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法制教育讲座讲稿[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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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学生法制教化讲座讲稿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感谢大家给我这样一次时机,让我讲一讲法律学问。“一年树谷,十年树林,百年树人,树人”至为生要。俗话说:“无规则不成方圆,无规则不成社会”。法律就是调整各种行为的规则!今日我们就中学生犯罪方面的缘由,中学生外表出现的不良行为以及如何加强中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等问题进展讨论,渴望与大家共勉!一、首先我讲讲中学生犯罪方面存在的缘由及中学生表现出的不良行为有哪些?我们知道任何现象的再现,发生都有内外两方面的缘由,即我们在哲学中所讲的主观与客观两方面的缘由。同样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的产生也是由主客观两方面的缘由所导致的。客观方面的缘由主要有这么三点,一是家庭
2、教化不当(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亲是子女的第一位老师);二是学校管理不当(受应试教化的影响);三是社会不良现象的影响,(主要是“三厅两室一吧”的影响,即“录像厅、歌厅、卡拉OK厅、台球室、嬉戏室、网吧”)在这里就不做详细的剖析了!今日主要与大家沟通主观上缘由即青少年自身的缘由,大家都知道,我们的行为是受心理支配的,假设心理担忧康或心理扭曲,那么,就会造成行为的失控,下面我从五个方面挖掘这些问题学生主观方面的缘由:(一)、厌恶学习这些带有不良行为的中学生几乎都是对学习没有爱好,上课不细致听讲,窃窃私语,留意力不集中,不交作业,对所学内容反映迟钝,心情消极,学习成果差,大局部是班级学习后进的学生。
3、他们走上违法犯罪的轨迹是怎样的呢?是厌恶学习扰乱课堂师生、生生间关系惊惶逃学、旷课结交不良伙伴不良的消费观念、哥们义气、还有腐朽的生活方式(吃喝玩乐,寻求刺激)等等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产生。最终有的进入工读学校学习,有的甚至干脆被判刑,有的进入少管所承受履行。案例:某学生万某,在学校学习期间,厌恶学习,学习成果很差,常常旷课,在校外结交了一伙挚友,他就与这些挚友拜把子,依仗这伙挚友,长期向学校的学生收疼惜费,累计人民币1500多元,后来被强行收疼惜费的学生由于不堪重负,向家长说明了状况,家长到派出所报案,最终这个万某被送入工读学校学习。这里我要提示全部的同学们,我们的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遇到类似
4、的状况,同学们确定要向家长、学校反映这个状况,要依法疼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扰。千万不要逆来顺受,委曲求全,他们要多少给多少,假设这样的话,你的全法权益不仅不能得到保障,而且也助长了这问题学生的嚣张气焰,渴望同学们汲取阅历教训,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同学们要记住。华蜜在哪里,“它不在绿荫下,也不在睡梦里,它在辛勤的耕耘中,它在勤劳的汗水里。”只有靠自己辛勤的耕耘获得的财产,用起来才心安理得。(二)、逆反心理主要表现为对外界的刺激产生与常态背离的心理反响,如对家长、老师的指责教化根本不听,甚至进展顶撞,家长、老师要求做的他不做,家长、老师不允许的,反倒产生猛烈的新奇,非去体验不行。尤其是对老师的扶
5、植教化也不情愿承受,抱疑心的看法,认为老师的指责扶植是老师看不上自己,所以就与老师对着干,在班级、在学校称王称霸,比谁厉害,谁能气老师,顶撞老师。最终,严峻扰乱学校秩序,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案例:某校学生彭某,16岁,在校不好好学习,常常顶撞老师,扰乱课堂秩序,辱骂班主任老师,老师根本教化不了,就把他请政政教处。可是,他照旧不思悔改,任然我行我素,一脚踢坏政教处的门。最终,学样报案,他被派出所送到了少年管教所强迫承受教化。同学们,这种逆反心理好还是不好呢?假设同学们如今出现了这种心理,是不是应当抑制?其实,我们的家长、老师,谁都渴望自己的学生、自己的孩子学习好,行为好,品德好。有谁渴望自己
6、的学生、自己的孩子违法犯罪呢?同学们确定要一颗感恩的心去正视家长、老师好心的指责与教化。家长、老师的社会阅历比你们丰富,你们应当主动的承受家长、老师的指责与扶植,不能用敌意、抗拒的思想与行为与家长与老师对抗,假设这样的话,最终受害的就是那些不承受老师家长指责教化的同学,他们确定自食恶果,到那个时候,就悔之晚矣。古训说的好:“善不积缺乏以成名,恶不积缺乏以灭身。”“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三)、盲目仿照心理未成年人的思想、行为还处于不定型期,那么这个时期的未成年人的仿照心理,往往与逆反心理相伴随,主要表现为不能正确的推断是非曲直,对正面英雄的行为表现不以为然,但对一些影视或者传媒中报
7、道的反面人物的行为却特别赞许并盲目仿照:如仿照影片中的黑社会老大,拜把子、拉帮结伙,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有的仿照成人犯罪手段,从中寻求,体会刺激;有的仿照成人的生活方式,满意自己的不良需求。这些心理都是不行取的。是特别紧急的,假设不悬崖勒马,那么你就会走入违法甚至犯罪的深渊。案例:该案例是一起巧取豪夺案,发生在4年前,即2008年的一个夏天,罪犯则是学生吴某,由于这位学生法律意识淡薄,所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案情或许是这样的,吴某家庭条件不错,但父母对子女管教较严,平常给的零花钱刚够,不是许多,所以当吴某看到他的同学花钱很大方,于是心理就不由自主的产生一种自己不如别人的想法,一次,吴某在电视居
