素: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风险因素:使特定风险事故发生或增加其发生可能性或者扩大损失程度的缘由或条件。是风险事故发生的潜在缘由,是造成损失的间接缘由。有形风险因素:也称本质风险因素,保险实务中,大多属保险责任无形风险因素:及人的心理或行为有关道德风险和心理风险,也称人为风险因素,一般不承保。风险事故:造成损失的偶发时间,是损失的媒介物。例如:刹车失灵是风险因素,车
2、祸是风险事故。损失:即经济损失,像精神打击、政治迫害、折旧及馈赠等行为不视为损失。干脆损失:风险事故导致的财产本身损失和人身损害间接损失:干脆损失引起的其他损失、额外费用、收入、责任损失等损失分类:本质损失、额外费用损失、收入损失和责任损失3、风险的种类五种分类:按产生的缘由分:自然、社会、政治、经济、技术社会风险:个人或团体行为。 政治风险国家风险:对外投资和贸易中,因政治等不行限制缘由造成损失。经济风险:生活和销售等经营活动因供求关系、贸易条件、价格等到导致经营失败。技术风险:因科技的开展威逼人的生活:如核辐射、空气污染、噪音等。按风险标的分:财产、人身、责任、信誉责任风险:少数为契约责任
3、,一般为法律责任刑事、民事、行政,但仅限民事损害的经济赔偿责任,如产品的缺陷、合同一方的违约。按风险性质分:纯粹、投机纯粹:只有损失没有获利。 投机:既有损失又有获利按社会环境分:静态、动态静态:社会经济正常,自然力或人们的过失。 动态:社会经济、政治等变动按风险行为分:根本、特定。根本:非个人行为一起。 特定:个人行为引起4、风险的特征五个:不确定性是否发生、时间不确定、产生的结果;客观性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独立于人的意识外客观存在;普遍性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可测定性利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的犯法,例:死亡率的计算;开展性风险因时间空间的变更而变更,例原子能5、风险管理:组织或个人用以降低风险消
4、极结果的决策过程。详细内容:对象风险;主体个人、家庭组织;过程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选择风险管理技术、评估风险管理效果;根本目的:以小换大以最小的本钱获得最大的平安保障损失前、损失后的目的;是独立的管理系统、新兴的学科风险管理的程序: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选择风险管理技术、评估风险管理效果识估评技效风险管理的方法技术:限制型:防止最彻底简洁的方法,但会收到限制;预防如定期体检;抑制损失发生时或发生后承受,如安装自动喷淋设备抑制火灾、汽车的平安带、平安气囊、灭火器等财务型:供应基金的方式,降低损失本钱,分为自留风险和转移风险。转移风险:财务型非保险转移:通过经济合同,如保证互助、
5、基金制度;销售、建筑、运输合同的免责和赔偿。财务型保险转移风险:订立保险合同,是进展风险管理最有效的方法之一。第二章:保险概述1、保险的定义:投保人根据和认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或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担当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到达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担当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从风险管理角度:是一种风险管理的方法,是一种风险转移的机制,起分散风险、补偿损失的作用;从经济角度看: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和供应经济保障的财务支配,人寿保险还具有储蓄和投资作用,有理财的特征。2、保险要素五个方
6、面:可保风险的存在:大量同质风险的集合及分散、保险费率厘定、保险打算金建立、保险合同订立可保风险: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特定风险。条件:1、纯粹风险:只有损失而无获利;2、意外的:不能是成心行为所致和不能预知;3、大量标的均有遭遇损失的可能性,标的的数量的足够程度关系到实际和预期损失的偏离程度影响经营稳定性。4、有导致重大损失的可能:这个损失是被保险人不情愿担当的。5、风险不能使大多数保险标的同时遭遇损失:这一条件要求损失的发生具有风散性再保险的应用;6、风险必需具有现实的可测性:保险人必需制定精确的保险费率,根据是风险发生和标的损失的概率。大量同质风险的集合及分散的条件:风险的大量性风险分散的
7、技术要求、概率论和大数法那么;同质性种类、品质、性能、价值等方面大体相近3、保险费率的厘定:保险在形式上的经济保障活动,本质上是特殊商品交换行为,厘定费率是根本要素。公允性原那么:收取的保险费及担当的保险责任是对等的;另外,投保人交纳的保费及标的的风险状况相适应。合理性原那么:收取的保险费不应在抵补保险赔付或给付以及有关系的营业费用后,获得过高的营业利润。适度性原那么:收取的保险费应能足以抵补一切可能发生的损失以及有关的营业费用。稳定性原那么:保险费率在短期内应当是相当稳定的。弹性原那么:保险费率在短期内应当保持稳定,在长期内应根据实际状况的变动作适当的调整。4、保险责任打算金:未到期打算金:
8、未履行的保险责任提取的打算金,主要是指保险期间在1年及以内的合同项下提取。未决赔款打算金:尚未结案的赔案而提取的打算金,包括已报案未决赔款、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和理赔费用打算金。总打算金自由打算金:用来满意风险损失超过损失期望以上部分的责任打算金,从营业盈余中提取。寿险责任打算金:纯保费和利息收入积累起来,为将来发生的保险给付和退保给付而提取的打算金。5、保险合同的订立:表达保险关系存在的形式,是保险双方当事人履行各自权利及义务的根据。6、保险的特征五点:互助性一人为众,众人为一、法律性合同行为、经济性经济保障活动,保障目的及社会经济开展相关、商品性等价交换的经济关系,也就是商品经济关系。干脆
9、表现为个别保险人及个别投保人的交换关系,间接表现为全部保险人及全部投保人的交换关系、科学性保险是处理风险的科学有效的措施,以概率论、大数法那么等数理理论为根底记忆方法:经商互法科7、保险及社保异同点:共同点:均以风险存在为前提;以社会再消费人的要素为对象;以概率论和大数法那么为根底;建立保险基金;区分:经营主体保险公司及政府;行为根据民事行为及政府行为;方式自愿、强迫;适用原那么个人公允及社会公允;保障功能满意多层次、生存须要;保费负担个人担当及三方担当保险及救济异同点:共同点:借助别人安定自身经济生活的一种方法;区分:供应保障的主体公司、民间或政府;资金来源保险基金、国家财政;保障牢靠性保险
10、及政府牢靠、民间不行靠;供应保障程度充分的保障、标准较低保险及储蓄异同点:共同点:以如今的剩余资金做将来所需的打算区分:消费者不同符合条件、一般没有限制;技术要求保险需分摊计算技术;受益期限合同有效期内、本息返还;行为性质互助行为、他助行为;消费目的应付风险、获得利息8、保险的分类三类:施行方式强迫、自愿 标的财产、人身 承保方式原、再、共同、重复保险财产保险财产损失、责任、信誉;人身保险人寿、安康、意外损害;原保险保险人及投保人;再保险保险人转移给保险人,纵向即第二次风险转嫁;共同保险几个保险人结合承保同一保险标的、风险事故、利益的保险;重复保险投保人就同一保险标的、保险利益、保险事故分别及
11、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且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合同9、保险的功能:保险保障功能:财产补偿、人身给付;资金融通功能:将闲置部分投入社会再消费,因为保费收入及给付存在时间滞差,资金运作成为可能,原那么:合法、流淌、平安、效益。社会管理功能:社会保障管理、社会风险管理、社会关系管理、社会信誉管理10、保险的形成:镖局是我国特有的一种货物运输保险的原始形式。最早为海上保险;1805年英商设立广州保险公司,是中国最早的保险机构;1824年,广州张宝顺行,华人经营保险最早记录;1865年上海华商义和公司保险行是第一家民族保险企业;1875年保险招商局是较大规模民族保险企业诞生;1949.10.20中国人民保险
12、公司开业,标记着中国现代保险事业的创立。1958年停办,1980年复原。我国保险市场现状:保险市场主体不断增加;保险业务持续开展,市场潜力宏大;保险法规体系逐步完善。保险密度:一个国家的全国人口计算的人均保费收入,反映一个国家保险的普及程度和保险业的开展程度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占国内消费总值GDP比例,反映一个国家的保险业在其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的一个重要指标。中国保险业开展的前景:经营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经营方式集约化、政府监视法制化、行业开展国际化第三章:保险合同1、保险合同法律特征六个:有偿合同享受权利必需付出代价;保障合同双务合同保险是附有条件的双务合同;附合合同,也叫格式合同一方当