8、中看到一部警匪片连续剧,其中他看到一个匪徒利用恫吓信向一个富豪人家敲诈巨款,在一次得手之后,沾沾自喜的情形,他就蠢蠢欲动,便不由自主的萌生了利用这种方法弄点钱用用的想法,心想,假设能敲诈来钱最好,敲诈不来也无所谓,于是吴某说干就干,立即动身到旁边的店里买来信纸,躲过父母的目光,在自己的房间里写好一封恫吓信。主要内容是自己生意失败,资金惊惶,要求对方在某年某月某日拿5万元现金到某某地点,不然对方的全家难保平安。并有意识骑自行车到城关镇某别墅区找寻目的。来到一家比拟豪华的别墅地方,他就趁无人看见之机,将写好的恫吓信塞进别墅门里,然后若无其事地赶去学校上课。之后指定时间到的那天,由于学校要实行考试时
9、间来不及,加上哪每天气也不好,他就没有到指定的地点取钱。这样他认为,一次时机失去了,于是就开场第二次冒险,实行同样的方法将一封写好的恫吓信塞进另一户豪华别墅,但最终由于各方面缘由没有胜利。当警方问他:“你是一个在校学生,为什么要向别人敲诈数额宏大的钱财共10万元人民币哪?”他的答复是:“这样做目的是不让对方疑心自己是一个年纪这么小的学生,想让对方误以为是做生意的成年人,这只是制造一种假象,转移视线而已。”然而巧取豪夺罪是数额型犯罪,虽然本案中他没有得到分文,但他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承受威逼的方法,向别人讹诈钱财,构成巧取豪夺罪,且数额特别宏大,要依据他提出来的数额来定罪惩办,他面对的是必需走
10、上被告席去承受法庭的审讯。虽然吴某自动放弃犯罪,应当减轻惩办,但这终归也是别人生道路上的一个污点。或许是因为吴某只看了一半电视剧,没有看到敲诈案犯的结果,应当说电视剧也是教化我们如何做人的一个途径吧!电视剧里对于作出这样事情的人,确定不会有好的结局。同时,我想告戒个别同学不要轻易去仿照电视剧里的违法犯罪活动。在讲一个案例:如某中学新生金某,入校前不满十四岁,在校期间常常携带管制刀具,称王称霸,以黑社会老大自居。一天,由于与邻班的一个男生发生口角,两人约定在男厕所决斗。他带着管制刀具赴约,见那个男生后疯狂的向那个男生身上捅去,那个男生见势不好,扭头就向教室跑去,可他还是没有放过这个男生,一路追过
11、去,始终到教室门口他还用管制刀具扎那个男生。那个男生最终因为多处割伤而造成重伤。而金某,因为不满14周岁而免予刑事惩办,但其监护人要担当确定的民事责任,赔偿对方损失。讲到这里大家开场觉得有点惊异,金某施行的是犯罪行为,为什么免于刑事惩办?首先我们来看一下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是怎样规定的,我国刑法对未成年犯罪做出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例如: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16周岁的人,施行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犯罪行为,都应当担当刑事责任。这样的规定是从我国的详细国情动身的,在我国,已满16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开展,并有确定的社会学问,
12、已有区分是非善恶的实力,因此,他们应当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责。首先我们来看以下刑法对少年犯罪中的年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明确规定:在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如今我们来解读一下,意思就是说一个人只要满了16周岁,他犯任何罪都须要担当责任,而且是担当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有许多种,一般是剥夺人身自由,用通俗的话说就是做牢。 第二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有意杀人、有意损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首先这款里的有意杀人、强奸等是指的是行为,不指详细犯罪,因为在其他犯罪中可能也
13、存在这些行为,如在绑架罪中,如你绑架中有意杀害被绑架者,依据法律应当绑架罪惩办,但这里面有杀人行为,14岁到16岁应对里面的杀人行为负责。其次为什么只规定这八种行为要负刑事责任?首先因为这八种行为是青少年常常犯,而且是对社会危害最严峻的,还有就是法律站在疼惜青少年的角度上,因为刑事责任对一个人的惩办比拟严峻,而青少年还处于可塑阶段,所以一般的行为就没有必要要用最严厉的刑事责任来惩办,这是为了疼惜青少年。一般的行为可以用教化的手段或治安管理惩办法来惩办。 第三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惩办。这是比拟成年人来说的,意思说青少年犯罪应当比相对应的成年人犯罪可以判的轻一点。
14、 第四款:因不满十四周岁犯罪不予刑事惩办的,责令他的家长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这里面就包括许多同学认为的14周岁以下犯了事就没事的误会。法律明确规定14周岁以下犯任何罪都不负刑事责任。这是法律考虑14周岁以下的孩子没有认知力,不能很好的相识实力,所以规定不负刑事责任,但由于在这个时候它的监护人已经不能很好的管教,政府一般会收容管理,就是由政府去管教。打个比方一未成年杀了人,由于它未满14周岁,它可以不负刑事责任,但政府可以对其收容管理。如一案例中,其中一个未成年人就未满14周岁,但政府始终把其放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教养,在本质上也剥夺其人身自由,只是时间不规定,依据
15、其教化的效果与对社会的危害来推断。同时我国的治安管理惩办法第二十条规定,违背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据本法应当赐予行政拘留惩办的,不执行行政拘留惩办: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背治安管理的等。案例:去年三月天津警方快速破获了一起命案:两个14岁的少年预谋后,持马刀与绳索杀害了一名13岁的学生,动机仅仅是为今后闯社会“炼胆”。事后两人都坐在牢房里特别懊悔说:“当时我们只是想到好玩,没想到是这样的结果,我们多么懊悔呀!”但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惩办。同学们!请你们记住一句话“你们可以懊悔!你们可以在学校懊悔!你们可以在路上懊悔,也可在家里懊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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