13、事人事先拟定,另一方选择;射幸合同合同的效果在订约时不能确定;最大诚信合同记忆要点:有双保最幸“附 2、保险合同的种类六类:按性质分补偿性以经济损失为限及给付行按规定金额合同;按价值订立是否确定分定值只适用于农作物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字画古玩等为标的的财产保险合同及不定值合同;按风险责任分单一、综合两种以上风险、一切险合同除不保风险;按保险金额及出险时表弟的实际价值比照分足额、缺乏额按比例赔偿、超额合同超出部分而无效按保险标的分财产及人身;按承保方式分原保险及再保险3、保险合同的主体:当事人保险人及投保人;关系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投保人条件:法人或自然人;具有民事行为实力18岁或16岁以上但能以
14、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具有交费实力;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被保险人条件:人身保险中只有自然人可以成为被保险人;以死亡为条件的合同,无民事行为实力人不能成为被保险人,父母为其子女投保时除外,但有最高金额限定。受益人条件:投保人指定受益人必需经被保险人同意;自然人、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活体胎儿都可以为受益人,人身保险指定受益人,保险金不能视为死者的遗产和清偿债务;财产保险中一般没有受益人。保险合同的客体:客体是保险利益,保险标的是保险利益的载体。4、保险条款的分类:按性质分根本条款根本险和附加条款附加险;按约束程度分法定条款和随意条款留意: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保险单还可以实行无记名式,
15、随保险货物的转移而转移给第三人。保险费率:一般是由纯保费和附加费率组成。纯费率是根本部分,财产保险中根据保险金额损失率来确定,长期寿险中,根据预定死亡率和预定利率等因素确定;附加费率是确定时期内经营费用和预定利润的总数同保险金额的比率。保险金赔偿:是实现保险经济补偿和给付职能的表达,也是保险人的最根本义务。保险合同的订立:是同等自愿根底上达成协议的法律行为。经过要约订约提议及承诺承受提议两部分。5、保险合同形式:保险单是最主要的组成部分,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单不得质押。暂保单临时保单、暂保收据:效力及保险单一样,一般有效期为30天;保险凭证小保单:效力及保险单一样,内容及保单抵触,以凭证为准
16、。货运、团体人寿、第三者运用。其他书面形式:保险协议书、电报、电传投保单要保单:保险合同的重要法律文件之一,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的书面要约,以表格形式。批单背书:保险双方协商修改和变更的单证,法律效力由于原保险单的同类条款。6、保险合同效力:合同成立:投保人及保险人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合同生效: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往往附条件,我国是“零时起保制。合同有效:具有主体资格、主体合意、客体合法、内容合法。合同无效:及合法相反。全部无效:全部权利和义务自始没发生法律效力。部分无效:某些内容无效,如好心超额保险中超额部分无效。无效合同处理: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投保人的义务
17、八个:照实告知、交纳保费、防灾防损、损失施救、紧急增加的通知、供应单证、扶植追偿保险人的义务四个: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说明合同内容、刚好签单、为投保人及被保险人保密7、保险合同的变更:人身保险中,不允许变更被保险人,主体变更为投保人、受益人、且要经过被保险人同意。保险合同的终止:自然终止合同期限届满保险人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合同主体行使合同终止权标的全部灭失因解除而终止保险合同的根底:约定、协商、法定、裁决、货物运输保险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自责任开始后不得解除。8、保险合同的说明:文义:按合同条款的含义 意图:敬重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图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原那么、批注优于正文后批优于先批、批注
18、优于正文、补充说明原那么有权说明:立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司法最高人民法院、行政中国保险监视管理委员会、仲裁仲裁机构无权说明:除有权届时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一般团体、专家学者均可对条款提出理解,称为学理说明,但不具备法律效力。解除保险合同争议的方式:协商最常见、仲裁一裁终局、诉讼二审终审制第四章:保险的根本原那么1、最大诚信原那么: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及在合同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供应足以影响对方作出订约及履约的确定的全部本质性重要事实,同时确定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及承诺。规定最大诚信的缘由为:经营中信息的不对称性;保险合同的附和性和射幸性2、投保人的告知形式:根据国际惯例,投保人的告知形式有无限
19、告知和询问答复告知两种形式;在我国,保险立法要求投保人实行询问答复的形式履行其告知义务。合同订立时。保险人应当主动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条款的内容,尤其是免责条款的含义和详细规定。无限告知:法律或保险人对告知的内容没有明确的规定,投保方必需主动将保险标的的紧急状况及有关重要事实照实告知保险人。询问答复告知:又称为主观告知,投保方只对保险人询问的问题照实答复,对询问以外的问题投保方无须告知。在我国,保险立法要求投保人实行询问答复的告知形式。3、保证的形式:履行主体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分为明示保证和默示保证;明示保证是在保险单中订明的,默示保证那么是指一些重要保证并未在保单中订明,但却为订约双方在订
20、约时都清晰的。明示保证和默示保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明示保证分为确认保证对过去或如今某一种特定事实存在或不存在和承诺保证对将来某一特定事项作为或不作为海上保险合同中通常有三项默示保证船舶适航保证、不变更航道保证、航行合法保证4、弃权及制止反言:履行主体为保险人,弃权通常是指保险人放弃某项在保险合同中可以主见的权利。制止反言已经放弃合同中的某种权利,将来不得再向他方主见。5、违背告知义务的表现:误告、漏报、隐瞒和欺诈。告知不实即误告、不予告知即漏报、有意不报即隐瞒、虚假告知即欺诈成心不赔不退、过失不赔可退6、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成认的利益。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得以成立的前提
21、,构成保险利益必需具备三个条件:合法的、确定的、是经济利益。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财产全部人、经营管理人对所经营财产的利益财产的抵押权人对抵押财产具有保险利益财产的保管人、货物的承运人等对财产的利益经营者对合法的预期利益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时效:在合同订立到损失发生时的全过程都要存在;PS:货物运输保险中,保险利益只要在损失发生时存在就可以了。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为自己投保、为别人投保密切的血缘关系;抚养、赡养关系;经济上利益;债权债务人、雇主雇员等;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统一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人寿保险的保险利益的时效: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必需在保险合
22、同订立时存在,事故发生时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并不重要。7、损失补偿原那么:有损失才会有补偿;损失多少,补偿多少。以实际损失、保险金额、保险利益为限。确定免赔额:免赔额以内的损失被保险人根本得不到赔偿;相对免赔额:超过免赔额时,保险人按全部损失赔偿损失补偿派生原那么不适用人身保险:保险代位求偿包括代位求偿权利代位和物上代位权8、代位求偿权:损失应由第三者担当赔偿责任,保险人自支付赔偿金以后,在赔偿金额的限度内,获得向第三者恳求赔偿的权利。前提条件:事故由第三者所致被保险人未放弃向第三者的赔偿恳求权保险人履行了赔偿责任9、物上代位权:标的发生全损时,保险人在全额支付赔偿金后,依法拥有对该保险标的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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